人心至上:杜月笙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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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草莽英雄闯上海

杜月笙把人分为四类:

第一类:有本事,没脾气——有本事是智商高,没脾气是情商高,这是上等人才。

第二类:有本事,也有脾气——这类人智商高,但有脾气,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情商不高,这是中等人才。

第三类:没本事,也没脾气——这类人虽然智商不高,但好歹有点自知之明,虽然干不了事,但也不会坏事。

第四类:没本事,但脾气却不小——这类人智商低,情商更低。杜月笙将其列为劣等,他们虽然没希望成事,但绝对会坏事。

残酷命运碾压而来

1888年8月22日,杜月笙出生于上海县的高桥镇。出生时恰逢上海阴雨绵绵、疫疠大作,庄稼烂在地里无人收割,田野之间尽是染疫而死者的累累伏尸。

假如杜月笙晚生100年,能有机会参加电视选秀,他一定会感动评委,并获得人气值满分,因为他的身世实在太惨,不可名状的惨。

2岁时,生母朱氏虚弱而死。

5岁时,父亲杜文卿病死。此后,开始跟随继母张氏生活。

8岁,继母张氏失踪。当地人认为,张氏失踪事件与活跃于乡间、专门拐骗青年寡妇、凌辱之后转卖他乡的蚁媒党有关,不知张氏被他们拐卖到哪里去了。

杜月笙从此无依无靠,茫然无措地呆立在人生的门前。他还没有做好准备就被迫独自面对这个陌生的世界,残酷的命运如同高速运转的巨轮,朝着他瘦小的身体疾速碾压而来。

如何在命运的缝隙中挣扎求生,自此开始成为杜月笙一生的永恒主题。

沦为孤儿后的杜月笙,起初还东邻讨一口,西舍求一口,勉强活了下来。但接连遭遇白眼,最终他沦落街头,混迹于一帮乞丐之中,整天游荡于茶馆、赌棚,硬讨软求,明偷暗抢,偷到什么吃什么,过着席天幕地的生活。

在四处游荡的日子里,他见得最多的,是赌桌上滴溜溜转动的骰子;听得最多的,是赌徒们掷骰子时的吆喝声。耳濡目染之下,他对赌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和强烈的冲动。

少年杜月笙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像个大人那样站在赌桌前,敞着胸口,抓起骰子,对着手心吹口气,然后用力猛摇骰子,再突然停住,往桌子上一拍,豪迈地大赌一场。

他以为这就是人生全部的意义,渴望向所有人证明自己。他渴望强化自己的存在感,却只能选择他所知道的唯一方式——赌博。

但要上赌桌,没有赌本是不行的。可是,上哪儿弄钱呢?杜月笙左思右想,脑子里突然灵光一闪,想起了自己那个封门已久的家。

他回到蛛网密布、灰尘厚积的家,把家里的东西全部搬出来卖掉,终于凑足了他人生的第一笔赌本。

于是,在13岁那年,杜月笙做了他的人生第一件大事——上台押宝,像他所羡慕的成年人那样,开始了赌博。

他说,此后一生,他都记得当时人们看他的眼神,那些眼神里有惊讶,有怜悯,有嘲笑,但无论出于善意还是恶意,都在看着他。

“月笙哥,你果然了不起……”

“小赤佬(上海方言,粗话,小鬼)!”

“月笙,你掮了招牌(上海方言,有了依靠,很威风)格(上海方言,相当于“的”)!”

所有人都在议论着他,有人怂恿他多押点赌本,有人催促他快点下注,有人嘲笑他不知天高地厚,有人叹息他不可救药。

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这正是杜月笙渴望而又陌生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他心跳加速、面红耳赤,让他的大脑变得亢奋、狂热,让他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愉悦与舒适,体验到存在的快感。

渴望成为芸芸众生中的主角,杜月笙这个一生不变的行为准则就此初露端倪。

渴望成为芸芸众生中的主角

13岁时赌桌上的记忆,让杜月笙从此念念不忘。他渴望重新找回被众人瞩目的愉悦感,并意识到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行非常之事,比如说,去闯荡上海。

对于他这个孤儿来说,上海与高桥镇并无区别。但是杜月笙知道,这个想法一旦说出来,就会迅速传开,并再一次引来当地人对他的惊讶羡叹。食骨知味,他太渴望被人关注,甘愿为此付出一切。

他的一切,其实不过是父母留给他的那幢房子。于是杜月笙对人宣布,他要卖掉祖宅,去上海打拼天下。

果如他所料,一放出风声,他很快就成了镇上人们议论与关注的焦点,远处的人对他指指点点,近处的人用惊异的眼光上下打量着他。杜月笙重新找回了被众目所瞩的感觉,整个人都陷入了亢奋的状态。

投向他的目光,像阳光一样灿烂。他就像一株青嫩的树苗,贪婪地汲取着这一道道阳光。他在心里暗暗发誓,到了上海,一定要干出一番大事业,甭管这个事业是什么,反正不能小,小了就享受不到万众瞩目的快感……

正想入非非之际,他忽然看到一条壮汉正满脸怒气向自己快步走来。

当时杜月笙就有种大事不妙的预感,身体不由自主地向后缩了缩。没等他开逃,壮汉就已经冲到了他的面前,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问:“你是月笙?”

杜月笙回答:“我是。”

壮汉高声道:“我是你的老娘舅。”

杜月笙刚要说话,壮汉已经一拳打了过来,轰鸣声伴着怒骂在杜月笙的耳畔回荡:“小瘪三!败家子!”

还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杜月笙已被打倒在地,又被壮汉揪住衣领拖走。杜月笙一直被拖到杜氏祖宅堂屋,就看见许多人早已等待在那里,全都是杜氏族人。杜月笙认出姑丈万春发,急忙喊“救命”。万春发冷着脸,说:“不急不急,月笙啊,等你老娘舅开导过你,姑夫再请你‘吃生活’(上海方言,吃苦头)。”

“什么?”杜月笙还没反应过来,已经被老娘舅掀翻在地,劈头盖脸就是一顿痛打,一边打还一边骂:“杜家的不肖子,天生的败家精!打小就不学好,今天不给你‘吃点生活’,你就不知道正道该怎么走!”

一顿痛打下来,杜月笙被打得肝胆俱裂、连连求饶。看着老娘舅打舒坦了,姑丈万春发走过来,他再次尖叫起来。

“闭嘴!”姑丈呵斥他道,“月笙,你个败家子,竟然想到售卖祖屋,你对得起你死去的爹娘吗?你两岁时,你娘生你妹妹,因为身体虚弱,你妹妹出生你娘就死了,家里不得已把你妹妹送了人。而你爹在上海闯荡了一溜十三遭,连给你娘治棺下葬的本钱都没有,只能把你娘的薄棺厝在田塍上。你5岁那年,父亲又病死了,继母一个女人带着你这个丧门星,更没有能力替你爹下葬,只好把他的薄棺和你母亲的并排厝在田塍上。你去田塍上看看,现在你爹娘的薄棺还放在那里。这叫什么?这叫曝尸荒野啊,月笙!”

万春发继续说道:“月笙,你是你家的长子,你九泉之下的父母正等着你有点出息,收殓他们下葬。可是你不学好,每天只知道赌博、偷窃。你要是再这样下去的话,下一次就是老娘舅不动手,我也饶不过你!”

杜氏族人上前,指着杜月笙,齐齐斥骂。杜月笙蹲在地上,慢慢地醒过神来,心里想的却是:惨了,今天被老娘舅痛殴,高桥镇已经混不下去了,我一定要去上海,闯出一片天地来给你们看……

杜月笙售卖祖屋,老娘舅怒而出手。此事发生后,杜月笙在高桥镇的地位一落千丈,沦为当地的笑柄。

他思前想后,觉得在这高桥镇无论如何也难以出头,一定要去上海。到了上海如何闯荡,姑且别论,但要去上海,至少要带点路费和生活费用,可祖屋不能卖,上哪儿弄钱去呢?

他想起了自己的外祖母,她是高桥镇上最疼爱他的人,只是因为家里太穷,无力照料他,只能任由他如野狗一样在荒野游荡、自生自灭。如今杜月笙有了难处来找外祖母,可是外祖母又有什么法子?唯有抱头痛哭。

哭过之后,外祖母就扭着小脚四处求人,最终找到一位认识十六铺一家水果店老板的乡邻,央求他写了封荐函,让杜月笙收好。这样等杜月笙去了上海,起码有个落脚之地。如果他真的有出息,也未必不是一条出路。

外祖母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掏了出来。那钱少得可怜,看得杜月笙潸然泪下,这是他生平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辛酸。

外祖母说:“明朝,我送你一程。”

为求出人头地,孤身勇闯上海滩

1902年春,15岁的杜月笙上路了,白发苍苍的外祖母扭着小脚给他送行。

15岁的杜月笙已经长得很高,身穿粗布衣衫,背着一个小包袱,包袱里是几件换洗衣服,还有外祖母积攒的几个小钱。祖孙二人走到八里桥,外祖母再也走不动了,杜月笙劝她回去,她心里一万个舍不得,忍不住放声大哭。

杜月笙也失声痛哭起来,跪倒在外祖母面前,对她说:“外婆,高桥家乡,人人看我不起。我将来回来,一定要一身光鲜,让我们一家风光!我要起家业,开祠堂。不然,我发誓永远不再踏上这块土地!”

说罢,他强忍着眼泪,头也不回地大步上路。

28年后,杜月笙履行诺言,衣锦还乡,重起家业,再开祠堂。追随他回乡的弟子门人、各界贤达,逾3万人。

杜月笙到了十六铺,找到鸿元盛水果店。

店老板看了乡邻的引荐信,上下打量了一番杜月笙,见他憨头憨脑,身子骨结实,可以干点粗活,就留下了他,让他当了名学徒。

学徒的第一阶段是伺候人,给老板端茶递水,给老板娘倒尿罐、端屎盆,再由高到低,伺候店里的师兄、店员。这样一来,杜月笙每天都要第一个起床干活,晚上等把所有人伺候入睡后,自己才可以睡觉。

杜月笙忘不了老祖母的眼泪和哭声,他心甘情愿吃苦,无论学徒的活儿多么繁重,他从不叫苦,不喊累,不抱怨,对老板不欺不瞒,对老板娘随叫随到,对师兄们言听计从。

就这样过了段时间,从老板到老板娘,从大师兄王国生到店员,都对杜月笙印象极好,高度信任。

于是他进入了学徒的第二个阶段,听从老板安排,干些肩扛手提的粗活,主要是到码头上接货。据晚年的杜月笙回忆,这是他人生的第一次小成功,从厨房卧室,打出了门外的码头。但是有一桩,老板每天给他吃饭的钱,只够买一碗蛋炒饭。而他正处于长身体的时期,一顿吃四碗蛋炒饭都吃不饱,可只有一碗蛋炒饭吃,每天饿得头晕眼花,走路摇晃。

饿得饥肠辘辘的杜月笙,站在码头之上,遥望十里洋场。

这里是犯罪的天堂、冒险的乐园,各路江湖好汉出没,八方人士聚集,赌徒、骗子、小偷、拆白(方言,用流氓手段进行诈骗)党、盗贼、山匪,形形色色的人物尽聚于此,各自逞心智,斗机锋,要在这上海滩头搏出一片天地。年轻稚嫩的杜月笙是深受不法人士喜爱的猎物,为了得到他手中的一枚铜板、两根黄瓜,一个又一个江湖骗局在他面前相继展开。

杜月笙憨头憨脑、天真无邪,见当就上、见套就钻,经常被骗得找不着北。被骗之后,杜月笙回到店里,被师兄斥骂,老板抄起门闩就打。每当这时,杜月笙就双手抱头蜷缩在墙角,心里却偷偷地乐:“嘿嘿,笨老板,你被我骗了还不知道呢……”

将近50年后,在生命垂危之际,杜月笙才对人说起自己当年的骗局。

这个骗局说起来很可笑,就是当年他太饿,饿得两眼昏花、六神无主,于是打起了店里水果的主意。老板开的这家水果店是小本经营,每次进货的水果都是按个数,想偷吃根本不可能。但是杜月笙每天站在码头接货,船上的人把西瓜抛过来,他就用手接住。接了一段时间,他就练出了一种奇特的本事:一个西瓜落在他的手上,他就立即知道这西瓜熟没熟、几成熟。

于是,当船上抛来一个熟透的好瓜时,他就会假装失手,“咚”的一声,西瓜落地跌碎。

工作失误正常,这事不能怪他。等到卸完了货,他再悄悄把碎西瓜收起来,连吸带啃,聊以解饥。

单用手一碰西瓜就能判断西瓜的成色,这种本事绝非一般人所能有,而是需要极为细腻的感知能力。

杜月笙具备这种能力,表明他是个心思和感受极为细腻的人,也反映出他思维缜密。

第一堂政治教育课

眨眼工夫,杜月笙在鸿元盛水果店干了两年。

整整两年,老板竟不知道杜月笙对水果有着独特的感受。在老板眼里,杜月笙只是个不知高低轻重的乡下蠢汉。事实上,杜月笙也的确是,所以他试图在群众游行中寻找一个根本不存在的机会。

杜月笙17岁那年,正逢日俄在中国东北开战,沪上震动。

日俄战争的起因,极为复杂。大致情形是甲午之战,大清帝国北洋水师全军覆没,日军从平壤进发,击溃沿途阻截的清军,势不可挡地渡过鸭绿江,进入中国东北地区。清帝国自知国难临头,就与俄国签订了秘密条约,约定两国任何一国如遭受日本进攻,另一国有义务入境作战。自此,俄军进入中国境内,在北洋军的秘密支持下与日军展开激战。

俄国和日本都对中国觊觎已久,为了争夺中国肥沃的国土,双方都派人入沪,或是号召沪人拒俄,或是号召沪人抗日。每天大街上游行的人群都浩浩荡荡,激昂的口号震动着杜月笙年轻的心。

杜月笙无法抵制游行人群沸腾的感召,无法抵制自己内心的骚动,连忙丢下手中的西瓜,加入游行队伍之中。这是他生平第一次感受到群众的强大力量,并试图在这个过程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杜月笙晚年回忆说:“(我17岁时)已能策动群众,予问时事。”

他效仿别人分析局势,慷慨陈词,并组织群众游行。此时,他发现自己并非汪洋大海中的一滴水,而是那个引导滚滚洪流冲击并改变这个世界的人。

就这样游行了一天,到了黄昏,激昂的人群开始感到疲惫,口号声越来越微弱,所有的人都已经发泄完了精力,拖着疲倦的步子,回家吃饭。长街之上,杜月笙形单影只,满脸憔悴,失魂落魄,他也必须回水果店了。

一进门,就迎来老板一顿劈头盖脸的臭骂:“杜月笙,你有多蠢?你一个饭也吃不上的乡下人,玩什么游行示威?你玩得了吗?你是支持日本人还是支持俄国人?支持日本人你就是汉奸!支持俄国人你更是汉奸!你好端端的中国人不当,当什么汉奸呢?你身无长技,身无分文,出门还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着回来,下顿饭还不知道有没有得吃,居然学着有钱人玩政治。有钱人玩政治就是在玩你,被人家玩了你还高兴成这样,你肩膀上顶的是尿罐子吗?鸿元盛小门小店,做的是小本生意,养不起你这种蠢人!滚!”

他进城时背来的小包袱,被老板从门里扔出来,包袱里的东西纷纷散落在他的脚下。“砰”的一声,店门对着他的鼻尖关上了。

杜月笙呆呆地站在门口,满脸绝望,鼻尖淌汗,他生平第一次被扫地出门,生平第一次为自己不可救药的鲁莽冲动行为所带来的后果而后悔。

他的群众运动生涯就这样戛然而止。现在的他必须要考虑如何活下去,而不是怎么玩得更开心。

杜月笙被赶出鸿元盛水果店,是他有生以来上的第一堂政治教育课。从此,他比憎恨日本人更憎恨俄国人。

他的政治观念经此而固化,一生再也未能改变分毫。

落难时刻,交情尤为重要

杜月笙流落街头,一连几天没有饭吃。他体会到了什么是真正的饥饿,饥饿就像一只野兽钻进了他的五脏六腑,掏空了他的心,撕扯着他的肺,让他整个人陷入空茫无际的状态。他全身上下,连脚趾头都在呐喊:我要吃饭!

他开始效仿此前那些乞丐、骗子的招术,壮起胆子去敲诈摊贩老板,想骗口吃的。但对方都是见惯场面的成年人,拿眼睛睥睨着他:“小赤佬!你不要命格!”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上,拍得他一个踉跄趴在地上。

他的生存挣扎,就此宣告失败。

只剩下最后一招:明抢!

饿红了眼的杜月笙一看到拿着食物的路人,就会立即跟上去,趁对方不备,突然抢过食物就跑,一边跑一边飞快地把食物往口里塞,来不及嚼,先囫囵咽下去再说。边奔跑边吞咽之际,对方已经追上,对他重重一击,就已经把他打趴在地,而后劈头盖脸一顿暴打。杜月笙把身体蜷缩起来,双手护头,把口中最后的食物咽下。好了,反正现在肚子填饱了,只要没死,就还会有明天。

就这样过了段时间,他竟然奇迹般地没有饿死,但每天都在鬼门关徘徊。

这一天,他又在街上寻找机会。鸿元盛水果店的一个伙计忽然跑过来,大声喊道:“杜月笙,你怎么在这里?王大哥找你好几天了。”

“王大哥?”杜月笙一头雾水。

“对啊,”伙计说,“就是鸿元盛大师兄王国生。他现在离开鸿元盛了,自己开了家潘源盛,也是卖水果,要找几个朋友帮忙,你来不来?”

“来,来,这好机会怎么会不来?”杜月笙顿时有种天无绝人之路的感觉,天地之间仿佛一片光明,立即跟伙计去找王国生。

王国生从鸿元盛小店出来单干,他的店面比鸿元盛小。见到杜月笙,他说:“月笙,在鸿元盛时,我就注意你了,你话不多,肯吃苦,又有心计,你帮我把店做起来,我不会亏待你。”

杜月笙看着王国生,心里想:原来是这样,话不要多,肯吃苦,长点脑子,再加上注意观察,这样别人才会认可你,才会给你机会。

王国生是杜月笙的第一个人生导师。从王国生这里,他学到了如何观察人、品评人。

他没有学过“智商”“情商”这些极抽象的术语,而是依据人生经验,把智商具象化为本事,把情商具象化为脾气。

他把人分为四类:

第一类:有本事,没脾气——有本事是智商高,没脾气是情商高,这是上等人才。

第二类:有本事,也有脾气——这类人智商高,但有脾气,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情商不高,这是中等人才。

第三类:没本事,也没脾气——这类人虽然智商不高,但好歹有点自知之明,虽然干不了事,但也不会坏事。

第四类:没本事,但脾气却不小——这类人智商低,情商更低。杜月笙将其列为劣等,他们虽然没希望成事,但绝对会坏事。

这四类人的评判,源自王国生对他的判析。

杜月笙落难之际,王国生拉他一把,这让他感激不尽。到了王国生的潘源盛,他卖力地苦干,不叫苦不叫累,摒除此前的恶习,没多久,就和王国生把这个小店经营得蒸蒸日上。

一眨眼,杜月笙在王国生的店里干了3年。这时,他已经20岁。

他专注磨砺,练就了一套神奇的手艺:能顺手拈起一枚梨子,一边与客人闲聊,小刀贴上梨后,手指一转,就削下一条完整的皮。把皮立起来,外形宛如一枚未削过的梨。

这门手艺无疑会为店里带来更多的生意,杜月笙也因此获得一个荣誉称号——“水果阿生”。

王国生把杜月笙视为店员,每月支一份薪水给他。逢年过节,还会给他分红。

拿到钱后,杜月笙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置了一身新衣。一身破衣烂衫遭人白眼的日子,他早受够了。他渴望衣着光鲜地走在众人注目之中,渴望着惊羡的眼光。

他终于从社会最底层挣扎上来,身上有了鲜衣,腹中不再饥饿,衣兜里有铜钿,还有个能睡上安稳觉的小屋。

走在街上,看着那些依然在市井抢劫、敲诈的乞丐,他心里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

因为害怕失去,所以尽情享受拥有

杜月笙站在路边,靠着石墙,悠闲地看着路边的一个赌摊。几个衣衫破烂、通红的眼睛下挂着肮脏眼屎的乞丐,正凑在摊前聚精会神地赌博。

他已经站在那里看了好久,但全神贯注赌博的赌徒根本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这种感觉,对于杜月笙而言可谓蚀心噬骨,早在他13岁时,就牢牢地攫住了他。那是一种漠视、无视、轻视、蔑视,仿佛大海将他淹没。当年他极力挣扎,想要从这种被人忽视的绝望中挣脱出来,直到有一天,他卖掉家当,上台押宝,才在人们惊讶的目光中找回了存在感。

现在,这种被人视如无物的可怕感觉又回来了。

没错,他现在有个店铺栖身,每月有薪水,年底还有分红,已经淡漠了饿肚子的滋味。但是,这种状态的他不过是大上海无数人中的一个,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缺失的存在感,依然让他心里空空荡荡、无所依凭。

他很清楚,现在这种衣食无忧的日子不过是沙中塔、水中月,无法为他带来真正的安全感。只要发生一点变故,他就会立即被打回原形,与眼前这些肮脏的乞丐为伍。

既然眼前的这一切无法带来足够的安全感,它的价值也就荡然无存,杜月笙对眼下的安逸突然生出无限的担忧。

抓住机会,努力打拼,你的命运就会改变。这是20岁的杜月笙目睹鱼龙混杂的旧上海街头时心中的想法。但在深夜,他突然从噩梦中惊醒,坐起来,双手抱肩,心脏“砰砰砰”地剧烈跳动,有种大祸临头的不祥之感:身处乱世,犹如风中烛火。衣食无忧的日子,比蛋壳还脆弱,稍有风吹草动,他就会被残酷的命运抛回原点。这种衣食无忧的平安日子,究竟能够持续多久?

他的眼睛盯着那粒滴溜溜转动的骰子,骰子在动,他的心也在动。他心里再也不能忍受被人无视的痛楚,他要走入人们的视野之中,让所有人注意到他的存在。

他最早获得的存在感是从一粒骰子开始的,现在的他如果想找回那种熟悉的感觉,仍然要从这粒骰子开始。除了摇骰子,他不知道第二个办法。

他迈着轻快的脚步走过去,俯视着那几个赌徒,说:“阿拉(上海方言,我)来一把。”

赌徒们闻声立即抬起头来,瞪着一双双惊讶的眼睛看着他。霎时间,杜月笙心里涌出一股满足感和优越感,仿佛自己鹤立鸡群,跟他们不是同类。

有了跟乞丐对比的优越感之后,杜月笙感觉飘飘然,觉得自己不需要每天那么卖力干活,于是开始对王国生的水果店不再像以前那么上心。

他每天沉迷于街头的赌摊,结交了一些与他年纪相当的赌友。

在这些人中,他算是混得好的,所以很快就赢得了这些人的尊重。他喜欢他们叫自己“月笙哥”,为了更多地听到这一称呼,他每天都与这些人厮混在一起,只要他们有事找他,他都愿意出面、出手。

酒越喝情越厚,钱越赌情越薄。这伙赌徒每天为了几文赌资争吵不休,每天都有打得不可开交的赌徒找上他:“请月笙哥评评理。”

杜月笙因此自然而然地成了公道主持者。这也几乎成了赌界解决矛盾的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最让杜月笙兴奋的是,他结识了一些成年人,这些人对他这个毛头小子不但不轻视,反而极为尊重,言必称“月笙哥”,这让杜月笙的虚荣心获得了极大的满足,他感觉自己在八仙桥一带正声名鹊起,在旧时的大上海多少算是个人物了。

那些人经常陪着杜月笙聊天,他们的话题都是成年人的,无非哪家书寓又新来了个姑娘,书画双绝,一口苏州唱腔,唱醉十里洋场。当然,这些书寓姑娘太高端,只有腰缠万贯的阔佬才有资格一亲香泽。处在杜月笙这个地位的人,羡慕的是二等长三,眼馋的是三等幺二,最经常说起的,则是最底层的妓女。

杜月笙虽然年轻,但已经是老江湖了,心里明白这些人是在给自己下套。他在心里一再提醒自己要小心,千万别上他们的当。这些人无非看自己过得滋润,就想把自己诱入花街柳巷。那种地方绝对去不得,一入花街巷,再世难为人,轻则一身病,重则声名裂。自己是有志向的人,决不能走出这一步。

他心里极为警惕,对方看得很透,更是拿定主意非要拉他下水,毁了他。

很快,他们就抓住了杜月笙爱慕虚荣的心理,于是改变战术,从众星捧月转为冷嘲热讽,刻意弱化他微乎其微的存在感。

他们嘲笑他道:“杜月笙,你到底有没有种不是靠嘴巴说的,要到场面上见个真章。你要是真有种,就跟我们一道白相(吴语方言,意为游玩、戏耍)去。倘使你能过赌档不下注,看见姑娘不动心,那才算你狠!”

对方越是嘲讽他不是个人物,他越是极力表白自己有胆敢为。

“去就去,阿拉怕了你不成!”杜月笙气愤地叫道。到了这一步,杜月笙想不上套也不行了。

几名成年男子相视一笑,弹出烟蒂:“走起!”

从此,20岁的杜月笙开始踏入花烟间,深陷烟花柳巷,放纵无度。

他原本只是想在那些人面前表现自己的勇气,但去了一次之后,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此后,他就整天流连于花烟间,沉醉不知归路。

花烟间是人世间最污浊之地,这里只有简单明快的皮肉交易,所有的情操、节操、道德,在这里都会土崩瓦解、荡然无存。

年轻的杜月笙不知天高地厚,在这里放荡不羁,很快遭遇了一场大难。但究竟遭遇了什么,他终生讳莫如深,从未对人说起。从保存下来的资料来看,只知他惹下的祸不小,他险些因此丧命,幸亏一位开妓院的大阿姐(老鸨)及时出现,伸出援手,帮他解了围,他才躲过这一劫。

杜月笙拜大阿姐为干娘,此后就在这家妓院里认认真真地工作起来,无非替妓女拉拉客,替嫖客跑跑腿。如果一定要给他的职业命名,那么他就是个“大茶壶”。

他把自己置于所有“职业”的最底端。在这个位置,他抬头仰望,看到的是引车卖浆、三教九流的江湖人物。这些人成群结队呼啸而来,呼啸而去,一怒拔刀,流血五步,在杜月笙眼里却相当有派头。

杜月笙渴望的人生,就是这样。

他的生存环境决定了他的视野。在他的人生阅历中,看到的最有派头的场面就是这个,他将自己的人生追求目标牢牢地锁定在了这个不堪入目的地位上。

要怎样做,才能成为呼朋唤友、呼风唤雨的场面人物呢?

干娘告诉他:“月笙啊,你要是想有出息,出人头地,就必须拜个大哥。有大哥护着你、罩着你,遇事替你出面,有难帮你解忧,这样你才能慢慢打开局面,撑开场子。没有大哥,你一个人单打独斗,说不定哪一天惹到了不知哪路煞星,那就是你的死期了。所以,你无论如何,都要找到自己的大哥!”

大哥?杜月笙的心开始激动起来:大哥,你在哪里?

从这一天起,他开始踏上了寻找大哥之路。

直到20年后,他拥有弟子门人过万,独霸上海滩头,蓦然回首,他才突然发现,自己要寻找的大哥就是自己!求人不如求己,大哥就是自己!

拜的不是大哥,是社会背景

当杜月笙萌生出寻找大哥的念头时,一个现成的大哥,“嗖”的一声跳了出来。

这位大哥,名叫陈世昌,胸无大志,沉迷于赌嫖之中。他每天挎着篮子,篮子里装着花生、糖果和一只赌筒,在小东门一带游走,遇到赌徒,就从赌筒中抽赌签比大小,可以赌钱,也可以赌他的花生、糖果。赚到几文钱,他就跑去妓院,忙不迭地把这点钱花在姑娘们身上。

共同的“人生追求”,让陈世昌和杜月笙走到了一起。从此,他们既是赌友,也是嫖友。

听杜月笙说想拜大哥,陈世昌便一拍大腿:“月笙,想拜大哥你不早说?我就是现成的大哥啊!”

“啊?”杜月笙大吃一惊,“你在帮里?”

陈世昌拍了一下杜月笙的肩头,道:“当然,‘悟’字辈的!”

杜月笙说的“帮”是指青帮,青帮在当时的中国是仅次于洪门的第二大帮会。

青帮、洪门,追溯起来实际上是一家。这段帮会史,始自明末,其间曲折离奇、血雨腥风,说起来让人不胜唏嘘。

明朝灭亡之后,清军打败李自成,入主中原。史可法在扬州抗清,兵败殉国。他帐下有个幕僚,名叫洪英,在史可法死后招部众两万,继续抗清,最终于三叉河兵败,伤重而死。临死之前,洪英命部将蔡德英南下福建,往投郑成功。

此后,郑成功为反清复明,派蔡德英潜入珠江流域联络江湖志士,密谋反清。于是在雍正年间,蔡德英于湖北红花亭纠集江湖同道,歃血为盟,义结金兰,共谋大举。当时天色晦暗,红光闪现,众人惊异,以为天意相助,以洪英之名,号“洪家大会”,揭竿起义。这就是“洪门”之由来。

郑成功死后,台湾被清军攻破,郑成功之子郑克爽失败前将洪门兄弟的花名册和一枚金印封于铁箱,沉入海底。

可万万没想到,郑克爽这边刚刚把铁箱沉海,那边划来一条船,一个渔民一网撒下,竟然把这只大铁箱捞了上来。

又过了段时间,有位洪门中人到金门联络同道,借宿在渔民家中,惊奇地发现这家的米缸盖上赫然刻着洪门兄弟的联络讯号。细问之下,得知究竟,于是他将金印赎回,此后洪门兄弟联络,就盖此印为凭。但是洪门兄弟数量庞大,一枚印不够用,于是洪门中又发明出许多联络暗语,名为“海底”——因为洪门印信是从海底捞上来的,所以洪门人见面,相互盘海底(用隐语相互试探、诘问),就可知道是不是会中兄弟。

到了乾隆年间,天地会人士到北京揭皇榜,建议朝廷组织青帮负责漕运,于是青帮的势力也迅速发展起来。但青帮与洪门同属反清复明的地下组织,都是来源于郑成功的汉留(郑成功建立的反清复明的组织)。为免两家在江湖上对抗,所以有“青洪原本是一家”“只有金盆开花,没有青洪分家”等联络暗语。

杜月笙要加入青帮,就是想找个靠山,但他苦无门路,只能靠陈世昌收自己入门。但陈世昌在青帮中的辈分排在倒数第二,杜月笙拜他为师,就此沦为帮中垫底的最小一辈。这件事,成了杜月笙心中难言的尴尬。

后来他声名鹊起,但因为所拜之师是无名小辈陈世昌,帮中人大哗,不断有人找上门来表示愤愤不平之意,实际上不过是暗讽杜月笙。

杜月笙对此心知肚明,只能海涵大度,佯装不知,把苦水全都咽到肚子里。然而,终于有一天,他对人说出了这么一番话:

看我们今朝的排场,像煞鲤鱼跳过了龙门,化鱼为龙,身价百倍了。但是你要晓得,我跳龙门比你们难得多。你好比是条鲤鱼,修满500年道行就可以跳,我是河滨里的一条泥鳅,先要修行1000年,才能化身为鲤,再修500年才有跳龙门的资格。因此之故,我无论做任何事体,都是只可成功,不许失败的。譬如说我们两个同时垮下来,你不过还你的鲤鱼之身,我呢,我又要变回一条泥鳅喽。

泥鳅,钻行于污腥的泥中;杜月笙从最底层的赌嫖陋业起步,开始一步步向上爬。这样一个低到不能再低的事业起点,成了杜月笙一生无法释怀的沉重压力,也让他的人生始终充满了强烈的危机感。

规矩总是被打破

那天夜里,小东门一带的气氛异常诡异。惨淡的月光下,时见三两黑影匆匆走过,脚步声中透着紧张与兴奋。

杜月笙就是那一夜的十数条黑影之一,与他并肩而行的是一个叫袁珊宝的小兄弟。两人都板着脸,心事重重。

为了加入青帮,两人曾发生过激烈的争吵。按道上的规矩,入门拜师,为表诚意要向师傅献上孝心,就是要奉上一笔钱。当时杜月笙和袁珊宝两人把所有的钱凑在一起,共有大洋3块。

杜月笙的想法是:把这3块大洋分成两包,每人1块半,孝敬师傅。

袁珊宝却觉得杜月笙太神经了,不过是拜个老头子,就把身上的钱倾囊以出,明天你拿什么吃饭?吃屎吗?

两人吵了一番,杜月笙发现,自己真的不善于和人吵架,一遇争端,只能退让。最后,袁珊宝收起1块大洋,自己包起1块,另1块交给杜月笙包起。而杜月笙却瞒着袁珊宝去找店主王国生借了块大洋,这样他的包里就有了两块大洋。

跟人谈判,无条件退让,但缺失的部分就得由自己悄悄补上。这个做法,成了他一生的固化模式。他最大的弱点就是气场太弱,镇不住对方,性格上的缺失只能用金钱上的损失来弥补。

一天晚上,杜月笙去拜访一座庙。前方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杜月笙好不容易到了庙前,抬手轻轻叩门。

门内一个声音传出:“你是何人?”

“我是杜月笙,特来赶香堂。”杜月笙恭恭敬敬地回答。

“此地抱香而上,你可有三帮九代?”门内再问道。

杜月笙回答:“有格。”

“你带钱来否?”

“带格。”

“带了多少?”

“119文,内有1文小钱。”

“答对了。”

庙门“吱呀”一声打开了——这是从明清时代传承下来的切口,每一句话都隐含着一段帮会血泪史,所以,帮中之人对这番对答极其谨慎,倘有一字答错,轻则终生无缘入帮,重则必有生命之忧。

入了门,引见师带着杜月笙等十几个人来到神案前。神案上供奉的,第一位是达摩祖师,而后是禅宗二祖任慧可、三祖彭增灿、四祖叶道信、五祖万弘忍、六祖杨慧能。再往下是金清源,以及青帮始祖罗净修、陆道远,入京揭皇榜立青帮的三位祖师翁德意、钱德正和潘德林。次下王文敏、姚文全、明建号“隆武”的唐王、建号“永历”的桂王。入门者要向每位祖师磕头,一串长头磕下来,直接磕到了门外。

门外供奉着民族英雄史可法,因为祖师中有两位明朝皇帝,史可法是臣子,不便和帝王平起平坐,只好委屈在外守门。

这一串祖师,从东来的达摩到禅宗的列祖,到郑成功的部将,最后再到明朝的两代亡君,这种组合,堪称匪夷所思,从至高的智慧到最底层的江湖叛乱,其间的勾连串合天衣无缝。这实际上是特殊时代爱国主义历史教育的江湖版本,最适宜用来教导如杜月笙这种天然丧失了受教育机会的底层人。正是通过这么一长串莫名其妙的长头,入帮之人一下子就获得了传统文化从高端到底层的结构性知识。

对于杜月笙这样的有心人来说,瞬间打通从儒、释、道到赌、嫖、抽之间的隔阂,只花了这两块大洋,太值了。

磕过头后是净手,一盆水端过来,大家依次在水里洗手。然后是斋戒,一大碗水,依次传递,每人喝一口,喝时嘴巴不许碰到碗边。喝了这口水,从此就是青帮列祖身边的人了。以后的杜月笙,再也不是一个人战斗,他将与禅家六祖、抗清义师、明末皇帝等无数历史人物相伴而行,从此有了强大的心灵力量。

再经过一系列隆重庄严的仪式,本命师陈世昌出场,他站在坛前,俯视跪在面前的十几个人,问道:“你们进帮,是自身所愿,还是经人劝来?”

众答:“自身所愿。”

于是,陈世昌厉声道:“既是自愿,要听明白。本青帮不请不带,不来不怪,来者受戒。进帮容易出帮难,千金买不进,万金卖不出!”

众人应诺,递上拜师帖和贽敬。拜师帖将由老师永远收藏,帖子的背面写着:“一祖流传,万世千秋,水往东流,永不回头!”

接下来,陈世昌对门徒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讲述一帮三代的古远历史,以及青帮的规矩切口。

继王国生后,陈世昌成为杜月笙人生中的第二个导师。据杜月笙本人回忆,陈世昌教导他的十大帮规,成了他这个缺乏教养、浪迹沪上的孤儿安身立命的行为准则。

这十大帮规是:

第一,不许欺师灭祖。

第二,不准藐视前人。

第三,不准扒灰放龙(指出卖帮中兄弟)。

第四,不准奸邪淫盗。

第五,不准江湖乱道。

第六,不准引水跳带。

第七,不准扰乱帮规。

第八,不准以卑为尊。

第九,不准开闸放水。

第十,不准欺软凌弱。

最后,陈世昌告诫弟子们,十大帮规之外,最严格的是保守帮中秘密,任何人入了青帮,上不传兄弟,下不传妻儿。帮会里只有纵的关系,没有横的联系,师知其徒,徒知其师,与帮会中人通过江湖暗语建立联系。

陈世昌讲完规矩,杜月笙抬起头,仰望着师傅的脸。

他发现了一个秘密——规矩这玩意,立出来就是供人打破的。青帮最严厉的规矩是严守入会之秘,但他们这伙人还没入帮就已经四处炫耀、吵得尽人皆知了。

凡事不能超出限度

加入青帮之后,杜月笙的人生就开始势不可挡地走了下坡路,命运快车急转直下,载着他冲向九幽冥府。

先是钱不够用。此前,王国生每月支给他几块大洋,吃住之外,再买上几身光鲜的新衣,绰绰有余。但现在他是在帮之人,整日里兄弟往来,吃喝嫖赌,这些场面上的事一样不能少,每样事都要花钱,几块大洋一下子就用完了。

可怜老板王国生还不知经营危机已至,听说杜月笙在帮顿时大喜,就让杜月笙跑码头收钱,心想在帮之人兄弟多,别人如果拖欠,月笙可以叫来兄弟帮场子,讨回欠账。

杜月笙这边却是有着庞大的开销,缺的就是钱。王国生水果摊的回收账款,一旦进了他的手就瞬间消失了。

收回来的钱给花光了,他不好再和王国生打照面,就干脆卧睡烟花场,等到万不得已,才硬着头皮回来点个卯。

店员杜月笙动辄旷工,老板王国生很上火,就劝他几句:事情归事情,白相归白相,凡事总要有个限度。

限度?杜月笙这边的限度就是横竖横,拆牛棚。索性卷走王国生的一大票账款,于赌桌上骰子的悦耳转动声中,那些钱就烟消云散了。

拐王国生的钱逃走,那是因为杜月笙早就想跳槽了。店员的生活平淡如水,缺乏刺激,花会航船的营生,才是他向往已久的生活。

花会,是一种赌法,源自广东,进入江南,在上海风靡一时。这种赌法最诱人之处,就是可以以小博大:押1元,赢了能赚28元,净赚28倍。没押中也不要紧,无非1元钱而已。花会堪称现代博彩业的始祖,迎合了人性中最软弱之处,永远都有市场。

有产业,就有竞争;有竞争,就有促销。当时的上海花会要雇佣大量营销人员,奔赴大街小巷,到处去拉生意。男营销员专门在摊贩处闲逛,寻找如杜月笙这类的店员,花言巧语诱其入彀。女营销员则穿堂入室,诱惑三姑六婆、少妇长女,让她们也投入兴旺发达的赌博行业中来。

花会的男女营销人员都没有工资拿,但他们可以在拉来的客人处抽头,每拉1票单就可以获得10%的提成。

当时花会的营销人员既不叫业务经理也不叫销售,而是叫“航船”。航船的意思就是促驾,催促别人来赌博。杜月笙正是被这些营销高手所蛊惑,从王国生的店里拐了货款,全部投入花会中。

开始时,杜月笙也没想对不起王国生,他希望的是能够一票押中,就可获利28倍。归还了王国生的本钱,他也能大大赚上一票。但等到他的钱输光之后,他才醒悟过来,花会之中,只有两种人能赚到钱:一是花会的老板,二是营销人员——航船。

花会之中,赚钱最多的是花会大王高兰生。此人生性凶狠,杀人不眨眼,打架时手提机关枪沿长街狂扫。就是凭着这股子狠劲,他才得以独霸花会市场。

杜月笙输掉的钱,全都进了高兰生的口袋。

14年后,花会大王高兰生专程登门递帖子,拜杜月笙为师。当时杜月笙看着他,差点脱口吼出一句:“侬个大赤佬,先把阿拉的铜钿还回来!”

杜月笙在花会里表现积极,希望能成为一名营销人员——这时他与高兰生之间的距离,好比意向求职者与大型企业董事长之间的距离。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他终于如愿以偿地拉近了自己跟高兰生的距离,成为高兰生手下众多营销人员中的一名。

当上营销人员之后,他开始东奔西走,拉人来赌。花会正如今天的彩票,许多人会蹲坑守候,矢志不渝地买同一个号码。像这样一些人,就会把钱交给杜月笙,让他替自己去押固定的号。

钱拿到手上,杜月笙的赌性又压倒了理性,忘记了花会中只有老板和营销人员才能赚到钱,他心想:咦,这些钱,我不妨自己先押一记,倘若中了,那就是28倍的利!有了钱,还愁这点赌本还不上吗?

于是,他就把收上来的钱都押到了赌桌上。

一开盘,杜月笙押上去的钱很快就分文不少地归了花会大王高兰生。

钱没了……只能再去收点,再上赌桌。一旦赢了,就是28倍的利,这点小赌本,根本不算个事!

于是他到处去收钱,钱到手全都自己押上了。然后,这些钱也全消失在花会的血盆大口中。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杜月笙失踪了。

唯恐那些人找他算账,杜月笙脚底抹油——溜了。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害怕花会的债主追杀,又不敢回王国生的潘源盛水果店,杜月笙再一次流落街头。

光鲜的新衣破烂了,白净的双手满是污垢,穷困潦倒的杜月笙蜷缩在垃圾筒边,心里无比懊恼。

杜月笙怪只怪自己运气太差,押了那么多钱,居然一票也没中。只要中上一票,一票就行,就可以获利28倍,那就赚大发了。说到底,都怪自己运气不好……运气不好,最对不起的就是王国生了。如果能够押中一票,拿的王国生的钱,早就可以还上了。不仅可以还上,还能附上利息……现在说什么也晚了。就算自己告诉王国生,自己只要押中赢了钱,就连本带利归还,人家能信吗?

正在自怨自艾之时,忽见远方有几个人怒气冲冲而来。杜月笙毫不犹豫地跳起来,贴着墙边迅速溜走——债主正在找自己,千万不能被他们逮住,逮住了准保被打个半死。

再怎么东躲西藏,还需要找个夜晚睡觉的地方。可现在身无分文,哪有钱租房子呢?

幸亏在大上海如杜月笙这般穷途末路的人为数不少,杜月笙遇到一个每算必错的算命先生。因为每算必错,这个算命先生也混不下去了,没地方可住,但是他发现了一个可供二人落脚的宝地——十六铺有家烟纸店,店里有间密不透风的亭子间,给钱就让住,夜晚可以落宿在这里。

此后,杜月笙就在这间密不透风的亭子里落了脚。

他在这间亭子里居住的时间不长——如果再长些日子,他肯定会脱胎换骨,成为另一个人。与他在一起的算命先生,原本有机会让杜月笙对这门行业有个清醒的认识,但由于时间太短,远未到可以掏心窝子的程度。结果杜月笙终其一生,对星相命术迷信至极。

即使一间小亭子,也要花钱才能住。为了弄点钱,杜月笙去找师傅陈世昌。陈世昌让他跟着自己,挎着篮子,揣着赌筒,沿街兜售套签子的营生。有一天,杜月笙正给师傅打下手,招呼赌客套签子,忽然远远地看到了同拜陈世昌为老师的袁珊宝。

人逢末路,最是自卑。当时杜月笙的反应是立即转过身去,不愿意让袁珊宝看到自己的落魄样,怕被他嘲笑。但忽然又想起袁珊宝是个憨厚实在人,未必会嘲笑自己的窘状,就硬起头皮招呼袁珊宝。

袁珊宝过来,先问师傅陈世昌好。陈世昌正有几个赌客要套签子,生意要紧,顾不上理他。

袁珊宝趁机把杜月笙拉到一边,问道:“你怎么不回潘源盛?”

“算了吧,”杜月笙懊恼摇头,“我用了店里不少铜钿,王国生一定恨我入骨,我何必回去自讨没趣!”

“天地良心!”袁珊宝大声喊叫起来,“王国生天天都在惦记你,他常说:‘不晓得月笙跑到哪里去了,自从他一走,我们店里就少了个角色,生意越来越差。’至于你欠店里的钱,这么久了,我不曾听他提过一个字。”

“真的吗?”杜月笙听了喜出望外。

“当然是真的。”袁珊宝埋怨道,“月笙哥,不要把人想得那么坏。王国生是个善良人,他只念你曾经的好,只记得你在时店里生意红红火火。即使你做了对不起他的事,他也不会记在心上。”

“要是这样的话,那我……是不是可以回潘源盛呢?”杜月笙的心,突然感受到一种温情。他是个孤儿,从8岁起就不得不闯荡天下,没有人疼过他,没有人关心过他。如今突然遇到王国生,不计较他的劣行,仍然拿他当兄弟,这前所未有的情感,让他一生铭记。

于是,杜月笙就转身向陈世昌请求道:“师傅,我以前在潘源盛的老板王国生,他待我真诚友善,不计较我的过错,我可不可以……先不套签子了,回去跟王国生见个面呢?”

陈世昌道:“月笙啊,你在店里当店员,可比跟着师傅套签子体面多了。这个机会不要错过,一定要回去。但你临去之前,为师有句话,要对你们两个讲。”

两人急忙站好:“请师傅训诫。”

只听陈世昌道:“月笙啊,江湖上有句话,‘百年修得同船渡,千载修得共枕眠’。这一生中得有机缘同船共渡,都要修百世才能够得到。要想修个挚朋诤友,更不知要修几生几世。这王国生,就是你们前世修得的挚友。所谓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他不计较你的差失,拿你当朋友,你可要领这个情。实话告诉你吧,月笙,别看这上海滩人群熙攘,但愿意像王国生这样待你的人绝不会太多,所以你回去之后,一定要洗心革面、戒嫖戒赌……呃,除了帮师傅套套签子,别的赌摊,能不去就尽量不要去了。”

杜月笙和袁珊宝兴高采烈地回到潘源盛,王国生果然喜出望外,立即迎出,没有责怨他一句,只是希望他好好干,店里仍然像以前一样继续支付他薪水。

刚刚回到潘源盛时,杜月笙在心里发誓,要对得起王国生待他的真诚友情,一定要洗心革面,再也不……不过,“再也不”有点绝对了,以后赌场、嫖局尽量少去几次吧。

这样一想,他故态复发,又溜达回了赌场烟花地。

大病不死,必有后福

每次从赌场烟花地出来,杜月笙都在心里痛骂自己:杜月笙,你怎么这么没出息?人家王国生待你那么好,你就少去几趟赌场烟花地会死吗?唉,死倒是不会死,就是感觉生之无趣。

“恶习难改”这4个字,好像说的就是自己。横竖横,拆牛棚。横竖是恶习难改了,索性就破罐子破摔,变本加厉吧!

这样一想,他彻底放下了心理包袱,从此大赌特赌、大嫖特嫖,不可救药。这辈子就这样了,就算自己不赌不嫖,也根本没机会出人头地,还不如今朝有赌今朝赌,明朝无嫖明朝说。

就这样,他晨昏颠倒、放任自流、荒唐无度地过了一段时间。有天半夜,他拖着疲倦的身体回到潘源盛,觉得浑身酸痛、困倦至极,倒头就睡下了。

睡梦中,他感觉自己仿佛跌入了一个黑暗的深渊之中,那黑暗有千钧之重,压得他透不过气来,他拼命地爬,却怎么也无法从黑暗中挣扎出来。迷迷糊糊之际,恍惚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月笙,月笙,你醒醒……”

他勉强睁开沉重的眼皮,看到袁珊宝与王国生正凑近自己,满脸焦急的神情,刺目的阳光从他们肩上漫洒下来。忽然忆及应该开店生意了,他尴尬地一笑,正要爬起,却觉全身绵软无力,只欠了一下身子,就重重地栽在了床上。

他病了,身体无力,浑身发烫。不到半天工夫,他就陷入昏迷状态,烧得不省人事。

幸亏有王国生和袁珊宝照顾他。王国生立即掏腰包请来大夫,袁珊宝则把他背进隔壁自己房间,以便照料他。

请来的大夫开了方剂。袁珊宝熬了药端过来,却发现杜月笙仍然处于昏迷之中,根本无法服药。强行掰开他的嘴巴,想把药灌下去,浓稠的药汁却顺着他的嘴角流淌下去,一滴也未入腹。

王国生慌了神,再把大夫请回来。大夫进来看了看,方剂也未开,说了句:“凶多吉少,另请高明吧。”

“什么?”王国生难以置信,“月笙他这么年轻,怎么会……再换个大夫来!”

重新请了一个大夫来之后,这次大夫翻开杜月笙的眼皮,认真地检查一番,说了句:“没救了,准备办丧事吧。”

王国生和袁珊宝面面相觑,他们都是与杜月笙相若的年轻人,从未经过生死大事,听了大夫的话,彻底慌了手脚。

最后,大夫提醒了他们一句:“他有什么亲戚没有?要办丧事,他亲戚得出面啊。”

亲戚?两人守在杜月笙床边等了足足一天,才听到杜月笙发出一声微弱的呻吟,从昏迷中缓缓苏醒。

袁珊宝见此情形大喜过望,趁他清醒赶紧问道:“月笙哥,你在高桥乡下,还有什么亲眷吗?”

“亲眷?”听到这两个字,杜月笙的两行泪水顺着惨白的脸颊淌了下来。

他知道自己要死了,但他不甘心年纪轻轻什么世面都没见过就这么死去,他有很多大事要做,他要成为人上人,要衣锦还乡,要回去看自己的外祖母。

可是,不甘心又能奈何?在病魔面前,只能听从命运的摆布。

垂危之际,杜月笙悲从中来。

就这样死掉,真的不甘心。这短短的人生,已经有太多悲惨。2岁丧母,3岁丧父,唯一的妹妹生下来就被送给了别人。8岁时继母也失踪了,没人照顾自己,也没有人管教自己。还没成年,就被人引诱染上了恶习,嗜赌如命,坑蒙拐骗。老娘舅因此不喜欢自己,姑丈埋怨自己,唯一疼爱自己的老祖母,根本不可能扭着小脚来上海照料自己,唯有流泪而已。

但他的好友袁珊宝根本不知道他心里的悲恸,见他不说话只流泪,更加急切地催促道:“月笙哥,你快说,你有什么亲眷要去知会一声?”

听袁珊宝的口气,杜月笙感觉死神就在自己身边狞笑。他强迫自己去想到底有什么亲戚,边想边说:“要么,侬去告诉我格姑母,伊是我爷格阿姐,我姑丈在高桥乡下种田,名叫万春发。伊拉有个儿子,叫万墨林,今年10岁。前一晌听说伊也到小东门来了,勒浪(吴语,在)一家铜匠里学生意。”

说完这番话,杜月笙又陷入昏迷。

王国生和袁珊宝立即跳起来,商量好兵分两路,把小东门附近的铜匠挨家找过来,终于找到万墨林。

一个刚刚10岁的小孩瞪着一双惊恐不安的眼睛,茫然地看着袁珊宝和王国生。他只是个孩子,根本没有能力处理这样的大事。他所能做的,只能是告诉两人,自己家在高桥镇的具体住址。

王国生托了个恰好去高桥镇的朋友给万家带个口信。

一听到消息,杜月笙的姑母就立刻撂下家里的事情,扭着小脚奔赴上海。她吃力地走了多半天,来到了王国生的潘源盛。

进门来,看到杜月笙气若游丝、奄奄一息的样子,忍不住放声大哭。哭罢,姑母板起脸,要求袁珊宝出去另找地方住,她要睡在杜月笙身边,把这个倒霉的孩子救活。

袁珊宝翻起白眼,拿起自己的小包袱让路。

姑母就在屋子里打了地铺,四处烧香,到处拜佛,收罗丹方,买药熬药,开始了她老人家一生中最漫长的实验生涯。

姑母只要听说什么法子有效,就立即照方抓来,用在杜月笙身上。不见效?没关系,反正药方多,一个不行,再换个试试。

姑母在杜月笙房里,义无反顾地实验了恰好100天,给杜月笙吃了无数谁也叫不上名字的怪东西,但仍没有任何效果,杜月笙始终处于昏迷高烧状态,整个人憔悴不堪,只剩一副骨头架子撑着一张皮。

但是姑母依然信心满满,她觉得,这都100天了,杜月笙居然还没死,说明什么?说明这稀里糊涂的治疗还是有效果的!

百日实验后,姑母听到了一个据说能治好这种病的神奇法子:蛤蟆粪!

上海人所谓“蛤蟆粪”,指的其实就是癞蛤蟆所产的蝌蚪。这种东西裹在一团透明略白的黏液中,生长出黑色圆球状的长尾,在池塘里游动成长。民间称此物性最温凉,理论上来说应该能治得了杜月笙的病。

于是姑母就出门去捉蝌蚪,捉回来半盆,撬开杜月笙的牙齿,不由分说就往他嘴里灌。

奇迹终于发生。吞下蝌蚪之后,杜月笙的眼睛缓缓睁开,高热渐退,慢慢清醒起来。

再接再厉,再来一盆蝌蚪!

“不要啊……”杜月笙哀号起来,“姑母,求求你,我不要再吃这怪东西,太难吃了。”

姑母说:“必须吃,除非你的病好了。”

“好了,我好了,”杜月笙吃力地翻身下地,“我的病真的好了。”

姑母长松了一口气:“谢天谢地,你先躺着休息,喝口稀饭。我也得回家看看了……”

救活杜月笙之后,姑母就扭着小脚回家去了。于是,照料杜月笙的工作落到了王国生和袁珊宝的身上。

到底是年轻,经历了这么一场大病之后,杜月笙很快恢复过来。虽然身体仍然很虚弱,不能干重活,但死神已经远离他而去,人生得以重新开始。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诱惑

袁珊宝照料了半个月,杜月笙差不多完全康复了。这时候,杜月笙的心里忽然感受到生命不能承受之诱惑:哎呀,好久没听到骰子转动的悦耳声音了,人生好无聊啊!

“有铜钿拿点给我,”杜月笙对袁珊宝说,“阿拉熬不住了,赌赢了就把本钱还给你。”

“完了,”当时袁珊宝呆呆地看着杜月笙,心里无限悲凉,“完了,这熊孩子算是没救了,刚刚死里逃生,想到的第一桩事就是赌。杜月笙的脑子里,就装不进点正常的东西吗?”

袁珊宝善良软弱,待杜月笙真诚友善。杜月笙的回报是——索性吃死了袁珊宝。

袁珊宝后来回忆赌情燃烧的岁月时,说:“月笙哥赌铜钿输脱了底,他就喊我缩在被窝筒里不要起来,他把我的衣服裤子裹成一卷,送进当铺,当点钱来作赌本。每逢碰到这种事情,我总是躺在床上暗里祝祷:南无阿弥佛、观世音菩萨,保佑月笙哥赢到铜钿赎当回来。否则的话,我身上只有一套汗褂裤,岂不是一生一世都爬不起来啦!”

终究是交心换命的好朋友,袁珊宝说话时,已经尽可能地替杜月笙遮掩了。但杜月笙不可能每天都赢,这就意味着,袁珊宝只能光着身子躺在被窝里,郁闷地等把他的裤褂输光了的杜月笙另想办法。

杜月笙能够想到的法子,无非敲诈而已。当然,这段历史丢人现眼,杜月笙终生三缄其口,只字未提,但当时是有报纸的,媒体可不知道这白相人(旧上海俚语,在上海话里,“白相”是玩的意思,“白相人”也就是在社会上玩的人,相当于现在说的花花公子、游手好闲之徒、为非作歹的人、流氓。)日后会大红大紫,难得地披露了当时靠拆梢(方言,敲诈)为生的小赤佬一名。

1911年,杜月笙24岁。这一年的4月18日,上海《民立报》有条短讯报道:

捕房解冒探索诈之杜月笙至案情讯

人和栈伙吕和生,茶房朱彩心禀称:寓客带有烟具吸烟,杜月笙等二人前来,指商人栈中私售洋烟,言如能出洋五元,可免拘解公堂,否则定当重罚。商人系生意人,不欲多事,当给杜月笙五元,有账簿书明为凭。杜供,小的与张阿四同去,实系张起意,现张不知匿在何处,小的分用一元,余洋均张取去是实。

情况是这样子的:那一天在小东门的人和客栈,住进来一个携带烟具的客人,并在客房中兜售洋烟。而后杜月笙和一个叫张阿四的小瘪三昂然闯入,叫道:“侬是掮了招牌格,阿拉是日吃太阳,夜吃露水格。识相点,放阿拉一条生路,否则要侬好看。”

杜月笙和张阿四气势汹汹地指控客栈中有人私兜洋烟,违反法律,如果对方识相点,拿出点钱来消灾,这事就算了。如果不识相,那就别怪他杜月笙去捕房举报了。

客栈却是见多了杜月笙这样的小赖皮,假装害怕,表示愿意拿钱消灾,但哄着杜月笙在账簿上画押,这样就留下了杜月笙敲诈的证据,再叫来客栈相识的捕探。

这时候,神秘的张阿四早已消失不见,懵懂不知世事的杜月笙就被抓了去吃官司。

这是杜月笙一生不敢提起的耻辱,却是他人生最大的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