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进行了多次阐述,形成了一系列创新性论断。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过程中,如何认识和把握这一体系的“核心”,理论界仍然存在着多种不同理解,这就需要我们对这一重大理论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在2017年5月出版的《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中,首次披露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核心的认识。“我们党执政,就是要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持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改善人民生活……这就点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
理论体系的核心是其立论基础和实践要求的统一。任何理论体系都有其立论基础,这个立论基础决定了理论体系是不能轻易被经验证据驳斥的,经济学的立论基础是有关人的经济本性的假设。同时,理论的意义在于指导实践,理论体系的立论基础对实践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两者共同构成理论体系的核心。第三章对西方主流经济学、苏联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三者的立论基础进行了比较,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从“经济人”和“社会人”两个层面上把握人的经济本性,进而将“能动的社会人”作为自身的立论基础,并把“持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这个立论基础的实践诉求。
本章第一部分简要阐述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理论硬核和保护带的基本概念,阐述西方主流经济学立论基础所面临的诘难,分析“经济人”假设遭受致命性危机的根源。第二部分界定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立论基础(一般)和立论基础(特殊),提炼总结了苏联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所提出的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并由此反推该体系的立论基础,提出要准确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社会人”假设。第三部分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立论基础是“能动的社会人”,并分析这一假设超越西方经济学和苏联政治经济学的主要优势。第四部分探讨了“能动的社会人”这一立论基础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所提出的实践要求。最后是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