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研究(第7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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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对儒家政治文化的诠释本论文为贵州大学引进人才科研项目“朱熹与王阳明《大学》思想比较研究”(项目编号:贵大人基合字20140 [22] 号)的阶段性成果。

——以“古本”《大学》“亲民”说为中心的考察

◎邓国元邓国元,男,贵州思南人,哲学博士,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阳明文化研究院)、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中心讲师,研究领域为儒家哲学、宋明理学。


摘要:与朱子“新本”《大学》的“新民”不同,王阳明主张“古本”《大学》的“亲民”说。儒家政治文化是王阳明“亲民”说的问题意识。对儒家政治文化的特定诠释是王阳明坚持“亲民”说的思想原因。王阳明“亲民”“政在亲民”的思想,把政治的本质建立在“为政者”自身的道德意识上,体现了他对孔孟“仁政”思想的继承,是儒家德治主义传统的体现与发展。王阳明通过“政在亲民”的提出,指出“民”才是儒家政治思想中的政治主体,是政治权力的根源,政治合法性的基础。王阳明通过对“古本”《大学》“亲民”的诠释,提出“政在亲民”的思想,为正确把握儒家政治文化传统提供了重要的途径,也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关键词:王阳明 “古本”《大学》亲民 德治主义


众所周知,在《大学》诠释上,朱子根据小程子伊川的观点,改“古本”的“亲民”为“新民”,并解释说:“新者,革其旧之谓也,言既自明其明德,又当推以及人,使之亦有以去其旧染之污也。”(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第3页。显然,就朱子这里的解释而言,“新民”的基础是“明明德”。朱子解释“明明德”云:“明,明之也。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但为气禀所拘,人欲所蔽,则有时而昏;然其本体之明,则有未尝息者。故学者当因其所发而遂明之,以复其初也。”(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3页。这样,朱子的“新民”,就是指“学者”在自己“明”其自我的“明德”之“初”以后,再“推己及人”,使“民”亦“去其旧染之污”,同样如“学者”一样“复”其“明德”之“初”的过程。需要注意的是,朱子的“新民”说,以及在“新民”与“明明德”关系的诠释上,是以自己的哲学本体宇宙论以及人性论作为理论支撑和预设的。对此可参见(宋)朱熹撰,朱杰人等主编《大学或问》,《朱子全书》(下文简称《全书》)(陆),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第507~509页。关于朱子这部分的内容,陈来先生有详尽的分析。参见陈来等《中国儒学史·宋元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第349~353页。因此,朱子“新民”说的核心内容是指“学者”对“民”的教化,使“民”同样也如同“学者”一样,能从“旧染之污”“人欲所蔽”的情况“复”到“明德之初”的理想状态。显然,朱子的“新民”说,不论是对其自身的思想体系,还是对整个儒家文化传统来说,其内涵和意义都是清晰而显著的。

王阳明“于《大学》‘格物’诸说,悉以旧本为正,盖先儒(案:指朱子)所谓误本者也”此为阳明弟子徐爱在编纂《传习录上》(即《初刻传习录》)中的“引言”,见(明)王守仁撰,吴光等编校《王阳明全集》(下文简称《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第1页。在朱子提倡《大学》“新本”,阳明主张恢复《大学》“古本”后,就有了所谓《大学》“新本”(“今本”)与“古本”的论争。关于《大学》的“今本”“古本”问题,可参见丁为祥《〈大学〉今古本辨证》,《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第77~91页。,即相对于朱子的“新本”《大学》而言,阳明主张“旧本”“古本”《大学》。而这也决定了阳明必然主张“古本”《大学》的“亲民”,反对朱子的“新民”说。《传习录》中第一条就记载了阳明与弟子徐爱关于此问题的讨论:


爱问:“‘在亲民’,朱子谓当作‘新民’。后章‘作新民’之文似亦有据。先生(案:指阳明)以为宜从旧本作‘亲民’,亦有所据乎?”先生曰:“‘作新民’之‘新’是自新之民,与‘在新民’之‘新’不同,此岂足为据?‘作’字却与‘亲’字相对,然非‘新’《全集》本为“亲”,邓艾民先生认为此处的“亲”为讹,故据闾东本改为“新”。邓先生此说为是,今从之。(明)王守仁撰,邓艾民注《传习录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7页注②。字义。下面‘治国平天下’处,皆于‘新’字无发明,如云‘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如保赤子’;‘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之类,皆是‘亲’字意。‘亲民’犹孟子‘亲亲仁民’之谓,亲之即仁之也。百姓不亲,舜使契为司徒,敬敷五教,所以亲之也。《尧典》‘克明峻德’便是‘明明德’。‘以亲九族’至‘平章’‘协和’,便是‘亲民’,便是‘明明德于天下’。又如孔子言‘修己以安百姓’,‘修己’便是‘明明德’,‘安百姓’便是‘亲民’。说‘亲民’便是兼教养意,说‘新民’便觉偏了。”(明)王守仁撰,吴光等编校《王阳明全集》,第1页。


在整部《传习录》中,集中讨论“亲民”与“新民”问题的似乎只有此处,因此需要对其中的内容进行细致的分析,以便更好地认识阳明的“立言宗旨”,特别是阳明坚持“亲民”说的问题意识。首先,徐爱提出了朱子改旧本“亲民”为“新民”的重要依据,即“后章‘作新民’”的说法。朱子在《大学章句》中用“作新民”作为“传”来解释“经”之“在新民”,这自然也是朱子改“亲民”为“新民”的基本依据。朱子在《大学或问》论及改“亲民”为“新民”的原因时有云:“今亲民云者,以文义推之则无理,新民云者,以传文考之则有据。”[(宋)朱熹撰,朱杰人等主编《大学或问》,《全书》(陆),第509~510页。] 朱子这里所说的“以传文考之则有据”即徐爱这里的说法。另外,梁涛先生结合郭店竹简中“亲”作“新”,特别是“亲民”通“新民”的观点,指出《大学》的“亲民”本就是“新民”,为我们把握《大学》思想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梁涛:《郭店竹简与思孟学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第119~120页。)不过也需要说明的是,即使《大学》文本自身中的“亲民”与“新民”相通,也不能说《大学》的“新民”就是朱子思想视野中的“新民”,二者显然是不能化约的不同问题。当然,这也告诉我们,对阳明“亲民”的把握,也不能限制在《大学》文本上,而是更需要考虑阳明自身的思想诠释脉络。但阳明认为朱子这一改动不能成立。从“‘作新民’之‘新’是自新之民,与‘在新民’之‘新’不同,此岂足为据”的说法来看,阳明主要强调“作”与“在”的区别。显然,对于阳明来说,在“作新民”中,“民”是主动的,是“新民”的主体,是能动者;而所谓“在新民”之“在”,则明显是一个“对象化”“动作赋予化”的活动。换句话说,阳明从实践活动性质的角度认为“作新民”与“在新民”之间存在本质的区别,二者不能相混淆,更不能以前者作为后者改动的依据。既然不能用后章的“作新民”来作为改“在亲民”为“在新民”的证据,那么这样的改动也就自然不合理,因此只能是“旧本”的“在亲民”。当然,如果仔细体会阳明在这里的用意,就不难发现他与朱子的差异不仅是《大学》文本上的不同,更有意义上的不同。对于朱子而言,虽然说“新民”是指“学者”“推己及人”到“民”的“新”、教化,但就朱子的思想脉络来看,“民”也是“新”的主体,“民”也有一个“自新”的问题,只不过是在“学者”教化下的“自新”而已。而对于阳明而言,以“亲”来说,就并不存在什么“民”自“亲”的问题,“民”不是“亲”的主体,“亲民”的主体只能是“为政者”(详见下文)。阳明突出“在”的“对象性”,主要就是为了强调“为政者”对“民”的“亲”。总之,阳明这里强调“作”与“在”的区别,显示了他自己的“亲民”与朱子的“新民”具有不同的言说对象。

同时,阳明指出后章的“治国平天下”等内容,与朱子强调的“新”没有内在的关联,又指出《大学》后章中的“‘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如保赤子’‘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之类,皆是‘亲’字意”,即从正反两个方面论证“亲民”的合理性。阳明这里所谓“‘亲’字意”,主要是指《大学》这样一些论述中包含着明显的道德情感意识,而这显然是朱子的“新民”所不能体现的。换句话说,突出对“民”的“亲”,从道德情感上来理解与“民”之间的关系可以说也是阳明坚持“亲民”说的重要原因。

这里需要特别提到的是,阳明还用孟子“亲亲而仁民”的观点来作为自己坚持“古本”《大学》“亲民”的理由。《孟子·尽心上》载:


孟子曰: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


显然,阳明直接用孟子的“亲亲而仁民”来作为自己“古本”《大学》“亲民”成立的证据是不能成立的。在孟子那里,对“亲”才是“亲”,对“民”则是“仁”。就孟子这里的表述来看,其论述的目的在于强调从“亲”到“民”,最后到“物”上所呈现出来的道德差异性,也就是儒家一贯的爱有差等原则。当然,对于以宋明理学中以“万物一体”作为共同观念的阳明来说,“民”也未尝不能说是“亲”。这当然不是说宋明理学家,以及阳明放弃了儒家一贯的“爱有差等”原则。事实上,如何正确处理“万物一体”与“爱有差等”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宋明理学家,也是阳明的重要问题。对“万物一体”与“爱有差等”关系的回答构成了宋明理学家以及阳明思想的重要内容。因此阳明说“亲之即仁之”的“仁”,就不应该是孟子“亲亲而仁民”中的“仁”,而应该是“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中的“仁”。当然,无论是孟子的“仁民”,还是阳明的“亲民”,从道德情感意识的角度来理解与“民”之间的关系则是二者共同的立场。

另外,就这里《尧典》“克明峻德”,便是‘明明德’。‘以亲九族’至‘平章’‘协和’,便是‘亲民’,便是‘明明德于天下’。有如孔子言‘修己以安百姓’,‘修己’便是‘明明德’,‘安百姓’便是‘亲民’”,阳明也从“明明德”与“亲民”之间的关系来论证“亲民”的合理性。显然,在这样的论证中,对“明明德”内涵的理解,以及对“明明德”与“在亲民”二者之间关系上的把握就构成了理解阳明坚持“亲民”,以及呈现“亲民”思想内涵的关键。关于这方面的内容,下文将有具体的讨论,此处不赘。

而就阳明这里的全部论述而言,显然最后总结性的“说‘亲民’便兼教养意,说‘新民’便觉偏了”是最为关键的内容。可以说,阳明在前文部分的系列论说,都可以归结到这里。这也就是说明“教”“养”问题,在“教”民与“养”民关系上的理解可以说是阳明坚持“古本”《大学》“亲民”的根本原因。反过来说,阳明关于“亲民”的思想也就可以通过他对“教”民与“养”民之间关系的把握得到合理的解释。

就阳明的论述来看,他显然认为朱子的“新民”是“偏”了。而所谓“偏”,可以从两个方面获得理解:其一,朱子的“新民”在“教”“养”二者上“偏”向于“教”,而忽视了“养”,不能在“教”“养”关系上做到“合一”的平衡;其二,阳明这里的“偏”还可以说是指朱子的“新民”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儒家的整个文化传统。显然,在阳明看来,“亲民”则不会存在这两方面“偏”的问题;而单就“教”“养”关系而言,也可以说“养”民才是阳明这里所要强调的重点。这样的说法并不是说阳明就完全忽视了儒家传统中“教”的问题。事实上,就阳明整个的思想来看,明显带有“教”的特点,“教”民可以说是阳明终其一生的“立言宗旨”。不过,即使就“教”民而言,阳明也显示出“亲民”的特色。对此可参见拙文《“亲民”与教化——从对〈大学〉“亲民”的诠释看王阳明的教化思想及其时代意义》,《道德与文明》2013年第6期,第39~45页。因此,也就可以这样去理解,即对于“养”民在儒家文化传统中意义的认识与强调是阳明坚持“亲民”的根本原因。

那么,阳明这里对“养”民的强调,或者说通过“养”民所呈现出来的“亲民”思想,反映了他什么样的问题意识?或者可以这样问,是什么样的问题意识导致了阳明一再坚持“古本”《大学》的“亲民”说?显然,这一问题的回答是理解阳明“亲民”主张及其思想的逻辑前提。

关于阳明这里对于“教”民与“养”民关系的论述,徐复观先生评论说:


但阳明真正的意思,并非文献上的一字之争,乃在“说亲民,便是兼教养意,说新民便觉偏了”。所谓偏,是指偏向于“教”这一方面。王阳明这两句话,一方面是真正继承了儒家的政治思想;因为孔、孟、荀,都是主张养先于教的……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九州出版社,2014,第268页。


徐先生这里的分析可以说道出了阳明“亲民”思想中最为核心的问题意识,即“儒家的政治思想”。关于徐先生从“孔、孟、荀,都是主张养先于教”的角度来肯定阳明“亲民”主张的立场,特别是其中涉及的孔、孟在“养”“教”民关系上的基本观点,萧公权先生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中论及孟子的“仁政”思想时指出:


仁政必有具体之设施。孟子所言,似可以教养二大端概之。而其养民之论,尤深切详明,为先秦所仅见。七篇之中,孟子所注重者为裕民生、薄赋税、止争战、正经界诸(案:原文为“绪”,当为“诸”之误)事。……孟子于养民之要不厌反复申详,而教民一端则多附带及之,仅举梗概。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商务印书馆,2011,第92~93页。需要略加说明的是,萧先生似乎认为在孔子的政治思想中是“教”重于“养”的。萧先生说:“养民为国家必要之政策,而非最高之政策。盖国家之目的不仅在人民有充裕之衣食,而在其有美善之品性与行为。故孔子论卫国之民则谓既富而教,对子贡问政则主去食存信。至其于教化一端则反复申详,言之至审。”(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第70页。)徐复观先生则对萧先生认为孔子是“教”重于“养”的观点持反对批评态度,认为孔子同样是“养”重于“教”(徐复观:《学术与政治之间》,九州出版社,2014,第173页)。我们这里遵从徐先生的观点。


显然,萧先生这里对孟子“仁政”学说中“教”“养”关系的论述,与徐复观先生的观点是一致的。而萧先生这里的论述,更进一步使我们明白了阳明“亲民”背后的问题意识是儒家的政治思想。由这样的问题意识和思路来看,如果说朱子的“新民”强调的是在“学者”与“民”之间由“学者”“推己及人”到“民”的过程互动的话,那么阳明强调“在亲民”的“在”时,更多的是指向“在亲民”行为的主体“为政者”,强调的是“为政者”对“民”以“亲”的行为。径直说来,如果说朱子的“新民”说的对象是“学者”的话,那么阳明“亲民”说的对象则是“为政者”。(对于儒家文化传统来说,虽然不能说“学者”与“为政者”之间是截然的不同,但就内涵来说,二者的区别也是显然的。)概言之,阳明的“亲民”主张与思想,首先是以一个儒家政治文化命题出现的,儒家政治文化是阳明“亲民”背后的根本问题意识。进一步来说,对儒家政治思想的特定诠释也就构成阳明坚持“古本”《大学》“亲民”的思想原因。朱承先生的《治心与治世:王阳明哲学的政治向度》一书,可谓学界目前少有的对阳明政治思想的专门研究。但在朱先生这部以“政治向度”为中心的著作中,对阳明的“亲民”,以及“亲民”所蕴含的“政治向度”,或者说对于“政治向度”中核心的“亲民”问题完全没有涉及,可谓不小的学术遗憾。当然,这也客观上说明了学界目前对阳明“亲民”及其意义的考察是远远不够的。朱承:《治心与治世:王阳明哲学的政治向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在清楚阳明“亲民”主张所凸显的问题意识是儒家政治思想后,接下来则需要对阳明关于儒家政治文化的诠释做具体的分析。当然,依阳明之见,只有“亲民”才是儒家政治文化的合理表现,因此也可以说只有通过“亲民”才能正确把握儒家政治文化的本质与内涵。而就阳明上文中的论述来看,对“养”民的重视与强调无疑是他把握儒家政治文化的核心内容。正如徐复观、萧公权两位先生所言,先秦孔孟的政治思想在“教”“养”关系上都是主张“养”先于“教”的,孔孟在政治思想上最为基本的内容就是强调“养民”的优先性。那么,对于孔孟来说,强调“养民”的优先性,反映了他们在政治文化上什么样的思想呢?这里只就孟子的相关思想进行简单的论述,以便更好地理解阳明通过“亲民”所呈现出来的对儒家政治文化的理解。

正如萧公权先生所言,孟子是通过“裕民生、薄赋税、止战争”等来落实其“养民”主张的。《孟子·梁惠王上》载孟子云:


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地方百里而可以王。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

彼夺其民时,使不得耕耨以养其父母。父母冻饿,兄弟妻子离散。彼陷溺其民,王往而征之,夫谁与王敌?故曰:“仁者无敌。”王请勿疑!


以上几段文字,可以说是孟子“养民”之说重视对民之“养”最为集中的表述。在孟子看来,王道的根本内涵就是要解决民的生活问题,重视民的生命。进一步言之,在孟子看来,儒家的王道政治、仁政从根本上必然要求以对民的“养”为根本目的,“养民”是儒家王道政治、仁政的本质内涵。

明白孟子的“养民”旨在强调儒家的仁政后,那么阳明在“教”“养”民关系上强调“养民”的优先性,进而坚持“亲民”说的根本宗旨就清楚了——阳明是从仁政的角度来理解儒家政治文化之本质的。当然,可以说对于阳明而言,儒家的仁政,从本质上也必然要求“亲民”,儒家的仁政是阳明坚持“古本”《大学》“亲民”说的思想原因。正因为如此,阳明又直接提出了“政在亲民”的思想。阳明“政在亲民”的思想是在其著名的《亲民堂记》中提出来的:


南子元善之治越也,过阳明子而问政焉。阳明子曰:“政在亲民。”曰:“亲民何以乎?”曰:“在明明德。”曰:“明明德何以乎?”曰:“在亲民。”曰:“明德、亲民,一乎?”曰:“一也。明德者,天命之性,灵昭不昧,而万理之所从出也。人之于其父也,而莫不知孝焉;于其兄也,而莫不知弟焉;于凡事物之感,莫不有自然之明焉:是其灵昭之在人心,亘万古而无不同,无或昧者也,是故谓之明德。其或蔽焉,物欲也。明之者,去其物欲之蔽,以全其本体之明焉耳,非能有以增益之也。”曰:“何以在亲民乎?”曰:“德不可以徒明也。人之欲明其孝之德也,则必亲于其父,而后孝之德明矣;欲明其弟之德也,则必亲于其兄,而后弟之德明矣。君臣也,夫妇也,朋友也,皆然也。故明明德必在于亲民,而亲民乃所以明其明德也。故曰一也。”(明)王守仁撰,吴光等编校《王阳明全集》,第279~280页。


需要指出的是,阳明这里“政在亲民”的明确表述,可以说直接证明了上文中所说的儒家政治文化是阳明“亲民”主张的根本问题意识,“亲民”在阳明的思想中,首先是作为一个儒家政治文化命题而出现的。当然,阳明“政在亲民”的简练表述,完整地道出了他对儒家政治文化之本质的全部理解。就阳明“亲民”中的“亲”,“明德”的内涵,以及他对“明明德”与“在亲民”之间“一”的关系的论述来看,显然他是把儒家政治文化的本质建立在“为政者”自身的道德意识之上的。用宋明理学,特别是阳明自己的话语来说,“亲民”作为“用”是建立在“为政者”自身的道德意识、“明德”之“体”上的。“明德”所蕴含的道德意识,可以说是阳明“政在亲民”的本体论基础。“体”“用”是“一”,二者之间是“体用一源”的内在关系,而也就是说“为政者”自身的道德意识必然要求去“亲民”。显然,就渊源来说,阳明这样的观点是来自孟子“不忍人之心”的思想。《孟子·公孙丑上》载孟子云: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


孟子的政治思想,由“不忍人之心”说“不忍人之政”。而就孟子对“不忍人之心”的解释来看,其就是指人固有的道德情感意识。因此,孟子就是把政治的本质建立在人固有的道德意识之上。阳明从《大学》“明明德”与“在亲民”的关系立论,把“亲民”建立在“明德”之上,强调“明德”与“亲民”之间“一”的关系,显然是与孟子这样的立场相一致的。

同时,在阳明的思想中,还需要注意的是他从“万物一体”的角度来理解“明明德”与“在亲民”的关系,或者说阳明从“万物一体”的角度来理解儒家的政治文化的本质。《大学问》载:


“大学者,昔儒以为大人之学矣。敢问大人之学何以在于‘明明德’乎?”

阳明子曰:“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者也,其视天下犹一家,中国犹一人焉。……是故见孺子之入井,而必有怵惕恻隐之心焉,是其仁之与孺子而为一体也;孺子犹同类者也,见鸟兽之哀鸣觳觫,而必有不忍之心焉,是其仁之与鸟兽而为一体也;鸟兽犹有知觉者也,见草木之摧折而必有悯恤之心焉,是其仁之与草木而为一体也;草木犹有生意者也,见瓦石之毁坏而必有顾惜之心焉,是其仁之与瓦石而为一体也:是其一体之仁也,虽小人之心亦必有之。是乃根于天命之性,而自然灵昭不昧者也,是故谓之‘明德。'”

曰:“然则何以在‘亲民’乎?”

曰:“明明德者,立其天地万物一体之体也。亲民者,达其天地万物一体之用也。故明明德必在于亲民,而亲民乃所以明其明德也。是故亲吾之父,以及人之父,以及天下人之父,而后吾之仁实与吾之父、人之父与天下人之父而为一体矣;实与之为一体,而后孝之明德始明矣!亲吾之兄,以及人之兄,以及天下人之兄,而后吾之仁实与吾之兄、人之兄与天下人之兄而为一体矣;实与之为一体,而后弟之明德始明矣!君臣也,夫妇也,朋友也,以至于山川鬼神鸟兽草木也,莫不实有以亲之,以达吾一体之仁,然后吾之明德始无不明,而真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矣。”(明)王守仁撰,吴光等编校《王阳明全集》,第1066~1067页。


在上面的论述中已经指出,“明德”作为“亲民”的本体,就是指内在于“为政者”自身的道德意识。当然,就儒家传统而言,这样的道德意识显然也就是“发端”于孝悌的“亲亲”意识。而就这里的论述来看,阳明直接从“万物一体”的角度来理解“明明德”,进而论证“在亲民”,显然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不同的面向。如果说孟子的“亲亲而仁民”彰显的是儒家政治在德性上的“发端”性、“根源”性的话,那么阳明这里从“万物一体”的角度则是论证的儒家德性政治的普遍性、绝对性、“一体”性。也就是说,阳明直接从“万物一体”的角度论证“明德”的内涵,并指出“亲民者,达其天地万物一体之用也”,显然把儒家的德治主义进行了新的推进。可以这样说,孔孟传统中的仁政学说,在阳明的“万物一体”下的“亲民”中达到了顶点。在阳明看来,由“亲民”所体现出来的儒家政治思想,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一个实现“万物一体”的“明明德”的过程,是一个“万物一体”之“明德”本体不断落实、“达用”的过程。当然,“万物一体”的“一体”性与孝悌的“发端”性、“根源”性可以说都是“明德”的内涵,是“明德”内涵的两个不同面向,二者共同构成“亲民”政治思想的双向原则。

概括来说,强调对“民”的“亲”,从道德情感的角度来理解“为政者”与“民”之间的关系,把政治的本质建立在“为政者”自我的“明德”“万物一体”的道德意识上,构成了阳明坚持“古本”《大学》“亲民”的内在原因,也展示了他对儒家政治文化的本质——德治主义的正确理解。

显然,上文中的讨论主要是围绕阳明“亲民”“政在亲民”中的“亲”来进行的,呈现的是阳明对儒家德治主义政治文化传统的正确理解。而就阳明“亲民”“政在亲民”的观点来看,显然还有重要的一环——“民”的问题。这是把握阳明政治思想,以及阳明对整个儒家政治文化诠释的关键。当然,就阳明而言,可以说他对“民”的问题是“隐而不敢发”徐复观先生说:“阳明为其勋业所累,经常处于生死的边缘,所以一生很少直接谈到政治。他之所以再三反复于《大学》上的‘亲’字与‘新’字的一字之争,这是他隐而不敢发的政治思想之所寄。”(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第268页。)事实上,相对于西方现代民主政治对于“民”的政治主体性的明确展示而言,可以说整个儒家政治文化传统对于“民”的政治主体性都是“隐而不发”的——然非“不敢”矣。的,因此这里主要通过徐复观先生的相关诠释来切入这一议题,呈现阳明“政在亲民”思想中关于“民”的基本观点,进一步揭示阳明对儒家政治文化的理解。

针对前文中阳明从“教”“养”民关系的角度强调“养”民的价值优先性,反对朱子的“新民”,而主张“亲民”的问题,徐复观先生曾说:


养与教的关系,不仅是政治上的一种程序问题,而实系政治上的基本方向问题。儒家之养重于教,是说明人民自然生命的本身即是政治的目的;其他设施,只是为达到此一目的的手段。这种以人民自然生命之存在为目的的政治思想,其中实含有“天赋人权”的用意。所谓“天赋人权”,是说明人的基本权利是生而就有,不受其他任何人为东西的规定限制的。承认人权是天赋的,然后人权才成为不可动摇,人的生存才真能得到保障。所以政治的根本目的,只在于保障此种基本人权,使政治系为人民而存在,人民不是为政治而存在。徐复观:《学术与政治之间》,九州出版社,2014,第279页。


显然,徐先生认为阳明之所以要在教养关系上加以详尽的辨析,是因为这一问题涉及政治的基本方向,或者说政治的本质。具体而言,阳明从对“养”民的强调而主张“古本”《大学》的“亲民”,再到“政在亲民”的提出,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从儒家政治文化的立场回答政治的本质问题。当然,阳明“政在亲民”说的内涵也是非常清楚,那就是肯定儒家政治的根本目的在于“民”,在于保障“民”的“天赋人权”,“民”是儒家政治的本质。而把“民”视为政治的本质与目的,也就意味着必然强调“民”在政治中的主体性。徐复观先生说:


中国的政治思想,除法家外,都可说是民本主义,即认定民是政治的主体。但中国几千年来的实际政治,却是专制政治,政治的权力的根源,系来自君而非来自人民,于是在事实上,君才是真正的政治主体。因此,中国的圣贤,一追溯到政治的根本问题,便首先不能不把作为“权原”的人君加以合理的安顿,而中国过去所谈的治道,归根到底便是君道。这等于今日的民主政治,“权原”在民,所有今日一谈治道,归根结底即是民意。可是,在中国过去,政治中存有一个基本的矛盾问题。政治的理念,民才是主体,而政治的现实,则君又是主体,这种二重的主体性,便是无可调和的对立,对立程度表现的大小即形成历史上的治乱兴衰,于是中国的政治思想总是想解消人君在政治中的主体性,以凸显出天下的主体性,因而解消上述的对立。徐复观:《学术与政治之间》,第88页。


就徐先生的论述而言,他的观点当然有西方现代政治思想的理论背景。但是,即使回到阳明“政在亲民”的思想本身,也不能说徐先生的分析没有根据。事实上,徐先生的论断,完全是建立在对阳明,以及整个儒家政治文化传统正确理解的基础上的。阳明通过“亲民”“政在亲民”的主张,把儒家在政治上的基本立场完整地呈现了出来。在阳明看来,“民”才是政治的主体,是一切政治权力的根源,是“权原”。因此,在阳明“政在亲民”的思想中,儒家政治文化的核心当然不能说是“君”“君权”,更不能说儒家的政治思想是一种专制思想,是一种为专制政治服务的意识形态。就阳明以及整个孔孟政治文化传统来看,站在他们“政在亲民”“仁政”的立场,对所谓专制政治、极权政治恰恰是要进行强烈的批判。阳明提出“政在亲民”,一方面是要突出“民”在政治中的主体性,也告诫“为政者”,只有重视“民”在政治中的主体性,以“民”为贵,而不以“君”,“政者”为贵,政治本身才能具有根源上的合法性蒋庆先生认为在儒家话语中,所谓政治合法性就是“政道”的问题,而“按照中国儒家义理价值所理解的‘中国政治’,在合法性问题上有‘三重合法性’,即超越神圣的天的合法性、历史文化的地的合法性、人心民意的人的合法性。”(蒋庆:《再论政治儒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第4页)显然,阳明“政在亲民”中主要涉及的应该是蒋先生这里的“人心民意的人的合法性”。当然,就阳明而言,儒家政治的合法性问题并不存在什么“三重”划分的问题,而应该只是“一事”。,“权原”问题才得到了圆满的回答。阳明在其所处的时代,提出“政在亲民”的主张,其意义也正如徐先生所言,是为了在现实政治中消解“人君”在政治中的主体性,而凸显“天下”“民”的主体性。事实上,阳明这种通过“政在亲民”所彰显出来的对“人君”主体性的消解,凸显“天下”“民”的主体性的思想,在后来黄宗羲《明夷待访录》的“原君”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展示。黄宗羲云:“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今也以君为主,天下为客,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沈善洪主编《黄宗羲全集》(第一册),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第2页] 显然,黄宗羲这里所谓“天下”为“主”,“君”为“客”的思想,正是阳明“政在亲民”所要表达的内涵与意义。

当然,阳明“政在亲民”主张,指出相对于“君”“为政者”,“民”才是政治的主体,强调“民”在政治中主体性的思想,是与儒家在政治文化上的一贯精神相一致的。在早期儒家文献中,《尚书》中就有“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五子之歌》)和“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泰誓》)的说法。显然,这样的观点无疑都是对“民”在政治中主体性的一种肯定与强调。而对于“民”在政治中的主体性,视“民”为政治的根本的思想,在孟子的“民本”思想中得到了更集中的论述。孟子云:“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孟子·尽心下》)所谓“民为贵”“民本”,就是以“民”为根本的意思,自然也是认为“民”才是国家、政治的真正“主人”,主权在“民”。荀子也说:“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故古者列地建国,非以贵诸侯而已;列官职、差爵禄,非以尊大夫而已。”(《荀子·大略》)依荀子之意,相对于“君”,“民”才是根本,“民”是“天”的根本目的。这样看来,阳明“政在亲民”思想中对“民”主体性的强调与肯定,并不是他“无缘无故”的发明,而是依托于儒家一贯的文化传统所进行的总结。也可以说,儒家一贯的“民本”,强调“民”在政治中主体性的传统,被阳明的“政在亲民”集中地表达了出来。余英时先生通过对宋明两代政治生态文化的分析,指出相对于宋代的“得君行道”的政治文化来说,阳明所开创的是“觉民行道”的政治文化。显然,“觉民行道”的开展必然以“民”在政治文化中的主体性为根本前提。当然,余先生对阳明“觉民行道”的分析并不是从“亲民”的角度加以展开的,因此可以说本文的讨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与余先生的研究相互发明。余先生对阳明“觉民行道”政治思想及意义的分析参见余英时《宋明理学与政治文化》,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8,第188~211页。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在政治层面上对“民”主体性的肯定,必然以“民”在价值上的主体性为哲学前提。阳明从哲学层面对“民”在价值上主体性的肯定集中体现在他从良知本体的角度所提出的“满街都是圣人”的观点中。《传习录》下载:


在虔,与于中、谦之同侍。先生(案:指阳明)曰:“人胸中各有个圣人,只自信不及,都自埋倒了。”因顾于中曰:“尔胸中原是圣人。”于中起不敢当。先生曰:“此是尔自家有的,如何要推?”于中又曰:“不敢。”先生曰:“众人皆有之,况在于中?却何故谦起来?谦亦不得。”于中乃笑受。又论:“良知在人,随你如何,不能泯灭,虽盗贼亦自知不当为盗,唤他作贼,他还忸怩。”(明)王守仁撰,吴光等编校《王阳明全集》,第105页。


在阳明这里的论述中,显然是把孟子“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告子下》)的说法向前推进了。阳明这种“人胸中各有个圣人”的说法自然也包含着对每个人价值上主体性的肯定。《传习录下》又载:


先生(案:指阳明)锻炼人处,一言之下,感人最深。一日,王汝止出游归,先生曰:“游何见?”对曰:“见满街人都是圣人。”先生曰:“你看满街人是圣人,满街人到看你是圣人在。”又一日,董萝石出游而归,见先生曰:“今日见一异事。”先生曰:“何异?”对曰:“见满街人都是圣人。”先生曰:“此亦常事耳,何足为异?”(明)王守仁撰,吴光等编校《王阳明全集》,第132页。


就以上阳明思想来说,显然与其在“龙场悟道”中得出的“圣人之道,吾性自足”(明)王守仁撰,吴光等编校《王阳明全集》,第1354页。的结论内在一致。阳明这样的论述,从儒家道德哲学、人格理想的角度给予了“满街人”最大的主体性、自足性,也从良知本体的角度赋予了圣人与“民”之间的平等性。但就阳明以及整个儒家文化传统来说,并不能仅仅将“圣人”、良知理解为一个道德哲学的问题,它还是一个政治哲学的问题。儒家文化传统对于道德与政治之间内在关联性,可以从“内圣外王”的思维模式中得到直接的体现。李泽厚先生在分析儒家的“内圣”与“外王”时说:“道德常常就是政治,这正是原始儒家和孔孟之道的真正历史秘密。”(李泽厚:《新版中国古代思想史论》,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8,第214页。)而当从“民”的角度来理解阳明这样的观点时,显然能够充分认识到阳明对“民”之政治主体性的肯定。换句话说,阳明从人人都具有良知本体的角度论证“满街都是圣人”的时候,也必然论证了“民”在政治中的主体性、自足性。或者可以这样来理解,阳明“满街都是圣人”,“圣人之道,吾性自足”的说法,从本体的角度,超越的角度对其“政在亲民”的政治思想中“民”的政治主体性进行了哲学上的论证。如果说“政在亲民”的思想是“用”的话,那么可以说阳明从良知本体的角度论证“民”的自足性则可以说是“体”,“即体而言用在体,即用而言体在用,是谓:‘体用一源’”(明)王守仁撰,吴光等编校《王阳明全集》,第36页。。这样,用徐复观先生在上文中所借用的西方近代政治思想中的“天赋人权”来说,阳明这样的论述,其实同样也是在说“民”的政治主体性“天赋”的——因为良知本体就是“天赋”的。

结语

总之,儒家政治文化是阳明“亲民”说的问题意识。“亲民”对于阳明而言,首先是一个政治思想命题。对儒家政治文化的强烈关注与特定诠释,是阳明坚持“古本”《大学》“亲民”说的思想原因。阳明“政在亲民”的思想,反映了他对儒家政治文化的正确理解:一方面,阳明从“亲”“明德”“万物一体”等方面来理解政治的本质,把政治建立在“为政者”自身的道德意识上,继承了孔孟的“仁政”思想,体现了他对儒家德治主义传统的正确把握;另一方面,在阳明“政在亲民”的思想中,明确指出在儒家的理想政治文化中,“民”是政治的主体,是政治权力的来源,政治合法性的基础。显然,阳明“政在亲民”的思想,不仅对于正确理解儒家政治文化传统有着思想史的意义,而且对于把握儒家政治文化与西方现代民主政治的关系具体就阳明学与西方现代民主政治之间的关系而言,李明辉先生有《阳明学与民主政治》一文做专门的讨论。见李明辉《儒家视野下的政治思想》,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第11~21页。,以及对于当下中国政治社会无疑都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一方面,通过阳明“政在亲民”的思想,不仅要告诉“为政者”要对“民”以“亲”,也要以“民”为“体”、为“本”,以“为政者”自我为“末”,明确“民”的政治主体性;另一方面,对于当下中国社会中的“民”来说,显然也需要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主体性”,发挥自我在政治中的自觉性、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