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思想与历史理论
陈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道路的探索形成
摘要:陈云从基本国情出发,立足于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坚持不懈地探索了经济建设方式、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的选择问题,主张以全国一盘棋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方式推进经济建设,主张在公有制主体地位下发展个体和私有经济,提出社会主义时期必须有两种经济的论断,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道路的探索形成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关键词:陈云 经济 建设方式 制度 体制 道路
陈云立足基本国情,从实践和理论上对经济建设方式、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道路的探索形成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一 关于经济建设方式的探索
在经济建设方式的选择上,陈云从落后的农业国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目标出发,探索以全国一盘棋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方式推进经济建设,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道路的形成和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实践基础和物质技术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其要义。以往对陈云经济建设思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陈云关于经济建设要有利于人民利益、从国情出发、量力而行、综合平衡、打牢农业基础等思想上。本文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从新中国经济建设道路开辟和中国持续高速发展原因的新视角,对陈云的经济建设方式做一探索。笔者认为,陈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方式的探索和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贡献是独特的和重大的。具体而言,陈云作为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成员和负责财经工作的领导人,面对在工业化、现代化落后状况下如何实现赶超发展的难题,从实施以156个工业建设项目为核心的“一五”计划起,在实践中探索出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发挥政府的作用,从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出发,全国一盘棋,集体力量办大事,组织实施了大规模的事关国计民生战略意义的重大经济建设项目。改革开放初期,陈云根据长时期领导经济建设的亲身体验和国家发展的需要,对新中国经济建设进行了深刻的思考,提出了重要的观点。
一是建设要有重点,不分轻重缓急,势必因小失大,处处被动,现代化就没有希望。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面对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只能迎头赶上,不能停滞不前,否则就难以摆脱落后挨打的厄运。然而,我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面临如何突破“贫困陷阱”的问题。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前,我国通过计划经济的实施,集中力量实施了一系列关系国家长远发展的重大经济建设项目。1982年1月25日,陈云在与国家计委负责同志谈话时说:“人民的生活要提高,但国家只有那么多钱,这里摆多少,那里摆多少,都要有一个计划。人民的生活需要改善,可以改善,但改善的幅度要很好研究。还是那句话:从全局看,第一是吃饭,第二是建设。吃光用光,国家没有希望。吃了之后,还有余力搞生产建设,国家才有希望。只要把握住这一条就好。”1983年6月30日,陈云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特别告诫说:“建设要有重点。财力物力只有那么多,不分轻重缓急,大家一齐上,你挤我,我挤你,势必因小失大,处处被动。”他进一步指出:“重点确定之后,就要动员全党全民集中财力物力保重点。这几年,有些地方和部门打乱仗,乱上基本建设项目,乱涨价,乱摊派,乱发奖金,把资金分散了。中央手里的钱,除去行政、科研、文教、国防的经常费用,剩下的可以说办不了什么大事。什么几个核电站,什么三峡工程,什么增加港口、铁路,通通办不成就是了。所以,这次有劳在座的‘各路诸侯’跑一趟,把口袋里的钱再拿一些出来,并说服企业、部门的干部和工人、农民从全局和长远观点看问题,大家一齐来支援重点建设,支援骨干项目。否则,像现在这样下去,四化没有希望。”1988年10月8日,陈云在同中央负责同志的谈话中,在总结建设经验时说:“在历史上起过作用的办法,现在不应该全部照搬,但也不能一概否定。”“从‘一五’到现在近三十六年,中间虽有曲折,但发展也不算太慢。在过去这些年里,我们搞的一百五十六项、尖端科学技术、石油自给、武钢一米七轧机、十三套大化肥、宝钢以及铁路、电力、农田水利等建设,它们的作用不能低估。”
二是集中力量办大事推进重点建设时,要从整个国家的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要全国一盘棋。1980年12月16日,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针对权力过于分散、地方主义发展、中央由于财力不足导致中央权威有被削弱的危险的情况,陈云指出:“像我们这样的国家没有这样一个集中是不行的,否则就会乱套,也不利于改革。”1981年12月20日,陈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上提出:“国家建设必须全国一盘棋,按计划办事。”“全国建设的进度,必须有先有后,有重有轻,按全国计划办事。”1983年6月30日,陈云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现在看,农业、能源、交通是重点,一批骨干企业的建设和改造是重点,科技教育事业的发展、环境污染的防治以及知识分子生活待遇的提高等等也是重点。这些是从整个国家的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考虑的。重点只能由中央根据全局的长远的利益,经过综合平衡来确定。”陈云不仅强调从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而且强调不能急于求成。1982年1月25日,陈云在与国家计委负责同志谈话时说:“搞建设,真正脚踏实地、按部就班地搞下去就快,急于求成反而慢,这是多年来的经验教训。”
一些人把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完全归功于改革开放,无视改革开放前所奠定的物质和技术基础的作用,甚至根据新自由主义说教,脱离历史条件否定发挥政府作用推进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建设方式。如果改革开放前不从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出发,不通过发挥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而集中精力办大事,我国作为积贫积弱的农业国,在很短时间内建立起独立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是难以想象的,突破“贫困陷阱”是难以想象的,到2010年我国跃居全球第一制造业大国和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也就没有基础。我国发挥政府作用实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经济建设实践无疑是成功的,也为发展中国家突破“贫困陷阱”和实现赶超发展提供了经验。我们需要看清,新自由主义否定政府作用,实际上是为发展中国家设置的一个陷阱,正如林毅夫所说,如果发展中国家的政府不发挥积极作用就等于是自废武功,不可能赶超发达国家。实践证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道路成功的重要因素,其中陈云倾注大量精力推进156项重点工程等经济建设,为在较短时期内建立起独立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二 关于经济制度的探索
在经济制度的选择上,陈云从生产力落后的实际出发,主张在公有制主体地位下发展个体、私有经济,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实践和思想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它是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陈云基于我国生产力落后的实际,提出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经济体制设想及具体的政策主张,如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建议保留一些小商贩和有经营特色的小商店、夫妻店,主张农村人民公社搞自留地、家庭副业和包产到户,在改革初支持家庭承包经营改革等。笔者认为,从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陈云把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理论与中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主张在公有制占主体地位下发展个私经济,支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发展,成为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思想基础。
第一,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情况下,不能盲目搞集中大生产,很大一部分必须分散生产、分散经营。1956年8月23日,陈云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的关于工商业改造的组织形式问题座谈会上指出:“不论是工业、商业和手工业,盲目搞集中,搞统一计算盈亏是错误的。我们要勇敢地大胆地来设想一番,最低限度是大多数不应该搞大的。手工业绝大多数(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不应该搞大社,不要统一计算盈亏;地方工业一般也不要搞大的,就是重工业也不一定都要搞大的。资本主义国家大小都有,我们一搞都是大的,这是错误的。在公私合营中,采取‘先联后并,联而不并’的方针是对的。在手工业中,不仅服务性行业不能集中,就是制造性行业绝大多数也不能集中,已合并了的要退出来,已统一计算盈亏的要分出来。中国手工业应该多搞合作小组,自负盈亏,发挥其积极性,以适应市场千变万化的需要。即使个别制造性行业可以集中生产,统一计算盈亏,但是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的手工业社应该分散经营,各负盈亏。这样便能做到小巧玲珑,适应市场的需要。”9月11日,陈云主持国务院第37次全体会议讨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领导和组织建设的指示》时分析了盲目追求大工厂存在的问题,指出:“现在,大工厂是牺牲了很多产品才获得产量提高的。”9月20日,陈云在中共八大会议上的发言指出:“工业、手工业、农业副产品和商业的很大一部分必须分散生产、分散经营,纠正从片面观点出发的盲目的集中生产、集中经营的现象。”“手工业的制造性行业中,有一部分是可以适当合并的,但是绝大部分服务行业和许多制造行业不应该合并。为了克服由于盲目合并、盲目实行统一计算盈亏而来的产品单纯化、服务质量下降的缺点,必须把许多大合作社改变为小合作社,由全社统一计算盈亏改变为各合作小组或各户自负盈亏。这种改变不但适合于绝大部分服务行业,而且适合于许多制造行业。”
第二,在农业集体经营中可以搞分散经营、自负盈亏、自留地、家庭经营。1956年9月20日,陈云在中共八大会议上的发言指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粮食、经济作物和一部分副业生产是必须由合作社集体经营的,但是许多副业生产,应该由社员分散经营。不加区别地一切归社经营的现象必须改变。许多副业只有放开手让社员分散经营,才能增加各种各样的产品,适应市场的需要,增加社员的收入。在每个社员平均占地比较多的地方,只要无碍于合作社的主要农产品的生产,应该考虑让社员多有一些自留地,以便他们种植饲料和其他作物来养猪和增加副业产品。”陈云在以“一大二公”为导向的背景下,在包产到户面临何去何从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于1962年和1979年先后支持包产到户、家庭承包经营,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在我国的普遍实行和农户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也成为基本经济制度形成的思想和实践基础。
第三,从适应小生产和小私有发展的实际出发,不能事无大小统统搞计划。1956年9月11日,陈云主持国务院第37次全体会议讨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领导和组织建设的指示》时指出:“事无大小,统统计划不行。个体生产是集体所有制的补充。这种自由市场只有百分之二十五,百分之七十五都是国家统购。如果没有这个百分之二十五的自由就搞死了,这个百分之二十五的自由是必要的。现在,就是要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上,恢复一九五三年的情况,搞死了不行。应该是大的方面计划,小的方面自由。”
第四,在以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为主条件下,个体经营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存在不影响整个社会主义制度。1956年9月20日,陈云在中共八大会议上的发言指出,“在工商业经营方面,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是工商业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这种个体经营是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的补充”。1979年3月8日,陈云在《计划与市场问题》中说:“解放初期,只掌握了第一部分(指公有制经济部分——引者注),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还存在,但我们仍然是社会主义国家。”
三 关于经济体制的探索
在经济体制的选择上,陈云从搞活和尊重价值规律出发,提出社会主义时期必须有两种经济的论断,突破了社会主义排斥市场调节的认识,为引入市场手段的改革和最终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奠定了思想基础。
我国成功地实现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最为鲜明的特色。在这一实践和认识的发展进程中,陈云的重大贡献可大致分为递进的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陈云于1956年形成了计划经济也要有自由市场补充的思想。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当时负责全国财经工作的陈云发现,单一统一计划导致经济运行出现了一些问题,并从解决这些问题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实行国家市场领导下的自由市场等政策主张。1956年8月23日,陈云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的关于工商业改造的组织形式问题座谈会上分析指出:“过去只有国家市场,没有自由市场,现在要有国家市场,也要有在国家市场领导下的自由市场。如果没有这种自由市场,市场就会变死。”9月11日,陈云主持国务院第37次全体会议讨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领导和组织建设的指示》时,专门对“计划和自由的问题”进行了阐述,提出实行“大计划、小自由”的政策主张。9月20日,陈云在中共八大会议上的发言指出:“至于生产计划方面,全国工农业产品的主要部分是按照计划生产的,但是同时有一部分产品是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自由生产的。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是计划生产的补充。因此,我国的市场,绝不会是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而是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陈云之所以能够早在1956年就提出要实行国家市场主体地位下的自由市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从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基本完成、适应小生产和小私有发展的要求、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实际出发。第二,吸收了苏联的经验教训。1956年8月23日,陈云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的关于工商业改造的组织形式问题座谈会上指出:“商业方面是国家一家垄断。这种垄断商业,过去用来对付资本主义是对的,但是到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之后就不适应了。不要商业,工业就要停产。苏联十月革命后,市场完全死了。我们今天也把市场搞得很死,若不注意解决这一问题,天下就会大乱。”还指出:“如果全部集中起来,统一计算盈亏,产品必然会减少。苏联也有过这方面的教训。”第三,在国家市场为主体下,允许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不会影响社会主义。1956年9月20日,陈云在中共八大会议上的发言指出:“在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里,国家市场是它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这种自由市场,是在国家领导之下,作为国家市场的补充,因此它是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组成部分。”陈云关于计划经济也要有自由市场补充的政策主张,在改革开放前的很长时期内得到了实施,对于搞活经济和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为改革开放以来引入市场调节奠定了实践和思想基础。
第二个阶段,提出了社会主义时期必须有两种经济的论断。陈云关于计划经济也要有自由市场的政策主张因与当时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相悖而遭受排斥,在20世纪60~70年代自由市场与自留地、自负盈亏、包产到户一并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时受到严厉批判。然而,这并没有阻碍陈云的思考。1979年,陈云在《计划与市场问题》中明确提出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必须有两种经济的论断:①计划经济部分(有计划按比例的部分);②市场调节部分(即不作计划,只根据市场供应的变化进行生产,带有盲目性调节的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的、主要的;第二部分是从属的、次要的,但又是必需的。既掌握了政权,又有了第一部分经济,就能够建设社会主义。第二部分只能是有益的补充(基本上是无害的)。陈云之所以提出社会主义必须实行市场调节,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长期实行单一计划经济实践中存在忽视价值规律的问题。陈云指出:“所谓市场调节,就是按价值规律调节,在经济生活的某些方面可以用‘无政府’、‘盲目’生产的办法来加以调节。”“忽视了市场调节部分的另一后果是,同志们对价值规律的忽视,即思想上没有‘利润’这个概念。这是大少爷办经济,不是企业家办经济。”陈云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必须有两种经济的论断,是“三个主体、三个补充”思想的深化和发展,突破了社会主义只能实行单一计划经济而不能实行市场调节的认识,为引入市场调节改革实践的推进和最终明确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奠定了思想基础。
第三个阶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进程中,陈云强调不能脱离实际完全按照西方市场经济办,强调不能离开计划,要加强政府的权威。1988年10月8日,陈云在同中央负责人谈话时直截了当地说:“在我们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学习西方市场经济的办法,看来困难不少。”他进一步分析指出:“我在一九七九年三月说过,六十年来,无论苏联或中国的计划工作制度中出现的主要缺点:只有‘有计划按比例’这一条,没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必须有‘市场调节’这一条。所以,我们需要改革。但在改革中,不能丢掉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经济这一条,否则整个国民经济就会乱套。”他在这次谈话中,不仅强调计划,而且强调加强中央的经济权威,指出:中央的政治权威,要有中央的经济权威作基础。没有中央的经济权威,中央的政治权威是不巩固的。在经济活动中,中央应该集中必须集中的权力。搞活经济是对的,但权力太分散就乱了,搞活也难。从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陈云在这次谈话中反对搞西方市场经济是非常明确的。在中共十四大明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陈云1994年2月9日在同上海市负责同志谈话时,进一步强调加强中央的经济权威问题,“如果没有中央的权威,就办不成大事,社会也无法稳定”。陈云主张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发展中加强中央的经济权威,就是要确保中央政府能够充分发挥其职能,这样才能实现全国一盘棋和弥补市场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