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日本因素影响中国的区域合作政策
日本区域经济合作政策的制定与调整,也影响着中国区域合作方针的制定与实施。在冷战时代,由于特定的国际环境与国际地位,中国对参与地区性组织不甚积极。严峻的国际与地区安全形势,使中国在一段时期内基本保持了观望和防范的消极态度。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以及世界范围内全球化大潮下地区主义的兴起和发展,中国与东亚主要国家以及地区性组织的关系不断紧密。20世纪90年代,随着中国成为亚太经合组织(APEC)的成员,在东亚区域经济合作框架内发展对日关系成为中国外交的重要关注点。
随着东亚各国相互依存关系不断发展,中国在经济方面与其他国家特别是东亚地区国家的利益相互交织。东亚区域内贸易量不断增加,相互投资日益频繁,经济关系不断紧密。相互依存关系导致中国以国家积极的姿态参与双边与多边国际经济制度的构建。尽管中国一再重申自己是发展中国家,但中国在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中越来越显示出卓越的领导素质与负责任大国的作用。如果说中国在全球层次多边制度中扮演的主要角色在于“参与”,那么中国在区域层次制度建设中则更可能发挥核心的作用。经过长期磨合,中国与本地区的国家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从而形成了“区域治理中的中国路径”。
中国的经济、政治、外交、军事等硬实力不断得到巩固,在“和谐外交”与“双赢”理念推动下,软实力也在不断得到增强。日本认为,中国不断提升的国际地位和外交影响是使其陷入“外交寒冬”的主要因素,而东亚峰会更被认为是中国试图“称霸亚洲”的重要途径,因此,日本要想走出“寒冬”,就必须采取措施来遏制中国。日本主动要求邀请美国以观察员身份参与东亚峰会,正是希望通过美国的参与来牵制中国,但遭到美国的拒绝。而后,日本又将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拉进东亚峰会,以扩大日本在峰会中的同盟。尽管日本与东盟签订了《东盟与日本全面经济伙伴关系框架协议》,但从总体来看,中国与东盟各国的关系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而日本则瞻前顾后,被中国甩在了后面。
在中国的积极推动下,中国—东盟自贸区在2010年如期正式运作,在取得“黄金十年”成果之后,新的“钻石十年”业已开启。起初自贸区建设就大致设定了三个阶段性目标。
第一阶段(2002~2010年),启动并大幅下调关税阶段。自2002年11月双方签署以中国—东盟自贸区为主要内容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始,至2010年1月1日自贸区正式启动,中国对东盟93%产品的贸易关税降为零。
第二阶段(2011~2015年),全面建成自贸区阶段,即东盟越、老、柬、缅四国与中国贸易的绝大多数产品实现零关税,与此同时,双方实现更广泛深入地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和投资市场。
第三阶段(2016年之后),自贸区巩固完善阶段。
回溯走过的历程,在中国和东盟各国共同努力下,各项预定目标如期或提前得以实现。在中国积极推动下,经过不断的探索与磨合,东亚区域经济合作已经成为本地区的基本共识,并取得了一些经验。
(1)东亚区域合作以经济合作为中心和先导
东亚各国社会制度不同,文化背景各异,历史恩怨与现实利益交织,因而合作的愿望往往被合作中出现的难题所束缚。在这样一个充满多样性的地区,推进区域合作必须切合实际,从各方共同关心的经济领域入手方为良策。
(2)尊重东盟国家在区域整合中的主导作用
通过支持东盟发挥主导作用,中日韩三个地处东北亚的国家在“10 +3”框架内发挥助推作用,使东亚区域经济合作在缺乏大国主导的现实情况下,得到有效维护并逐步取得进展。支持东盟推进其自身一体化,使其在经济、安全、社会共同体建设方面领先于东亚共同体。在东盟提升整体自信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地区小国对自己可能在区域合作框架中被边缘化的疑虑。
(3)区内外各种机制同时并存,多轨运行、良性互动、取长补短
东亚区域经济合作涵盖了东盟峰会、东南亚加东北亚(除朝鲜外)的“10+3”领导人会议、东盟与中日韩分别举行的三个“10 +1”首脑会议、中日韩三国领导人会议以及东亚峰会“10+8”等机制。加上区域内的大湄公河、图们江、环日本海、环黄海等多个次区域合作机制与构想,使东亚区域经济合作呈现缤纷多彩的局面。
既然东亚区域合作是以区域经济合作为先导,作为世界经济大国、东亚唯一的发达国家,日本区域经济合作的实践经验便成为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借鉴,日本东亚区域经济合作政策的制定与调整需要予以关注。
如何立足东亚、走向世界,成为具有真正世界性影响的大国,在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中加强对日本的研究与交流合作,无疑已成为并将继续成为中国无法回避的客观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