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日本政府层面对区域合作的态度
在区域经济合作方面,日本较早进行了探索性实践。自20世纪60年代起,日本就提出过建立“泛太平洋合作”、“亚洲经济合作机构”和“太平洋自由贸易圈”、“东亚自由贸易圈”、“环日本海开发”等设想。冷战结束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日本重新认识到东亚地区在日本外交中的重要性,成为东亚区域合作积极的参与者和推动力量。同时,东亚各国也普遍意识到加强区域经济合作的紧迫性与现实性,关于地区主义的研究得到重视,陆续展开了各层面的区域与次区域经济合作。日本作为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先行者,加之其作为“东西方桥梁”的特殊身份,其区域合作政策的制定和调整,为东亚各国所关注。
1989年成立、1993年首次召开的亚太经合组织(APEC)首脑会议,将中国、日本、韩国以及东南亚各国的领导人与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太平洋国家的首脑聚集在一起,构成东亚国家与太平洋国家合作的重要框架。东亚地区合作机制实际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已提出,当时的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为促进东亚国家合作,抗衡全球化和地区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提议建立“东亚经济集团”(EAEG),但遭到美国反对。随后,东盟国家又提出集团化概念相对淡化的“东亚经济论坛”,仍被美国视为一个分割太平洋的构想,并予以否决。而日本当时正与美国发生激烈的贸易摩擦,担心日美关系恶化,也采取了消极的态度。由于新加坡等国担心影响与美国的关系,该构想在东盟内部也没有得到有力的支持。但此后,由新加坡总理吴作栋于1994年提议、1996年召开的亚欧会议(ASEM),以另一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东亚国家的合作。1997年1月,日本首相桥本龙太郎访问东南亚,照例提议举办东盟和日本首脑会晤。东盟担心引起其他国家猜忌,提议邀请中国与韩国的首脑共同参加,得到日本同意,真正的东亚合作机制随之诞生。1997年年中,泰国发生金融危机,很快蔓延到多数东南亚国家,日本提出建立亚洲货币基金的设想,中国表示不会令人民币贬值,以避免金融危机的进一步深化。相反,美国没有帮助泰国,而且反对日本建立亚洲货币基金的建议,引起东南亚国家愤慨,更加激发了它们促进东亚合作的决心。1998年金融危机在东南亚深化,东盟国家希望进一步加强与中、日、韩的合作,以摆脱金融危机。接替桥本龙太郎的日本新首相小渊惠三对“10 +3”提案表示支持,中国也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地区多边合作。1998年第二届“10+3”首脑会议召开,并自此确定为定期会议。1999年第三届“10+3”会议发表了正式文件《有关东亚合作的共同声明》。从2000年开始,与会各方转入具体领域的合作。
进入平成时期,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后的1997年以来,一年一度的东盟峰会、东盟“10+3”(中日韩)首脑会议、“10+1”首脑会谈以及东亚峰会等走向机制化。2016年9月召开的第十一次东亚峰会,连同东南亚系列首脑会议及高级别论坛,标志着东亚区域经济合作已进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尽管日本在区域经济合作方面起步较早,也在不同阶段提出了相应的政策与措施,但从总体上看,日本对区域合作的态度并非一贯积极,呈现忽冷忽热的矛盾状态。这与日本战后独特的国家身份、东亚地区复杂的国际政治环境、东亚地区多样性的文化结构有一定的关系。其中一个不容忽视的方面是日本在地区认同方面的摇摆与游移,即没有解决好“日美同盟”与“亚洲一员”的平衡问题。
日本起初对东亚区域合作态度消极的更主要原因是战后以来日本对外经济战略一直以全球化为依托,且主要是以欧美地区为对象。日本企业在欧美的投资回报率更高,风险系数更小,因而对推动发达经济体之间的合作也更为积极。即便是面向地区的合作,日本也一直以“亚太”或“亚洲”为主要概念,似乎很忌讳论及“东亚”。初期日本在区域经济合作方面所表现出左右摇摆的态度,对东亚区域合作的进程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日本东亚区域经济合作态度发生显著变化的分水岭是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亚洲金融危机造成了美、日在东亚地区影响力的消长。美国对危机袖手旁观的态度激起了东亚受危机影响国家的强烈不满,使其在东亚地区的声誉和影响力下降。相反,日本推出了建立“亚洲货币基金”的构想和“新宫泽计划”,并对受危机影响的国家给予紧急援助。尽管日本的援助行动“雷声大、雨点小”,但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东亚国家对日本领导区域经济合作的疑虑。随着日本在东亚地区影响力的上升,其感到东南亚国家出现了希望由日本而非美国来领导区域经济合作的意愿。
另外,由于金融危机削弱了东亚的经济实力,似乎不再构成对美国的直接威胁,美国对东亚区域合作采取了默许的态度。加之泡沫经济崩溃后,日本经济衰退并持续萧条,在东亚地区建立经济霸权的野心有所收敛,使得美国能够适度“松绑”,允许日本试图主导东亚区域经济合作进程。总之,美国既不愿意东亚经济过分强大,与欧美分庭抗礼,对其构成威胁;也不愿意东亚经济过于衰弱,使其得不到利益。亚洲金融危机正好给了日本在美国默许下对东亚区域合作施加影响力的绝佳机会。
日本东亚合作政策调整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中国经济的迅速崛起以及东盟一体化的迅速推进。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与东盟的经济与政治关系发展迅速。在2001年的中国与东盟首脑会议期间,双方就建立自由贸易区达成了一致意见。2002年11月,在第六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朱镕基总理和东盟10国领导人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到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进程正式启动。
中国与东盟双边关系改善与发展之迅速,显然大大超出了日本方面的意料。中国与东盟于2002年签署《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启动了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并于2003年10月率先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构成对日本以竞争方式来谋求地区主导权意图的挑战。
日本决策层深感来自中国的压力,加紧了对其传统势力范围东盟的外交攻势。2002年1月,时任首相小泉纯一郎访问东盟,在新加坡发表了题为《东亚中的日本和东盟——寻求坦诚的伙伴关系》的演说。小泉首相在演讲中,不仅提出了要建立日本与东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还提出了建设“共行共进共同体”的主张,并为这个共同体定下基调:以日本和东盟的合作关系为基础再行扩展。该设想的出台,显然是急于要在东亚区域合作中争得主导权。
2003年12月,首届“日本—东盟特别首脑会议”在东京举行。这是东盟国家领导人首次齐聚域外举办首脑会议,日本朝野高度重视并引以为豪。这次特别首脑会议通过了一项《东京宣言》及《行动计划》。宣言呼吁与会国加强在政治、经济、安全、社会和文化等领域的合作。同时,日本提议在宣言中写入建立“东亚共同体”的设想,日本在此次首脑会议上也签署并加入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2005年8月,具有浓厚政府背景的日本“东亚共同体评议会”明确提出了日本推动的“东亚共同体”战略原则。在名为《东亚共同体设想的现状、背景与日本的战略》的政策研究报告中,该评议会认为日本的“东亚共同体”战略必须以增加日本的国家利益为最终目标,并具体列举了“安全保障”、“繁荣”、“价值”这三个关键词。在“安全保障”方面,设想建立一个作为“不战共同体”的“东亚共同体”,但其前提应是坚持日美同盟。在“繁荣”中,提出“为了日本经济的成长,要创建一个人员、货物、资金、信息都能自由且灵活进出的环境,与成长潜力巨大的该地区建立密切的关系”,提出实现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的目标。在“价值观”方面,长期逐步形成的东亚共同体必须符合日本人所持有的价值观。具体地说,自由和民主主义、基本人权的尊重、法制等价值在东亚共同体中也必须得到实现。
2005年10月,日本政府发表了《关于东亚共同体建设的看法》,明确阐明了日本关于“东亚共同体”的基本理念,即“开放的地区主义”、“以促进功能性合作为中心”和“尊重一般价值、遵守全球规则”。2006年4月初,日本经济产业大臣二阶俊博提出了建设“东亚经济伙伴协定构想(EPA)”,主张自2008年起的10年内,通过与东盟、中、韩及澳、新、印度等国家和地区全面签订经济伙伴协定,建立日本主导的超越东亚范围的经济伙伴协定。日本政府曾强调东亚合作不能成为一个排他性机制,在结构上应该是开放的而非封闭的,并大力推动“10+6”模式,希望东亚共同体不仅包括东盟、中国、日本和韩国等核心成员,还应吸收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等国参加,并试图把美国拉入东亚区域合作框架。其目的是建立一个日本主导下的“开放的东亚共同体”,这样既可以缓解美国对日本经营东亚共同体的疑虑,又能靠美国等西方国家的介入,增加日本在共同体中的分量以稀释中国的存在感。
2012年东盟提出“区域全面伙伴关系协定”(RCEP)倡议,2015年末东盟共同体宣告成立,东盟主导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愿望和实力进一步增强。面对东盟壮大和中国崛起带来的挑战,日本加紧在地区外交领域的布局,以争夺区域合作的主导权。2013年12月安倍现政权执政以来,日本利用东亚峰会、日本与东盟首脑会谈(10 +1)以及东盟与中日韩首脑会谈(“10+3”)为平台,加大首脑外交的力度,希望扩大日本在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影响力。在双边层面,以“日本—新加坡经济伙伴协定(JSEPA)”为模式,积极发展与泰国、菲律宾等东南亚各国的双边经济合作。在东北亚,日本曾倡议成立日韩自由贸易区,企图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展到相邻的国家和地区,建立由其主导的东北亚经济圈。日本在各种场合,强调东亚区域经济合作必须是开放的、包容的,要建立在与区域外国家紧密联系的基础上并充分照顾到美国等其他区域外国家在东亚地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