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通过审慎开放金融市场防止经济增长短期中断
(一)长期普遍关注的风险领域爆发危机的可能性小
尽管银行体系问题较多,但风险整体可控:一是导致银行呆坏账的制度性原因正在通过金融监管制度改革和国企改革在逐步解决;二是周期性因素对银行资产质量的影响正在通过健全金融监管体系来控制;三是银行体系历史累积坏账可通过高质量的增长创造的高流动性和规模经济得到逐渐化解,必要时还可出台不良资产处置措施。尽管集中处置银行坏账会加大银行和国企的道德风险,但相比由坏账引发金融危机,代价较小,各方面容易达成共识。
包括理财、信托、小贷公司、P2P借贷、民间金融等在内的影子银行,在传统金融体系以外从事信贷、资金融通业务,投机性强、交易不透明、抗风险能力弱,与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存在关联,因缺乏央行直接的流动性支持,也没有存款保险机制,一旦陷入兑付危机,不仅易引发经济纠纷、暴力催收问题,还有可能引爆局部性金融风险。但是,我国总体上金融抑制多,金融创新不够,影子银行规模有限,其负面影响已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统计、监测、分析工作正在加强,可能的风险处于金融监管之内。
政府显性负债率低于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地方政府债务已实行规模控制,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接受同级人大监督,增量债务有严格控制。可能出现的变相增加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投融资行为,在中央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要求下,比以往能及时发现和得到纠正。存量债务通过置换等方式正在逐步化解。考虑养老金累计缺口、地方融资平台担保债务、国家铁路债券等隐性债务等因素,政府负债率较高。但政府有数量可观、可变现的资产,更有国企庞大的资产可用于应对极端情况。理论上讲,只要经济增速高于国债利率,政府性债务可以通过债务融资来偿付。总体上看,政府性债务水平安全可控。
房地产与地方财政收入、偿债能力紧密相关,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急剧调整有可能对金融体系、地方财政产生较大冲击。但我国房地产贷款占金融机构全部贷款的比重并未明显偏高,开发贷款有严格的抵押要求,对抵押品的折价幅度很大,居民购房有首付和限购限贷规定,房地产贷款应对价格下调的“安全垫”较厚。而且,美国、日本和东南亚部分经济体以及国内局部地区曾经爆发的房地产危机,人们记忆深刻,金融机构、政府对房地产领域的风险保持着高度警惕。
其他如产能过剩、国企效率不高、海外投资可能出现较多亏损等风险因素,均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引发危机的可能性小。政府在化解重大风险上的执行力,也为防控危机提供了一道隐性屏障。
(二)防范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中内部风险与外部冲击共振引发危机
金融市场开放过程中外部失衡与内部失衡叠加共振易引发系统性风险。从发展中经济体最近几次影响较大的经济金融危机看,单纯因经济体内部失衡导致危机的案例几乎没有,危机都因经济体内部严重失衡与外部金融市场冲击叠加共振所致。例如,1997年亚洲爆发金融危机时,泰国、马来西亚、日本、韩国等经济体内部结构严重失衡,前期累积了大量外债且债务结构不合理,在国际投机资本攻击下,游资大规模逃离,本币大幅贬值,企业债务激增,最终拖垮银行系统、金融体系和国家财政。大量资本能够快进快出,金融市场特别是资本项目开放是必要条件。
把握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次序。在人民币在岸市场和离岸市场价格差距较大,价差不能为两种货币收益率差距所抵销的情况下,如果过渡放开短期资本流动管制,必然出现以套汇、套利为目的的大规模短期资本流动。当市场出现比较强的人民币贬值预期时,居民理性的选择是换取部分外币流出。如果群体预期一致,庞大的居民储蓄即使一部分兑换成外币流出,也会对金融市场产生巨大冲击。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首先应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在反映金融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体系基本完备时,再完全放开短期资本跨境流动。
控制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节奏。内部不平衡是发展中经济体的普遍特征。我们正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金融市场对外开放节奏需要与相关制度体系的完善程度保持一致。只有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从根本上消除宏观经济领域的重大结构性失衡,才会在金融市场开放中不出现大的风险。
重视房地产市场的脆弱性。我国房地产金融创新特别是相关衍生品的规模相当有限,如美国2008年那样,因房地产业杠杆率过高而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很小。但目前一线和部分二线城市房价高企,房价与城市政府财政收入、政府偿债能力密切相关,很难随市场需求变化双向灵活调整。如果资本项目开放步伐加快,较大规模的短期资本跨境流动有可能带来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有可能经由房地产金融、地方财政引爆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