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居民收入及其变化情况
根据最新的资金流量核算结果,2015年,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为42.3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8.1%,增速较上年下滑1.4个百分点,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比重为61.6%,占比较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由于2016年资金流量表尚未编制完成,我们根据资金流量核算历史数据和城乡住户调查资料进行推算,2016年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有望超过46万亿元,在国民可支配总收入中的占比将会继续提高。
(一)居民收入增长的特点
1.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近年来,通过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深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护劳动所得,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居民收入持续平稳较快增长。2016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21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3%,比人均GDP增速高0.2个百分点。其中,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比上年名义增长7.8%,实际增长5.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63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2%,实际增长6.2%。2016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7.4%,其中,城镇年平均人口7.82亿,农村年平均人口5.97亿。根据住户调查数据按城乡年平均人口直接放大推算,2016年城乡居民收入约为33.7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9.7%,高于GDP名义增长率1.7个百分点。历史数据表明,根据住户调查数据直接放大推算的城乡居民收入占资金流量核算中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在70%左右波动(见表1-1),据此推算,2016年资金流量核算中居民可支配收入将会超过46万亿元,在宏观收入分配格局中,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将会继续提高,延续自2009年以来稳步上升的走势。
表1-1 住户调查数据推算结果与资金流量核算结果的比较
我们将2005年以来GDP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名义增长率进行比较可以看到,如图1-1所示,2008年以前,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一直慢于GDP; 2008年之后,国民收入分配逐渐向居民倾斜,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快于GDP增长率已经成为宏观经济运行的常态。
图1-1 2005年以来GDP、居民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
2.居民收入在宏观收入分配中占比继续上升
在宏观收入核算中,参与收入分配的主体分为企业、政府和居民三大机构部门,三者的收入分配格局是国民经济的重大比例关系之一,社会各界都高度关注。2015年,国家统计局根据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后的GDP数据编制了2014年资金流量表,并对1992~2013年资金流量表进行了修订。2016年、2015年资金流量表在基础资料来源、核算方法等方面都与1992~2014年资金流量表保持一致可比。资金流量核算结果显示,2015年,居民部门收入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环节的占比均有所上升,根据现有资料估算,预计2016年居民收入在宏观收入中的比例还将继续提高。
国民核算中收入分配包括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两个层次。其中,初次分配收入是指生产活动所创造的价值在参与生产活动的生产要素所有者及政府之间进行分配,生产要素主要包括劳动力、资本、自然资源等。政府、企业和居民部门初次分配收入之和等于国民总收入(GNI)。2015年,居民部门初次分配收入为41.8万亿元,占国民总收入比重达到60.9%,较2014年上升0.8个百分点。由最新的三部门收入分配占比可以看到,2000~2015年居民初次分配收入占GNI的比重变化可以清晰地分为两个阶段:2000~2008年,居民初次分配收入由64768.8亿元增长到183431.2亿元,年均名义增长13.9%,低于同期GNI名义增长率1.9个百分点,相应地,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持续下降,由65.4%下降至57.0%,8年间下降了8.4个百分点;2009年,居民初次分配收入占比下降趋势得以扭转,总体呈现稳步回升的走势,当年居民初次分配收入占GNI的比重较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2010年略微回落后连续上升,2015年达到60.9%的水平(见表1-2)。2016年,城乡居民收入均较快增长,按住户调查数据推算的城乡居民劳动者报酬增速明显高于GNI名义增长率。劳动者报酬是居民初次分配收入的主体,二者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因此可以推断,2016年居民初次分配收入增速也会高于GNI名义增长率,其在国民总收入中的比重将会进一步提高。
表1-2 2000年以来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占比
收入再分配是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通过经常转移对收入进行再次分配。再分配的结果是形成各个机构部门的可支配收入。通常情况下,再分配环节居民的经常转移净额规模不大,一般只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左右,因此,经常转移只是对居民收入的小幅调整,居民部门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环节占比十分接近。2015年,居民可支配收入为42.3万亿元,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比重为61.6%,比2014年上升1个百分点。表1-2的数据序列显示,2000~2015年,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也可以明显地分为两个阶段:2000年,居民可支配收入为65484.2亿元,2008年达到184002.0亿元,年均名义增长13.8%,低于同期国民可支配总收入名义增长率2.1个百分点,相应地,居民可支配收入在国民可支配总收入中的比重持续下降,由65.8%下降至56.7%,8年间下降了9.1个百分点;2009年,这一下降趋势得以扭转,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回升了1.4个百分点,2010年略微回落后,2011~2015年持续上升,2015年达到61.6%的水平。2016年,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较快,政府惠及民生的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加大,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占比将会继续提高。
3.劳动者报酬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有所提高
劳动者报酬指在核算期内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应获得的全部报酬。具体包括两大类:一是劳动者在单位就业获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单位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各种形式的福利和报酬等;二是个体经济活动中自雇者的劳动报酬,需要基于个体经营收入按一定比例在劳动者报酬和营业盈余之间进行划分。
从图1-2我们可以看到,2000~2007年,劳动者报酬在国民总收入中的比重总体呈下降的趋势,由2000年的52.7%下降至2007年的48.1%。2008~2009年,劳动者报酬占GNI比重明显上升,2009年达到48.8%,比2007年提高0.7个百分点,2010年有所回落后持续回升,2015年劳动者报酬达到35.7万亿元,占国民总收入比重为52.0%,比2014年上升1.1个百分点。根据现有资料推算,2016年劳动者报酬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将会继续提高。劳动者报酬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超过80%,劳动者报酬平稳较快增长有利于提高居民收入比重,改善宏观收入分配格局。
图1-2 2000年以来劳动者报酬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
4.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缩小
基尼系数是用来衡量居民收入差距的常用指标。基尼系数在0和1之间,数值越大,说明居民收入差距越大。近年来,中国的基尼系数总体上是呈下降趋势的,从2008年到2015年,中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从0.491下降到0.462,2016年基尼系数为0.465,比2015年略微提高0.003,但是中国基尼系数总体下降的趋势并没有改变。根据调查,基尼系数扩大的原因主要是城市一部分低收入者的养老金收入增速略有放缓,农村一部分以粮食生产收入为主的居民由于粮价的下跌,收入略有减少。随着脱贫、扶贫攻坚的力度加大和城乡一体化的步伐加快,居民收入差距将会保持逐步缩小的趋势。基尼系数的持续下降表明,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实施的稳增长、惠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低收入阶层、社会弱势群体在收入分配改革中得到了较多的政策支持,居民收入分配存在差距的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但从绝对数值来看,我国的基尼系数仍然处在比较高的水平,不断缩小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真正使全体居民共同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任务仍很艰巨。
图1-3 2003~2016年基尼系数走势
2016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差距较上年有所缩小,城乡收入倍差由2015年的2.73下降到2.72。根据住户调查资料,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比上年增长7.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63元,比上年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2%,增幅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继续收窄。
按照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5529元,中等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2899元,中等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0924元,中等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31990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59259元。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52元,比上年增长10.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4%。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差距有所扩大,农村居民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5倍,比2015年扩大了1.1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内部差距略有扩大,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4倍,比2015年扩大了0.1倍。
(二)拉动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2016年,我国经济运行筑底企稳,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增强经济抗风险能力成为我国宏观调控的主要着力点,居民收入增速虽然继续回落,但仍快于人均GDP增速,宏观收入分配状况进一步改善。从收入构成要素看,居民收入增长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
1.工资性收入持续平稳增长
2016年,我国宏观经济平稳运行,经初步核算,全年GDP增长6.7%。在国民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速增长的新常态下,千方百计稳定就业水平,提高工资水平,增加居民收入,是维护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方面。根据住户调查数据,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为13455.2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0%,工资性收入增长平稳,与同期GDP名义增幅持平。其中,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名义增长6.9%,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名义增长9.2%。居民工资性收入保持平稳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就业形势稳中向好,农民工数量增速首次回升。2016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314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5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69万人,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016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60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2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1428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2%,比上年末略微下降0.03个百分点。2016年农民工增加424万人,增长1.5%,增速比2015年提高0.2个百分点,是自2011年以来首次出现增速回升。在GDP持续回落的过程中,中国的就业状况并未恶化,甚至有所改善,反映了经济结构调整取得阶段性成效。二是职工平均工资平稳较快增长。2016年,随着经济增速放缓,职工工资增幅也有所回落,但仍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7569元,同比名义增长8.9%,比GDP名义增速高0.9个百分点,其中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2538元,同比名义增长11.1%;城镇集体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0527元,同比名义增长8.4%;其他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5531元,同比名义增长7.6%。
2.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增速回升
城镇和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是指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入。经营性收入是一种混合性收入,主要由劳动者报酬和营业盈余构成。针对城乡家庭经营的不同特点,根据普查资料,国民经济核算中有如下规定: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中劳动者报酬占30%,其余部分为营业盈余;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中劳动者报酬占75%,其余部分为营业盈余。2016年,虽然宏观经济增长持续放缓,但随着新产业、新业态快速发展,服务业占比不断上升,消费升级及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不断增强,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增速明显回升。根据住户调查资料,2016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经营性收入比上年名义增长6.6%,增速较上年回升0.6个百分点,但仍低于可支配收入名义增幅1.8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同比名义增长8.5%,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同比名义增长5.3%。
3.财产净收入增长较快
在住户调查中,财产净收入是指居民将其所拥有的金融资产、住房等非金融资产和自然资源交由其他机构单位、住户或个人支配而获得的回报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得到的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红利收入、储蓄性保险净收益、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根据住户调查资料,2016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财产净收入为1889.0元,同比名义增长8.6%,比可支配收入名义增幅高0.2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为3271.3元,同比名义增长7.5%,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为272.1元,同比名义增长8.2%。
4.转移净收入快速增长
在住户调查中,转移净收入是转移性收入与转移性支出的差。其中转移性收入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住户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支付和住户之间的经常性收入转移,包括养老金或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政策性生活补贴、救灾款、经常性捐赠和赔偿、报销医疗费、住户间赡养收入、本住户非常住成员寄回或带回收入等。转移性支出是指调查户对国家、单位、住户或个人的经常性或义务性转移支付,包括缴纳的税款、各项社会保障支出、赡养支出、经常性捐赠和赔付支出以及其他经常转移支出等。根据住户调查资料,2016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转移净收入为4259.1元,同比名义增长11.7%,比可支配收入名义增幅高3.3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为5909.8元,同比名义增长10.7%,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为2328.2元,同比名义增长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