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状况
(一)高低收入组间收入差距总体呈缩小态势
从城镇居民收入五等份分组数据看,2016年低收入组收入增速慢于其他各收入组,高低收入组间收入相对差距虽较上年略有扩大,但总体呈缩小态势。全国住户调查数据显示,收入五等份分组中,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3004元,增长6.3%,增速低于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中等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3055元,增长7.5%,增速低于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中等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31522元,增长8.3%,增速高于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中等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41806元,增长8.4%,增速高于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70348元,增长8.1%,增速高于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2016年高收入组与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5.41∶1,较上年扩大0.09,但比2014年缩小0.08(见表3-4),总体保持缩小态势。
表3-4 2014~2016年不同收入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
(二)省份间收入差距略有扩大
(1)省(区、市)间收入相对差距略有扩大。全国住户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城镇居民收入最高与最低省份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245∶1,较上年扩大0.017;收入绝对差额为31999元,较上年扩大2804元(见表3-5)。
表3-5 2015~2016年省(区、市)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
(2)收入高的省份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收入低的省份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从2016年各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看,东部10省份中,除海南、河北排位相对靠后(分列第18、22位)外,其他8个省份均排在前列,依次是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广东、天津、福建、山东。收入最低的7个省份中,有4个在西部地区,2个在东北地区,1个在中部地区,按排名由后至前,依次是甘肃、黑龙江、吉林、贵州、青海、宁夏、河南。
(三)地区间收入差距略有缩小
1.东西部地区收入相对差距与上年基本持平
全国住户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9651元、28879元、28610元和29045元,分别增长8.1%、7.7%、8.1%和6.0%。西部地区城镇居民收入增速与东部地区持平。2016年东部与西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386,与上年基本持平,较2014年缩小0.004;收入绝对差额为11041元,较上年扩大823元(见表3-6)。
表3-6 2014~2016年地区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
2.各地区间的收入差距有所缩小
全国住户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城镇居民收入之比为138.6∶100.9∶100∶101.5(2015年为138.6∶101.3∶100∶103.5)。西部地区与中部地区、东北地区差距缩小明显,与东部地区差距较上年基本持平。
3.地区内各省份间收入差距变化不大
2016年东部地区收入最高的上海市与收入最低的河北省收入比为2.04,比上年扩大0.01;中部地区收入最高的湖南省与最低的河南省收入比为1.15,比上年扩大0.02;西部地区收入最高的内蒙古自治区与最低的甘肃省收入比为1.28,比上年缩小0.01;东北地区收入最高的辽宁省与最低的黑龙江省收入比为1.28,比上年缩小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