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存在主义现象学
一 此在
存在主义关注的是人类自身的存在感,即以“人的存在”作为日常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属点。在海德格尔看来,存在主义的共性就是要人为地研究人,因为人的存在并没有共性,是基本的一条环境法则,人的存在就是个体自身的存在,这是存在的基本,因此,存在主义的基本法则就是否定诸多“抽象”的必要性存在。一切从殊相中抽象出的共相概括活动,只能消除殊相所特有的本质,只能导致殊相间的混淆。海德格尔还针对理性人、群体人(the whole man)等所造成的矛盾进行深刻的反思,通过深刻体验并观察人类和他自己的“存有”相互分离的现象,认为人与自己本身的疏离乃是最终极的疏离形式,因而人就会成为所谓的局外人或陌生人。
空间的科学实证化研究并不是唯一的存在方式或方法,也可能是彰显存在者存在可能的存在方式。“存在”在空间表现特征上还与其他存在者之间存在一种显著的差异性。正如贝纳特(Barret)的观点:在现代主义时代我们具有了很多实证主义所持有的毛病,那就是要对事物、存在物等进行深入的了解,尤其是想要穷其所有对事物特征进行了解,而对事物后面包含的精神、价值和情感等多元的事物则很少关注,似乎这些事物背后的事物与我们没有关联。现代实证主义所要做的就是驾驭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中的事物(贝纳特著,段德智译,1992)。海德格尔认为,任何存有论,如果未首先充分地澄清存在的意义,并把澄清存在的意义理解为自己的基本任务,那么,无论它具有多么丰富紧凑的范畴体系,归根到底它仍然是盲目的,并背离了它最本己的意图(蔡运龙,2008)。
海德格尔认为,“存有”并非存在物(beings)或事物(things)等现存之物(或称存在者),而是存在之物的存有,也就是“此在”。因此,“存有”并非空洞、遥远的抽象名词或概念,而是与日常生活中每个人最密切相关的实存(马琳,2016)。萨特所谓“存在先于本质”亦即此理。海德格尔从“此在”入手揭示“存有”的意义,即从每个人的具体在世经验入手,通过“在世存有”(being in the world)对“此在”进行阐述,并以此区别了近代西方哲学与存在哲学。总体而言,存在思想所谓的存有是在世界之内并且跟整个世界息息相关的存有,故而存有是超越自己而遍布于一片场地或区域的存有,海德格尔将此“存有场”称为Dasein,即“此在”。因此,“此在”是存有的基础,亦是存有的最典型形式,通过“此在”让存有与世界紧密相连,没有“此在”就没有“存有”,没有“此在”也就没有“世界”。海德格尔认为:“这种存在者,就是我们自己向来所是的存在者,就是除了其他存在的可能性外还能够发问存在的存在者,我们用 ‘此在’这个术语来称呼这种存在者。”海德格尔使用“此在”这个新概念,是为了强调“存在”意义的自我揭示和自我展示的重要性,也就是“此在”是一种“除了其他存在的可能性外还能够发问存在的存在者”,而这种对自身的“存在”发问、并能自我领悟自己存在的存在者,就是生存于世界中的人。此外,存有不仅发生在空间,还发生在时间之中。存有的有限性“尚未”(未来,the not-yet)和“不再”(过去,the no-longer),是存有在时间上的表现,而构成“人的存在”的一切必须根据人的时间性(尚未、不再、此时此地)加以理解,因此存有不仅是一个关乎空间的场域,也是一个关乎时间的场域。
二 在世存有
爱德华·拉尔夫以“在世存有”诠释了海德格尔的空间思想,认为“在世存有”具有三种结构特征:一是存有者“自我”的在世存有的实体;二是与生活世界相关联并包含关怀、情感与价值关系的“人的存有”;三是在世界中的存有。因此,人的在世存有关系必然包括人与世界相互交融的意义和关系。拉尔夫由此进一步阐明“世界”的两种存在形式及其意义:一是“提示现前”(presence at hand)的世界,也就是将世界客体化并视之为可抽离观察的抽象实体的世界;二是“熟悉运用上手”(readiness to hand)的世界,即存有者通过日常生活的长期积累和经验,继而“总是且已然地在世存有”(always and already in a world)的自我参与世界。
段义孚从“世界”和“环境”的差别角度阐述了海德格尔的空间存在思想,并清楚地阐明了“世界”性的取向。他认为“环境”对人而言是一种假设了一个硬邦邦的科学姿态的非真实状况,而在“世界”的“关系场域”中,我们才得以与事物或与自己面对面,并且创造历史(Tuan, 1976)。段义孚对空间存在的这种思维脉络与拉尔夫所谓的存有者的观点并无两样。因此,“熟悉运用上手”是“我”与“世界”互为存有,并且在日常生活实践中发生的,正如《庄子·养生主》中庖丁解牛的“熟悉应用上手”,且拥有“存有的装备”。
“在世存有”即是,人在日常生活中具体亲近的生活世界活生生地在生活实践中展示存有,亦即,唯有展开自身正面迎向“存有”本身的开放性存有者,才能拥有“世界”,否则,即是“非世界的存有”(a worldless being)。段义孚主张应诠释和了解“在世之人”或“人之在世”(man in the world)的空间或地点性质,即空间性或地点性,通过存在现象学而关注人与世界的具体亲切关系。在实存世界中的人以其经验作用于大地所形成的具体状态,段义孚据此建立了人文主义的空间地点观,即强调研究人在其“经验”脉络中的空间感知,并凸显“经验”是我们认识这个世界的工具,即“地理是人的镜像”。具体经验的空间是以“我在空间中的存有”为存在条件的,也就是人的“在世存有”活动的投射结果。在在世存有空间中,“我”就是空间的中心,而这个以“我”为中心的空间,映射了我的心情和意向(见图3-1)。
图3-1 海德格尔空间思想:“此在”的诠释
资料来源:转引自(刘永刚,2007)。
因此,段义孚认为,人在世存有的空间是由人体存在的“我”为核心,而产生前、后、左、右以及上、下的方位,这即是海德格尔空间思想的基本形式。而且,此六方空间并不是中性的几何空间,它由人的意识导向产生价值判断或情感,进而融贯了人的意识与价值。空间的每一个方位,对于生活在大地上的人而言,均必有其象征性的意义,而人与空间交汇,空间进而产生了人的生命和心灵的存有特性,物质空间不再是冰冷的几何线条。
三 存在空间
“存在空间”(existential space)是由存在现象学强调的“主体性空间”(subjective space)构建而成的空间主体,是拉尔夫和段义孚所诠释的空间理念。段义孚认为存在空间是由“主体人”的“自我中心”(egocentricenter)作为空间的中心向外扩展,在此扩展过程中,“主体人”不断地投射,赋予层层空间意义和价值。这也是费孝通“差序格局”的空间概念(传统社会结构的格局犹如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产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由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因此,存在空间的尺度可大可小,可具现,可想象,例如房间、家园、邻里、社区、乡土、聚落、国家,乃至世界及宇宙的构成,皆是“主体人”向外活动的投射,进而创造的“存在空间”(王兴中、刘永刚,2007)。
(一)存在空间的构成
存在空间是人通过经验的共享,由日常生活体验、象征价值和符号意义所触发和建构的具有真实生活意义的空间。此空间包含人主动参与空间的社会实践,以及带有情感和价值痕迹的空间实践。在存在空间中,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客观世界之间形成一个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价值网络或者场域。存在空间是以主体人的自我价值为中心向度的,通过空间实践向外彰显态度、观点或立场,向内则展示情感和价值的归属与统一。一个存在的个体往往以连续性的脉络区分他自己和外在的中心。向内,主体人以外界的客观世界为参照点识别主体性中心;向外,以主体人的主体性中心来表达日常生活的存在性世界,通过文化网络系统建构主体的空间存在。这种内外建构的动力源泉在于主体人的意向性(subjective intentionality)。
意向性的作用在于通过主体意向性的原动力建构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网络,这种关系网络就是所谓的“互为主体性”(intersubjectivity)。诺伯格·舒尔兹称这种关系为“我们的关系”(we-relationship),即不同人群相互作为主体,进行类似于社区共同感建构的向心凝聚的网络关系,通过关系网络的内在建构,营造出一种文化内涵或者文化景观。另外,能动性(agency)在存在空间的建构当中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不同主体人的共同意向需要通过能动性进行强化,从而塑造出文化系统,因此,在存在空间的研究当中,通常使用文化系统的网络性或景观性进行路径探究。
能动性、互为主体性和主体意向性三者之间所建构的关系网络共同彰显了存在空间的本质,并通过三者之间的互动依存关系和相互作用的演化过程,使得主体与主体、主体与世界之间产生关系(见图3-2)。这种关系的亲密程度或者距离程度决定了存在空间的连接性强度,如主体与主体之间的情感、意向、共识、利害以及知识上的互相欣赏和人格上的互相吸引等都会对存在空间的特性产生影响,并能够彰显出不同的价值和意义。还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关系的距离并不是几何上的空间距离概念。通过价值和意义网络的建构,依据空间的存在价值,建构出存有的领域即地点和所在,也就是一个充满历史人文价值和深层次内涵的存在空间。因此,“存在空间”是由“主体性空间”(subjective space)综合而成的一种空间,依据主体人的意向性活动或经验,通过日常生活的实践从而镶嵌于地表空间所建构出的一种意义空间类型,正如海德格尔所诠释的,在世存有的“此在”是内向价值和外向意义所共同建构的一种空间网络。
图3-2 存在空间的构成
资料来源:转引自(王兴中、刘永刚,2007)。
(二)存在空间的基本图示
诺伯格·舒尔兹提出“存在空间”的三要素是“中心及所在(地点)”(center and place)、“方向及路径”(direction and path)、“区域及范域”(area and domain)。“存在空间”就是基于此三种关系建立的,其中“中心及所在”显示了存在空间的亲近(proximity)与分离(seperation)关系,“方向及路径”显示其连接(succession)的关系,而“区域及范域”则显示(内与外)封闭(closure)的关系(诺伯格·舒尔兹著,黄士钧译,2012)。在自然的知觉中,人类的空间性是“自我中心的”,主体意义与价值体系从“中心”往外扩展而形成一个熟悉、亲切、安全的“所在”。这个“所在”可表现出向内凝聚的领域性,而呈现一个外部与内部的界限,从而塑造了存在空间图示的基本形状,即一个中心及围绕此中心的环。因为“所在”的配置与联系,产生决定世界架构的“方向”,并且依“方向”而选择,创造垂直的“神圣向度”和水平的“生活向度”的“路径”,因此,主体人的活动与意义网络得以呈现在“区域”之中。“存在空间”即基于“中心及所在”“方向及路径”“区域及领域”三种关系建立,“中心”与“所在”对人而言,就是其依“方向”和“路径”等实践主体活动(出发与归返)所彰显的“区域”,并通过“领域”来圈囿四周令人恐怖的未知世界。这个图示就是海德格尔“此在”空间思想的展现(见图3-3)。
图3-3 存在空间的基本图示
资料来源:笔者自制。
四 存在空间的地点构成
从我国台湾学者廖本全、李承嘉(2003)对存在空间的阐释分析可以看出,存在空间的核心动力在于人的主体意向性,主体的意向价值赋予存在空间意义。在当前的城乡空间环境营造中,要想真实了解人类所存有的空间必须从人(包含不同社会阶层的人群)的意向性入手,需要考虑不同社会阶层人群的行为文化生活规律以及行为社会价值准则,进而掌握整体的文化价值网络。个人的意向性和整个社会的文化系统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一方面,主体人的意向有助于人群整体价值网络的形成;另一方面,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整体文化价值属性又会对个人的存有空间行为产生强烈的影响。因此,人居环境可以看成一个文化价值网络,若要了解人居环境空间营建的本质属性,就必须通过文化价值网络来探究地点与人之间、地点与文化之间的关系规律,从而真实彰显空间的内在性意义和价值。
存在空间系统就是一个系统的文化系统,彰显的是人与人、人与世界之间的意义性网络,不仅包含空间的文化结构,也包含地点所建构出的历史范畴和时间场域。越是历史文化脉络清晰的存在空间,其符号的象征性意义就越大,其代表的地点性价值也越大。英国人类学家赫胥黎提出“三层文化体模式”,将文化体分为下层的器物层(或物质层)、中间层的社会层(或制度层)及上层的精神层(或观念层),从而建构出文化三层体的概念,这一概念不仅凸显文化核心、观念系统、规范系统、表现系统、行为系统五大文化系统,亦清楚地分析了文化的本质与内涵,成为文化分析的基础概念(见图3-4)。
图3-4 文化再现的三元结构
资料来源:转引自(王兴中、刘永刚,2007)。
按照文化发展的三层体系理论,可以看出精神层是整个文化网络的核心,承载着文化思想、价值、观念、信仰与意义的内涵,这些要素是整个文化系统的本质与中心坐标,也是主体人的自我认同与价值意识的灵魂。社会层则是指日常生活空间行为,蕴含文化价值与核心的社会化过程,彰显人与日常社会生活空间的行为文化互动。日常生活空间则是多维度的空间,也就是人群立足于天地之间依前、后、左、右、上、下所构筑的六方空间体系,亦即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土地、人与自然、人与神等关系所构成的社会组织、制度与规范,以及伦理关系、典章、法律等。物质层代表的是空间或环境的物质空间形态的各类具象,既有日常生活所需要的基本生存物质(诸如吃、住、行、游、购、娱等所需要的物质性要素),也有社会不同文化群体所追求的其他类型物质元素,诸如建筑、公园、园林等的呈现。作为表达文化价值网络的存在空间就是通过行为的文化系统来彰显人与地点之间的相互作用规律,人与地点之间共同演化,呈现的是整个社会发展的文化属性特征。
按照存在空间的文化阐释分析,地点理论就是以存在空间为空间本体,来探讨各类地点空间的历史文化特质。也就是说,地点是一种存有空间,不仅根植于过去的历史范畴,而且可以面向未来,彰显希望、理想和价值意义。日常生活中的各类地点构成存在空间的文化价值网络。地点的形成与塑造是人的“在世存有”行为文化的具体投射与呈现,具有实存的意义与价值。一个地点所呈现的空间性与文化系统的内涵是无法以任何现成的空间理论进行阐释的。要对地点进行研究就必须深入诠释各个阶段的行为文化活动过程,即一个自然空间如何转变成文化的“地点”,这也是段义孚所描述的“地点精华或本质”(the essence of place)或“地点特质”(the personality of place)的形成过程。地点特质的塑造不仅包含地点的特色物质空间形态基础(范围、尺度、边界、领域等内容)的形成,也包含在此地点所发生的各类行为文化事件(诸如某人在此生活过,这是我的故乡,这里有我的玩伴,感觉我属于这个地方等)的融入,只有这样,才能够彰显一个地理区域的地点性,才能够让使用这个地点的人产生地点感,从而整体彰显地点的空间历史脉络(historical context)。
五 存在空间的地点感
对地点的诠释、理解、体验与创造是地点感研究的重点,同时包括消极与积极的方面,也就是说,特别强调人类主体与身体的感觉、意识和经验,以及人在日常活动中的情感感受。因此,地点感强调个人或整个社区通过身心经验、记忆与意向而发展出与这个地点的深刻情感依附关系,并赋予地点浓厚的象征意义,即地点感同时涉及客观与主观两个方面。地点感建构所依据的地点特性很多,有的是自然特征,如地势、气候、水流等,有的是当地的特殊物产,还可以是特殊的历史事件或节庆活动。甚至,有些特殊的人物也与地点感有关联,人们通过对地点特性的感知,运用强化、赋予、接受和认知等手段来具现人与地点之间的空间互动,并创造出意义丰富的存在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