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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小结
人文主义空间观强调的是人与空间环境在相互作用中对地点进行建构,并彰显一种空间精神和价值。因此,人文主义所强调的空间实体不仅是一种事物,而且是被人类生活认知赋予了一定形状、结构、聚合性和价值意义的整体。也就是说,地球表面的空间是一种蕴含着文化、民俗及个人认知和想象的景观。人是日常生活行为空间的流动客体,通过认知和爱好来创造空间序列,并有机编织空间网络,调整时间和空间进程,建构空间、环境与人之间的关系。自20世纪70年代中叶以来,人文主义地理学对地点、地点感、空间性等概念的持续关注是区分人文主义和实证主义方法论的核心和关键,不仅彰显人文主义对地球空间的关怀,更体现了对自由空间中所包含的地点的理解。以地点为线索建构出了人文主义空间现象学研究的基础范式。
地点和空间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个概念,空间是抽象的、自由的,但缺乏精神实质内容,相反,地点是在人的长期日常生活后形成的经验性空间,是价值、安全、认同感的中心。地点是通过人的主体创造性及经验性的活动而塑造的一种地表人文景象,并且在区域中形成一种地方特色。因此,地点性的内涵是人与地点环境之间长期作用所形成的一种地点精神。地点包含价值和意义的特性,并蕴含有特色的物理形态和景观,地点往往和真实或神秘的事件相关联,并成为日常生活空间中个人或群体对地点的深刻附着,个人或群体的态度、价值和情感被镶嵌到地点中,从而形成一种人对地点的深切关怀或情感依恋,进而获得一种“栖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