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理论研究(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三节 我国加强地点理论研究的必要性与特殊性

一 全球与地方日益互动的紧密性

(一)地点性——空间的整体与互动

对全球化和地点性的讨论充斥当代建筑学、地理学、社会学以及城市经济学领域。在城乡发展实践及其他相关学科领域中,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在思考这些问题。全球化的趋势不可避免,也是不同国家和地区都会面临的现实问题。针对发展中国家而言,西方国家文化的强势传播会给广大的地方文化带来冲击,众多国家和地区,包括城镇和乡村都会为自己所在地的空间特色丧失而感到忧虑。城乡经济建设领域也是如此。一方面,全球化有利于地点性的城乡空间建设,有利于提升现代城乡空间建设的水平;另一方面,资源消耗型和土地无序规模扩张型的发展模式势必会对地方的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压力,地方的聚落文化也存在被消解的危险。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地点性研究具有了多重的意义:不仅是对地点性的空间文化的再挖掘,同时为地点性的城乡空间功能结构、产业结构、社会结构、文化结构转型等提供了多样性视角。

地点本来是全球、国家整体中的一部分,没有任何选择置身其外的可能性,并存在于同一时空结构当中全球化和地点性之间的关系不是外部和内部的关系,它们是同一个过程。,甚至互为条件,由于人为分割才形成二元对立。没有地点,国家就成为有名无实的空虚构造;同样,离开整体性的眼光,就不能发现所谓的“地点性”。只有把地点性的微观进程看作一个开放的体系,不停留在一个有限的空间范围之内,才能看到“地点性的流动和它的超越”或者“跨地点性的逻辑”,才能看到地点谱系和国家乃至全球场域之间的互动和交流,才能够通过微观机制和宏观进程、内部因子和外部因子的角度充分认识当代中国城市空间结构的社会变迁过程(汪晖,2008)。费孝通先生在研究乡村的地点特性时早就注意到:我们的乡村从来都不是封闭的存在,它只是制度上的封闭,它通过“由上而下”和“由下而上”两条轨道将村庄和外面的世界联系在一起。由上而下的是国家对乡村社会文化的控制,由下而上的则是农民自己组织的通向外界的轨道(赵旭东,2007)。

只有用“整体历史”的观念去理解地域社会的历史脉络,将城市社会置于地域社会的脉络之中,才能更深刻地理解城市的故事和国家历史的关联(陈春生,2003)。这种启示就是不要把微观层面的研究对象当成一个静态的“小传统”,要看到它与“大传统”或整体性的互动,甚至跨越地点性的限制,向整体性(国家、超国家)蔓延发展。因为“地点性知识”毕竟综合在一个文明单位之中,地点性的变迁也就在一定程度上作为一种典范类型能通过“自下而上”的视角解释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张畯、刘晓干,2011)。这表明地方与整体、传统与现代不是“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的关系,我们时时能看到它们继承、共生和互为张力的局面。因此,地点不是一个静止的、封闭性的概念,它不但与整体时刻互动、互融,不断地按照自身的逻辑发展,在发展中部分地丧失地点性或再构造,或者超越地点的范畴,而且时刻存在于近现代的背景下,构成现代传统的一个组成部分(黄宗智,2003)。

(二)大变局——社会文化的变迁

人类学家认为,文化变迁是一切文化的永存现象,是人类文明的恒久因素。文化的均衡是相对的,变化发展是绝对的。世界上没有也不可能有变化的“零起点”,一切都在过程演变当中。而且人们更相信变迁是不可逆转、不可抗拒、不可消除的(张畯,2010)。在任何社会,都存在技术变迁、人的变迁、快速的生态变迁,以及由经济和政治模式内在的不一致和相互冲突的意识形态所导致的变迁(史蒂文·瓦葛著、王晓黎等译,2007)。文化变迁与社会变迁密切相关,也是一个动态平衡的过程。社会变迁的不同方式影响着社会中的个体和群体。一般来说,文化变迁指文化内容和形式、功能与结构乃至任何文化事项或文化特质,因内部发展或外部刺激所发生的一切变化。通常情况下,文化变迁多是缓慢积累以至于临界变化的,但在特定背景下,也可能会发生剧烈变动。社会变迁指社会各方面现象的变化,更确切地说是指社会制度的结构和功能发生的改变。而文化变迁总是与社会变迁相伴随,所以有的人类学家使用“社会文化变迁”这一说法。社会文化变迁或者可用对古希腊神话的解读来隐喻:旧神在新的共同体中寻找到自己的地位,并与新神构成某种统一体(赵玉燕,2008)。当然,有没有意识去寻求,或最终寻求的结果是怎样的,则另当别论。

二 日常生活世界中广义存在地点现象及规律

日常生活的世界包含各种具象的地点现象,人、动物、花、森林、山地、地貌、建筑、城乡聚落、气候等。同时,地点现象还包含各种无形的现象,如感觉、情感、态度、价值、品位等。这些既有的东西是人类存在的“内涵”,正如李盖尔(Rilke, 2008)所言:“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能接触到的东西也许可以说是房子、桥、喷泉、大门、水壶、水果、树、窗户,以至于柱子、高塔等,这些勾画出了我们的生活世界。”构成人类日常生活世界的具体事物彼此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也是矛盾的,有些现象还是组合关系、并列关系、整体关系,抑或包含关系。在复杂的逻辑关系当中,构成日常生活中的“地点景观”即所谓的“地景”。地景的最具体说法是“地点性”,是行为和事物出现的地点,地点的存在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地点代表什么意义呢?地点不是一个区位的概念,而是由物质的客体、形态、颜色、气味和质感所构成的一个整体,是一种环境的特征和氛围,具有空间的具体本性。日常生活的经验告诉我们,不同的行为需求往往是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发生的,而且存在于不同的生存环境当中。因此,城市和乡村中包含大量的特殊地点,建筑学和城乡规划学很自然地经常去考虑地点的存在。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建筑学和城乡规划学领域中的地点考虑经常是定量的、功能的、机械的,对地点存在的不同特质很少进行深度解析,诸如不同文化传统、不同民族背景、不同人群品性下的地点,往往具有特殊的认同性(identity)。然而现象学的出现为“地点价值”的重新思索提供了机遇。现象学被视为“空间的精神”,反对抽象化和理性化的空间构造,强调心理感知、情感价值、伦理美学视角的空间价值。海德格尔曾用特拉克(Georg Trak)的诗作《冬夜》来表达空间的生活情境,充满丰富的地点性内涵。


冬夜

窗上纷纷落下的雪罗列

晚祷钟声长长地响起

房子有完善的设备

桌子可供许多的摆设

多次流浪,不止一二回

走向门口踏上阴郁灰暗的路程

繁盛的花簇是树的恩惠

吸吮着大地的凉露

流浪汉安静的步伐走了进来

苦痛已将门槛变成碑石

在晶莹光亮的照射下,摆着

桌上的面包和酒

特拉克的诗说明了我们生活的世界,广义地存在一种地点性现象,特别是地点的基本特质(诺伯格·舒尔兹著,施植明译,2010)。更重要的是告诉我们每一种情境都有其地点性的特质。“冬夜”的描述是地点性的,“北欧”的现象也是地点性的,整体透露出“存在于生活世界”的意义舒尔兹作品中透视出其对现代性中人性的关怀,即将个体的行动意义回归生活世界,关注人的日常生活归属。追溯舒尔兹所处的欧洲社会传统,其在生活中所体验的是一种现实的流亡。社会行动者在流亡现代性中面临的是原有生活家园归属感的丧失,但是在流亡的过程中其得以对抗现代性的理性社会,在此,社会行动者有着重塑家园的可能,得以在生活世界中重塑自我的生活归属,生活世界的意义得以回归到人的身上。但是舒尔兹眼中的“人”是一种理性人,其对抗现代性的可能性是存疑的,理性的人到底能否逃脱理性的牢笼束缚,这一点是值得怀疑的,因为理性人本身生活的环境也是处于高度理性的现代性之中。参见(杨国庆、张津梁,2015)。

三 全球化背景下加强地点理论研究的中国特殊性

全球化所导致的城乡“同质化”现象日益严重,“城愁何处觅”“乡愁何处寻”问题日益显现。城市发展的“地点性”特色问题日益受到诸学科的研究重视。地点理论以人地关系作为研究的着眼点,探讨空间(环境)的地点性建构与人(社会)的地点感生产之间的关系。地点理论强调从结构主义和人本主义建构视角来分析,并解构人居环境的构成。著名的城市学家拉尔夫认为,在现代主义城市时代,城市被功能主义分割,空间格调单一,缺乏特色,城市建筑千篇一律地主导了全球城市,人们对城市的认知和情感变得毫无关联;在后现代城市时代,城市应是一个充满情境的空间,地点性则是城市空间精神的象征,而地点感则是人对城市空间环境感知的一种依恋情感。

21世纪中国城镇化的发展速度惊人,然而在快速城镇化进程中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城市问题,城市与乡村成为不同地点的一种拼贴图画,城市的脉络和基底正逐渐变得模糊,城市各类空间的地点性特色正逐渐消失,传统的城市经济增长方式和规划方式受到了各种挑战。一些城市在制订城市规划方案时容易忽视对地点历史文化传统与地点现实生活特征规律的综合考虑,仅仅体现为机械性、模仿性、规范性的功能组合和表达,忽视了对城市“地点性”以及城市各类人群“地点感”的关注。没有人情味、缺乏地点特色、弄不清楚自己身在何处、对城市没有归属感等城市问题日益突出,“乡愁”与“城愁”也难以寻觅。

美国城市学者乔恩·朗博士(Jon Lang)在《城市设计:美国的经验》中曾指出:“每一个地点都在向关注或使用它的人传达着其某些象征性的 ‘地点意义’或者 ‘场所价值’。人们因为某个地点在经历改变之后失去了他们所熟悉的特性而失落。这并不简单是 ‘事物的震撼’的结果,而是一种感觉,那就是正在进行的建设不合时宜,它未能让人感觉到这里‘属于我们自身’,我们生活的空间正在失去 ‘地点性’。”著名的空间哲学家亨利·列斐菲尔认为,城市空间的乐趣在于日常生活空间的多样性、不同的工作和娱乐空间的多种选择性等。城市规划建设应该深入思考城市日常生活空间中的环境特色和质量属性,进而创造一个更有吸引力的人居空间,不仅体现在城市空间与景观形态的特色风貌塑造上,还应体现在对城市各类日常生活空间资源及设施的可获得性、可持续性、舒适性、安全性、便利性、可识别性等特质表达上(Bridge, 2006)。

因此,在全球化背景下,当代城乡规划与建设能否塑造具有地点性特征的人居环境,能否让生活在城市或乡村中的人产生地点感,则是彰显区域个性、凸显城市特色以及推进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

四 以城市空间为核心探讨研究地点理论的特殊性

美国著名城市理论家、社会哲学家刘易斯·芒福德(Lewis Mumford)在其著作《城市发展史:起源、演变和前景》中曾说过:“一部人类文明史其实也就是一部城市发展史。”芒福德强调,城市发展与规划的主导思想应重视各种人文因素,不仅研究表象,还要研究源流、机理、美学、哲理等。芒福德的人文主义规划思想促使欧洲的城市设计重新确定方向。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他的著作被波兰、荷兰、希腊等国家一些组织当作教材,培养了新一代的规划师。芒福德曾被许多英语国家的重要建筑和城市规划机构聘为荣誉成员。参见(刘易斯·芒福德著,宋俊岭、倪文彦译,2005)。城市空间,几乎是人类文明史当中最伟大的创造。一部人类文明史,也是一部书写城市故事的连续剧。社会、经济、文学、艺术、科技、遗产、文化、景观等代表历史文明发展演变的各种主要元素,几乎都是在各类城市空间或场所中开展的芒福德认为,城市是一个集合体,涵盖了地理学意义上的神经丛、经济组织、制度进程、社会活动的剧场以及艺术象征等各项功能。城市不仅培育出艺术,其本身也是艺术,不仅创造了剧院,它自己就是剧院。。尽管从农耕畜牧时代走过来的人类,对田园牧歌的精神怀乡已深入骨髓,尽管城市文明永远需要原野来滋养与守护,但这些都不会改变人口越来越向城市集中的趋势。同时,高度的城市化也逃脱不了物极必反的规律。如何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如何使城市与环境不再互相对立而是融为一体,这些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决定着城市化对人类到底是祸还是福。正如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所断言,中国的城市化问题是21世纪影响全人类的大事之一。中国能否走好城镇化道路,能否解决好各类城市问题将对世界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创造了经济的繁荣,提高了国民的生活水准,但同时城市发展也面临诸多的现实问题。对此中国政府已经形成了清醒的认识。以人为本,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绿色、创新、协调、开放、共享的发展政策被提上日程。2015年12月20~21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城市是我国各类要素资源和经济社会活动集中的地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现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这个“火车头”,把握发展规律,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挥这一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有效化解各种“城市病”。同时会议还强调,城市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做好城市工作,要尊重城市发展规律。要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提高城市工作全局性;要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提高城市工作的系统性;要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要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要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提高各方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过去曾认为高楼大厦就是城市现代化,在苦心打造城市时,只学到了国外城市发展的表象,而人的需求才是城市建设的归结点。

本书以各类城市空间为核心,以乡村空间、城镇空间等为辅助来探讨地点理论(地点性塑造和地点感培育规律),有助于正确认识人居环境空间特色发展的实质,探寻空间特色塑造的方法论体系,进而架构基于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地点基本价值法则和标准,引导创建一个诗意的、可栖居的、真实的、有特色的空间。鉴于此,抓住各类城市空间的地点观建构规律,就等于抓住了地点理论的核心。

1. “地点营建”之道应体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思想

“城,所以盛民也。”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发展思想,推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这是我们做好城市规划与建设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应充分保障人在城市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让城市成为“诗意地栖居”的空间,营造城市归属感,塑造人的“地点感”,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舒心、更加便利、更加幸福、更加美好。同时,还应努力推动政府、社会、市民共同参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尊重市民对城市空间发展的决策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企业和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

2. “地点营建”之道应遵循城市发展的历史文化规律

文化是城市发展的灵魂,是城市发展的“地点基因”“地点之根”,而城市之魂的塑造在于对城市历史文化肌理的传承和保护。正如保罗·利库尔(Paul Klee)在《历史与真理》中所说:“我们正面临着一个关键问题:为了走向现代化,是否必须抛弃使这个民族得以存在的古老文化传统?”因此,城市规划建设要充分尊重城市自身发展的历史规律,要在过去、现在、未来的发展基因当中探寻自己的地点性模式,打造自己的城市文化精神,塑造城市形象,要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护好前人留下的文化遗产,尤其是那些能够彰显“地点基因”的资源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街区肌理、历史遗迹等。

3. “地点营建”之道应利用各类城市空间进行地点感的培育

全球化背景下越来越泛滥的“无地点”现象不断唤起人们对“地点营建”的思考。正如建筑师奥乐斯·克里格(Alex Krieger)认为,创造一个不寻常的地点一直是城市规划建设的核心问题;城市景观研究学者弗莱明(Ronald Fleming)认为,地点营建是将城市公共空间赋予情感和价值标记,从而让人们能够深切体验到其与空间、时间之间的历史、文化和地理关系等,进而让人产生归属感或者地点感;城市规划评论家简·雅各布斯(Jane Jacobs)认为,街道是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空间,人们在赖以生活的街道空间中很容易体验到地点感的存在。因此,城市规划建设应力图创造一个充满价值和情感、幸福、舒适、愉悦、富有意义的空间,这类空间通常表现为城市的各类建筑空间、街区空间、社区空间、商业空间、游憩空间、步行空间、邻里空间等。

4. “地点营建”之道应在继承地点传统的基础上寻求创新

近年来,利用地点传统文化资源或依托地点性知识而发展起来的地点文化产业,正在成为城市创新发展的积极经验。充分挖掘城市中各类传统建筑文化、历史街区文化、景观园林特质、地点特产资源、生态民俗文化、民间宗教信仰、历史地名人名等物质与非物质的地点性资源,在继承与保护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的整合利用,加强地点策划与地点营销,并使之活化成为一种地点性的新生命力,从而实现地点创新发展,这样不仅可以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地方经济产业,亦可成为培育城市地点感的重要途径。地点化的产物凝聚了地方人的生活文化特性与地区先人的智慧经验,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色。它不仅具有经济价值,更具有无形精神价值、生活归属价值及历史内涵特性等,从而有助于维系城市的地点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