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社会问题研究方法论
研究社会问题要有方法论指导。研究复杂的社会问题,探寻深藏在其背后的规律需要正确的方法。有了正确的方法才有达到社会问题规律性彼岸的“桥”或“船”。方法论是对方法的理论总结,是研究社会问题的指导性原则,一般通过高度抽象概括的理论原则表述出来。它是一百多年来,历代社会学家从无数经验研究中提炼出的社会学研究社会问题的心得,它凝聚着社会学先辈们的智慧,是研究社会问题中的成功与失败的经验总结。
“社会学家之所以是社会学家,是因为他们相信社会模型的存在,社会模型是由个人构成但又独立于个人的社会结构。然而,尽管所有的社会学家都相信这一点,但是,他们在有关秩序的实际产生问题上常常迥然不同。我称他们是个体论的秩序理论与集体论的秩序理论之争。如果思想预先假设一种集体主义的立场,那么,他们就会把社会模型视为先于任何具体个人行动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把社会模型看作历史的产物。社会模型对于新生的个体来说,是‘外在’于他的既定事实。如果集体主义者描写个人,那么,他们或许会承认社会秩序既存在于个体内部又存在于个体外部。……个人主义虽然常常承认在社会中的确存在超越个体的结构,并且也的确认知到有某种可理解的模型存在,但与此同时,他们却认为这些模型是个体协商和选择的结果。他们相信,结构不是简单地被个体所传递而实际上是个体在不断的实际交往中创造出来的。对他们来说,个体不仅仅具有自由成分,而且能够在连续不断的历史时期的每一历史阶段改变社会秩序的基础。基于这种观点,个体并非在其内部传递秩序,而是根据个人的主观意愿遵从或违反社会秩序。”(亚历山大,2000: 8~9)本书认为,对于普遍性的社会问题,用个人主义的方法论难以有效地解释,而用集体主义的方法论将更有解释力。当一个社会出现面广量大的“公共麻烦”时,这就不能简单地从个体或群体成员的行为中去找原因,而应该从更加广阔的社会背景中去寻找原因,即需要从社会结构方面寻找原因,从规范本身的合理性中去寻找原因,要追问这个社会结构、社会规范与社会制度本身是否出了问题。“我们认为失范拥有客观的、结构的和主观的元素。结构的元素是关于现存社会关系模式的瓦解和潜在的瓦解,而主观元素是关于信仰系统或塑造个人的定向系统。当我们相信失范概念的论证有助于理解当今社会秩序正在发生的变迁时,我们相信它同样有助于理解广泛的历史潮流。”(Atteslander, Gransow and Western, 1999)对失范问题是如此,对其他的社会问题也是如此。我们不回避本书对社会问题的解释,是一种以结构功能理论为主的解释。社会问题的产生与一般的问题不同,它既有社会层面的原因,如社会制度变动、社会运行失调等,也有个人层面的原因,如个人的生理、心理能力较弱等。例如,贫困问题,从个人角度上讲,是人力资本、社会境遇、家庭关系、社区环境、个人性格等因素综合起作用的结果。但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来说,贫困又是有共同原因的。贫困的主要原因在经济方面,经济生活中的不平等地位和关系造成了部分家庭的贫困。人们生活在特定的经济制度与社会制度中,正是制度结构内部产生的失衡,造成了群体间分配的不平等,使一部分人处于弱势地位,在经济利益上遭受不公平的待遇,从而产生贫困现象。因此,作为个体问题的贫困现象可以用微观的理论、个体主义的方法来解释,但作为社会问题的贫困现象,需要用宏观的理论、集体主义的方法来解释,因为贫困问题是由社会结构原因引起的社会关系失常导致的社会问题。
方法论主要体现在研究社会问题的视角上,即观察分析社会问题的特殊角度上,主要有透视性观点、整体性观点、群体性观点及客观性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