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社会问题的特征与类型
并不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产生的所有问题都是社会问题,都得由社会学来研究。例如,住房、交通问题属于经济问题,主要由经济学来研究;入好学校难,属于教育问题;到好医院找好医生看病难,属于医疗卫生问题。而只有当这些问题引起了相当多的麻烦的时候,这些由每一个领域产生的问题,才有可能被社会学家视为社会问题。社会问题内容复杂、形式多样,要把握社会问题,有必要对其特征做一番了解。
一 社会问题的基本特征
1.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特有的社会问题
尽管在各个不同的社会里都有社会问题存在,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产生的社会问题不尽相同,这是一种由时间序列不同而产生的差异性,即社会问题在时间上的特殊性,它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生产力水平不同,产生的社会问题不同,社会问题具有鲜明的历史阶段性。当社会生产力尚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时,人们主要关注的是战争、贫困、失业、流浪等严重影响人们基本生存的社会问题;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人们关心的是贫富两极分化、受教育权利、家庭婚姻、社会犯罪等影响人们生存发展的权利、安全等社会问题;而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较高的程度,人们普遍富裕的时候,更多地关心人口膨胀、老龄化、环境污染、性别歧视、恐怖主义等影响生存质量的社会问题。每一个时代,都有着特有的社会问题和主要的社会问题。
2.形成社会问题的原因是复杂的
社会问题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其一,它的起因常常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历史因素,又有现实原因;既有宏观因素,又有微观因素;既有政治经济因素,又有文化心理因素。各种社会因素所导致的后果可能是相同的。一个社会问题的产生,往往由多种不同的因素所导致,同样是贫困问题,有的国家主要原因是殖民主义、帝国主义的压迫和剥削,有的国家主要是恶劣的自然环境,有的国家主要是腐朽的政治制度,有的国家主要是落后的历史文化。其二,一个社会问题往往与别的社会问题相关联。社会问题的性质及影响,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条件的变化而相互转化。一个社会问题的产生会促使另一个社会问题的出现。如贫困导致无法受教育,低文化又使劳动者无法找到好的职业,经常处于失业的状态,这又可能引起家庭破裂或引起犯罪。在一定的条件下,社会问题会相互转化。有时,一个社会问题的解决,又会促使另一些问题的产生。例如,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控制人口增长是为了社会的长远利益,但又引起了人口老龄化、独生子女问题、性别比例失调、兵源短缺、人口素质逆淘汰等新的社会问题。一个社会问题的本身是“果”,亦可成为另一个社会问题的“因”。因此,社会问题有一“因”一“果”、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多“因”多“果”的复杂局面。又如,都市急剧的发展,会使人口高度集中,这会引起住房紧张、交通拥挤、就业困难、犯罪上升,这些问题的发生是彼此关联、互为因果的。问题的关联性与复杂性是社会问题的一大特点。这就需要我们在进行社会问题研究时,从多视角来探求社会事实,在深入了解其复杂的相关联系的基础上,把握各个相关因素之间的联系。社会问题不仅在成因上具有复杂性,在时间上也有持续性。一个社会问题从酝酿、产生、发展到形成严重的后果,有一个生长周期,在时间上具有一定的持久性。社会问题的产生具有自发性,它是各种主客观因素交汇的结果,而它一旦形成,表明形成社会问题的各种因素已积蓄了相当的能量,我们试图解决它要花费极大的力量。社会问题不可能因为人们的不能容忍而在一夜之间获得解决。
3.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对某些社会问题的界定是不同的
同样一种社会现象,在某种文化背景下被认为是社会问题,而在另一种文化背景下却并不一定被认为是社会问题。例如,在某些国家由于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允许存在一夫多妻的制度;而在大多数国家,这种现象是重婚,属于触犯法律的行为。在人口问题上,某些宗教国家并不把人口的膨胀作为社会问题,认为节育、堕胎是犯罪;而在大多数国家则提倡计划生育和控制人口。对同一社会现象的态度大相径庭。同一社会问题在不同的文化背景的社会里表现出很大的差异。在欧美国家中,独身者众多,由于社会成员重视个人的隐私权,对婚外性行为的容忍度较高,对个人私生活并不关注,认为独身是个人生活方式的一种选择,不把它视为一种社会问题;而在中国,人们对婚外性行为的容忍度较低,对大龄未婚者群体十分关注,把独身视为一种社会问题。在西方社会中,对性别的歧视和不平等问题较为重视,认为是一个始终未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而在一些宗教国家和封建形态的国家中,将性别的不平等视为正常。因此,在研究社会问题时,必须了解某一社会的文化背景即该国的风俗、规范、道德、宗教、生活方式等,要与别的社会比较。必须注意一个国家的历史的演变,以及其社会结构与思想文化体系。因为社会问题与社会制度、社会结构、社会规范以及社会价值体系有密切的关系,研究社会问题不能忽视文化的差异性。社会问题是随时间、空间而变化并受到复杂的文化因素影响的。
二 对社会问题认识的相对性
社会问题的相对性是指社会问题会随着时代的不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同、文化背景的不同和阶级的不同,人们对社会问题的性质认定上,会产生不同的认识、不同的态度、不同的处理方法。社会问题有其文化差异性、时代性和群体差异性,这是它产生的相对性。从比较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结构、文化背景的不同,导致人们不同的价值观念、道德标准、行为规范、宗教信仰、风俗习惯、思维方式、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因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公众对社会问题的认识和界定的标准也就呈现很大的差异性。而本国、本地区的人们由于利益不同、社会地位不同,对社会问题的认识也是不同的,这些造成了对待社会问题认识的不一致性。这种不同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时间差异性:人们评价社会问题的标准是变化的
人们对社会问题的认识有一个过程,对社会问题的认识总是在问题产生之后,而不可能在社会问题产生之前。人类的是非善恶观念本身是随着时代的进步而发生变化的,人们评价社会问题的标准也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不同时代都会产生这个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道德观念和信仰系统,会影响人们对客观社会状况的看法。人们对某些社会状况在一个时期是可以接受的,而在另一个时期人们又不可容忍了,社会状况变成了社会问题;反之亦然。关键在于人们主观上评价社会问题的标准变了。如在对待人口问题上,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多子多孙是正面的价值观念,在中国传统主导文化中认同多子多福这一观念;在西方,《圣经》以多子多孙为训,几千年来的高生育率使社会得以生存,这一现象也为民俗礼仪所维系。对于维护传统观念的人来说,节育倒是一个社会问题,荷兰也围绕是否允许堕胎展开了全国范围的大讨论。但是,在今天的社会中,过多的人口造成了就业的压力、资源的紧张,人口膨胀则成为人类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控制人口生育便成为一种新的观念,这时传统的多子多福的观念与现代的节制人口的观念出现了冲突。评价社会问题的标准具有典型的时代特点,往往是非常具体的,与当时人们的利益与观念密切相关。人们对社会问题的认识通常是被动的,有局限性的。
2.国情差异性:不同文化背景下对社会问题的界定是有差别的
对社会问题有不同的看法,也是一种由空间不同而产生的差异性。文化背景不同,产生的社会问题和关注的社会问题都是不同的。这种文化的差异性,要求我们在研究同一种社会问题时,要注意它的文化背景。在研究中国的社会问题时,只能将其放在中国的文化背景中来研究,而不能简单地照搬欧美国家社会学者的研究结论来解释中国的社会问题。在不同社会制度的社会中,对社会问题的判断表现出较大的差异。如卖淫嫖娼、赌博等,在中国被视为有伤风化、妨碍社会治安、破坏道德风尚的社会问题,是政府明令禁止的;在有的国家中,却以“既不对财产也不对生命构成危害”“没有受害者”为由,而采取放任不管或有限控制的宽容态度。这种对社会问题评价的国情差异,受到社会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直接影响。国情不同,对社会问题关注的侧重点也不同。在社会主义国家,对道德颓丧、人际关系的功利化、贫富的两极分化、腐败、犯罪等社会问题比较关注,因为社会主义国家更注重道德的作用,社会成员对非道德的社会问题具有更高的敏感度。而在资本主义国家中,人们更多地关心与个性的自由发展,与个人的利益、个人的健康相关的问题,他们更为关注的是艾滋病、精神疾患、妇女解放、种族歧视、吸毒贩毒、财富的不平等问题。国情差异性还表现在一个国家国情的变化上。社会制度决定了一个社会的意识形态,而作为意识形态核心的价值判断体系,会直接影响管理者集团和社会成员对社会问题的判断。同样是吸毒、卖淫问题,在旧中国,政府对这类社会问题的态度是暧昧的,制止是乏力的,致使这类问题泛滥成灾;而在新中国,政府的态度是非常明朗的,采取严厉禁止的措施。由于意识形态不同,人们对同一社会现象所感受的刺激,以及做出的反应也不尽相同,因而对同一社会问题做出的价值判断有较大差异。
3.群体差异性:不同社会群体(阶层、利益群体、职业群体等准群体)在对社会问题的认定上是有所不同的
由于社会成员分别处于不同的社会阶层,有不同的职业背景、经济利益和道德观念,于是这些分别属于不同利益群体的社会成员的行为方向就发生了分化,对社会价值的判断和意见也持不同的立场。社会问题的判断标准是基于利益群体的价值标准,而价值标准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是多元的、有差异的,有时甚至是相互冲突的。对同一社会问题,各个社会阶层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是社会问题,有的认为不是,有的认为问题很严重,有的认为无关紧要,变成了一种有争议的问题。例如,对于当前我国社会中产生的腐败,有人认为已经成为影响政治稳定的严重社会问题,而有的人认为这是发展市场经济的“赎买金”和“润滑剂”,是社会发展必要的成本。这种认识的多元化现象,根本的原因还在于群体利益的差异。不同的利益群体、不同阶层、不同阶级对同一社会问题的看法和判断带有鲜明的差异性。不同群体的社会心态和认识判断是不一致的,因而对社会问题的认识、评估和解释都蕴含相当浓厚的主观成分。人们这种矛盾的认识会直接影响到能否把某一客观上不合理的社会现象当作社会问题处理,会直接影响到为改变这一社会现象所做的各种努力。当然,也有可能存在同一利益群体中因认识不同而对社会问题有不同的判断。社会集团的利益矛盾,使人们对社会问题的认识有时并非一致,即使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也常常因对某些集团或利益群体有着某些正面的功能而产生不同的看法,或这种社会问题的形成正是某些集团的需要而推动的。
三 社会问题的类型
对社会问题的分类主要是对社会问题认识的条理化,这便于根据不同的社会问题来认识其发生和发展变化的规律性,寻找其背后隐藏着的社会根源,以作为制定解决这些社会问题的对策的依据。类型化是我们日常生活中解释事物的基本方式。亚历山大(Alexander)认为,人们之所以常常采用类型化方式来解释世界是“因为他们充分期望每一个新的印象都将是他已经发展起来的对世界所作的理解的一个类型。这种类型化方式不仅仅是在传统的总体水平上起作用。即使当我们遭遇到某些新的和令人激动的事物时我们也期望这种新的特性和令人激动的特性是可以被理解的:它将被我们在我们已拥有的参考词汇范围之内所认识。我们无法将自己从我们的分类系统中剥离出来”(杨善华,1999: 144)。尽管我们力图将遇到的所有事物都概括到我们已有的分析框架中去,但真实的事物每每不同,我们总会遇到一些用现有的分析系统无法涵盖的新事物及其新性质,这时我们需要创造一些新的范畴或类型来标示它们。类型分析是一个有效的分析工具,将研究对象化繁为简,清晰地把握事物的特征。我们应用这一方法,通过对不同类型的社会问题的分析,深入研究社会问题。
我国学者雷洪提出分类的标准必须有如下特征:①目的性,能够体现基于一定认识内容和目的的分类角度,可以达到对社会问题现象的某种具体和深入的认识;②操作性,是依一定分类角度以操作化形成的、可以区分社会问题现象的一些概念及可行的方法,而且能够进一步操作化为若干可测量的指标;③社会性,是一种社会因素,并依此得以表现社会问题现象的社会特征、与社会的关系;④清晰性,有确定的内涵或意义,由此可以准确区分和说明不同类型社会问题的某些特征;⑤对应性,可将社会问题现象区分为两种及以上特征类型(雷洪,1999: 60)。雷洪教授认为,若以社会问题的产生分类,则可分为以下几类。①依社会问题发生、发展的趋势或可能性来划分,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必发性的,如环境污染;另一类是偶发性的,如人口问题。②依社会问题产生的主导性或主要的原因来划分,可分为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等。③依社会问题产生与社会结构来划分,一类是结构性的,如城市与农村存在的二元结构问题;另一类是非结构性的,如犯罪。④依社会问题产生与社会存在的状态来划分,一类是稳定性社会问题,另一类是过程性社会问题,如下岗等。若以社会问题的内容、表现分类,则可分为以下几类。①依社会问题的本质社会失调的具体内容,分为社会自然环境问题、经济失调、人口失调、教育失调、社会安全失调、社会文化失调、社会心理失调。②依社会问题表现状态与主体人行为,一类是反常性的,另一类是社会解组性的。③依社会问题的表现程度,一类是显性的,另一类是隐性的。④依社会问题存在的空间范围,分为全球性的、区域性的。若以社会问题的影响及解决分类,则可分为两类:①依社会问题对社会影响的根本性质,一类是消极性的,另一类是积极性的;②依解决社会问题的条件,一类是一定时期内有条件解决的,另一类是一定时期内暂无条件解决的(雷洪,1999: 60~70)。也就是说,标准不同,分类的情况就大不相同,而大多数社会学者主要根据社会问题的内容来分。
社会问题的主要分类形式有以下四种。
(1)二分法。墨顿与尼斯贝特在1978年合编的《当代社会问题》中将社会问题分为两大类:①偏差行为,包括犯罪、精神病、吸毒、自杀、嫖娼;②社会解组,包括世界人口危机、种族冲突、家庭解组、社区解组、都市交通问题、灾难等。
雷洪在《社会问题——社会学的一个中层理论》中,将社会问题分为:①显性社会问题;②隐性社会问题。
(2)三分法。中国台湾学者杨国枢、叶启政在1984年主编的《台湾社会问题》一书中,将社会问题分为三大类:①社会性的社会问题,如人口、贫穷、农村和都市发展、环境污染与保护、消费者问题、山地社会问题;②制度性的社会问题,如家庭与婚姻、老人与福利、升学主义下的教育问题、宗教问题、劳工问题、就业问题;③个人性的社会问题,如少年犯罪、成人犯罪、色情与娼妓、自杀现象与问题、心理或精神性疾病问题、药物泛用问题、医疗行为问题、休闲生活问题。
乔恩·谢泼德与哈文·沃斯于1978年所著的《美国社会问题》一书中的分类是:①结构性社会问题之一:不平等如贫富两极分化、偏见和种族歧视、政治与权力、教育不平等;②结构性社会问题之二:变化着的价值观如家庭危机、对工作的不满情绪、人口问题与都市化、环境危机;③过失性社会问题:犯罪与少年过失问题、酗酒和吸毒问题、性行为过失问题、精神问题。
弗·斯卡皮蒂(Frank R. Scarpitti)所著的《美国社会问题》一书中的分类是:①社会无组织状态,如都市化、家庭、偏见与歧视、贫穷、人口、教育、保健;②异端行为,如精神错乱、麻醉品与酒精中毒、犯罪、暴力、性行为;③技术与社会变迁,通信、大公司制下的政府、工作、环境。
理查·富勒和理查·麦尔兹在《价值冲突》一文中,把社会问题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自然的问题(physical problem)。这是影响人们福利状况但不是价值判断造成的问题。一些自然灾难如地震、飓风、水灾、旱灾等被看作非人力的,是一种人类无法控制的自然力量造成的,是非文化或前文化的原因,有的人甚至不把其看作社会问题。第二层次是修正过的问题(ameliorative problem),这类问题就任何阶级而言是令人讨厌的,然而人们对于应该订立何种计划来修正这种情况却没有一致的意见。修正过的问题,其本质是一种解决办法和行政改革。这是由于个人触犯了统治社区的民德,如抢劫、谋杀、强奸、偷窃等。这类问题是令人无法忍受的,是一种人为的情境。第三层次的问题称为道德的问题(moral problem)。不管任何时期,道德问题的情况对于整个社会是绝对令人讨厌的(Fuller and Myers, 1941)。
(3)四分法。奥杜姆(H. Audhum)在1947年所著的《了解社会》一书中,针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各种社会病态现象,将社会问题分为:①个人病态问题,如酗酒、自杀、个人解组、心理缺陷、精神病残疾等;②社会病态问题,如离婚、遗弃、私生子、娼妓等;③经济病态问题,如贫穷、失业、分配不均、贫富悬殊等;④社会制度病态问题,如政治腐败、贫民、宗教中的病态等。
中国社会学家孙本文先生在《现代中国社会问题》一书中的分类是:①家庭问题,如家庭组织、家庭解组、妇女职业、儿童教养、婚姻等;②人口问题,如人口数量、分布、品质等;③农村问题,如农村经济、教育、卫生、组织等;④劳资问题,如工资、工时、童工、女工、失业、劳资争议、劳工福利等。
(4)五分法。兰迪士(P. H. Lands)在1959年出版的《社会问题和世界》一书中的分类是:①个人调适的失败,如过度社会中的人格、精神病的扩张及本质、精神错乱、自杀、酒精中毒及麻醉药品、性犯罪;②社会结构的缺憾,如边际人、种族、男女不平等、卖淫、乞丐与奴隶、社会阶级与等级;③个人对适应的失败,如为什么越轨、犯罪的预防与纠正、成年人犯罪、家庭在过渡期中、不完全的核心家庭、离婚与小家庭离散、离婚后的适应、个人主义社会的儿童训练、青年的危机、学校教育;④政治与经济问题,如政经制度的趋势、劳工的生活与工作、人口品质与生殖率;⑤社会政策与制度的失调,如自然资源的保存、工业社会的老人、战争与和平、卫生健康与长寿、社会福利、社会计划与政策的制定。
有的学者还采用多分法对社会问题进行分类,将众多的社会问题分列成十几种甚至几十种。上述几种分类方法的依据,主要有社会问题产生的原因、社会问题的行为主体、社会问题的个体性或群体性、社会问题分布的领域、社会问题的性质等。就是说,社会问题划分的标准不同,我们可以将社会问题做出不同的区分。以上几种分类,都可以做参考,但是,由于各个国家、地区的社会制度不同,情况不同,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程度不同,历史不同,文化不同,各国有着自身特有的社会问题,用一个统一的标准试图概括各个国家的社会问题是一件十分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也是不科学的做法。用统一的类型较难概述,这就要求我们换一种思路,对具有一般性的社会问题,即世界共同面临的社会问题划分的标准可以粗一些,而各国、地区具体存在的社会问题划分时可以细一些。笔者曾提出,将社会问题分为三大类较为适宜(朱力,1994)。
第一类为结构性社会问题,这类社会问题主要不是由个人的原因造成的,而是由某些制度性、政策性的因素引起的。这类社会问题是各个国家都会遇到的,具有普遍的意义。主要有发展中国家的人口膨胀与发达国家的人口递减问题,我国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后产生的独生子女问题,我国计划体制下的平均主义问题到市场社会中产生的贫富两极分化问题、失业问题、公务员腐败问题等。正是社会转型为这些社会问题的出现提供了某些客观条件。
第二类为变迁性社会问题,这类社会问题主要是社会发展中不可逾越的阶段性现象,在发展中国家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变迁过程中都会出现的一些伴生现象。这类社会问题往往在发展中国家比较普遍,与本国的政治、经济问题纽结在一起,主要有以城乡差别为主的二元社会结构问题、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农民进城问题、环境污染问题、家庭解体问题。当社会生产力尚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时,人们主要关注的是战争、贫困、失业等社会问题;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人们关心的是贫富两极分化、教育不公平、家庭破裂、青少年犯罪等社会问题;而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较高的程度,人们普遍富裕的时候,更多地关心人口膨胀、环境污染、性别歧视、恐怖主义等社会问题。每一个时代,都会产生每一个时代特有的社会问题。
第三类为越轨性社会问题,这类社会问题在西方学者眼中属于个人行为偏差,其诱发的原因主要是个人因素。因为在同样的社会环境下,某些人走上了越轨的道路主要是由个人的动机支配的。这类问题应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一般性的越轨问题,如较为普遍的色情、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自杀、精神失常等;二是严重的越轨性社会问题,即社会犯罪,如青少年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等。
还有一种社会问题属浅层次的越轨行为,仅仅是偏离了某个具体的社会道德规范,在我国是指背离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社会颓风。由于我国对精神文明建设具有较高的要求,社会成员对这一类问题的敏感度较高,比别的社会更加看重这类社会问题,严格意义讲是道德问题,如关系网与走后门、集体性坐视不救、损害公物等。
对社会问题的分类只是为了认识和研究的方便,并不是说,这一类型的社会问题必定是按照本书所划分的主观标准发生的,只能属于结构性的、变迁性的或越轨性的。例如,腐败这一社会问题,既有社会结构性缺陷的因素,又有社会变迁性因素,也有个人越轨性因素,各个学者论述的角度不同,可以把它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人物链接:罗伯特·墨顿(Robert K. Merton)
罗伯特·墨顿(Robert K. Merton),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科学社会学的奠基人和结构功能主义流派的代表性人物之一。1979年在哥伦比亚大学退休并荣膺特殊服务教授和荣誉退休教授。2003年2月23日在纽约逝世,享年92岁。先后担任过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学系的系主任、应用社会研究所副所长、美国社会学协会主席(1956~1957)、美国东部社会学协会主席(1968~1969)、美国科学社会学研究会主席(1975~1976)、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1975)等职。主要作品有《17世纪英国的科学、技术与社会》(1938)、《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1949)、《理论社会学》(1967)、《科学社会学》(1973)等。他对推进塔尔科特·帕森斯所开创的结构功能主义贡献巨大。
四 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存在不同的社会问题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2001届硕士研究生朱缨,统计整理了1980~2000年《社会学》(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转载)的有关“社会问题”这一主题的论文和索引的频数,并对此进行了排序。其论文《中国社会问题研究状况分析》中统计的社会问题类别见表2-1。
表2-1 1980~2000年社会问题类别
按照同一文献抽样对象与研究方法,南京大学社会学院2014届硕士屠飘萍的论文《本世纪以来社会问题研究状况》,对《社会学》(人大复印资料)中“社会问题”这一主题进行了检索,2001~2013年的统计结果如下:13年中,《社会学》(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的文章共1996篇,其中有关“社会问题”这一研究主题的共469篇,占文章总数的23.5%;索引文章总数为18694篇,其中有关“社会问题”这一研究主题的共5113篇,占文章总数的27.4%。两者总计5582篇。从收集的资料来看,13年间,学者对我国社会问题的研究涉及内容相当广泛,包括社会问题总论性文章,以及各类具体社会问题研究文章,如农民工问题、老龄人口问题、弱势群体问题、社区社工和非政府组织发展问题、贫富差距问题、贫困与反贫困问题、公平与正义问题、性别不平等问题、农村建设问题、农民问题、征地拆迁和失地农民问题、离婚问题、家庭暴力问题、留守儿童问题、流动儿童问题、流浪儿童问题、失业与就业问题、社会排斥与社会冷漠问题、环境问题、卖淫嫖娼问题、媒体信息与公众困境、群体性事件、社会黑恶势力问题、毒品问题、住房问题、网络社会问题、非自愿性移民问题、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城中村棚户区治理问题、住房问题、腐败及职务犯罪问题、食品安全与风险感知问题、社会心态与社会情绪偏差问题、医患医闹与医疗制度改革问题、流动职业乞丐治理问题、邪教与迷信问题、宗族势力问题、慈善事业信任危机及监督问题、社会拥堵问题、社会失范与越轨问题、社会治安问题、残障人员问题、校园暴力及青少年安全问题、自杀问题等,共92类具体社会问题。排序前30位的具体社会问题见表2-2。
表2-2 2001~2013年社会问题研究类别
进行比较分析,可以看出,21世纪以来我国学者对社会问题的研究较多集中在农民工、弱势群体、老龄人口、社会公正、“三农”、婚姻家庭、社区社工和非政府组织发展、未成年人、社会治安和秩序、社会诚信和信任、环境、劳动与就业、土地流转和非自愿性移民问题上。这些社会问题的研究与以往的社会问题研究相比视角既有交叉重叠也有新视角的出现。21世纪以来,对于社会问题的研究中既有传统研究领域的人口、婚姻家庭、越轨失范等问题,也有与20世纪八九十年代相同的因社会变迁而出现的下岗失业、贫富差距拉大、社会保障、离婚率上升、吸毒等问题,还有21世纪以来我国社会新出现的婚姻挤压、网络暴力、环境、群体性事件、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留守儿童、利益分化与矛盾、失地农民等新问题,也有为解决社会问题而出现的社区社工和非政府组织发展问题。而20世纪普遍关注的问题,如毒品问题、腐败与职务犯罪问题、宗族势力问题、邪教与迷信问题等,在21世纪的研究相对较少。
在21世纪以来这13年的社会问题研究中,2004年、2005年和2006年研究社会问题的文章数量呈现一个峰值,其中2005年主题为“社会问题”的文章数量(共648篇)是2013年文章数量(209篇)的约3倍(见图2-1)。三年中学者们关注最多的前二十几类社会问题为:农民工新问题、社区社工和NGO(非政府组织)发展问题、弱势群体问题、老龄人口问题、公平和正义问题、贫困与反贫困问题、农民问题、社会问题总论(对社会问题较抽象的总体性的分析)、信任、农村建设中的问题、农民工旧问题、贫富差距、社会救助、福利、保障、环境问题、失地农民、性别不平等、留守儿童、群体性事件、大学生就业、孤残儿童寄养问题。
图2-1 2001~2013年研究社会问题的论文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