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主权观念:生成方式与秩序意涵(“瞻前顾后”看世界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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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为什么研究东亚主权观念

关于世界历史,存在不同模式的“元叙述”(meta-narrative),其中影响较大的一种是螺旋前进式。如果以这一模式来理解人类发展历程,那么世界史可被视为一个人类不断整合的进程。关于人类历史的“元叙述”(meta-narrative)大致存在四种模式:单向前进说、单向衰落说、兴衰循环说以及螺旋式前进说,目前来看,影响最大的应属第四种模式。正如大历史学家阿诺德·汤因比所言,“人类历史的周期趋势类似于车轮的自然旋转,车轮周而复始的循环转动总是会发展成一种新的周期更长的运动。对比之下,我们可以看出这种新的运动乃是不断地朝着某个方向前进,车子最终抵达目的地,车轮的连续循环运动也随之终止。”参见〔英〕阿诺德·汤因比著,郭小凌等译:《历史研究(下卷)》,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0年版,第864页。关于国际关系研究中历史理解的重要性,可参见时殷弘《关于国际关系的历史理解》,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5年第10期,第20~25页。本书秉持汤因比所发掘的“螺旋前进说”这一世界历史观,并自觉地遵循这一逻辑展开论述。在这个进程中,人类通过战争征服、经济往来、政治博弈、文化交流、科技发展等形式不断地冲破原有活动空间,向更宽广的范围和更丰富的领域扩展。这一进程在地理上体现为不断冲破大自然的各种阻碍,活动范围由较为狭小的地域空间逐渐向外扩展;在社会群体上则体现为不断解构和重构原有认同,自我归属感由单一的部落层次向下回落至家庭,向上扩展至国家、地区甚至世界,从而形成多重认同相互叠加的复杂情形。在这一进程的不同阶段,世界秩序体现为不同的形态,这种不同既体现在物质性的政治架构和权力结构上,也体现在社会性的观念、规范和认同上。物质性结构和社会性结构的相互塑造,决定了世界历史各个阶段的总体秩序特征。

一 地区政治研究的必要性与现有理论工具的局限性

冷战后,国际关系学界就世界秩序的走向展开了积极的讨论,给出了各式各样的预期。乐观者如“地球村模式”“世界政府模式”,谨慎者如“单极霸权模式”“单极主导下的多极合作模式”“两极均势模式”以及“多极均势模式”等,甚至还有学者大胆地作出了“文明的冲突”参见〔美〕塞缪尔·亨廷顿著,周琪等译:《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北京:新华出版社,2010年版。“历史的终结”参见〔美〕弗朗西斯·福山著,黄胜强等译:《历史的终结及最后之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等极具冲击力的论断。诚然,对处于这一进程中的人们来说,预测它的终极状态是极为困难的,以上种种预测,在给人们一些启示的同时,都存在难以回避的不足。不过,彻底否定预测的意义同样不可取。尽管我们难以预测世界历史发展的终极状态,但却可以从现世的利益博弈、话语碰撞和理论争论中找到其发展趋向。从这个角度理解,当前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实践以及思想界和学术界关于民族主义、地区主义、全球主义的争论,恰可视为世界秩序缓慢转型的一种外在表现。这场争论基本可以告诉我们,当前人类整合的进程正处于超越国家,朝“后威斯特伐利亚时代”方向发展的阶段。在这一历史阶段内,对国家认同的坚守和超越是人类观念的一个重要内在张力。毫无疑问,在全球化深入发展的历史背景下,对国家认同的超越是沿着“地区”和“功能领域”两个方向展开的。正因如此,地区主义者面临着全球主义者的严峻挑战,彼得·卡赞斯坦(Peter J. Katzenstein)在将当今世界抽象概括为“地区构成的世界”的同时也不得不强调地区的“多孔化”特征。参见〔美〕彼得·卡赞斯坦著,秦亚青等译:《地区构成的世界:美国帝权中的亚洲和欧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3~38页。但是,正如齐格蒙特·鲍曼(Zygmunt Bauman)所言,虽然跨国精英们的活动是超国家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会成为一个新的全球性文化综合体”。〔英〕齐格蒙特·鲍曼著,欧阳景根译:《共同体》,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65页。因为,一方面,他们的模式不能被广泛传播、普遍分享,因而不具有普遍意义;另一方面,“他们栖息在一个与不同民族文化之间更为尖锐的分歧相隔绝的社会—文化密室当中”,〔英〕齐格蒙特·鲍曼著,欧阳景根译:《共同体》,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65~66页。换言之,他们的行为模式不具备任何一种文化模式的特征,因此无法作为沟通不同文明的有力渠道。从这个意义上说,尽管全球化浪潮方兴未艾,但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世界政治的地区化趋势仍将保持强劲的势头,促进地区合作、构建地区认同也将会继续成为焦点话题。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巴里·布赞(Barry Buzan)甚至认为,随着世界权力结构更趋均衡化,“以具备政治和文化舒适度为基础而推进地区化”或许是适应将来一段时期发展趋势的合理选择。〔英〕巴里·布赞:《权力、文化、反霸权与国际社会:走向更为地区化的世界秩序?》,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0年第11期,第30页。

与以上论述相适应,地区政治理应成为国际关系研究的重要议题。事实也确实如此,自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地区政治研究一直是国际关系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地区合作实践的研究以及基于地区经验的理论总结伴随着国际关系学科的发展而不断进步。与国际关系理论和欧洲地区政治发展同步,作为解释地区政治的理论工具,地区主义理论也获得了较大发展。从作为规范性理论的联邦主义到以“外溢”为核心概念的新功能主义,从自由政府间主义到强调“地区性”与“地区间性”的新地区主义,从理性主义的一统天下到冷战后社会建构主义的渗透和重塑,地区主义理论所取得的知识成果极为丰富。这些成果为学者们研究地区合作发展与地区秩序变迁提供了具有较强洞察力和可操作性的理论工具,为地区实证研究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正如布赞所说,学者们在力图创设普适性理论的时候“必须避免根据一个特殊的时段或一个特殊的地理空间来排他性地进行任何一门学科研究的倾向”。〔英〕巴里·布赞、理查德·利特尔著,刘德斌等译:《世界历史中的国际体系》,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44页。而上述理论成果恰恰是主要基于对欧洲政治实践的分析而提出的。这就决定了过往的地区主义理论都或轻或重地忽视了地区政治实践所处的时空条件,过滤掉了地区合作发展和地区秩序变迁的历史和地理背景。换言之,既有的地区主义理论是以欧洲特定时空背景下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条件为默认前提条件的,由于这些假定是其他地区不完全具备的,过往的地区主义理论在用于解释欧洲以外地区时就容易出现“普罗克汝斯忒斯”现象,普罗克汝斯忒斯(Procrustes),古希腊神话中的巨人,每次有客人到他家,他都以最好的饭菜招待他们,然后让他们睡在一张特别的床上。如果客人的身高比床长,他就砍掉客人的四肢,如果更短,他就拉伸客人的身体,从而使身体和床“更为匹配”。增进了人们对地区政治一般性和整体性的理解,却抹杀了各个地区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参见王学玉《地区政治与国际关系研究》,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0年第4期,第36~53页。正是因为意识到这一缺陷,国内学者在20世纪90年代就提出了关于东亚需要什么样的地区主义的问题。参见朱锋《东亚需要什么样的区域主义——兼析区域主义的基本理论》,载《太平洋学报》1997年第3期,第31~42页。因此,在借鉴既有地区主义理论真知灼见的同时,有意识地反思东亚地区当前所处的时空条件,辨识东亚地区权力结构,挖掘东亚不同于欧洲的社会性因素,对于研究东亚地区政治是极为必要甚至唯一可行的路径。换言之,以比较的视角研究东亚地区政治需要有意识地沿两个方向展开:一是分析东亚地区权力结构以及主要由其决定的地区政治博弈模式与欧洲有何异同,这一博弈模式对于东亚地区秩序的走向有何影响;二是思考东亚地区的社会性特征与欧洲有何异同,这些社会性特征的形成原因该如何理解,对于东亚秩序的未来走向又有何种寓意。

二 东亚“地区性”特征与社会性因素研究的必要性

自近代以来,东亚地区原有的“华夷秩序”因西方势力的到来而遭受重创,1894~1895年的中日甲午战争宣告原有的朝贡册封关系彻底瓦解。之后的东亚秩序经历了日本地区霸权构想的实践和崩溃、美国主导下的地区秩序重建以及中国崛起等重大事件。可以说,自东西方开始大规模接触以来,东亚秩序一直处于变动之中,这一进程至今仍未结束。当前的东亚是世界上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拥有最快的经济发展速度和不断提升的国际影响力,同时又拥有极为复杂的内部权力结构和观念结构。对于研究者来说,东亚因拥有这些特点而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但是,也同样是因为这些特点,东亚研究又具有很大的挑战性。具体而言,首先,东亚地区的权力结构难以界定,有美国学者曾提出8种可能的权力结构模式,这些模式却没有一个适用于东亚地区;转引自秦亚青、魏玲《结构、进程与权力的社会化》,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7年第3期,第9页。其次,东亚地区层面的制度要素并不典型,东亚地区注重舒适度与协商一致的软制度主义(或曰软地区主义),这使得从自由制度主义视角去认识东亚秩序的理论路径也不够有效;最后,与欧洲相比,东亚地区的社会性因素比较稀薄,东亚地区的规范性因素对地区秩序的影响不太明显,不易于研究。正是由于最后这一点,东亚秩序研究者更倾向于理性主义视角,关注东亚秩序中的物质性因素,关注东亚秩序建构过程中的权力博弈和利益计算。但是,东亚与欧洲在社会性因素上只是“稀薄”与“黏稠”的区别,既然学者们承认欧洲社会性因素在地区秩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业已开展了丰富的学术研究,那么就没有理由否认东亚地区社会性因素的存在,因为这种否定在本体论上是行不通的。用约翰·鲁杰(John Ruggie)的话说,“构成性规则(constitutive rules)是一切社会生活的制度基础,没有构成性规则,一切有组织的人类活动,包括国际政治,都无法展开”。〔美〕约翰·鲁杰:《什么因素将世界维系在一起?新功利主义与社会建构主义的挑战》,载〔美〕彼得·卡赞斯坦、罗伯特·基欧汉、斯蒂芬·克拉斯纳编,秦亚青等译:《世界政治理论的探索与争鸣》,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版,第275页。另外,构成性规则(constitutive rules)是建构主义的一个重要概念,正是诸多的构成性规则组成了建构主义概念中的社会性因素。关于构成性规则与限制性规则(regulative rules)之间的区别最早是由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提出的,参见John Rawls, Two Concepts of Rules, The philosophical Review, Vol. 64, No. 1, Jan. 1955, pp.3-32。因此,忽视了社会性因素,是难以完整地理解和阐释东亚秩序的。甚至可以说,社会性因素正是东亚地区国际关系赖以开展的时空背景,为东亚地区各种国际行为体提供了“共有知识”(shared knowledge)和“适当性逻辑”(Logic of Appropriateness)。因而,对于理解东亚的“地区性”(Regionality)具有根本性的意义。从学理意义而言,正如秦亚青教授所提出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受时空背景的限制更为明显,历史、地理背景划定了社会活动的境遇(context),行为者在这一境遇中进行互动,理解并衍生着具有明显地缘特征的文化,参见秦亚青、〔美〕亚历山大·温特《建构主义的发展空间》,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5年第1期,第8~12页。因此不同地区会以不同的路径建构和重构各自的社会结构,这也进一步证明了研究东亚地区社会性因素的学术价值。

由此看来,对于研究者来说,挖掘东亚秩序中的社会性因素,考察观念/规范与地区秩序之间的辩证关系,是填补研究不足的必要尝试。这一努力在理论上可以改变既有研究成果基于欧洲经验的局限性和重理性主义轻建构主义的偏颇,有利于形成对东亚秩序更为完整和深入的理解,从而开辟地区政治研究的新思路;在实践上可以丰富地区秩序建构的方式方法,改变单纯依靠权益博弈的现状,探索观念/规范先行的新路径。

三 为什么选择“主权观念/规范”

此处需要说明的是,在本书中,观念指个体持有的世界观、价值理念和因果信念,而规范指某一特定范围内所有行为者共享的观念和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观念更侧重个体性和非制度性,规范更侧重整体性和一定程度的制度性。不过,二者的划分只是理论意义上的,在现实中很难明确找到二者的分界线。参见〔美〕玛莎·费丽莫著,袁正清译:《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利益》,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0页。因此,笔者在行文中会根据需要灵活选择。

社会性因素是一个集合名词,某一地区所有社会性因素的总和也可称为文化或文明。因此,研究东亚地区的社会性因素就面临是研究总体性的文化/文明还是研究具体的某一特定观念/规范的问题。由于观念性因素研究在国际关系研究中总体来讲还属于一个新兴领域,学者们更倾向于从总体性的文化/文明出发来阐述其与国际秩序的关系,对于东亚地区研究来说,就更是如此。因此,既有的关于东亚社会性因素与地区秩序的研究基本倾向于从文化的层次进行探索。总体来看,这些研究有三种倾向:一是将东亚传统文化视为静态不变的,从而忽视了文化的动态发展性(尽管是非常缓慢的);二是对文化的定义太过宽泛,从而影响了研究的深度;三是企图在文化与政治行为之间直接建立逻辑关系,忽视了地区秩序的“政治性”特征,从而严重影响了论证的逻辑严谨性和说服力。

实际上,文化是繁杂的,一本书或一项研究是难以完成文化与地区政治这一大命题的。要深刻地揭示文化对地区秩序的影响,避免陷入泛泛而谈,就必须打开文化这个“黑箱”,走进文化的内部,寻找文化的具体支撑要素。一个可行的方案是,寻找一个既能够连接文化与政治又能体现文化动态特征,还具有较强显要性的具体概念作为着力点,通过对这一概念的研究和阐释,以小见大地理解和诠释地区文化与秩序之间的关系。

主权观念/规范就是这样一个概念,这是因为:第一,主权是一个政治学/法学概念,观念/规范是一个社会学概念,主权观念/规范是一个典型的政治社会学概念,因此可以作为着力点很好地桥接文化与地区秩序;第二,主权是一种由西方传入东亚的概念,通过对主权观念/规范的研究,可以揭示文明相遇过程中价值竞争的核心特征,从根本上理解文明相遇的本质机理,也可以更深刻具体地理解东亚文化在经历西方冲击后的变与不变;第三,当前东亚地区政治最具显要性的特征应属各国对主权观念/规范的坚守了,因此研究主权观念/规范对于东亚地区来说具有根本重要性;第四,东亚地区主权观念/规范表面上看似乎与西方极为相似,但若深入其价值逻辑层面,就会发现与西方的重大差异。这些差异也正是东亚地区的“地区性”所在。由此看来,主权观念/规范是一个在东亚地区具有根本重要性的、能够连接文化与地区秩序的、能够体现东亚文化变与不变的概念,对于理解东亚文化对地区秩序的影响,诠释东亚地区的地区性具有窥豹一斑的效用。概言之,从主权观念/规范这一看似普世性观念/规范的背后挖掘其在东亚地区的独有特征,发现其与西方不同的内涵,正是理解东亚地区的“地区性”,探索其秩序意涵的可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