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地球上的和平是一切事业中最伟大的事业。”这是一生致力于尖端科学研究,对世界产生重大影响的伟大科学家爱因斯坦发自内心的对和平的礼赞。《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简称《公约》)正是为和平这一伟大事业而诞生。短短16年,190个国家成为《公约》缔约国,全球宣布库存化武80%以上销毁完毕,彻底消除化武危害深入人心,成为国际社会共识。
2013年是《公约》自1997年正式生效以来有着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在过去的一年里,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召开第三次审议大会,对近五年《公约》实施情况进行审议,总结过去经验,规划未来行动,加快转型步伐。叙利亚发生沙林毒气火箭弹袭击事件,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指出,这是21世纪目前最严重的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事件。叙利亚递交申请加入《公约》相关文件,一触即发的战争风险出现重大转机,政治解决叙利亚危机得到更广泛支持。叙利亚化武销毁启动,拉开了包括中国在内的东西方多国参与协助销毁叙利亚化武行动的帷幕,开创了国际社会戮力合作共同维护世界和平的新模式。挪威诺贝尔奖委员会宣布,将2013年诺贝尔和平奖授予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以表彰其为消除化学武器作出的诸多努力。
这一年堪称《公约》生效16年以来国际社会为消除化武危害艰苦卓绝斗争历程的缩影——在全面禁止、彻底销毁化学武器的进程中,充满了暗礁险滩和曲折反复,但世界人民为全面彻底销毁化学武器而奋斗的意志如江河奔流势不可当。这一年的波澜起伏,再一次让世界人民深切体味到另一位伟大科学家伽利略“世界和平是今天最宝贵的财富”这句话的含义。
作为《公约》原始缔约国,16年来,中国一贯支持《公约》的宗旨和目标,认真履行《公约》各项义务,树立了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近五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认真履行国家履约主管部门职责,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在外交部和国防部等《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履约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全国履约企业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中国履约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2013年,全国各级履约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把握国际国内履约发展变化新形势,抓住机遇,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推动履约工作呈现新的局面。
——健全履约法规和工作体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关于批准《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决定。《刑法》修正案将利用包括化学品在内的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明确入罪并予严惩。国务院及相关主管部门先后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等履约法规规章,建立了一整套《公约》化学品监管制度体系。成立国家履约组织领导机构,设立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国履约事务的组织协调。建立履约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地方各级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地方履约机制,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形成覆盖全国、高效运转的履约工作体系,确保了《公约》在中国全面有效实施。
——严格履行宣布与视察义务。中国按时向禁化武组织提交初始宣布及各年度宣布,16年间共提交国家宣布33次。中国工业宣布数量超过各国宣布设施总量的四分之一,居于首位。截至2013年年底,中国共接受禁化武组织各类现场视察355次。中国以坦诚合作的姿态接受禁化武组织现场视察,并在接受连续视察等方面给予禁化武组织大力支持。各相关部委、各级政府和被视察企业联动配合,为视察提供各种必要条件和便利,确保视察顺利进行。
——全力推动日遗化武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是日军侵华战争期间对中国人民犯下的严重罪行之一。妥善处理和彻底销毁日遗化武是中国政府和人民的重大关切。根据《公约》规定,日本应承担销毁遗弃在华化学武器的全部责任。近年来根据《公约》和中日双方备忘录,中国本着务实与建设性的态度,为日本处理其遗弃在华化武提供了一切必要的合作。日遗化武销毁工作陆续开始,但销毁进程严重滞后。经过中国与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日遗化武销毁问题得到禁化武组织和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禁化武组织为此建立了相关审议和监督机制。
——切实加强监管促进发展。中国对《公约》附表化学品实行全过程监控,通过审批、核发许可证、定期考核、出口清单控制等行政手段对建设、生产、使用、经营、进出口等重点环节实行严格监管。同时,加强履约宣传培训,提高企业自觉履约意识和履约技能水平。顺应国家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强化安全环保要求和工业转型升级等总体部署和发展趋势,通过指导企业加强基础管理,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新品替代、兼并重组,引导企业向化工园区转移和集聚等市场化手段,促进化工产业集中度提高和技术管理水平提升,将履约与维护企业利益、促进行业发展相结合,提高企业履约积极性,从根本上降低监管难度和履约风险。
——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合作。作为禁化武组织执行理事国,中国全面参与禁化武组织重要会议和磋商,支持禁化武组织相关机构的工作,积极推动履约多边和双边交流与合作,在促进《公约》国际合作相关条款实施,推动化工领域经济、技术发展和化工贸易及国际合作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建设性作用。中国与禁化武组织联合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培训班和国际会议,向禁化武组织和有关国家捐款捐物,连续多年开展援非项目,向非洲国家捐赠履约设备,资助非洲国家学员在华进行化工研修,帮助非洲国家提高履约能力,发挥了负责任大国的积极作用。
16年履约,16年奋斗,经历艰难曲折,积累丰硕成果。放眼世界,放眼未来,和平大势所趋,发展道阻且长。当今世界正在发生深刻复杂的变化,维护世界和平、安全与稳定,加强国际合作,促进共同发展仍然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任务。中国将继续与禁化武组织和国际社会一道,推动《公约》普遍性和全面有效实施,促使化学领域成果和平利用并完全用于增加人类福祉,为建立一个无化武的世界,为实现和平与发展这一全人类的共同愿景而不懈努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