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前沿
“五伦”“三纲”分梳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
【摘要】无论是汉至清对“纲常名教”的推崇,还是近代将其在“旧礼教”名下加以摒弃,都是把“三纲”说与“五伦”说捆绑在一起的,以“三纲”为纲,“五伦”为目。然而,此种概括并不完全符合中国思想史实际,置之概念生成史考察,“三纲”说与“五伦”说虽然都是宗法社会的产物、宗法观念的表现,有着相通性,但二者又颇相差异,分别代表中国伦常观念的两种走势,不宜笼统处置,应当予以分梳,区别对待。而这种分梳与区别对待,或许正是当下国学教育的关键。
【关键词】五伦 三纲 国学
扬弃(aufheben),指新事物对旧事物的既抛弃又保留、既克服又继承的关系。德国哲学家康德首先运用该词。黑格尔赋予这一概念以肯定和否定的双重哲学含义,认为概念发展的每一阶段对前一阶段而言,都是一种否定,这是包含肯定的否定,是概念的发展过程,对旧质既有抛弃又有保留,既有克服又有继承。扬弃包括发展和联系两个环节。联系的环节体现了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发扬、保留和继承,这是“扬”的过程,是事物发展的连续性;发展的环节体现了新事物对旧事物的抛弃、克服,这是“弃”的过程,是事物发展中的非连续性。对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须加扬弃,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实现连续性与非连续性的统一。
扬弃须进入国学讲习诸层面,尤须进入核心层面。
国学即国故之学,指中国传统学术,其包蕴丰富,鱼龙混杂,精华糟粕互见,今日讲习国学,须作辨析,扬其当扬,弃其当弃。这是倡导国学的题中应有之义。国学由“国文”“国史”“国伦”组成,对三者皆须作扬弃,不能囫囵吞枣。而“国伦”即中国式伦常,是国学的核心内容,尤须加以辨析。中国伦常的精神内核是什么?陈寅恪将其概括为“三纲六纪”,他在《王观堂先生挽词并序》中说:“吾中国文化之定义,具于白虎通三纲六纪之说,其意义为抽象理想最高之境,犹希腊柏拉图所谓Idea者。若以君臣之纲言之,君为李煜亦期之以刘秀;以朋友之纪言之,友为郦寄亦待之以鲍叔。其所殉之道,与所成之仁,均为抽象理想之通性。”
纲纪说被视为“抽象理想最高之境”,是对各组伦常关系的高标准设计,如遇到李煜这样孱弱的君主,则期之以刘秀那样英明的君主;遇到卖友的郦寄,则期之以鲍叔牙那样忠诚的朋友。
两汉以来的纲常说,将“三纲”与“五伦”并列论之(所谓“三纲五常”“纲常名教”),推尊为中国文化的极境。其说较早的完整表述见于东汉班固撰《白虎通》之《三纲六纪》一目:“三纲者,何谓也?谓君臣、父子、夫妇也。六纪者,谓诸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也。……何谓纲纪?纲者,张也。纪者,理也。大者为纲,小者为纪。所以张理上下,整齐人道也。”
无论是汉至清对“纲常名教”的推崇,还是近代将其在“旧礼教”名下加以摒弃,都是把“三纲”说与“五伦”说捆绑在一起的,以“三纲”为纲,“五伦”为目。然而,此种概括并不完全符合中国思想史实际,置之概念生成史考察,“三纲”说与“五伦”说虽然都是宗法社会的产物、宗法观念的表现,有着相通性,但二者又颇相差异,分别代表中国伦常观念的两种走势,不宜笼统处置,应当予以分梳,区别对待。而这种分梳与区别对待,或许正是当下国学教育的关键。
一 伦理观的两种旨趣
宗法社会的人伦观,并非铁板一块,而有单向独断论和双向协调论两种系统,形成两种旨趣不同的传统。一种传统以“三纲”说为代表,最典型的表述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认定尊者、长者拥有绝对权威和支配地位,卑者、幼者唯有屈从的义务。近人张之洞说:“故知君臣之纲,则民权之说不可行也;知父子之纲,则父子同罪、免丧、废祀之说不可行也;知夫妇之纲,则男女平权之说不可行也。”足见“三纲”说作为单向独断论的绝对主义伦理观念,构成专制政治的伦理基础,抵制民主、平权诉求。
另一种表述则是“五伦”说,所谓“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其间包含着人际间的温馨、理解和信任,发乎人伦骨肉之情,而且是相对性的、双向性的要求。这种“五伦说”集中反映在《尚书》《左传》《孟子》《老子》等先秦典籍的民本主义表述中。
简言之,民本主义的上下关系论要领有二:第一,下是上的基础,民众是立国根本。《尚书》的“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是此一精义的著名表述。老子从贵与贱、高与下的辩证关系立论:“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穀,此非以贱为本也。”正是从这种下是上的基础,民众是立国根本的认识出发,孟子发出千古名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第二,民意即天意,民心即圣心。《尚书》载周武王语:“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尚书》又称:“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畏。”老子则说:“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以君臣一伦而言,“五伦”说对君与臣两方面都提出了要求,如孟子所指:“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民本主义者的一个经常性论题,是“爱民”“利民”,反对“虐民”“残民”。孟子反复劝导国君“保民而王”,荀子则有警句:“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八百载后,唐太宗与魏征君臣对中的“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名论承袭于此。
至于夫妇一伦,“五伦”说则以“义”为标准,“夫妇以义事,义绝而离之”,“夫不义,则妇不顺矣”。这里强调的是一种双向性要求。
在父子一伦上,主张“父慈子孝”,双向要求;在兄弟关系上,主张“兄友弟恭”,也是双向要求;朋友关系则讲究互利互助,“交友之旨无他,彼有善长于我,则我效之;我有善长于彼,则我教之。是学即教,教即学,互相资矣”,倡导朋友间互相取长补短,推崇的仍然是双向互济关系。
梁启超慧眼卓识,将“五伦”的精义称为“相人偶”,也即人际间对偶关系的相敬互助。他指出:“五伦全成立于相互对等关系之上,实即‘相人偶’的五种方式。故《礼运》从五之偶言之,亦谓之‘十义’(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人格先从直接交涉者体验起,同情心先从最亲近者发动起,是之谓伦理。”这种对人与人之间在权利与义务两方面提出双向互助性要求,以形成较为和谐的人伦关系之说,在利益驱动的现代社会尤其显得宝贵与急需。20世纪下半叶,东亚国家、地区创造经济奇迹,除利用最新科技成就,借用西方市场经济的竞争与激励机制以外,一个重要原因是东亚伦理的人际和谐精神得到现代式发挥,将企业和社会组合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命运共同体”,使管理者与劳作者在“和”的精神凝聚之下,形成长久、牢固的“合力”,而不是短暂的利用关系。这正是对东亚和合精义的创造性发挥,暗合了孟子的名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也暗合了荀子的名论:“上不失天时,下不失地利,中得人和而百事不废。”与佛教的“丛林共住精神”也彼此契合——在管理架构上“各守其分,各尽其职”;在生活上,以众靠众,实践互敬互勉、无诤共住的和合僧团精神,共同遵守“六和敬”——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戒和同修,利和同均,见和同解。此皆为可久可大的和谐之道。
二 “五伦”说先于“三纲”说
“三纲”说与“五伦”说旨趣各异,且其生成机制、成说时代,有性质之差、先后之别。
大体言之,“五伦”说形成于先秦,是宗法封建时代(本义上的“封建”,而非泛化的“封建”)的产物,较多地保留了氏族民主遗存和封建分权之义,蕴蓄着血亲温情,讲究的是“情理”。
“三纲”说(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酝酿于战国,形成于秦汉,是皇权时代的产物,体现了君主专制覆盖下的垂直式独断,强调的是上对下的等级威权以及下对上的无条件屈从。
人类在跨入阶级社会之前,经历了漫长的无阶级的氏族社会,其间孕育了氏族内部以血缘纽带维系的原始民主,在跨入阶级社会初期,如中国的商周时代建立的宗法封建社会,还保留着若干原始民主的遗迹,并在两周历史条件下演化为“民本”说与“五伦”互动说。而“三纲”说定形于秦汉以降的专制君主制时代,其强势的独断论为专制帝王和尊者、长者所喜好、所运用,虽然受到历代民本主义者和异端思想家的批判,然其主流地位从未动摇。
时至近代,“三纲”说的元典性成为各思想流派争论的焦点。
张之洞在1898年撰写的《劝学篇》内篇中亟言“三纲”说来源于圣人之道,肯定其元典性: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此《白虎通》引《礼纬》之说也。董子所谓“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之义,本之《论语》“殷因于夏礼,周因于殷礼”注:“所因,谓三纲五常。”此《集解》马融之说也,朱子《集注》引之。《礼记·大传》:“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
近代启蒙思想家则以“三纲”说为扬弃对象,如活动于香港的何启(1859~1914)、胡礼垣(1847~1916)在1899年撰写的《劝学篇书后》批评张之洞《劝学篇》内篇宣扬的“三纲”说,指出“三纲”说有悖于人道,认为君臣、父子、夫妇之间应是平等关系,只应服从情理,不应以绝对的垂直纲纪加以强力控制。何启、胡礼垣特别揭示“三纲”说的非元典性:“三纲之说非孔孟之言也。三纲之说,出于《礼纬》,而《白虎通》引之,董子释之,马融集之,朱子述之,皆非也。夫《礼纬》之书,多资谶纬。以谶纬解经,无一是处,为其无实理之可凭也。三纲者,不通之论也。”
何启、胡礼垣在批评“三纲”说的同时,陈述“五伦”说的合理性,称其“通明”“不偏”,保存了血亲和谐的双向互动理念。又进而指出,“五常之道,在孔子二千余年之前而已然”,即源自上古;同时,“凡尚理学如希腊等国,亦莫不以五伦为重”,足见五伦说是古今中外之通义。
梁启超在《先秦政治思想史》中,也区分“三纲”与“五伦”,他指出:“后世动谓儒家言三纲五伦,非也,儒家只有五伦,并无三纲。”这里说的“儒家”当然是指先秦原始儒家。梁氏此一辨析,与何启、胡礼垣相类似。
综上可见,古人、近人都不乏对“三纲”说与“五伦”说加以分梳的努力,我们今日更应超越混淆二者的粗率思维,在扬弃“三纲”说的同时,用力开掘“五伦”互动说的宝贵精神资源,以发挥其社会协调功能。
三 “五伦”说指示双向协和的社会秩序
“五伦”说有别于专制主义政治伦理,它阐发的是对尊与卑、上与下的双向要求,具有协和性。所谓“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分别对君和臣提出要求,“君礼”与“臣忠”互动,方能达成君臣和谐,同舟共济。所谓“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为“五伦”关系分别树立了“亲、义、别、序、信”等富于理性和人情的准则,并无绝对主义的要求。成书秦汉之际的《礼记·礼运》篇对先秦的“五伦”说做了总结,将父子、兄弟、夫妇、长幼、君臣这五组社会人际关系的双向互动概括为:“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此后,关于“五伦”的双向性要求,还有多种大同小异的说法,最流行的是:“君惠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妇顺,朋谊友信。”
“五伦”互动说主要强调上下关系的协调,而“各守职分”(处在“五伦”关系诸层级的人各有责守,必须各尽义务)是达成和谐关系的要义所在。这一思路包含“良性互动”“双向要求”诸要义,既是对专制独断论的一种抑制,也是对无政府及民粹倾向的一种防范与救治,有助于处理社会人际关系,如政府与民众的关系、劳资关系、民族关系、医患关系、家庭关系等,以构建和谐社会。
以政府与民众的关系为例,片面的单向要求,或者是上对下的“专断”,或者是下对上的“民粹”,都将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国家丧失稳定祥和。以劳资关系为例,资方如果一味追逐利润最大化,置劳方利益于不顾,必将激化劳资矛盾,劳方如果强索超越企业承受力的要求,必有损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以民族关系而论,大民族的沙文主义与少数民族的分离主义,都不利于民族团结、和谐共存。
环顾社会的诸种双边关系,“五伦”说阐扬的“双向要求”至关紧要。互动和谐的“五伦”说,并非仅凭观念的传承,其在传统社会得以长期演绎,仰赖传统社会的经济制度和社会组织保障。传统伦理社会父子、夫妇共财,是利益共同体,亲朋乡里间有共享的施财机构,如祭田、义庄、义学等宗族共产,社仓、义仓、学田等乡党共产。当然,传统的“五伦”说作为宗法等级社会的产物,侧重强调“义务”,尤其是下对上的义务,而基本没有涉及“权利”问题,没有对民众享受权利和运用权利(所谓“民享”与“民治”)给予法定性的肯认,故中国传统社会不可能充分实现社会和谐。秦以下专制皇权社会两千余年间,社会动乱此伏彼起,便是明证。社会主义的本义便在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成人际关系的祥和。我们今日创建和谐文化,应继承前人的优秀遗产,如“五伦”说在人际关系上的双向观照;同时也要超越前人,有所创发,如在义务与权利的统一上,实现上下层级的良性互动,这是社会长治久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