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如何组建执行团队
组建一个公正而高效的执行团队是协商民主成功的组织保障,这项工作必须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严格来讲,执行团队包括两个部分:一是秘书处,二是执行委员会。它们各有分工,前者负责项目的启动、执行委员会的组建和项目监督;后者负责协商民主的具体操作,如议题的提炼、议程的安排、阅读材料的撰写、公民小组的挑选等。这些重大决策,不宜由接受政府机构委托的执行团队(即秘书处)来决定,而应该由包含各种不同立场的执行委员会来讨论,以避免造成偏袒,让特定一方的观点支配了会议的讨论。
第二,不同的协商民主形式对执行团队的要求存在差异。例如,协商式民意调查的执行委员会就特别强调媒体的重要性,每次都会邀请媒体加入执委会,而其他形式的协商民主则不一定,有时甚至刻意回避媒体。协商式民意调查的执行委员会还有一个特殊之处,那就是民意调查机构的介入,因为它有一个特殊的环节——对参与者进行前测和后测,并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其他形式的协商民主则没有这样的要求。
第三,在不同的社会政治背景下,组建执行团队的方式会有很大的不同,一般来讲,在国外,即使是由行政部门发动的协商民主,它也会委托社会机构来具体操作,而不会亲自操刀。例如,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公民会议是由该省政府部门发起,却委托西蒙弗雷泽大学的前校长杰克·布兰尼来主持整个工作。但在中国,由行政部门发动的协商民主一般是在党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例如,浙江温岭的几次试验,均是在当地镇党委和镇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的。中国台湾地区的协商民主基本是参照国外的经验,例如,代理孕母公民共识会议执行委员会就委托台湾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林国明担任计划主持人,负责执行委员会的工作(见表3-1)。
表3-1 代理孕母公民会议执行委员会成员的构成
第四,执行委员会的成员,除了计划主持人(执行机构的项目召集人)之外,通常还包括政府机构代表、学者专家和相关团体代表。执行委员会成员的挑选,应该全面考虑专长的互补性、立场的多元性和代表的周延性。例如,代理孕母公民会议的执行委员会成员,包含生殖医学、民法、医疗伦理和女性权益等各领域的专家代表。
第五,执行委员会的任务是决定公民会议的重大事务,监督公民会议的进行。其主要工作包括:界定讨论的范围,决定挑选公民小组的方法,确立提供给公民小组的阅读材料,提出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的专家名单。执行委员会的会议主席通常由计划主持人担任,会议决定以共识为原则。执行委员会总共必须召开四到五次会议,实际次数视筹办进度而定。那么,这些会议讨论什么问题呢,我们可以以台湾地区举办的“奇岩新小区开发计划公民陪审团”执行委员会的会议议程为例来说明这一点。
第一次执行委员会会议议程
一、主席致词
二、执行委员介绍
三、介绍公民陪审团与执行委员的角色功能
四、计划工作进度简报
五、议题讨论
1.推举执行委员召集人
2.确认公民陪审团工作进度安排
3.确定会议议题名称
4.确认核心议题2~3个
5.确认议题手册及基本框架
6.提出专家名单
7.讨论公民小组招募方式与抽样原则及宣传单
8.公民陪审团议程初稿
六、临时动议
七、散会
第二次执行委员会会议议程
一、计划工作进度报告
1.公民小组招募情况
2.专家邀请进度
3.指导单位确认
二、议题讨论
1.审核议题手册及核心议题
2.公民小组之招募与宣传
3.场地布置与工作分配
4.公民陪审团授课专家确认
5.确认公民陪审团主持人
6.确认公民抽选时间
7.临时动议
三、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