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一般论题与《澳门民法典》总则(上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丛书)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二篇 民法的基本原则论题与若干重要原则

第三章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本章大部分内容节录自唐晓晴《法律原则的历史、方法论视角及其法理学——民法基本原则重述》,载于郑永流主编《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总第18卷),法律出版社,2013,第303~359页。

第一节 引言

葡萄牙民法学者Carlos Mota Pinto在其《民法总论》本书以Carlos Mota Pinto对民法基本原则的论述作为文章的开端是因为这部教材对本书编著者以及澳门的整个民法教育都具有重要意义(自澳门大学法学院开设以来,该教材就一直是其民法总论学科的主要教材,沿用至今,所以它既是本书编著者学习民法的入门材料,也是本书编著者讲授民法课的教本)。该著作的初版在20世纪70年代问世,其第三版(原出版于1985年)于20世纪末翻译成中文出版。一书中以很大的篇幅论述了以下七项民法基本原则〔葡〕 Carlos Alberto da Mota Pinto:《民法总论》,林炳辉等译,澳门法律翻译办公室、澳门大学法学院,2001,第33~40页。: ①承认人和人格权;②合同自由;③民事责任;④赋予法人法律人格;⑤私有财产;⑥家庭;⑦继承现象。

十多年来,在使用该书作为教学材料的过程中,本书编著者发现不少学生对于上述的七个基本原则有很大的疑问。对于学生的问题,本书编著者也曾经给过一些答案,可是事后始终觉得答案不满意,而且在思考的过程中自己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例如:

(1)作者根据什么标准识别出这七个原则?

(2)表达这七个原则的语句为什么在结构上有那么大的差别?

(3)这七个原则只是葡萄牙(澳门)民法的基本原则吗?还是具有普遍意义的民法的基本原则?

(4)每一个法域都有自己的民法基本原则吗?还是每一个作者都可以随便挑选自己的民法基本原则?从哪里挑选?

(5)民法为什么要有基本原则?

(6)民法上有没有不基本的原则?原则的“基本”与“不基本”有什么区别?

(7)民法基本原则与宪法的基本原则或法的基本原则有什么关系又有什么区别?

带着以上问题,下文将展开关于民法基本原则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