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巴统”对中国封锁的开始
1949年5月,一路南下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迅速占领上海。1949年6月2日,新成立的上海市政府召集荣毅仁、刘靖基等工商界人士座谈,决定成立工商界联合会,领导上海经济的恢复工作。6月下旬,得到美国支持的国民党军舰对长江口及中国东部沿海部分地区进行武装封锁。由于上海企业重要的工业生产原料如原棉、毛条、小麦、油料等大部分依赖进口,进口渠道受限加剧了通货膨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刚刚成立、内部困难丛生的局面下,美国政府把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看作“一个邪恶的非法的政权”,认为它同西方国家的现实是“不可调和的”,“美国绝不要承认北京,也不和它做生意,与此相反,美国必须创造种种条件,促使这个政权垮台”。
执此臆断,1949年12月,美国政府即宣布“美国不应给共产党中国以官方的经济援助,也不应鼓励私人在共产党中国投资”。在不尊重中国人民选择的宗旨下,将中国列入了“巴统”管制的国家之中。
1949年6月26日,美国指使台湾蒋介石集团宣布,军事封锁中国大陆的一切海港;1949年12月24日,美国国务院警告美国船主,如将其船只驶往中国港口,就会丧失其航行许可证的效力;1950年2月,美国要求英国禁运战略物资至中国;1950年3月8日,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处宣布《战略物资管制办法》,以公开的法令规定,凡将战略物资输往美洲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必须领取特种许可证,并要求所有接受美援的国家禁运物资至中国。这是美国对新中国全面禁运的正式开始。
1950年1月1日,巴黎统筹委员会各成员国派出的外交官、商务官员组成这个组织的协商小组,作为决策机构,并由各成员国派出的外交官、商务官员和技术专家组成统筹委员会执行机构。1952年9月,朝鲜战争爆发以后,“巴统”内部增设了中国委员会。直至1957年,“巴统”对中国实施的禁运封锁比对苏联、东欧国家要严厉得多。
当时,“巴统”为管制输出战略物资做了6项工作:①讨论每种商品有无战略价值,编制和增减对苏联及东欧国家、中国的禁运项目;②管制贸易、金融、报关、运输及船舶给油的项目;③对第Ⅱ类,即属于数量管制的商品的各国出口配额进行讨论;④从地理、技术方面研究对各国实行出口管制;从进口证(IC)和交货证明书(DV)方面进行程序管制;加强转口管制,特别是第三国的转口管制;⑤讨论“禁运货单”上项目的例外出口问题;⑥交换有关中国、苏联、东欧国家潜力的情报。其中,经常的任务是制定禁运货单。
禁运货单所列商品初时达400~500项,分为4类:
(1)绝对禁运者。如武器和原子能等物资,称作Ⅰ号货单,1952年1月高达285种,1954年4月调为181种,1958年5月调为118种。
(2)数量管制者。即输出数量有一定的限制者,称Ⅱ号货单,原为90种,1954年8月16日减为20种。
(3)监视项目。即在进行贸易时需严密予以注意者,必要时加以管制,称Ⅲ号货单。1954年8月16日宣布为60种。
第Ⅱ号货单和第Ⅲ号货单是交叉的并随时可以相互转换。当出口商申请向被禁运的国家出口某种在第Ⅲ号货单上的商品超出一定数量时,这类商品即由第Ⅲ号货单(监视项目)转移至第Ⅱ项货单(数量管制)。例如,6厘米以下的铜丝本来是列入第Ⅲ号货单,每月可以输出1万吨,但因当时苏联需购5万吨,这类铜丝就由第Ⅲ号货单转移至第Ⅱ号货单。
以上Ⅰ、Ⅱ、Ⅲ号货单,即所谓“国际禁单”。根据美、英官方公布的材料,这3个货单所列商品1952年达450种,1954年8月16日减为250种。
(4)对中国贸易的特别禁单。又称“中国禁单”。这个禁单比对苏联、东欧国家的“国际禁单”的项目多,20世纪50年代初约有500种。同时,第Ⅱ号货单对中国执行得更严格,规定第Ⅲ号货单的商品对中国输出时必须援引所谓“例外程序”。“例外程序”规定“巴统”各成员国在认为对本国家利益至关重要时,可向中国和苏联、东欧国家输出一些“禁运”物资,但必须在事先提出。
上述货单由巴黎统筹委员会根据各成员国一致通过的原则确定。通过以后即以“劝告”形式送交各成员国。各成员国只能扩大货单涉及产品范围而不允许缩小货单涉及产品范围。在限制最严的1952年,“巴统”的禁运货单几乎占全世界国际贸易商品项目的一半。1954年、1958年两次修订之后,货单涉及产品范围逐渐缩小。
由于“巴统”不是根据任何正式条约建立的,在大多数成员国的法律中没有这个组织的地位,在国际法上也没有其法律地位。因此,它唯恐成员国国内出现政治压力,始终企图匿影藏形,躲在锁着的房间里秘密谈判。“巴统”的一切活动情况均须秘密提供给美国。美国为取得控制“巴统”的法律根据,于1951年第82届国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巴特尔法案》,于次年1月24日生效。这个法案规定,“巴统”成员国中,凡是向共产主义国家出口战略物资者,均将被剥夺获得美国军事、经济和财政援助的权利,以此保障美国禁运政策的贯彻。美国援外事务管理署负责监督执行《巴特尔法案》。
这样,伴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一场封锁禁运与反对封锁禁运的尖锐斗争展开了。美国操纵下的“巴统”企图通过经济封锁窒息新中国的经济生活。但是,事与愿违,较量的结果是禁运和封锁不但未能扼杀新中国经济,反而加剧了参加禁运各国之间的种种矛盾。矛盾的激化迫使禁运逐渐走向取缔。我国20世纪50年代在举世罕见的全面、长期的封锁禁运下开展的对外经济贸易斗争历史,生动地反映了这一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