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天下统一”与“夷夏之辨”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五方之民”激烈互动、交流融血、纷争天下的第一次大动荡。“修其教”之“礼义”,“齐其政”之“刑禁”产生的正统观念,成为“夷夏之辨”的分类认同标准。遵循和维护周礼的“教”“政”,“夷”可变“夏”,反之“夏”可变“夷”,可谓“有教”则“无类”。因此,当时的“华夏”“中夏”展现了“四夷”内化为“诸夏”的流变格局。这种观念和动能也成为中国“天下统一”的基本规律。从早期的“华夏”中心,到春秋战国不断融入中原并认同“华夏”的“四夷”,使中原地区的“诸夏”随着西戎之属的秦国崛起而走上了“天下统一”之路。
自公元前221年秦王朝建立以后,中原地区成为中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腹心地带。以农业文明为代表的先进生产方式,在巩固中央王朝政治体制和推动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的历史作用。秦王朝针对“田畴异亩、车涂异轨、律令异法、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学异形”的社会异质性,实行了一系列社会整合的制度和政策,如“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制定统一的国家律法等,开启了中国统一的历史大趋势,加速了中原地区华夏民族的统一进程,其中文字的统一对中国社会产生的影响尤为深刻。秦统一中国和对社会的整合,在后来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中国人口最多的汉族(Han),汉文化也成为中国的主体文化。对这种主体性的认同、传承和维护,也成为中国“五方之民”及其后裔推动历代王朝兴衰嬗替进程的唯一目标。
就在秦王朝建立和发展之际,北方草原地区的游牧文明也进入了迅速发达的阶段。公元前209年,冒顿单于统一了北方草原各个游牧部落,建立了匈奴游牧帝国。自此以后,中国北方游牧民族与中原农业民族之间的互动关系,成为古代中国王朝兴衰嬗替的最重要因素。自匈奴以后,鲜卑、柔然、回鹘、吐蕃、突厥、契丹、女真、西夏、蒙古、满等诸多北方、东北、西北、西南的“四夷”民族与中原地区持续着剧烈和密切的互动,这种互动关系虽然往往伴随着战争形式,但是游牧业与农耕业之间的依存关系、经济文化的交流是这种互动的根本动因。这种以经济文化交流为主题的“中心-边缘”互动模式,使中原地区的农业文明日益发达、人口不断增多,国家治理模式日渐成熟。因此,历史证明,无论是“五方之民”后裔的哪一个“族类”群体入主中原,都会承袭、认同和维护这一王朝体制,才有王朝后继者编修前朝历史的传统。中国古代官修的二十四史,就是这种历史认同的结果。
从秦王朝到清王朝,中国封建社会延续了两千余年,其间经历了很多次的王朝兴衰嬗替、领土盈缩、战争冲突。中原王朝的正统地位虽然在每一个朝代中遵循皇族的血脉承袭,但是各个朝代的更迭则是“五方之民”及其后裔的竞争。只是“五方之民”及其后裔的政治活动,毫无例外地都以谋求全国的统一为目标。秦汉以后,无论是华夏族系魏、蜀、吴三足鼎立的格局,还是北狄、西戎族系攀附“大汉正统”的“五胡十六国”纷争,抑或是北魏、辽金的“半壁河山”,逐鹿中原的目标无一不是“争天下”的天下统一。同时,中原王朝治理边陲、辖地,“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的治世方略也体现在历朝各代“因俗而治”的制度、政策和措施之中。政治上的和亲交聘、官分南北,行政治理中的羁縻、土司,军事上的都护、卫所,经济上的茶马互市,文化上的“汉”扩散、“胡”吸收[4],其中包括借助汉字笔画、形态创制的女真文、契丹文、西夏文,社会生活中以“四夷”族系为主的人口大量融入中原汉族的进程,及至元清两代大一统承汉制、行汉法的王朝继承,这些都是探索中华文明传承不懈之谜不可忽视的历史动因。“天下统一”“因俗而治”所蕴含的目标就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和而不同”。
所谓和而不同,是中国古代极富哲理的为人、处世、治世之道。“和”代表了统一性、一致性,而“不同”则是差异性、多样性。“和”对“不同”的尊重与包容,“不同”对“和”的认同和维护,这就是统一与多样的共生关系。在阶级社会中,“和而不同”虽然是开明政治的目标理念,但是却难以成为王朝政治的具体实践。在“五方之民”的互动关系中,表现在观念层面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排拒性“徙戎论”[5],佛教传入时的“佛道二家,立教既异,学者互相非毁”衍生的“夷夏论”[6],这类观念和实践并不鲜见。然而,这并没有阻碍融会和交流、包容与共存的事实。佛教虽曾遭受排拒且经历过政教之争的灭佛以及伊斯兰教传入过程中的宗教争端,但是外来宗教与本土宗教的兼容并蓄、各自发展没有为中国留下“教族”之间的冲突。虽然族际之间的战争频仍、残酷屠戮的例证比比皆是,但是“和亲交聘”“约为兄弟”“舅甥关系”“开关互市”“朝贡年班”则紧随其后。体现中原王朝皇恩浩大权威观念的“臣服”“内附”“德化”“怀化”“怀柔”“绥化”“归化”等“向化”之势,也反映着认同中的不同,只是其中渗透着阶级社会不可克服的不平等观念和中央王朝的优越感而已。因此,我们不能用现代的民族平等观去无度颂扬古代历史中的开明政治,或百般仇怨地去诉说阶级社会民族压迫的黑暗统治,而需要关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和发展中,“和而不同”观念在历朝各代的实现程度和实现方式。
在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出现过四次阶段性的大统一,即秦汉统一、隋唐统一、元朝统一、清朝统一。且不论秦朝统一中的西戎因素、唐朝统一中的北狄成分,元朝、清朝作为中国历史地理意义上最大范围的统一王朝,是分别由蒙古族、满族入主中原建立的。吐蕃地区在元朝被纳入国家行政区划治理,藏传佛教被纳入国家事务的管理范畴;台湾地区在清朝实行省治,大陆金川屯练藏兵曾赴台湾平定“林爽文之乱”,台湾土著“生番”“熟番”在雍正、乾隆年间三次“组团”到大陆朝觐,在热河、北京皇宫受到与“金川土司”共进退的礼遇。[7]这两个朝代为奠定中国版图的历史基础,为稳定中国多民族的社会结构,为密切中国各个地区之间、各个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作出了重要贡献。历史表明,中国在“华夏”中心与“四夷”边缘的互动关系中,从来没有封疆裂土的保守和分离。正因为如此,从秦王朝开始大规模修筑的军事防御设施——万里长城,除了试图防范游牧民族袭扰中原农业社会的作用外,从来没有成为中国古代的国家边界。统一是中国历史的大趋势,中国历史上的各个民族都是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建设者。这样的历史国情,在世界范围内可以说是绝无仅有。
史实证明,中国古代的历史——事实上是一部“五方之民”及其后裔互动、交融的历史。对古代中华文明政治、经济、文化的认同,是“五方之民”及其后裔的主体观念。这种历史基础,也决定了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格局,在近代遭逢帝国主义列强侵略、肢解、分裂的存亡绝续中得以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