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政务年鉴(2013)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201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电子政务发展概况

201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安全监管监察业务中的作用。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加快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电子政务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和积极成效。

一 2013年基本情况

2013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加强基础网络建设,强化专网的日常管理、等级保护管理以及涉密网的日常管理、保密管理等工作。一是印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信息安全检查的通知》(安监总厅〔2013〕109号),在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范围内详细部署了2013年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对43个功能独立网站以及50家省安监局煤监局的政府网站进行了漏洞扫描。二是积极推进总局机关重要信息系统建设,建设政务办公平台,实现网络和移动办公,提升总局机关政务信息化水平。三是改善了总局机关会议室、机关食堂等公共场所的流媒体系统,提升会议音、视频效果,满足公共场所展示政务动态的音、视频需求。四是引进并开展虚拟机技术和产品,将总局现有主机服务器资源环境进行整合。对总局政务网身份认证系统扩容,使该系统能够支持全国事故快报业务人员通过短信令牌进行身份认证。五是完成华北科技学院、东疆分局、内蒙古煤矿安全培训中心接入金安专网的节点建设和远程技术支持工作。

二 2013年重点工作
(一)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前期工作

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项目被列入“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重点工程后,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高技〔2012〕1202号)要求,开展了项目前期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召集工信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质检总局、原电监会、邮政局等8个部门召开了“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前期工作协调会议,明确8个参会单位为工程共建单位,共同编制工程项目需求分析和项目建议书,我局为工程的牵头部门,同时要求我局牵头会同各共建部门扎实开展前期工作。编制完成了《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需求分析总报告》和8个分报告,10月15日,国家发改委委托9名国家电子政务专家组成的评审组评审了项目需求报告。

(二)组织编制了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化顶层设计的指示精神,编制完成了《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首次对安全生产信息化的功能定位、实现目标和建设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将为今后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开展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供依据。

三 主要成果
(一)政府网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201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府网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围绕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开展工作。新增“省部领导抓安全”栏目,及时发布全国省部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直接展示出各地区、各部门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力。调整建设“安全评价”专栏,建立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促进安全评价机构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安全监管工作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强化热点专题制作,对于重大政策、活动、会议制作专题,强化解读,将数字可视化。针对公众和网民的关注,更加有针对性的突出宣传报道,进行正确的政策引导,做好舆论导向。增加“公益广告”栏目,加强“视频在线”发布,使安全生产政策、知识传播更加可视、可读、可感,以图文并茂、易学易懂的情景化方式为社会、企业、公众个人提供网上服务,以此推动安全生产宣教工作。

(二)网络舆情监测分析范围不断扩大,微博得到广泛关注,为引导安全生产舆论发挥了重要作用

安全生产网络舆情监测分析系统实现了对各大主流网络媒体、商业网站、博客、微博、微信、论坛、贴吧、视频网站等各种网络媒体安全生产相关舆情信息的24小时监测分析,开发的舆情网页每天发布安全生产舆情信息,策划、制作舆情专题,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机关提供不间断的舆情信息服务,形成了包括舆情周报、专报、动态、资料、职业健康专报、信息化专报在内的舆情报告体系,建立了包括重大事故网络信息、纪检监察专项信息等信息报送制度。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官方微博于2011年8月4日在人民微博平台开通。2013年发布140余条微博,拥有近23万粉丝;信息被阅读量累计超过33.7万次,转发和评论累计1700余次,显示出强大的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2013年12月31日,人民微博发布《2013年人民微博政务影响力报告》,公布了十大部级政务微博排行、十大省市级政务微博排行等5大榜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官方微博被评为“十大部级政务微博”之一,名列第七位。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在全国推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安全隐患排查信息系统作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中重点建设项目,截止到2013年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与顺义区、津南区、沈阳市、宁波市、诸城市、马鞍山市、长沙市、洛阳市、广州市、珠海市10个重点示范样板地区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现了互联互通。形成了覆盖工贸行业、部分高危行业(如危险化学品)等企业隐患自查自报信息的共享和交换,建成了一条由乡镇、区县、地市、省、国家总局连通的“高速公路”,为实现全国范围、覆盖全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与各级监管机构乃至总局的互联互通奠定基础,真正实现了对排查治理全过程的动态跟踪和监管,更好地支撑了安全监管部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信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