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梁从诫 谈自然之友
访谈题记
梁从诫先生,1932生于北京,2010年病逝,享年68岁。梁先生出生于名门世家,与清华有着不解之缘。他祖籍广东新会,祖父梁启超是清华四大国学导师之一,父亲梁思成和母亲林徽因皆为清华建筑学系知名教授,高中毕业后梁先生考入清华大学历史系,后因院系调整,毕业于北京大学。“文革”动乱后,梁先生逐渐从历史学研究转向环保实践,与友人共同发起成立了“自然之友”,成为推动中国民间环保事业的领军人物。
自然之友,英文Friends of Nature,登记注册名为“中国文化书院·绿色文化分院”,是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民间自发成立的最早的环保NGO之一。1994年3月经主管部门批准在民政部正式登记为挂靠在中国文化书院下的二级社团。自然之友的成立是中国公众自觉参与环境保护的标志性事件。在梁先生领导下,多年来自然之友在环境保护领域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公益项目和活动,获得“亚洲环境奖”、“地球奖”、“麦格赛赛奖”等环境领域的多个国际大奖,并发起成立了十多家有影响的NGO,成为中国NGO的先行者。
梁先生的口述史访谈先后进行了多次,大致时间是在2002年至2005年期间。原计划还要约谈1~2两次,因先生病重,后续的访谈一直没能继续。先生去世后,2012年7月1日在清华举行纪录片《梁从诫》首映式时,我见到了先生遗孀方晶老师,遂将初步完成的口述史稿交方老师审阅。本文根据方老师的建议略加修改,尽量保持了访谈笔录的原貌。在此谨向已仙逝的梁先生深表敬意,感谢方老师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大力支持!
1.自然之友的成立
问:梁先生,您好!能不能先请您介绍一下自然之友成立的背景和意义?
答:你们都知道,自然之友是中国第一个民间环保组织。它的成立带有一定的偶然性,我并没有经过很系统的考虑。这一点我很清楚。我们就是几个人在那儿商量,这几个人里有我、有王力雄[1]、有梁晓燕[2]和杨东平[3],我们觉得中国的环境问题这么严重,应该怎么办呢?有人建议说是不是可以考虑成立一个类似绿色和平那样的中国民间环保团体。为什么我们会想到要成立一个民间环保团体?因为我那个时候已经知道在国际上民间环保团体在推动国家的环境保护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我经常讲的一个例子是美国的第一次环保大游行。那是丹尼斯·海斯[4]倡议发起的,后来那一天成了地球日,也就是4月22日。那时候他还是大学生,组织这个环保大游行的时候,当时美国一共有200万人参加,光是纽约就有100万人参加。那时候美国的国家环保局都没有成立,在那次游行之后,美国在公众的压力之下才成立了国家环保局。日本也有这样的经验。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日本,也就是水俣病[5]等公害事件最严重的时候,有许多老百姓起来控告、起诉那些污染的企业,并且进行罢工,那时候日本的环境厅还没有成立。所以,这两个事情都说明公众是走在政府前面的,是公众推着政府走。
而我们国家呢?就环境而言,建国以来,一开始我们国家原则上是不承认社会主义国家有环境问题的。这是跟着苏联走的,苏联也不承认,他们认为环境问题是资本主义的典型弊病,而社会主义是为人民服务的,是代表人民的利益的,怎么可能有环境问题?那时我们甚至认为,西方国家讲环境问题,是故意用环境问题作为一种威胁,来吓唬我们,阻碍我们这些发展中国家发展民族工业。我的这个观点是有证据的,什么证据呢?我在《自然之友通讯》上登了一篇文章,叫做《政治气候与环境保护》,写这个文章就为了说这么一件事:当年我们去参加斯德哥尔摩第一次环境会议,回来后把会议上的指导性文件——《只有一个地球》[6]翻译成中文在内部发行。当时翻译过来居然是供批判用的,而且前面有一个序,把这本书的内容痛批了一顿,只在序的尾巴上说,当然其中有某些部分也值得我们借鉴。这个书一共在中国出版过三次,第一次出版之后,后来环境出版社和绿色经典文库又各出版了一次。第一个序刚才说过了,那么第二个序是在80年代写的,就基本上肯定了这本书。第三个序是90年代绿色经典文库的序,它是极力赞扬这本书的先进性的。所以,从批判到基本肯定到赞扬,这也说明中国社会对于环境问题的认识和发展的过程。
自然之友成立在90年代初,已经是这个发展过程开始转向、中国政府开始逐渐重视环境保护的时候了。但是这个时候仍然没有民间的参与,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自然之友成立了。所以如果说自然之友的成立有什么重大意义的话,我认为它的成立是中国公众开始自觉参与环境保护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换句话说,在自然之友成立以前,中国的环境问题基本上是政府一家在那儿管。用我们的话讲,就是政府行为跟专家行为,而没有公众的行为。自然之友成立以后,在政府行为和专家行为之外开始有了公众的参与,这是其一。
2.自然之友的理念与策略
第二,自然之友的理念是有创新的。为什么说有创新呢?当时国际上最有名的环境保护团体是绿色和平。我们那时候知道的也不多,就知道这个绿色和平。绿色和平,你一看就知道,它的战略在中国是行不通的,它在北京活动没有得到正式批准,但是中国政府也不攻它,大家彼此心照不宣。但他们没有正式注册,中国政府始终没有答应。在早期,绿色和平一直是采取很激烈的对抗性行为来进行环境保护或者对政府施加压力的。那么,我们一开始就很清醒,在中国用这种方式、这种战略是不行的。所以,早在1993年我们申请成立,把材料送到政府去批准的时候,心里已经确定了自然之友的理念:支持中国政府的一切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和行动。但是,如果我们认为中国政府做了不利于环境保护的事,违背了它自己定下的“环境保护”的原则,自然之友作为一个民间组织,认为自己有责任也有权利进行监督和批评。然后底下还有一句: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参与解决。当时我们讨论时还特别强调这个“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因为并不是中国的所有环境问题我们都有能力解决,只能说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
那么,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这个问题上,我再做一个补充。在很多场合,我向公众、向会员作解释的时候都怎么表述呢?就是说,如果我们要打仗的话,我要选择战场,这个战场有把握,我们能打赢,我们就打,如果我们没有把握打赢,这个仗宁可不打。为什么?因为自然之友当时刚刚成立,那时候还是很脆弱的一个民间团体,甚至于那时候我每次出差回来都担心会不会有人来封我们的门。真的是这样的,一点都不开玩笑的,出去时间一长了,我就担心回家会不会看到自然之友被封了。所以,当时因为政治的因素和组织自身的因素,我们曾经非常脆弱。在这种状态下,我们经不起失败。如果你打了一仗,那么传媒也给你宣扬,但最后不了了之,那么人们就会得到一个印象:这些民间团体没用,闹了一场最后不也是什么也没干成吗?这样来个两三次以后,我们这样一个民间的机构,威信就会丧失,其他所有民间团体的社会威信就都会受到影响。在这种脆弱的情况下,我们只有打一仗赢一次、赢一仗打一次,哪怕是小仗,我们才能逐步提高我们的威信。这是一定要的。
另一方面,在谈和政府关系的时候,我经常强调,虽然我们在章程上没有表现,但是我在各种场合跟我们的会员讲,我们不仅是我们自己,我们还必须为后来跟上来的各种NGO疏通道路。我们作为第一家,我个人的身份是全国政协委员,如果我们砸锅了,出于种种原因被政府封门了,或者是出现了什么丑闻,那完了。别的NGO会说,得了吧,别提了,自然之友前两天闹得乱哄哄的不也是一场空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后面的NGO要发展肯定更加艰难。所以我说,我们必须替后面跟上来的NGO着想,我们每一步都要走稳妥,哪怕保守一点,也不要去做特别容易激怒政府的事情。挑衅政府、激怒政府,这样会给其他跟上来的NGO制造障碍。所以,我们一直采取比较低姿态的、比较缓和的态度。这是第二点。
第三点,在向政府反映情况的时候,我们一般不直接批评政府的最高决策层。这个不是说他们没有需要批评的地方,而是说在中国的政治体制内,你永远别批评到最高决策集团。所以,我们采取什么办法呢?就是“向父母告孩子的状”,就是说向中央政府反映地方政府的错误,这是比较有效的。你不要直指中央政府本身。而是这样,我们说:你们看,那个地方上不听你们的指导,违背你们的原则,这样中央政府它没话可讲,因为它有环境保护的法律、政策在那儿摆着呢。我向你反映它违背了这些法律政策,你能说你不管吗?你能说它们可以,OK,我同意?它说不出这话来。哪怕它做样子,它也得支持我们。所以我们一直是采取这个方法。
3.自然之友的环保实践
问:梁先生,能不能请您介绍一下,自然之友运用这种策略解决环境问题的成功例子?
答:我们打的第一个真正比较成功的仗,是我们保护滇金丝猴的案例。那是在1996年,我们的一位理事唐锡阳[7]直接写信给宋健[8]。把关于金丝猴的这个情况直接反映给当时的主持环保工作的副总理,而且是把信直接送到了他的办公桌上。当然这也是靠我的个人关系了,确实也有它的不可复制性,这一点我承认,但是我们这么做了,并且起了作用。最后,大家相信,这个问题云南省是要制止的。这就是我刚才讲的,向父母告孩子的状,告诉你那孩子在外边淘气了,这个策略是比较有效的。但是仅靠这个还不够,因为孩子可以在家长面前装很乖,说我再不淘气了,我再不打人了,我再不跟同学吵架了。但事实上他背着他的父母还可以做坏事。所以,这样你还要监督。
我们第二个有力的武器就是传媒。自然之友和传媒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合作关系。国外有些NGO问我,说你们和传媒的关系如何?我说这从来不是一个问题,我们自然之友会员里面传媒的人大概就有六七十位。包括最著名的像敬一丹[9]等等的都是我们的会员。如果地方政府欺骗中央,说我们不砍森林了,但事实上仍然在继续砍,并没有真正改正,我们另外有招治。滇金丝猴事件一年以后,我们发现当地拿了每年政府给他们的财政补贴1100万。1100万,大数啊,你想想看,才5万多人的一个小县补贴1100万。为什么政府给它补贴?就因为我们当时要制止他们砍伐原始森林,就是金丝猴的栖息地。如果森林砍伐了,金丝猴也完了。为什么中国政府不得不接受我们的意见呢?因为中国政府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10]的签署国,而在这个公约里面金丝猴是列入濒危动物名单的。因此,对中国政府来讲,它有责任,它在国际上承担了保护金丝猴的义务。如果当地砍伐这些森林,而让金丝猴没有栖息地的话,等于中国政府背弃了自己承诺的法律义务。那么,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你就必须很认真地去研究中国政府的法律责任在什么地方,并不是单纯地凭感情、凭冲动来做事。不是和政府说:哎呀,我舍不得这片绿色的林子呀,我要绿水蓝天呀。说这种纯感情的话是没有意义的。你必须要有充分的法律认识和道义证据,使得它无可逃遁。
这地方顺便说一下,我们也有一些会员到处去喊,什么地方砍两棵树他也要管,而且给我写信。我有时候也不好意思去泼他们的冷水,但是东砍两棵树,西砍两棵树,虽然你家门口几棵大树被砍了也挺可惜的,但这个东西往往不构成足够的法律责任。但是像金丝猴这样的事情,是中国政府无可回避的法律义务。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中央政府马上下令停止砍伐。但是,地方政府会反过头来和中央政府讨价还价。为什么?因为地方政府年财政收入的94%是木材贸易,这个地方就靠砍这些树生活。你说让它停止砍伐。它说:那样,我公务员的工资都开不出来。那咋办?而且那个地方过去是国家林场,砍了好几十年,突然不让砍了,他们觉得过去是你们让我砍的,我这都是国有林场,以前你们怎么从来不说话?现在你们说话了,搬出来什么自然之友来了。所以最后,国家同意给他们一个小县每年1100万元的补贴,让他们停止砍伐。当然这个钱到不了老百姓的手里,但是要管政府官员的工资、福利,这就差不多了。但是可恶的是,他们拿了1100万元的资金,仍然没有真正实现停止砍伐,还在砍。这时候我们就动用了第二招,就把我们的传媒朋友请过来,当时请了《焦点访谈》。那确实厉害,就直接进了林子,根本没跟县里打招呼。直接进了林子就拍他们砍伐的影像,拍完了回来。县里面知道了以后,通过云南省委打电话打到中央电视台,要求不要播出。上面还没来得及做出指示,底下这个片子就播出了,我记得是1998年的9月21日左右播出的。这一下让中央政府觉得:岂有此理!拿了钱还砍。地方政府就非常非常难堪。最后找了几个替罪羊给撤职了。
4.民间环保事业的发展不能离开中国国情
从根本上讲,我不认为这是自然之友的一个胜利。为什么?因为我们没有为这个县的老百姓找到另外一条路。你不让他砍了,他怎么办?是吧?你天天看着那1100万元,第一,老百姓未必能拿得着;第二,政府能够年年都这么1100万元给你补下去吗?那是不可能的事。万一有一天政府出于某种原因不补贴了呢?而且老百姓确实依靠这个。因为砍树会有很多的副产品,比如说他哪怕去当伐木工人——老百姓挣不着木头钱,挣那点力气钱也是他的一个生活来源。但是现在整个砍伐停止了,很多人就没活儿干了。县里边有很多个体司机,过去靠拉木头过日子的,现在树木不砍了司机的车也没用了。停止砍伐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但是,我们没有给他们找出另外一条路。所以,这是我心里头一直觉得很对不起那里老百姓的原因。我就思考我们能做些什么。有人提出来搞生态旅游,认为生态旅游可以替当地老百姓找钱。然而,后来我们发现,用我的话讲,有旅游就没生态,折腾几年就把这个生态折腾完了,对吧?但我们还是应该为老百姓找到一条出路。中国目前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许多环境问题确是人们在解决起码的温饱和生存过程中发生的。
经过多年的观察和思考,我发现中国的环境问题归根结底其实就是“社会”问题,这并不是简单的振臂一呼就可以解决的。我到宁夏西海固出差时遇到一件给我极大震撼的故事:在干旱的沙漠地里,我看见一对姐弟手提破铁桶,用小耙子四处挖发菜,晒干后,卖几分几毛钱。这便是维持一家生计的费用。那个小男孩,除了眼眶和嘴的周围是白的,整张脸就像一个黑壳子。在这严重缺水的贫困地区,他们长大至今大概没洗过脸吧。我知道挖发菜将对原本就脆弱的地表造成伤害,可是,面对这样的情况,我如何能去要求他们不要再挖发菜?这是他们在这缺水的地区维持生计的方法。每当面对这样的情况,我总是说不出话来,我能说什么?我们这样一个民间环保组织能为他们做什么?太无力了。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利。对于生存都难以为继的贫困地区来说,环境保护更不是喊几句“还我绿水,还我青天”的口号就能够解决的。这是一个社会问题。从另一方面来说,“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很多环境问题不是认识到了就可以解决的,有些环境问题难以解决,并不都是因为现行的一些政府部门执法不力,而是由于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涉及的方面实在太多,很难有合适的解决方案。
所以说,环保是个社会问题,我们不能指手画脚而不顾政府的难处,政府要面临很多现实的问题,比如说要考虑到百姓吃饭穿衣的问题,这些问题不是一个NGO慷慨陈词就能解决的。在这方面,我只能代表NGO,而且只代表我们自然之友去表态,而不能做出过激、激进的行为,我们主要的目的是做事,做事就要讲究用什么方法达到最好的效果。
总的说来,在中国,民间环保事业的发展不能离开国情。我们不能不顾这一国情,必须把环境保护与人民生活实际困难的解决联系起来考虑,积极寻求与社会各方面,包括政府和企业界的合作。否则,民间环保就无法获得人们的理解和支持,其存在也就失去了意义。
5.我们是在播种绿色的希望
问:除了以上您说的外,自然之友还做了哪些工作?
答:这些年除了保护珍稀野生动物滇金丝猴和藏羚羊之外,我们的工作主要集中在环境教育方面,尤其是针对青少年的环境教育。中国的人口和资源都是现实,不可改变,但至少心态和行为方式可以改变。这改变要从年轻人做起。公众,特别是下一代的环境觉悟,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未来中国的环境状况。
我们的环境教育工作还特别针对农村的孩子,就是告诉他们:这块土地是你们的家园,你们不保护它,没有人会替你们保护,并由此激发全民的环境意识。每个人都做一点贡献,环境的状况可能会有所好转,否则人们都只说不做,这个中国是没有希望的。因此,自然之友与希望小学建立联系,成立10年间走了200多个县,去了1000多所希望小学,用非常形象的游戏方式将环境保护的道理灌输给孩子们。
我们希望这些孩子们将来长大,或许当了村长,在决定村里建工厂之类的事情时,能够想起某年某月有一群城里来的叔叔阿姨曾经来告诉他环境保护很重要,只要他们能够有这样“想起”的时候,我们就很满足了。我们是在播种绿色的希望。尽管今天投这个“资”,未来不一定有结果,但如果不投这个“资”,那就一定不会有未来的绿色中国。
问:自然之友成立10年了,您认为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目的?
答:很多人问过这个问题,说你们自然之友最大的成绩是什么?我觉得自然之友最大的成就不是说我们保住了哪一座山、保住了哪一种动物。说老实话,作为一个民间组织,我们还真是在这方面很困难。因为有很多事情要政府出面、下命令、颁布法律、颁布条例才能做得到,我们作为民间组织做不到。但是,我觉得,我们自然之友最大的一个成就,就是为我们社会上许多关注环保的人找到了一个共同发挥作用的可能性,就是提供了一个组织、提供了一个家园,使得这些关注环保的朋友都可以来参加,大家共同发挥作用,我觉得我们最大的成绩就在这里。
问:那么,自然之友是如何以民间环保组织的角色发挥作用的?
答:我有一个口号,就是“不唱绿色高调,不当绿色救世主”。我并不认为,自然之友的出现就能够使中国的环境状况发生什么根本性的变化,这是不可能的。我们也只是能够在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里,提醒公众,或者是警示公众,要注意环境问题。只有个别的环境问题,在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就去参与一下、干预一下。比如说,95、96年保护滇金丝猴,97到99年保护可可西里的藏羚羊。但是我们并不认为,由于自然之友的参与,这些环境问题就因此有了不同的面貌,得到了根本性的解决。
问:那您认为,这些环境问题怎样才能得到实质上的解决呢?
答:这些环境问题实质上的解决还是要靠政府。如果政府不采取措施,作为民间组织,最多也只是进行呼吁,但是做决定的,制定政策的,甚至最后制定法律的是政府。你呼吁归呼吁,如果政府不理你,不听取你的意见,那我们呼吁就白呼吁了。所以,政府如果回应公众呼吁的话,那么这个事情就有一点希望了。实际上,想为环保做点事情是离不开政府的。因此,自然之友在章程里的第一条就定下了“与政府合作”的内容。
问:自然之友在这10年间是否遇到过什么问题和困难?
答:最大的问题就是我们不是总有新的、可创造性的项目,我们已经开展的“羚羊车”、“西部教师培训”项目想再扩大一点,但发现新的有可持续性的项目还是比较困难;另外就是很多具有丰富教学和培训经验的人才相继都离开了自然之友,像李君珲、严保华等都到国外去了,郝冰自己组织了一个新的环保组织“天下溪”,这种情况不可避免,今后要加大后备人才的储备工作。
另外,自然之友作为中国的第一家纯民间的环保组织,确实也是有一定的困难,最大的困难就是公众的不理解,不仅是政府官员的不理解,公众也不理解。这几年稍微好一点,毕竟非政府组织的声音越来越多。大家一听,觉得讲得还有道理,代表了老百姓的声音。所以,现在社会上逐渐接受非政府组织这个概念,接受非政府组织的意见也就越来越多了。但是早几年,最大的困难就是公众的不理解,政府的不理睬,这也是一个很大的障碍。政府不理你,这样的话,非政府组织就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问:您认为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之间是怎样的一种关系?
答:政府是官方,非政府组织就代表老百姓这一方。如果只有政府管理这个环节,而老百姓不参与的话,任何地方都不可能把环境保护好。
中国过去就缺了非政府组织这一块,只有政府在主管,而没有老百姓的参与。我曾经举过一个例子,如果我们全国相当于一个大家庭,而这个大家庭是13亿人的大家庭。政府假定是家庭主妇,那么打扫这个家庭,把这个家庭搞得整洁,是不是只是家庭主妇的事呢?如果其他家庭成员都不管,只有家庭主妇在那儿打扫,我们在那儿乱丢瓜子皮、塑料袋什么的,随地吐痰,乱扔烟头。那么,这个家庭主妇一天24小时不休息,这个地也打扫不干净。
何况家庭主妇也有偷懒的时候,也有不尽责的时候,甚至还有腐败的时候。所以,就需要老百姓的监督、参与。我认为政府和民间环保团体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一个关系:家庭主妇和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我们作为家庭成员,比如说,我们不洗衣服,但是脏衣服别扔得满屋子都是,这一条臭裤子,那一只臭袜子,到处乱扔,而是把它们收拾收拾,都放在洗衣机旁边去。我们吃完饭,可以不洗碗,但是把碗收一收,把碗放到水池里,家庭主妇的日子就会好过一些。如果政府是一个尽责的家庭主妇的话,她也需要老百姓的共同参与啊,光靠家庭主妇是照顾不过来的。
非政府组织就是老百姓参与的一个很重要的形式,这个在我们过去50年的历史上是没有传统的。我认为,非政府组织是一个很重要的老百姓表达意见的渠道。因为13亿人不可能各说各的话,总要有相对集中的一种意见,这个相对集中的意见,从民间的角度讲,表现在哪里?主要是非政府组织。
这种民间团体代表了公众的比较相对统一的一种意见。而现在,甚至有些所谓的学者也责难我们非政府组织,认为非政府组织是极端环保主义者,就是跟政府对着干,影响了经济的发展,这是非常错误的。我们代表了老百姓的意见,老百姓的意见可能并不一定完全正确,但是它代表了一方面的意见,政府要听各种不同的意见。所谓和谐社会,就是大家都要说话,才是和谐社会。只许政府说话,不许老百姓说话,那还叫和谐社会吗?非政府组织恰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因素。我们中国就是非政府组织太少了,老百姓的声音出不来。
其实,我希望民政部更开放些,让更多的民间组织发展起来。自然之友如果永远是老大,并不是一件好事。失了竞争、青出于蓝的机会,中国的民间组织就无法健康成长。但是,并不是说我们要放弃争第一,我们不能保证第一,但要努力去达成自己的目标与宗旨。
总之,使国家走上均衡发展之路的责任绝不仅仅是政府的。非政府组织应该、也能够成为政府的咨询团和合作伙伴,这是我们的使命。我们能够了解到一些政府难以了解的情况,也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和较高的效率去解决一些政府无暇顾及的问题。
6.为什么要讲公民责任?
问:您认为作为普通公民应如何参与环境保护呢?
答:参与环境保护,首先要有一种危机感,要有一种忧患意识,知道我们国家的环境问题有多么严重。然后,我们每个人都应担负起环境保护的公民责任。为什么我要讲公民责任?我们现在就是这么一个现实,就这么多的土地和自然资源,13亿人就靠这些并不富饶的自然资源过日子。我们怎么办?就得从每个人自己做起。
每个人能不能多节约一点?少消耗一点?比如我的名片就是用废纸做的。我们从小事做起,谁都没有那么大本事说,我一挥手天下一片绿。当年毛泽东一挥手,天下一片红,证明也是一个幻想,是假的。那么现在,任何人也不可能一挥手,天下一片绿。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只能从小事做起,从节约一盏灯、一盆水、一度电、一张纸做起。如果小事都不做,认为要做就做大事,那么小事谁来做?小事都不会做的人能做大事吗?
这就是我的信念。所以,我们号召自然之友的会员,每个人都要从小事做起,不唱绿色高调。自己亲力亲为、身体力行地做好环境保护。
如果连自己都管不住,自己的一张嘴、一双手都管不好,还能管全国的事吗?所以,要先管住自己,然后再说别人;行有余力,再行公益。所以我希望,环境保护从自己做起,从自己身边的小事做起。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够把自己身边的环境保护,该做的事情都做好的话,中国就可以有很大的进步。最后再说一句,还是从小事做起,如果自己连身边的小事都做不了的话,你做不了大事。我们就要从小事做起,大家的行动聚集起来就是大事。
“真心实意,身体力行,不唱绿色高调,不当绿色救世主。”这是我对自己的要求,同时也是对每一个人的期望。因为环境保护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也不仅仅是专家的事情,如果我们作为普通的公民,不参与、不支持、不关注环境保护,仅靠政府和专家,任何国家都不可能把环境治理好。
访谈印象
在我们做口述史整理的时候,梁先生已不幸与世长辞了。这里的采访笔录是由先后几次的访谈及交谈录音整理留下的。2002年暑期的一天,我带着几位学生来到位于东城区骑河楼共和商务楼三层的自然之友办公室。我坐在梁先生那个从垃圾站搬回的旧沙发上,听着他娓娓谈论自然之友的前生后世,萌生了做口述史研究的念头。从那以后,在清华举办的学术沙龙上,在我们主办的多次国际会议的茶歇间里,在我和梁先生一起作为第十届政协委员出席“两会”的休息厅里,我曾多次和梁先生谈起口述史的话题,得到他的应允和支持,并幸运地留下了当时一些交谈录音的片段。记得是2007年3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十届全国政协五次会议上,和梁先生约好会后安排时间专程再详谈一次。等到我忙过了几天再打电话给他时,已获悉他卧病在床,无法接受我的采访了。想不到,那竟成了我们之间永远无法实现的约定和遗憾!当我整理口述史过去的录音资料时,发现尚存的这些录音片段,虽篇幅不长,内容也不够丰富,特别是难于展现自然之友丰富多彩的活动,但梁先生的音容依然,激情依然,令我感慨万千!我好想借此书出版之际,表达我作为一个后来人对梁先生的深深敬意与深情缅怀!祝愿梁先生的在天之灵能够不再像生前那样奔波忙碌,那样愤世嫉俗,那样忧国忧民,能够有闲、有幸、有福、有快乐的哪怕是在天堂里的每一天!
梁先生和清华有不解之缘。梁先生的祖父是清华四大导师之一的梁启超先生,父亲梁思成教授是清华建筑学系的首位系主任和创始人,母亲林徽因教授作为一代才女、共和国国徽的设计师,更是清华人的骄傲和自豪。1998年金秋10月,在我们开启清华NGO研究的那个难忘的座谈会上,梁先生充满激情地表达了对我们着手NGO研究的期待和赞许,他并带着自然之友的一组展板,向与会代表介绍他与伙伴们致力于中国环保公益的志愿行动。1999年7月,在我们举办的首次中国NGO国际研讨会上,梁先生用流利的英语做了精彩的主题发言,博得与会国内外专家学者的高度评价。2001年清华90周年校庆之际,我邀请梁先生来清华演讲,慕名而来的师生们将偌大的经管阶梯教室堵得水泄不通,梁先生用机智幽默回答了学生们关于其家、其业的种种好奇与疑问。当梁先生倏然远去,我回首探望,竟然发觉他每每都在百忙之中允诺并精心安排来自清华的请求,那么慷慨,那么热情,那么无私!我却总因粗心忽略了他于这背后深深的清华情结!想来真的很对不住他。
梁先生于1994年初发起成立的自然之友是改革开放后国内最早的NGO之一,也是在海内外享有盛誉的著名环保组织。梁先生致力于中国的环保公益,有很多可歌可泣的事迹,也有他的艰难和无奈。梁先生常说的一句话是:中国只有一个自然之友,我们要明白,自然之友不可能解决全中国所有的环境问题,我们只能做力所能及的事情。这句话给我的印象很深。梁先生告诉我:很多事情我们觉得应该也需要做,但自然之友不能做,体制不允许做。做了,自然之友或许就没有今天了。自然之友的无奈,或许是中国这个时代的无奈,是中国NGO的无奈。在梁先生过世两周年之际,随着三大条例的全面修订和登记管理体制改革,我们可以略微告慰于他老人家的是:过去无奈的那些问题正在破冰之中,一个中国NGO发展的春天或许已经来临。我们在祝愿梁先生在天之灵永远安息的同时,也感谢他在另一个世界时刻关注并保佑着活着的自然之友们——中国的NGO们——继续健康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