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欲望社会:“丧失大志时代”的新·国富论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在法国,孩子越多津贴就越多

欧美各国为了鼓励国民多生小孩,逐步放宽制度,并且切实地编制预算。特别是法国和瑞典实施的各种家庭育儿政策,理应值得日本学习。如将日本和法国就主要的育儿津贴和补贴费用作一比较,就如图表14所显示的数据(比较日法之间主要津贴和费用的较大差异)。

在日本,仅保育实际费用及大学学费这两项,每人需花费约500万日元。相对于此,政府育儿津贴则不足以支付这两笔费用。合计下来,每个家庭的实际支出要高于政府的补贴。而若是生育第三胎,虽然育儿补贴增加,家庭支出多少有些改善。但即便如此,仍然需要花费72万日元。

图表14 在法国,小孩生得越多,获得的育儿支援就越多

而在法国,由于大学学费几乎全免,家庭开销就能大幅节省。而且政府的育儿津贴,是随着第二、第三胎以及小孩数的增加,其金额也随之增加。透过所谓的“N除N乘”计算方式(这是一种育儿数越增加,所得税就越能减轻的课税方式。将家庭所得除以家庭人数N,计算出适合的税率后,再乘以家庭人数,得出纳税额),小孩数越多,所得税就越有减免。假设生有三个小孩,可计算出总额为1745万日元的家庭收支。这也就是说,在法国,生一胎就赚钱,生二胎更赚钱,生三胎还要赚钱——这就是法国的制度。而就是这个制度,支撑了法国总生育率维持在2.0的水准。

说起来,早在四十年前,法国就实现了废除亲子关系中对非婚生子的差别待遇,导入了一种叫做“公民同居协议”(PACS)的制度。就算不结婚,但只要是长期同居的伴侣,也被认可与配偶者相同的社会权利。当然,政府会提供丰厚的育儿支持与家庭支援,包括生育与育儿津贴,聘用婴儿保姆的补贴或新学期补贴等。

另外,瑞典也在近四十年前,取消了非婚生子在法律上的差别,夫妇别姓与同姓的选择自由,离婚时赡养义务的分担等,也都依据法律来决定。无论是育儿休假制度,育儿休假期间的收入补偿,还是被称为“家庭保育所”的居家保育制度等,也都充实完善。

虽然日本在2013年才好不容易解除非婚生子在遗产继承权利上的差别,但整个社会至今还残存着对非婚生子的歧视,就连支援育儿的新财源是否能确保,目前也是个未知数。总之,日本在这些方面,与法国和瑞典有着很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