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不求温饱,勿昧良心
【从政箴言】
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
——(清)于成龙
【以史为鉴】
于成龙,是清代名臣,著名清官,字北溟,清代山西永宁州人(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北武当镇来堡村),去世后谥“清端”,赠太子太保。他在清顺治十八年出仕,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他在二十多年的为官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廉洁朴素,政绩卓著,深得百姓的爱戴和康熙皇帝的赞誉,以“天下第一廉吏”之名蜚声朝野。
于成龙自幼过着耕读生活,受过较为正规的儒家教育,有济世安民的志向。顺治十八年,已经44岁的于成龙不顾亲朋的阻拦,离开心爱的妻儿,怀着“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的抱负,接受了清政府的任命,到遥远的广西罗城做县令。那个时候的罗城隶属于清政府统治还不到两年的时间,由于局势还没有彻底稳定,所以前后两任知县是一死一逃。于成龙来到这里的时候,发现这里遍地都是荒草,城内只有六户人家和几间茅草屋,所谓的县衙其实也只是三间破茅屋。没办法,他只好寄居在当地的关帝庙中。处在这样的困境中,和他一起来的五名仆从没过多长时间就或死或逃,而他却并没有被困难吓倒,他以坚强的意志带病处理政事。
当时的罗城百废待兴,首要的任务就是让老百姓安定下来,积极恢复生产。于是,于成龙首先在全县城乡建立保甲,大张声势地严厉打击盗贼。县内稍微安定后,他又把乡民组织在一起操练,而且还抱着为民而死的决心,准备讨伐经常侵害罗城的“柳城西乡贼”。在罗城民兵强大的声势压迫下,西乡盗贼的首领向于成龙求和,而且还将以往掳走的百姓放了回来。接着他又在全县搞联防,从此邻县的盗贼再也不敢犯境。在消除内忧外患的同时,他还非常注意招募流民耕种荒地。他经常深入田间地头去慰问农民,奖励勤奋的农民,劝说懒惰的农民。农闲的时候他也没有闲着,这个时候他会带领老百姓修民宅、建学校、筑城墙。对于那些搬入新家的农民,他还会亲自题写楹联进行祝贺。在得到广大民众的支持后,他又刚柔并用,解决了县内几个大的家族仗势欺人的问题,让这些一向桀骜不驯的豪强都变得奉公守法。结果,他只用了三年的时间就让当初混乱、破败的罗城出现了百姓安居乐业的新气象。
于成龙突出的政绩受到了两广布政使金光祖的重视,他将罗城评为全省治理的榜样。康熙三年春,金光祖升任广西巡抚后,曾就地方施政征询于成龙的意见,而于成龙先后两次写书信给金巡抚,提出了五条切中时弊的建议,受到了金巡抚的称赞。
康熙六年,升任两广总督的金光祖举荐于成龙为广西省唯一的“卓异”,于是朝廷提拔他为四川合州知州(今重庆市合川区)。离开罗城的时候,他居然连赴任的路费都没有,当地的百姓在送他时拦住道路大哭说:“您离开了,我们的天要塌了!”大家一直送他几十里,大哭而归。
当时的四川遭受战乱的时间最久,人口锐减数量为全国第一。于成龙赴任的合州包括三个县,可是只有丁口百余人,但衙门的各种徭役、索要仍然让百姓们困苦不堪。看到荒残的景象,于成龙决定以安抚百姓为第一要务,他革除了之前的各种弊端,严禁官吏勒索百姓,又免去了规定的仆从,只让一个家仆待在自己身边。当时合州的荒地很多,可是却没有流民愿意去耕种,其根本原因就是人们怕自己开垦耕种了荒地之后,田地原来的主人再来认领,那么自己就白费力气了。
于成龙了解到这个情况后,马上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他规定并严格执行了“凡一占即为己业,后亦不得争论”的原则,也就是一块地一旦被流民耕种,那就永远属于这户流民,原来的田主是不能再来争这块地的。同时,他还要求各县为归附的百姓解决在定居与垦荒过程中所遇到的具体困难,而且他亲自为他们划分田舍、登记注册,借给他们耕牛和粮种,申明三年之后才开始征收田租。
这样一来,新归附的流民知道自己开垦耕种的田地会永远属于自己,不用担心别人来抢,就都高兴地开始耕种,这个消息越传越广,结果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有数以千计的流民赶来合州居住。因为于成龙的策略得当,又善于安抚百姓,所以不到两年,合州的人口就实现了大幅度增长,很多田地都被开辟出来。由于招民垦荒政绩卓著,所以康熙八年时他被擢升为湖广黄州府同知。
于成龙在黄州府做了四年同知和四年知府,我们在这里着重介绍一下他在黄州府所做的两件事:
第一件是治理盗贼,处理诉讼。盗贼横行是清朝初年的一大社会问题,当时在黄州府的歧亭镇一带,强盗甚至敢在大白天抢劫过往的行人,这严重影响了地方安定和老百姓的正常生活。因此,于成龙上任之后就亲自到歧亭坐镇,治理强盗。为了能够摸清楚强盗的情况和每一起重大案件的情节,他会亲自去访察。他多次打扮成农夫、旅客或是乞丐到田野村落去调查,从而对当地盗贼的情况了如指掌。而且,他还特意在衣服内缝了一个布袋,专门放置盗贼的名单,从此之后强盗、偷窃者根本无法躲藏,都是一抓一个准。
在对待案犯时,他主张慎刑,以教导为主,采取“宽严并治”和“以盗治盗”的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他在诉讼、断狱方面也有卓越才能,是包公式的人物。他不但铁面无私,而且头脑敏锐、细心,善于从一些常人所忽视的细节中发现问题的症结所在。他曾审断过许多地方上发生的重大疑案、悬案,让大量冤假错案得到了平反,从而被老百姓尊称为“于青天”,民间还流传着有关他的“鬼有冤枉也来伸”的歌谣。由于在黄州府同知任上的突出政绩,于成龙深为湖广巡抚张朝珍所器重,又一次被举荐为“卓异”。
第二件就是两次平定“东山之乱”。他被举荐为“卓异”之后,被调到武昌府主持政务,并且将要被提拔为武昌知府。可这个时候“三藩之乱”爆发了。在吴三桂叛军凌厉的攻势下,贵州、湖南等地的军队望风披靡。与此同时,吴三桂还派出许多湖北籍的部将拿着一些封官许愿的“札书”,回到湖北去搞策反,制造暴乱。
康熙十三年五月,有人在麻城县发现了吴三桂的“札书”,于是知县立刻以“通贼”的罪名大肆追捕犯人,结果搞得人人自危,形势动荡不安。这个时候,当地接受了吴三桂副将任命的曹家河人刘君孚父子,乘机联络了东山一带的山寨发动暴乱,一时情势危急。由于于成龙在当地很有影响力,所以就被请过来收拾局面。他了解情况后,决定以“招抚”为方针,等到查清事情原委后,他发出了安民告示,让绝大多数被胁从的百姓都回了家,这样事态很快就趋于缓和。随后,他又冒着生命危险只身进入始作俑者刘君孚的山寨中说服刘君孚以及300猎户归顺朝廷,结果十天之内,一场动乱就这样被顺利平息了。
这年八月,于成龙升任黄州知府,可他不知道又一个漩涡在等待着他。当时,吴三桂派出的奸细潜入黄州后,发现黄州兵力空虚,于是就联络当地的豪强纷纷起事,一时之间狼烟四起,形势动荡,声势与范围都大大超过了上一次。面对险恶的形势,于成龙并没有丝毫的慌张,他清醒地认识到黄州府的重要性。于是他力排众议,制订了决不放弃黄州,组织乡勇寻找机会主动进剿的策略。最终,他调集了各乡乡勇数千人在东山黄土坳一带,与数量上占优势的叛贼展开激战,在这次战斗中,他身先士卒,将个人生死置于度外,终于获得全胜。于成龙当场抓到了叛贼首领何士荣,随后又乘胜追击平定了其余的叛乱。就这样,他在二十余天内又领导取得了平乱的胜利,受到了湖广总督蔡毓荣的高度褒奖。
值得一提的是,他在任黄州知府期间,发生了一件让他愧疚终生的事。那一年他60岁,山西老家传来了母亲去世的消息。他听到这个消息后,万分悲痛,他觉得自己居然连老母的最后一面都没有见着,而且自从45岁出来做官后,有15年都没有见过母亲,自然也就没能好好孝顺母亲,想到这里,他立即向上级申请辞官回家奔丧。可是,当时黄州的形势非常紧张,根本就离不开他,在这样的情况下,湖广总督蔡毓荣上奏朝廷后让他夺情视事。面对着忠和孝的两难选择,他最终忍痛选择了忠,决定为大家舍小家,没有回老家为老母守丧。
六年后的冬天,他在觐见康熙皇帝的时候,哭奏自己为国而忘家,对老母亲生不能养、死不能葬的深深歉疚,请康熙皇帝准许他回家探亲。康熙皇帝特许了他的请求。于是,他在出仕多年后回到了老家,这也是他唯一一次回家。临走的时候,他的妻子站在老母二十年前站立的地方,送丈夫出门,从此之后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
四年之后,他升任湖广下江陆道道员,在湖北新州(今天的新洲县)办公。在湖北期间,尽管他的地位和所处的环境都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可是他仍然保持了异于常人的艰苦生活作风。在灾荒岁月,他还会以糠代粮,将省下来的口粮和工资用来救济灾民,老百姓在歌谣中唱道:“要得清廉分数足,唯学于公食糠粥。”为了更多地筹集资金,他让富户们捐款,自己更是以身作则,把身边仅剩的一匹供骑乘的骡子也拉到市场上卖掉,得到十余两银子,一天内全部都给了灾民。康熙十七年,他升任福建按察使,离开湖北的时候,依然是一捆行囊,两袖清风,路上每天吃萝卜干度日。
于成龙到福建上任没多久,就做了一件为民称颂的好事。当时,清政府为了对付盘踞在台湾的郑氏反清集团,就实行了“海禁”政策。当地的官员也不顾长年战乱、民不聊生的情况,动不动就以“通海”的罪名兴起大狱,使很多无辜的沿海渔民罹难。于成龙在审阅案件的时候,发现往往一个案子被拟极刑的就多达数十人或是上百人,有的甚至殃及了妇女和儿童。于是他坚决主张重审,有些怕得罪朝廷的人劝他不要这么做,可是他并没有退避,他对大家说:“老天在上,人命至贵至重,我绝对不能因为怕得罪人,就昧着良心不管这件事!”结果在他的力争和亲自主持下,先后让千余名无辜的百姓免遭杀戮而获得释放,而且他还给其中家庭困难、没有路费的人发放路费。
康熙十八年夏,于成龙在按察使任上第三次被举荐为“卓异”后升任福建省布政使。福建巡抚吴光祚还专门向朝廷举荐,称于成龙是“闽省廉能第一”,从此于成龙得到了清政府的赏识和破格重用。康熙十九年春,康熙皇帝“特简”于成龙为直隶巡抚,后来又在紫禁城召见他,当面称赞他为“今时清官第一”,并亲自写了一首诗称赞他,还赐给他白银、御马。此后,没过两年就又提拔他为总制两江总督。
两江总督是“治官之官”,于是于成龙始终将整顿吏治放在工作的首位。他知道国家的安危在于人心得失,而人心得失又被国家用人行政所影响,如果国家所任命的官员都贪赃枉法,不能秉公办事,那么国家就会慢慢失去人心。因此,他在任直隶巡抚时,一上任就发出了清查庸劣官员的通知,责令自己所辖范围内的各级机构对那些品行败坏、贪污腐败、为政严酷、昏庸衰老的官员进行揭发,然后迅速对他们进行查处。他首先拿在中秋节的时候向他行贿的官员开刀,起到了惩一儆百的作用。
于成龙到江南去上任时,刚一入境就在民间微服私访,面对严重的吏治败坏的现象和社会问题,他非常忧心。于是,于成龙很快就颁布了《兴利除弊约》,其中共列出了旗人放债、衙蠹、贿赂、私派、灾耗等15款积弊,责令江南官民从颁布公约的那一刻起,将自己所列出的所有积弊全部改掉。与此同时,他根据自己的亲身体会,又制订了以“勤抚恤,慎刑法,绝贿赂,杜私派,严征收,崇节俭”为内容的《新民官自省六戒》,作为地方官的行为准则。在具体操作上,他举优劾贪,而且宽严相济,当时的人说凡是他所到之处,“官吏望风改操”,就连康熙皇帝也称赞他“宽严并济,人所难学”。此外,在对廉洁有能力的人才的任用上,他特别反对论资排辈。他对朝廷推行的死板的任免官吏的“考成”制度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这样的制度会严重地限制人才的发展。为此,他多次上书向朝廷推荐人才,比如说直隶通州知府于成龙(史称小于成龙)、江苏布政使丁思孔等较有作为的清廉官吏,他都曾向朝廷推荐过,而且他们被推荐后都受到了康熙皇帝的重用。
于成龙的官虽然越做越大,但是生活却更加艰苦了。为了遏制统治阶级的奢侈腐化,他带头实践“为民上者,务须躬先俭朴”。在做直隶巡抚时,他将糠和米放在一起煮粥,和仆人一起吃;在江南的时候,他“日食粗粝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江南的老百姓亲切地称他为“于青菜”。
他天南地北为官20余年,都不曾带家眷,家里的老妻阔别20年后才得以见上一面。据说,当他出任两江总督的消息传到南京之后,南京的布价骤然上涨,南京全城的百姓都换上了布衣。而且人们婚嫁不敢用音乐,士大夫都减少仆从,毁掉精心粉刷的墙壁,有的人甚至被吓得不敢出门,奸猾之辈更是纷纷溜之大吉。
康熙二十三年,于成龙病逝于两江总督任上。他卧室的木箱中只有一套官服,别无余物。他去世的消息传出后,南京百姓不分男女老少全都痛哭罢市,拿着香到总督府祭拜的有几万人,就连外国人和番僧都伏地痛哭。康熙皇帝还破例亲自为他撰写碑文,对他廉洁刻苦的一生进行最后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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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知
这是我国明清时期的官名,同知是知府的副职,正五品,因事而设,每府设一二人,没有定员。同知负责分掌地方粮、盐、捕盗、江防、海疆、河工、水利以及清理军籍、抚绥民夷等事务。同知有专门的办公场所,被称为“厅”。另外,有知州的副职被称为州同知,从六品,分掌本州内部的诸事务。
康熙后,一些朝廷派驻在外分管某一事务的同知,逐渐成为主持当地政务的实际长官,这些区域是“散厅”。这些散厅的级别等同于州县,同知就和州县官一样,不再是副职。
两江总督
两江总督负责督办两江(即江南省和江西省)地方提督军务、粮饷、操江、统辖南河事务,是清朝时品级最高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今天的江苏省、上海市、安徽省和江西省的军民政务,官居正二品。由于清朝初年江苏(含今上海市)和安徽两省同属于江南省,所以当时该总督所管辖的是江南和江西的政务,因此号称两江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