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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三试开法律课,于正初讲罪与罚
9月1日上午10点半,新学期的第二节课开始了。
即使上课铃声已经响过,初三一班的教室里还是一片喧哗。同学们虽然已经回到座位,却还在吵吵闹闹,全然没有注意到新老师已经来到门口。这节是今年刚刚开设的法律课。同学们私下里纷纷传说,这门课不计入升学考试成绩,学不学都无所谓。想到这一点,每个人都不禁眉开眼笑。
新老师见没人搭理自己,于是走上讲台,拿起板擦把黑板上的残留的半块几何图形擦干净,然后像电线杆子一样站立在讲台的一角,似笑非笑、一言不发地看着大家。
班长鲍包正兴高采烈地跟坐在她后面的周晓龙说笑,猛然回头看到讲台上站着一个人,赶紧喊了一声:“安静,安静,上课啦!”
新老师见教室里安静下来,才缓缓地说:“我叫于正。从今天开始,由我给大家讲授法律课。学校选择在这个时间开设法律课,是有原因的。你们大多数转眼就要到十四岁了。一旦进入十四岁,你们就不再是完全意义上的孩子了。换一个说法,你们到了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的时候了。”
说着,于老师在黑板上写下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