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力量与法律人的使命
(第三版序)
2012年年初《无规矩不成方圆——领导干部决策必备的法律思维》一书出版,2013年该书的修订版《领导干部决策必备的法治思维》问世,今天的第三版又要交付出版,三年之内两度修订,直接动因是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前者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使得原书名在形式上略显“落伍”。而后者奏响的“全面依法治国”号角及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则使修订版在内容上明显“滞后于”时代要求。可以说,正是十八大,尤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所开启的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给本书的两次修订带来了机遇,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当然,真正支撑起本书修订的,是本人对制度力量、法治力量的笃信不疑和对法律人时代使命的些许感知。
首先,对制度力量和法治力量的坚信是修订本书的基本动力源。近年来,网络上、微信朋友圈广为流传“制度的力量”的五则小故事,分别是“二战”期间美国空军对降落伞合格率的检查制度,17、18世纪英国运送犯人到澳洲的付款方式改变,日本高级酒店检查抽水马桶的清洁标准,粥的分配制度,以及互助和共赢的天堂。其实,诠释制度力量的故事、名言、事例还有很多。马克思曾认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制度设计不亚于蒸汽机和电力的发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原校长尼古拉斯·巴特勒曾说:“有限责任公司是近代最伟大的发明。少了它,就是蒸汽机和电力的重要性也会降低!”人类97%的财富是在近250年里,也就是在人类诞生以来的0.01%的时间里创造的。创造这些财富的主角就是公司。从17世纪到20世纪70年代的160种主要创新中,80%以上是由公司完成的。今天,全世界70%的专利和2/3研发经费出自跨国公司。我国政府自2014年3月1日实施以工商登记为核心的商事制度改革,到2015年2月底,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1340.7万户,同比增长18.3%;特别是新登记企业383.2万户,增长了49.8%。人们常说,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变为好人,而坏的制度将使好人变为坏人。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改革是中国最大的红利”,这里讲的改革红利某种程度上讲就是制度改革的红利。相信制度的力量,法律的力量,就是相信法治的力量,因为法治是规则之治、法律之治。我们相信法治,是因为法治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不坏的社会治理方式,也可以说是迄今为止人们所发现的和平时期最好的治理机制。正是对制度力量、法治力量的确信甚至“迷信”,使得本书的修订被赋予了重要意义。
其次,一而再地对本书进行修订,也是法律人的使命使然。有人说,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法律人的新时代。其实,对于法律人来说,与其说这是时代的恩赐,不如说这是时代的重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律人不能缺位,不能只是旁观者、见证者,更要做推进者、践行者、呐喊者。身为国家行政学院这所国家中高级公务员培训的最高学府的一名法学教师,提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能力,这是应有的使命和担当。一方面,国家行政学院的平台给了我们更多的与各级领导干部充分接触、交流的机会和通道,从而能够真正了解领导干部之所思所想、所需所缺,理解领导干部的所作所为、“良苦用心”,甚至难处。尤其是2013年12月,我作为中组部、团中央第14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来到了风景如画、四季如春的海南五指山市,在那里挂职一年,担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一年挂职期间,我参与处理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接待了不少上访群众,透过历史遗留问题和上访反映问题,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改革开放30多年所积累问题的规模之大和程度之严重,以及中国推行依法治国的迫切性和艰巨性,尤其是提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能力的必要性、迫切性。另一方面,多年的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教学实践,长期对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升的关注、思考、积累,以及本书前两版取得的初步成功,都使得我有足够的信心完成好本书的修订任务。近年来,在国家行政学院、中组部干教学院及其他部委、地方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主讲《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课程超过50次,完成相关课题报告2份,在中宣部时事报告杂志社《党委中心组学习》(2015年第1期)、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主管的《紫光阁》(2015年第1期)以及《行政管理改革》《学习时报》等报纸杂志发表了5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文章。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本书第一版出版后,市场反响良好,再版问世后,市场反映更好,有些地方直接将其确定为领导干部培训教材,《检察日报》以《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的法治公开课》为题对本书专门推介,对于一名学者来说,这无疑是莫大的褒奖和鼓励。
与前两版相比,此次修订更加注重逻辑性、体系性,更加突出针对性和实践性,尤其是尽可能地体现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基本规律。为此,此次修订采用干部教育培训讲坛的形式,突出问题导向,区分法治思维基础和法治思维能力提升篇(上篇基础篇,下篇提升篇),根据逻辑和实践中的重大问题分讲布局。上篇主要解决领导干部为什么应当具备法治思维以及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什么样的法治思维这一基本问题,在第一讲“什么样的思维是法治思维”,第二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概论”之后,用5讲分别阐述了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规则性思维、合法性思维、程序性思维、权义性思维和权责性思维。下篇主要围绕如何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这一主题,分析现状、找准问题、提出对策,尤其是就如何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与法治的关系等重大问题给予了力所能及的回答。为了增强可读性,使读者更容易理解基本法律知识、法律原则、法学原理,此次修订结合本人挂职锻炼经历体会,增补了典型案例,并在形式上增加了“要点提示”、“案例讨论”、“案例点评”等内容。本书最后的附录部分收录了中外法律名言、格言、谚语。
本书的出版得到了中国法制出版社的大力支持,初版、再版张岩女士费心不少,此次修订戴蕊女士、薛强先生付出良多,在此表示衷心感谢!本书的写作直接受益于国家行政学院的三尺讲台和海南五指山市的挂职锻炼,感谢国家行政学院,以及中组部、团中央、海南省委组织部、团省委、五指山市的各位领导及广大同事!国家行政学院2013年院级重大课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政府职能研究”(13ZBZD010)、国家行政学院2015年院级重大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研究”也对本书二次修订给予了一定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感谢我尊敬的博士导师江平先生持续的关心、鼓励、呵护、提醒、教诲,先生在85岁高龄时依然爽快答应为本书作序,可晚辈三思之后觉得不应过多挤占先生宝贵的晚年闲暇时光,于是将先生新近为国家行政学院《行政管理改革》杂志撰写的卷首语收录本书,以免先生作序之苦。最后,感谢我的母亲、妻子及儿子,正是他(她)们给了我一个温暖的家。
刘锐
2015年7月于国家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