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法律上可以抵押吗?
现实困惑
李某想要办工厂,就找来建筑公司施工。工程马上将要竣工了,李某却声称自己钱不够了。李某为了不耽误施工,就与施工队协商将正在修建即将竣工的工程作抵押。施工队认为不妥,觉得没有完工的在建工程不能作为抵押物。双方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进行询问,工作人员称,没有完工的在建工程可以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最终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进行了登记。那么,没有完工的在建工程,法律上可以抵押吗?
律师答疑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权,而将该财产抵押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是对合同进行的担保,设立抵押权是对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可以抵押。以正在建造中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本案中,李某以正在修建即将竣工的工程作为抵押,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应当认定该抵押是合法有效的。如果李某没有按约定支付给施工队工程款,施工队可以根据抵押合同对该在建工程主张权利。
法条连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第一百八十七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法律解读
有些抵押权的设立只要交付就能成立,有些抵押权的设立需要登记。登记对于抵押的效力分为登记对抗和登记设立。登记对抗只是对抗第三人,抵押权在之前已设立。登记生效是指这一物权在依法登记后才发生转移。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了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这说明抵押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的适用登记设立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