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与人:重新思考普遍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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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关注普遍性问题

今天我要讨论的话题,严格地说本来是一个哲学的话题。我自己不是哲学专业的,但是这个问题我绕不过去,所以这些年也是迫不得已,就一边补课一边在思考这个课题,这就是关于“普遍性”的问题。我相信,我今天要在这儿讨论的这个话题,应该和在座所有同学们的关心都可以挂上钩、对上号。我相信在你们自己的学科实践里边,一定会遇到我曾经遇到和正在面对的这些问题,这些问题,都跟怎么理解“普遍性”直接相关。

我先来谈一下为什么我会关注“普遍性”问题。刚才我请一位同学给我们讲了她对于“普遍性”的理解。她说,作为一个概念,“普遍性”确实给她带来了一些似是而非的帮助,但同时又给她带来了困惑。我相信她的困惑不是来自逻辑推理,不是来自哲学层面的思考,而是来自现实的学术实践。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和她的困惑是完全相通的,我也有同样的困惑。

我最初的困惑来自我在各种各样的学术场合常常会遇到的一个现象,就是具体经验在被讨论之后,大家试图从里边抽象出一个可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命题。这个命题被心照不宣地定义为“普遍性”。尽管“普遍性”这个词在具体的经验学科里很少被提及,但是我们看一下今天学术生产最基本的模式,我相信大家都会同意我的这个判断。就是说,一篇论文写出来之后,你会发现这个论文有一个出发点、有一个前提,这个前提通常是一个理论的预设,有时作为问题意识被提出来,有时则是潜在的。按照一般程序,论文开篇后就会大量地进入经验性的讨论,讨论之后到达的结论,同样是一个抽象的到达点。这个预设和这个到达点,通常是相互呼应的,而且它往往来自今天最流行的理论。

比如说早些年流行“现代性”理论,大量的博士论文都在讨论某一段历史中某一个国家、某一个民族、某一种文化里的“现代性”问题。大家都这么操作的话,“现代性”问题就变成了一个普遍性的命题。尽管没有人说它是具有普遍性的,但是你不谈这个问题,有的时候你的讨论就不会被理解、不会被接受。可问题在于,这个所谓的“现代性”,基本上是按照欧洲思想家的定义来演绎的,它与我们本土大量的历史经验发生连接的点非常薄弱,这个连接点就是语词,是论述。至于这些论述、这些语词与我们本土的历史脉络具有什么关系,很少有人愿意去追问,因为这些历史关系往往会使得语词的含义发生转变。比如关于个人权利的问题,大家都知道,中国人的个人权利要在社会关系里定位,所以它很难作为判断事物的出发点,必须结合很多要素来理解它的含义,而且它必定会带有不确定性。但是这个关于个人权利的话语,表面上看是跟西方的现代性论述一致的,所以在学术实践的场域里,这个范畴不仅被独立地确立,而且被作为普遍性论述的载体。

我自己常常感到困惑的是,学界默认了一种知识感觉方式,即学术讨论一定要得出具有普遍性的结论,才是有价值的。为什么呢?因为似乎普遍性结论能够被更多的人共享。假如你讨论的是特殊的对象,那么对其他人就没有意义。所以我们常常会观察到这样的诘难:某某讨论的问题只是某个地区或者某个国家的问题,所以没有普遍性;或者某某的讨论不具有代表性,因为这个讨论局限在一个特殊的群体上;等等。这些说法表面上看似乎有道理,但是仔细一想,这道理其实似是而非。有人能够把全世界都讨论了吗?如果寻找代表性,怎么判断那个代表性?比如说,谁敢说自己代表了中国人?假如我们真的要用普遍性、代表性这些词来表达某种价值的话,那么需要从根本上追问,它们究竟是什么意思?

刚才这位同学谈了一下她对于普遍性的理解,她给我们提示了一个很重要的线索,说普遍性是一种同质性的要素。那么同质性的要素是什么意思呢?当然,是性质上相同的意思。性质上相同是什么意思呢?我想,关于这个问题,恐怕很少有人去追究了。比如说,我们都是人,在“是人”的意义上,我们是同质的。这么说应该没有人反对吧?问题只是在于,当我们强调同质性的时候,我们最多能够说的,也仅仅是一个抽象的范畴,而且我们大家都会承认这个范畴,但是不会去深究它的内容。可是,这个同质性可以说明什么问题呢?它其实不是用来说明问题的,因为它说明不了问题,它表明的仅仅是一种抽象判断。说我们都是人,那就是说我们在生物学意义上区别于其他动物种群,不容易表述出更多的含义。我不需要举例子,大家就可以明白,现实中的人百花齐放,好人坏人都有,禽兽不如的人也有,所以用“人”表达一种同质性,充其量表达的是一个判断,而不是对于现实的有效分析。同质性的人,也就是标准意义上的人,我们都知道,在生活中这样的人并不存在;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偏离标准的“人”所规定的那些基本定义。而我们在选择朋友的时候,你们会选择一个“标准的人”作为朋友吗?标准的人就是没有个性的人,他尽可能地让自己为人处世都在正确的轨道上。当然,这样的人基本上不存在,因为标准的人一定是抽象的,假使有具体的人比较接近于标准,那也必定是极为乏味的人,我们不太可能喜欢他。

所以,同质性是抽象的,是把活生生的个别存在里面那些具有共性的要素抽象出来之后结合为一的要素,而这个共性,也不过是“近似值”而已,并非完全一致。更麻烦的是,这些被抽象出来的近似值,在其各自的脉络里面具有不同定位,所以,在不同的上下文里,抽象的同质性要素一定是指向不一样的异质性对象的,而这些异质性对象之所以不可能同质,就是因为即使表象相同,在不同的脉络里,这些对象的具体功能却有很大差异。要是较起真来,其实可以说,“同质性”基本上对于理解事物没有什么帮助,有些时候还会误导你迷失方向。在现实生活中,不存在绝对的同质性,只有相对意义上的类同乃至雷同。进一步也可以说,现实中的同质性,其实就是被归类了的差异性。如果你打算追求绝对的同质性,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高度抽象,抽象到最后,就是空的了。东西方的哲学家最后没有办法,只好说这种高度抽象是“无”了。“无”可不是没有的意思,而是无所不包的意思。但是无所不包并不是“有”的极大化,而是不能“有”。因为一旦“有”了,就变成了个性化存在的集合体,就不可能涵盖一切,也就不够普遍了。

总而言之,我们所习惯的普遍性知识感觉,其实是一个没有被追问也经不起追问的东西。好像只要是多数人都认可,就是普遍的。这个模模糊糊的感觉在直观上似乎可以成立,但是在学理上是立不住的。假如我们认为,普遍性就是对立于特殊性的抽象命题,那么它抽象到什么程度才是合适的呢?抽象到“无”的程度呢,还是抽象到许多个别的“有”可以被以类同为前提归类的程度?如果抽象到“无”的程度,那么它将面对不可言说的困境;如果抽象到众多“有”的同质化程度,那么这种同质化是否是不彻底的?

如果我们仔细地观察一下,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学术生产,从引进西方的各种理论开始,一直到现在建构我们自己的理论的这个过程,我们就不难发现,这个同质性的、抽象的范畴基本上来自西方的理论,就是现代西欧和美国的理论。它们合起来,构成我们今天所说的西方理论的范畴。而这样的范畴在进入中国的历史语境的时候,需要进行必要的转换,有时需要转换为面目全非的状态,甚至转换为与它的表象相反的形态,它才能提供有价值的启发。如果在直观层面上挪用,它一定是不适用的。为什么呢?因为所有的理论都是历史的产物,西方的理论表面上看是抽象的,但是它面对的知识传统和时代课题却是非常具体的。我们东方人有时过于性急,不免割舍了西方理论的历史根基,移花接木地把理论特别是它的结论直接挪用过来,而在这个过程中,就产生了对于普遍性的上述感觉方式。

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个问题不需要我多说,这些年很多学者都以各种方式强调过了——其实今天所谓的普遍性感觉,不过是把来自西欧和北美的特殊性知识放大了而已。而且,这个放大的过程,正好就是一个高度抽空的过程。

举个例子来说,孙中山早年在南洋,自己设计革命成功后的国旗时,把美国的“自由钟”放在很重要的位置。如果抽象地看,那么可以说孙中山把自由视为最重要的革命目标。但是他所说的自由具有什么样的含义呢?当然,南洋时期的孙中山与二十年代初期讲演《三民主义》的孙中山,对于自由的含义有不同的理解,这与国民党改组和革命策略的调整等一系列历史事件相关;但是自始至终,孙中山对于自由的理解就不是抽象的,也不是美国式的。所以,假如我们说孙中山所追求的“自由”是普世价值,那就等于什么也没有说,因为这个说法没有内容。美国的自由与中国的自由,其历史脉络与主体都是不一样的,所以抽空了自由的内涵,把美国式的自由理念通过这个抽空过程挪用到中国来,就会发生解释的困境。这个问题我们后面还要再讨论。

话说到这里,可能有同学会有疑问,难道我们不能学习和掌握来自西方的那些优秀的价值吗?当然不是,而且这并不是应该不应该的问题,它是历史上已然发生的事实。“五四”新文化运动,它最主流的部分体现为一个“拿来主义”的运动。这个运动至今也没有结束。当然,“五四”还有其他部分,过去没有被充分认知,现在也在渐渐地呈现出来。

在这个过程里,通过引进外来思想,我们建构了自己的学术和思想传统。这个学术思想传统,基本上是用嫁接的方式激活我们自己的历史经验,是用西方的概念来谈我们自己的问题。在这样一个建构新的学术传统和思想传统的过程当中,就产生了一种思维定式。这个思维定式就是在讲,我们要用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标准来重新看待我们自己的历史。这就是我们大家形成的关于普遍性的共识。这种普遍性共识的意义,至少有正负两个层面:正面的意义,就是通过履行必要的认识论程序,在普遍性的前提下开放自我认知的封闭性;负面的作用,则是直接把外来的价值作为标准,最多是对其进行某种程度的修正,而在这个过程中,西方的理论是绝对的、普遍的,我们的历史经验则是“区域性”的,不足以支持新的理论。大家想想看,所谓“东亚研究”,是不是一直是“区域性研究”?这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说,东亚的历史经验不可能成为普遍的共识,因为它很难提供可以直接复制的理论模式,所以它只好作为材料,去修正已有的西方理论。实际上我们不需要上多少哲学课,这个共识就被建立起来了。它被什么建立起来的呢?它是被我们学院体制不断反复复制的学术书写建立起来的。于是我们就看到了很多这样的现象,就是不假思索地判断一个事情是不是具有普遍性,却不去细致地追问到底什么是普遍性。这就是让我困惑的也是让刚才这位谈她对普遍性理解的同学感到困惑的问题。普遍性真的有那么大的能量吗?如果一个普遍性的命题可以放之四海而皆准,它得有多大的一个容量才能把所有的东西都装进去啊。但是我们看到的普遍性其实不是一个筐,它没有往里边装东西。它依靠的是另外一种方式,是把某些特殊性的内涵高度抽空之后转变成价值,然后抽象地构成判断标准。我们今天在学术生产当中依靠的所谓普遍性命题,其实不就是另外的一些特殊性被放大、抽空之后造成的吗?

所谓的抽象,是从种种个别性当中提取那些近似的要素。我故意说“近似”而不说“相同”,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样东西是和其他的东西完全相同的。有一位地理学家讲过一个例子,说一个豆荚里边的几粒豆子都是不一样的。上海人最喜欢吃蚕豆,剥开蚕豆的豆荚,有几粒豆子,要是进行严格测算的话,它们一定是不一样的。但是,我们就忽略了这种差异,因为我们认为这是次要的差异,它的共性是主要的,因为它们都是蚕豆。如果蚕豆里边又混进来了几粒豌豆,怎么办呢?我们还可以抽象,说它们都是豆类。我认得一个小朋友,她很聪明,大人给她出了一个问题,说:“一头牛加上一匹马等于什么?”她想了一下,说:“等于两头会耕地的东西。”这个小朋友很厉害,那么小的年纪,她懂得抽象。“两头会耕地的东西”舍弃了牛和马的区别,它变成了非牛非马的“东西”了。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动物,但是它们有共性,它们都可以用来耕地。所以我们不要以为普遍性的抽象是很高级的学问。其实不一定。这是人类建立思维的时候最初需要经历的阶段,就是概括。我们或多或少都需要依靠概括来处理生活中的事情,所谓概括,无外乎分类和抽象。哲学家要求分类和抽象一定要严格,不可以偷换概念,但是我们普通人不太介意,不介意那些为了取得近似性而舍弃的差异,哪怕有些差异可能很重要。比如说,牛和马虽然都可以耕地,可是它们的生活习性并不同;牛要倒嚼,所以有好几个胃,马不一样,还有其他的不同。但是我们一抽象,就不介意这些不同了,虽然对于动物学家而言,这些差异才是最重要的;久而久之,生活中这种舍弃差异、把近似性看成同一种事物的抽象习惯,就被我们直接用于对普遍性的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