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2015年的11月底,我应上海大学社会学系的邀请,赴该系短期讲学。讲学完毕后,接着参加了由该系主办之有关社会理论的研讨会。在研讨会结束当天的晚宴上,我有机会与来自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的渠敬东教授同桌进餐。在餐叙中,我们天南地北地聊着天,不知何故,我谈到美国社会学之主流传统——经验实征研究的发展历史,特别是有关当时任教于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的Samuel Stouffer受美国陆军部委托所主持之《美国大兵》(The American Soldier)研究对社会学之贡献的故事。这引来渠教授的兴趣,当时,就力邀我找个机会到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就这个主题做短期的演讲。在旁边一些教授们七嘴八舌的帮腔下,我实在拗不过,也就因此被渠教授绑了架——答应了!
回到台湾之后,我一直想着,如何重操旧业把那些已丢了近四十年之旧日习得的东西再度捡回来,看看能够以怎样的方式来对学生们讲讲,而显得还有些价值。说真的,这确实让我伤透脑筋,真不知如何把这些旧东西捡回来。特别是,对于这四十多年来这方面的发展,我可以说是疏于接触的,尤其是涉及研究方法与统计之技术性层面的相关文献。况且,到了这样的年纪,我实在无心,也无力,更无意再耗费时间“进修”这方面的知识。每每思及于此,这个“绑架”就令我倍感压力,尽管还说不上是痛苦万分。但是,再怎么说,君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既已答应了,就得硬起头皮来干。
好了!在我进一步说明我是以怎样的态度“捡”回来之前,还是先让我对自己过去的学术训练背景做个简单的介绍,好让读者对我的知识训练有个最起码的认识,更有助于大家明白我选择这些主题来讨论的理由。
自从1961年进入台湾大学就读以来,我一直就深受实证主义信念的教诲,这是当时台湾大学里与人文和社会有关之科系的教授们共同的认知(与信仰),也是认定“科学”的唯一形式。在大学一年级就读哲学系时,当时系内的殷海光教授大力倡导来自维也纳的逻辑实证论。于是乎,在殷先生与其弟子们的导引下,我就开始阅读起这方面的书籍——当然,只是胡乱阅读着,一知半解。不过,这顺理成章地成为我对“科学”的基本认知,也是坚持的依据。
次年,转入心理学系就读,更使得我变本加厉地对实证主义的说辞着了迷,视之为治学的不二法则。当时的台湾大学心理学系是一个视实验为唯一正统研究方法的学系,实验心理学可以说是主流。系内的老师个个都是J. B. Watson所主张之行为主义的忠实信徒,崇拜的是当时在美国心理学界尚属叱咤风云的人物,诸如B. F. Skinner、Clark Hull、R. Duncan Luce或Ernest R. Hilgard等极度倾向“自然科学”认知取向的行为主义者。在大学二年级转入心理学系就读后,我就跟着当时刚升任讲师的杨国枢老师阅读心理物理学方面的文献,同时,也修习刚从美国获得博士学位回来任教之刘英茂老师的“统计学”。刘老师是一位典型的学者,更是接受过严格量化训练的不折不扣的实证主义者,学问的底子相当扎实。我在心理学系念了五年(包含两年的硕士班)所获得之有关经验实征研究方面的知识底子,可以说是由刘老师一手打造出来的,他给了我们相当严谨又扎实的“扎根”功夫。后来我到了美国修习博士学位,更是确切地证实了这样的“事实”。总之,在1968年我到美国就读之前,无论就统计学(当时在心理学系修习的是数理统计)还是心理学的研究方法来说,可以说都有了相当不错的基本训练,对一些相关的基本文献自认都有一定程度的掌握。
到了美国密苏里大学社会学系修习博士学位时,可以说是在Parsons的结构功能论结合着经验实征研究的联合阵线下接受训练的,只是,系内的老师在这方面的学术素养似乎并没有我预期的好。对当时的我来说,这倒是给了我一个优势的位置,可以顺势把在台湾大学心理学系所习得之有关统计和研究方法的知识全用上了。很自然的,除了因为我跟从的导师的关系,我需要以创新传散社会学(sociology of diffusion of innovation)作为主修之外,经验研究方法是我的另一个主修,并且以此作为获取博士学位的笔试学门。为此,我还特地到统计学系修习了三门基础课程作为辅修:“数理统计”“非参数方法”以及“回归与相关分析”,只差“变异量分析”。在这样的情况下,当时我依循着“统计与研究方法”所可能涵盖的所有重要次领域(如实验法、调查法、测量的问题、抽样、参与观察、统计显著水准检定等等),花了相当长的时间系统地阅读了近三十年相关的重要文献。这样细密的系统性阅读奠定了我在研究方法与统计运用方面知识上的根底,但是,也让我有机会注意到了其中所隐藏的许多根本(尤其是哲学层次的)问题。不过,当是时,这个认识并没有导使我选择“扬弃”与“背离”,我还是相信,社会学若要成为所谓的“科学”,数学化是绝对必要的要件,而且,也只有如此,社会学才有生机。
在1970—1971年间,也是James Coleman的《数理社会学导论》(Introduction to Mathematical Sociology)问世约六七年后,我有机会仔细地阅读,深为他以概率理论(特别是运用随机过程[stochastic process])来处理社会现象的做法所折服,深以为,至少从测量的角度来看,他恰切地掌握了整个社会与行为现象的基本特质。所以有如此的感觉,乃立基于底下的知识基础所累积的经验体会。
心理学家Stanley S. Stevens在1946年写了一篇有关四种测量尺度的论文,对后来之量化行为与社会学科的发展影响甚巨,可以说是为量化研究奠基的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一篇旷世作品。早在台湾大学心理学系就读时,我即读过这篇论文,知道了由于人类之行为与社会现象的特殊性,我们几乎难以找到具“等比”(ratio)性质的测量尺度,因此,欲想模仿物理学的操作方式来“数学化”社会现象与人的行为,有着根本性的困难,甚至可以说是不可行的。后来,我有机会阅读了收录在R. Duncan Luce、R. R. Bush与E. Galanter三人于1963年所编之《数理心理学手册》(Handbook of Mathematical Psychology)第一卷中的Patrick Suppes与J. Zinnes撰写的论文《基本测量理论》(Basic measurement theory),使得我更加坚信,若要使得对社会现象与人的行为的探讨“数学化”,运用概率理论来处理恐怕是唯一可行的一条路,只是当时学习的东西不够多,经验不足,还不很清楚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来处理。直到阅读了Coleman的书后,我才顿然领悟到,运用概率理论来处理是一条可行的道路,也因此才会感到找到了知音,佩服Coleman的处理手法。但是,我发现Coleman所能处理之“数学化”的社会现象相对来说有其局限性,特别局限在诸如人口迁移或社会流动过程等现象。若要让整个“数学化”(尤指通过概率理论)可以处理的社会现象更加扩展,除了开拓特别适用于社会现象与人之行为的全新测量尺度(而这正是Suppes与Zinnes合写一文的要旨之一)之外,势必需要对概率理论本身有更具深度的了解,而这个了解的基础即在于概率哲学,特别是比Stevens所提到的测量尺度理论更为深层的所谓测量理论(theory of measurement)。
在1970年代,斯坦福大学的Patrick Suppes教授可以说是这方面最顶尖甚至是唯一专精的学者。就在这样强烈动机的驱使下,我在1972年的年中即写信给Suppes教授表明希望有机会跟他学习,并且,同时向斯坦福大学统计学系提出申请,准备再修习另一个博士学位。结果,Suppes教授接受了我,我于1972年年底通过社会学的博士论文口试后,立即转赴斯坦福大学统计学系就读。到了之后,才知道Suppes教授的真正主修是哲学,他是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的博士,乃当时美国逻辑实证论大将Ernst Nagel的嫡传弟子。当时,Suppes教授是斯坦福大学中三个学系(哲学系、心理学系与统计学系)的合聘教授。说来这是相当少见的情形,若非有特殊的成就,是不可能有如此殊荣的。总之,与Suppes教授谈过后,他还打算让我在念完一个学季后转入哲学系,专攻概率哲学这样一门专技性的学问呢!
就在我静下心来想认真念书的时候,我开始感觉到对自己的未来需要有更严肃的思考:到底希望自己做一个具刚硬理性的专技“科学”学者,还是带着柔软感性的社会思想家?若说这是将采取科学的或艺术的态度来看待自己的生命之争,应当是不为过的。于是,我有了迷惘与彷徨,以至于无法安下心来念书,经过一个月左右的内心挣扎,我终于下定决心——选择了后者。无疑,这个决定让我把过去所学习之有关量化经验研究的“东西”完全放弃了,在学术生涯中真正地另起炉灶。回到台湾任教后,尽管因为系里缺乏适任的教员,我曾经几度下海教过大学部与硕士班的“社会研究法”和“高等统计”等相关课程,但是基本上,我的学术关怀转移了,转移到理论性的思考上面,与经验实征研究可以说是完全断了缘。如今,我被渠教授设计“绑架”,逼得需要我把这段缘分再接上,至少暂时地接上。对我,这是老来的一个挑战,一个因为自己多嘴带来的“祸害”,说起来,还是怨不得别人的。
自从去年决定从职场完全退休,我即把所有的专业书籍全捐给了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同时,也把所有过去累积之有关经验实征研究的资料全部清理掉,一张资料卡也没留下,更不用说过去写下的有关统计与研究方法的讲稿,全都被我丢弃了,因为实在是想不到还会有使用到的机会。在这样万物皆缺的情形之下,我只好利用台湾大学的图书馆了。从去年十二月初返回台北之后,在这半年间,我几乎一个星期有五天泡在台湾大学的图书馆阅读相关文献。除了温故之外,还得再习新。可惜,老了,用功的效果总是要减掉一大半,事倍而功半,徒呼奈何!
我所以不厌其烦地写了这么多杂七杂八的往事,只有两个意思:其一,重操已丢了近四十年的旧业,说真的,不管这半年来自己再怎么努力地予以补强,自然还是会显得生疏,难以充分掌握那些应当阅读的基本资料,更遑论完全掌握近四十年来的所有资料。因此,我所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挂一而漏万自是免不了,诸如资料误置、基本论述遗漏或阙如、理解观点偏失、立论匆促而轻率等缺点,更是可以预料的。当然,我这么说,并无意在此打预防针,为自己找台阶下或脱罪,而只是表示自己“诚实以待”,让读者在阅读时心里头先有个底——对于我说的,千万别全信,始终要保持着“可怀疑”的态度来对待。毕竟这是被“绑架”带来的一种后效,是有点无奈的。不过,基本上我还是试着尽我所能来把这项任务做到我能做到的最好程度的。也就是说,但盼我所写下来的至少还是有些值得参考与进一步细思的东西。
其二,我这些极为简扼的自我陈述为的是,借此来表明这本书何以如此地选择讨论的主题。首先,要了解何以经验实征方法会成为研究人类行为与社会现象的主流方法(特别是在美国),不能单纯从17世纪以来之欧洲社会本身与其科学发展两个面向的历史脉络来看,还必须特别关照到美国的历史背景。正因为如此,对美国社会学(尤其是经验实征取向)的发展予以关照是必要的。尤其到了20世纪,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跃居世界第一强国,其学术研究的表现也跟着水涨船高,成为举世效法的典范。单就社会学而言,经验实征研究,即被许许多多社会学家,特别是所谓“后进”社会的社会学家,看成社会学本身的不二法门,其所营造出来之原本深具特殊文化—历史质性的在地化知识,遂被等同于具有普世意义的社会学自身。换句话说,通过知识社会学的角度来剖析经验实征研究如何在美国的社会环境里产生,应当有助于我们认清整个美国社会学发展的“得”与“失”,进而可以为我们自己之社会学的未来发展提供较具建设性的方向。
再次,这些极为简扼的自我陈述更是意涵着,就其发展历史过程来看,经验实征研究与两项课题(或谓概念组丛)始终息息相关,它们甚至可以说是构成整个经验实征研究的灵魂信念。这两组概念丛分别是:一,量化、测量与数学化;二,统计学上之“均值/离散”概念的社会内涵。于是,这构成了第二章与第四章讨论的内容。同时,我把于2001年发表在《台湾社会学刊》第一期之有关“均值/离散人”的文章小幅度地加以修改,也一并收进来,成为第三章,充当第四章之论述的前奏曲。或者,换一个角度来说,第四章可以看成是第三章的续曲。总之,把这两篇文章刊登在一起,可以比较完整地表达我对“均值/离散”概念(特别是前者——“均值人”)之社会学意涵的基本看法。
就我在北京大学的系列演讲的内容来说,涉及的事实上只是第一、第二与第四章而已。我特别把第三章加进来,其缘由概如已叙述过的,在此不再重述了。需要略加说明的倒是,何以加上了第五章。是的,表面上看起来,第五章的内容与前面四章所表陈的,确实完全搭配不起来,说它们彼此之间是南辕北辙,应当是不为过的。然而,何以我会特别把它收录进来?其实理由很简单:因为在这一章里,我致力于从另一个视角重新诠释Max Weber的“理念类型”,意图以此作为分离点,与依附在有机整体观下之Durkheim的“平均类型”(连带Quetelet的“均值人”)相互对照,以期为整个社会学的论述开展出一种另类的认知模式(或谓方法论)。尤其考虑到下面所将叙述之美国主流社会学研究取向的几近全盘垄断的局面,把第五章加进来将更加显得有意义。
至少从1940年代以来,在Parsons之“结构功能论”的理论架构的加持与庇护下,Lazarsfeld的量化研究操作技术结合着Merton的“中距理论”(the theory of middle range)主张,可以说是主导着美国经验实征社会学的基本认知模式与从事实际研究的操作依据。这样的研究操作恰恰是与Durkheim的“平均类型”说(连带Quetelet的“均值人”)相互呼应的。在此状况下,通过第五章把Weber的“理念类型”说提出来作为对照观点(或分离点),我个人认为,有帮助社会学的学子们进一步加以反省的益处,也可以带来更多的启发与想象空间。
行文至此,我深深感觉到对自己的一项作为有必要特别予以表明。我要说的是,当我在撰写前面几个章节(特别是第二与第四章,或许第三章可以除外)的内容时,基本上我是以向学生提供有关社会研究方法(或者说,方法论)的基本材料为考虑重点的。因此,除了尽可能保持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进行陈述和批判的立场之外,我注重的是尽可能包含最多(当然,也希望是最完整)的基本论题,特别是从发展史的角度来关照。在这样的情况下,写出来的自然不是针对某一特殊议题(如测量单位的问题)具有独创意见的学术论文,而是偏向于具全面关照性质的教科书式文本,为的是给大家提供做进一步探索时的参考,如此而已。当然,这中间还是有许多我个人的想法,或许不够成熟,也有轻忽草率之嫌,加之对此领域长期荒废,以致学养不足,可能有不少失误,除了期待各方不吝予以指正之外,尚祈读者担待。
我真没有想到,在人生步入最后的阶段时,还会出版这样的书籍,谈论的竟然是自己进入学院时最初热衷,但却又扬弃的“东西”。这是机遇,是命运,更是一种“必然”。人生走来总是有不少吊诡的机缘,实在难以用确切性的因果法则来解释。若有的话,顶多或许只是像Nietzsche所说的“危险的或许”而已。套用佛家的说法,这就叫作“缘分”吧!
最后,让我再次感谢那“绑架”了我的渠敬东教授,若没有他的“绑架”,就没有这本书的问世。同时,我也得感谢他在我留京期间所给予我的细心而体贴的照顾。当然,我非得感谢北京大学哲学系的李猛教授不可,若非他特别为我安排了一个优渥的补助项目,我想我是难以成行的。我还得感谢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的同仁们,特别是系主任张静教授与副系主任周飞舟教授。他们的热情支持与协助,令我感激,也难忘。还有,我也要以最诚挚的心感谢北京大学教育学院的刘云杉副院长。她不只给了我机会在教育学院做了一次演讲,更令我感动的是,在我驻留北京大学期间,她对我细心而体贴的照顾与关怀,远远超过自己的子女所能付出的。我自然也不会忘记感谢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的应星院长,人前人后,他总是一直对我贴心地招呼着。
最后,我得感谢许多协助过我的北大社会学系的学生们。除了林斯澄和林庭萱以外,很抱歉,其他同学我叫不出名字来,你们的协助让我在日常生活上方便了许多。我也要感谢所有参与的学员,你们的热情参与,让我感觉到自己好像还有点分量,也让我半年来的辛苦付出有了回报。
叶启政 识于台北市景美寓所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