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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学的真理性

期末考试给学生出了道带有调查性质的问答题:“考古学最让你困惑的是什么问题,为什么?”学生的回答让我有一点意外的惊喜,似乎印证了一句话,人们常常能给一些不怎么样的问题以精彩的回答。颇有几位学生谈及自己对考古学“真理性”的困惑。考古学能够揭示真理吗?一部考古学史告诉大家考古学研究深受当时的时代思潮、社会发展、相关科学技术等外在因素的影响,还受到考古材料的发现、方法技术的进步以及考古学理论的构建等内在因素的影响。有鉴于此,考古学好似激流之中的一片树叶,在一个漩涡中打转,然后又被抛向另一个漩涡。而真理就像遥远的星空,仿佛存在,又遥不可及。当梦醒来的时候,忍不住都会询问:考古学是否具有真理性?或者谨慎一点问:考古学与真理何干呢?

在悲观者看来,考古学就是一茶几——满桌的杯具(悲剧)。看看我们得到的材料吧,只是古人生活的百分之几,甚至是零点几。你想了解古人的生活,就凭这一点点支离破碎的信息片段,何以服人呢?更别说工作中的主观性了,先不提主观认识的局限,单单是一些主观的不认真负责,以及主观的非学术的利益诉求,就足以让貌似客观的考古材料像注水的猪肉、加了三聚氰胺的牛奶。即使我们变得认真负责,后过程的考古学家还是会找到一个让我们抓狂的理由——所有的材料其实已经浸透了理论,客观的考古材料是一个神话!如此这般,考古学几无客观性可言了。连客观性都没有,何谈真理性呢?

其实,真理性并非只是考古学的问题,连自然科学都不能幸免。波普尔之后的科学哲学都在质疑科学所谓的客观性,高度强调真理的相对性。不过,哲学的论争似乎不能指导现实的行动,比如说,没有人生病后愿意在相对主义的论争下耽搁治疗的机会。就疾病的诊断而言,是或不是,是生与死的区别。这也就是说,相对主义是有限度的。反过来说,真理性也是有限度的。我们真正的问题不是考古学有没有真理性,而是在什么意义上、什么范畴或什么层次上具有什么样的真理性。

从几个具体的问题来说吧,不然这个讨论很可能沦落为辩证的车轱辘话。曾有同学问我,有几种分期观点,究竟谁对呢?他该如何判别呢?对一个考古学文化或是某个遗址进行分期是中国考古学研究最常见的研究形式之一。我们也许首先应该问,分期与古人何干呢?我们的分期是什么意义上的分期?我并不反对分期,只是想追问一下分期的意义。比如说我把查海遗址分四期,第一期是遗址的兴建期,古人前后需要若干年积累建筑材料,开挖半地穴地基,每年的某个季节安排一些劳力到查海来做这些工作。这些季节性的工作留下若干小房子。当材料与地基都准备好之后,整个村子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建起来。居住一些年之后,有些人离开,有的人搬来,于是我们看到遗址中居址的兴废,其中可能有一次是较大规模的,于是可以分出前后两个居住阶段了。第四期是最后离开村子的人家,他们房子里保存的东西最丰富……根据遗址的兴建、废弃与使用过程,我把这个遗址分成四期。当前,我们许多分期是主观的时期判断,比如说整个红山文化可以分出若干阶段。这样的分期是研究者基于自身所掌握材料的判断。其观点是否正确取决于材料与观点之间的契合程度。至于说究竟应该分几期,则不是正确与否的问题,它跟时间尺度有关,年、月、日、小时、分、秒都是衡量时间的尺度,有的长,有的短,长的宏观,短的精细,如此而已。

涉及古人的事,是已经发生过的事,这些事情最后留下了一些物质遗存。无论能不能认识到,事情都已经发生过了,显然是客观的存在。这也就是说,在这样的层次上进行考古学研究,无疑是有真理性可言的。类似的研究就非常多了,比如说郑州商城是否为亳都,这是可以检验的,究竟谁正确,取决于谁的事实更扎实。再比如一种石器的功能,也是可以运用适当的方法加以研究的。当然,以上所言只涉及一些判断的真假,还没有上升到理论层面上。

下面这个例子是跟理论相关的。“走出非洲”假说曾是流行的现代人起源理论,按照这一学说,解剖学上的现代人二三十万年前在非洲起源,大约在十万年开始走出非洲,逐渐取代欧亚大陆上的原有土著人种,即古人类学上所说的直立人与早期智人(如尼安德特人),而且现代人与土著人种之间没有混血。最新的研究有所松动,承认诸如尼安德特人这样的土著人种对当代人群有一点基因贡献,不过份额非常小。另外一种假说更强调各个大陆的进化连续性,只是附带有杂交。其实,这两个学说都各自从原来比较纯粹的立场上退了一步。古人类学与分子生物学的争论我不是行家,不敢妄加评论。我想说的是旧石器考古学上的难题,那就是人类生物学上的演化能否在旧石器考古中识别出来。如果现代人真的走出非洲并替代了土著人种,那么在旧石器考古遗存上会有怎样的反映呢?如果是以连续进化为主,又会是怎样的表现呢?仅以中国为例,我们看旧石器时代晚期的遗存,北方似乎有一些欧亚大陆西部的影响;而中国南方以及东南亚地区,旧石器的工业传统从早期到晚期几乎是一脉相承的,很难想象人群被取代了,而石器工业直到旧石器时代晚期才有较为明显的变化。

人类生物学与文化行为演化上的不匹配反映两类研究在大前提上的差别,究竟哪一方的大前提有问题目前还不得而知,但是我们可以说的是这类研究还是具有真理性可言的。那么我们质疑的考古学真理性问题出在哪里呢?读过《狼图腾》的人可能都知道,姜戎在小说后面附了一篇很长的研究文章,说红山文化的玉猪龙雕不是“猪”,而是“狼”,剽悍的原始先民怎么可能崇拜肮脏的猪呢?看看那飞扬的颈毛,分明就是狼嘛!对于这样的阐释是很难验证的。另外,就是有人乘坐时间机器回到过去,知道了古人的想法,那又如何呢?古人崇拜的就是狼,不是猪。知道了古人的想法也不能说明什么,我们知道在象征之中,物之所指与能指的关系是自由的。更重要的也许是,为什么我们这么讨厌猪?为什么这么热爱狼?其实不用我说,大家都懂的,姜戎希望以农耕见长的中国文明能够多一点狼性,希望迅速发展的中国能够摆脱传统的羁縻,就像资本主义开拓期的西方一样,有狼一样的精神。他所说的不过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声音,与古人有多少关系呢?我相信,史前人群中崇拜狼的不少,以野猪为图腾也不可能没有,无论崇拜什么,还有多少能够屹立于当今民族之林呢?农耕提供丰厚的财富,支持复杂的政治制度、文化生活,若非如此,哪来辉煌灿烂的古代中国文明?“狼”或“猪”的阐释都是对史前文化的演绎,丰富了当代语境中对史前物质文化意义的解读。

有关玉龙含义的争论其实是双重的,一方面,古人究竟是什么样的想法,这是曾经发生过的事情,是或不是可以检验,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科学的考古学”的意义。如果科学有真理性可言的话,那么考古学当然也应该说具有真理性。从另一方面看,一个器物所代表的意义是人所赋予的,并不是事物本身所有的,就像世界杯足球赛,不是足球本身有什么意义,而是它所代表的意义,如国家的凝聚力、社会交往的共同话题等。考古学研究一方面在揭示古代遗存的意义,这是科学研究的范畴;同时也在赋予考古遗存意义,如建立博物馆、国家遗址公园,塑造地方的文化形象,增加一地的文化财富,给予大众以文化生活上的享受。在这个层面上,考古学研究并不存在真理性的问题,而是“合理性”或“正义性”的问题,就像极端民族主义不合理一般。

我所感兴趣的是为什么大家要去反思考古学真理性的问题,反思这样的问题其实就预设了真理性是衡量学科的基本标准。这样的认识其实是偏狭的,以这样的标准来衡量社会学科与人文学科,几乎没有学科能够经得起真理性的拷问。学生之所以产生这样的疑问,与我们这个时代自然科学的垄断地位不无关系。当我们执着于这个问题的思考的时候,直接的结果就是导致意义的虚无,因为没有普遍的真理性,所以考古学就丧失了意义。如果我们以考古学为事业,为人生意义之所系的话,我们的人生也因此失去了意义。这绝对不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

思考考古学的真理性让我们认识到考古学具有科学的一面,但是还很不完善;我们特别需要知道的是,考古学还有非科学的一面,这一面仍旧非常有意义,我们或可以称之为文化或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