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化的演进:来自新兴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发展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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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言

一 市场经济是一个综合的有机整体:金融市场化的滞后

市场经济的范畴是一个包含各类不同市场在内的总体概念,其中有商品市场、劳动市场、资本市场、金融市场等等,缺少任何一个都不能成为完整意义的市场经济。中国的经济改革是从商品市场最早开始起步的,这也是一般市场经济的发展顺序。商品经济的发展到了一定阶段,就需要其他的市场相应地跟进发展,否则,不仅会制约市场化的进一步全面发展,也会导致已有的市场化进程出现倒退。

改革开放30年以来,相对于商品市场,中国的金融市场的改革是最为落后的。经过前段时期的银行商业化改制,金融市场似乎已经初步形成。然而,当产品市场已经形成了竞争格局,金融市场能否适应产品市场的需求,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现有的金融市场与现有的商品市场之间是否存在着脱节和不协调?金融部门是如何为实体经济——尤其是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经济提供服务的?作为企业— 尤其是中小企业,其融资需求是否或怎样得到满足的?各种银行是如何选择它们的服务对象范围,确定其市场定位的?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在这项调查课题中力图寻找的答案。

金融部门更有效的服务于实体经济,促使其良性发展,则需要突破原有的不合理的制度框架。一是要合理放开金融市场,降低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增加新的金融组织,形成足够的金融覆盖面和必要的竞争格局,打破原有垄断金融供给的卖方市场格局,使得卖方能够主动积极寻找买方,而不是坐等买方上门求贷,从而能够发现一切可能的潜在市场需求。二是金融机构能够发现以低成本去搜寻相关信息的渠道,发现潜在需求的方法,在解决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能够使得金融机构的收支平衡并有盈余,因而使银行行为保持可持续性。三是金融系统应当能够为可能存在的银行风险提供基本必要的防御机制或风险控制机制。这个三部曲的每一步,都需要产生不同于传统银行体制的制度创新和不同于传统银行行为的创新行为,以及不同于传统金融组织的新兴金融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