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贸一体化与流通渠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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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主报告

扩大内需背景下的中国内外贸一体化与流通渠道建设本报告是广东商学院流通经济研究所和广州市商贸流通现代化重点研究基地共同立项的2011

☉ 王先庆 武亮年重点项目,课题负责人为王先庆教授,课题名称即“内外贸一体化与流通渠道建设”。王先庆、武亮,广东商学院。

内外贸一体化是存在于我国流通领域的一个比较特殊的问题。国际上很少人为地把贸易区分为内贸和外贸,内贸和外贸是有机结合的。对外贸易是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世界范围内贸易的飞速发展,由国内贸易向世界范围的延伸。因此,对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而言,国际市场只是国内市场的延伸,国际贸易只是国内贸易在世界范围内的拓展。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原来属于内贸系统的一些机构和一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流通业研究的专家学者们就提出在我国实行内外贸一体化的建议。针对我国内外贸分割的流通管理体制,有人提出“流通一体论”,也就是内外贸一体化。

关于内外贸一体化,我国学者分别从概念内涵、管理体制的演变、经济效应、市场运作机制、发展路径、微观实现模式、遇到的障碍及对策措施等多方面进行了研究。

第一章 内外贸一体化的内涵及意义

一 内外贸一体化的概念


“内外贸一体化”是我国特有的名词,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在贸易管理上,内外贸本来就是一体的。商务部研究院副院长沈丹阳(2004)胡斌:《内外贸一体化关键是管理一体化》[N], 2004年12月17日《中国商报》。认为,所谓“内外贸一体化”,应该包括企业内外贸经营的一体化和国家对内外贸实施管理的一体化两个层面,实质是内外贸经营与管理体制的一体化。

陈朝晖(2004)陈朝晖:《试论加快我国内外贸一体化进程》[J],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认为所谓内外贸一体化,就是按经济规律的要求,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经验,对从事商品流通的企业,不设经营区域限制,企业按照市场状况,既可在国内市场经营,也可在国际市场经营。

李永江(2005)李永江:《加速我国内外贸一体化的进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在诠释内外贸一体化的概念时认为,内外贸一体化是针对内外贸分割而提出的有关内外贸经营方式和管理体制的一个新概念,它具有市场因素和上层建筑设计两个层面的含义。在市场层面上,指的是要使市场主体能够根据自己的意志,不受内外贸界限的约束而自由选择其经营方式,整个市场实现内外贸有机结合、协调发展。在上层建筑层面上,内外贸一体化要求对内外贸及整个流通产业实行统一管理。他认为,内外贸一体化的核心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一体化。具有显著计划经济体制特征的内外贸分割的行政管理模式,在整个经济体系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宏观背景下,演进为内外贸一体化管理体制具有历史必然性。

谭祖谊(2011)认为充分把握内外贸一体化的确切内涵,必须避免陷入四个方面的认识误区。

第一,不能单纯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角度去理解内外贸一体化。内外贸管理体制长期分割是阻碍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严重障碍,但它并不是内外贸一体化问题的全部。只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并逐步完善和对外开放不断深入并面临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新的经济基础之上,这种内外分割的管理体制必须加以变革而已。

第二,内外贸一体化并不是内外贸管理体制和管理政策方面的趋同。尽管人们可以在产业链条、产业环节、市场细分以及企业经营范围等层次,找到内贸和外贸在供给和需求方面的交叉重叠部分,但是绝不能由此混同内贸与外贸的不同行业性质和市场特征。因此,内外贸一体化是相对统一,而非绝对趋同。

第三,尽管从总体上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先由市场诱致性制度变迁引领,后由政府领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推进的,但是,不能过分强调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重组对内外贸一体化进程的推动作用。仅从体制变革的某一方面或某一层次而言,市场的自发演进往往会起先导作用。当前的内外贸一体化进程就是如此,内外贸行政管理体制的一体化变革仅仅是顺应了内外贸市场一体化演进的必然要求。简言之,内外贸一体化是一个市场自发演进过程,而非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过程。

第四,必须充分认识到内外贸一体化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在此意义上的内外贸一体化并不是从内外贸行政管理部门的重组之日开始的,可以认为它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已经有了较长的历史,而且这一进程还将不断深化发展下去。

总之,在现有的文献及经济类书本中,对“内外贸一体化”这个概念并没有给出非常具体的内涵,它的提出是根据经济发展形势的具体需要总结出来的。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传统的内外贸分割管理已经不再适应现阶段经济发展的需要,很多时候分割管理对商业流通甚至会产生阻碍作用。因此,我国根据经济发展的具体需要,适时提出了“内外贸一体化”这一经济学概念。

内外贸一体化是一个依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国家、中介服务机构及企业三位一体的互动过程。从微观层面上讲,是对那些进行商品生产和流通的企业,不设置人为的经营区域限制,企业可以根据市场的具体情况,做出在国内市场还是国际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决定,自主决定业务发展规模、企业销售战略以及营销策略,主要是关注经济发展中企业的经营方式;中观层面强调中介和行业协会的协调运作能力,中介机构可以为企业和政府提供及时准确的协助,尤其是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一个比较好的外部运营氛围,帮助它们快速地发展壮大;在宏观层面,内外贸一体化强调政府的政策制定和管理能力,政府在内外贸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上,要保持整个流通产业的统一性,发挥政府的协调沟通功能。

内外贸一体化的整个发展过程是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供求规模和产业分工为基础,以国内外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逐步融合为基本内容,以市场竞争为主要推动力量,并引致政府管理体制和管理政策协同变化的经济发展过程。这个过程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内外贸一体化是一个经济发展过程。任何一个开放经济都存在内外贸一体化过程,只是在一体化的程度上存在着差别。一个经济体的对外开放程度与其内外贸一体化的程度是正相关的。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随着我国经济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内外贸一体化进程必然会不断加快。

第二,内外贸一体化是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自发演进过程。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也是内外贸一体化的经营主体,正是开放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自主经营活动构成了内外贸一体化的微观基础。广义而言,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流通企业,只要其价值链或产业链延伸到国内外要素市场或产品市场,那么,从要素投入和产品实现角度,就可以认为其生产或经营活动是内外贸一体化的。因此,我国企业生产经营层面的内外贸一体化,要比政府行政管理层面的内外贸一体化早得多。

当然,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企业,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的层次和规模是不同的。在我国改革开放的早期(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末),实行内外贸一体化经营战略的典型代表,是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随着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规模的不断扩大,许多民营企业、集体企业和部分中小型国有企业,不断进入加工贸易领域,而加工贸易在本质上是内外贸一体化的。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一些大型跨国公司陆续进入中国市场,同时,我国一部分大型国有或民营企业也纷纷通过对外投资进入国际市场,发展成为以中国为母国的跨国公司。从跨国公司全球配置资源及其国际迂回生产过程来看,其生产和经营战略都是内外贸一体化的。正是企业的性质、规模和结构的不断变化,推动我国内外贸一体化的总体规模不断扩大,组织结构日趋复杂。

第三,内外贸一体化是以市场供求规模和产业分工为基础的。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市场供求规模及其结构的变化;同时,产业间和产业内分工格局的变化,对内外贸一体化进程也会产生深刻影响。就市场供求而言,需求规模和需求结构是决定内外贸一体化规模和结构的主导方面。这里的需求不仅仅是对最终产品的消费和投资需求,更重要的是由此产生的对中间投入品和原始投入要素的引致需求。内外贸一体化就是由市场需求变化最终决定的供给变化过程。从分工角度看,产业间的分工(垂直分工)、产业内的分工(水平分工)以及产品内的分工(要素分工)格局及其不断演进,直接决定了内外贸一体化的实现路径。

第四,内外贸一体化的基本内容是国内外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不断融合。按市场层次,可将内外贸一体化的内容,分为产品市场一体化和要素市场一体化。产品市场一体化是指最终产品(主要是最终消费品)同时在国内外市场销售,满足国内外同质细分市场需求。要素市场一体化是指基本生产要素(资本品、劳务、技术等)和中间投入要素(中间产品)同时供给国内外生产者。产品市场一体化和要素市场一体化还可以进一步根据产业链条和产业环节,细分为“纵向一体化”和“横向一体化”及其混合形式。纵向一体化是指来自国内外市场的不同要素进入同一产业链条的不同产业环节(这一产业链条可能是国内的,也可能是国外的,还可能是跨国的)。横向一体化是指同种产品或同种要素进入不同产业链条的相同产业环节(生产环节或流通环节)。就某一企业的生产和流通过程而言,可能既存在产品市场一体化又存在要素市场一体化,既存在纵向一体化又存在横向一体化,即出现“混合一体化”。

第五,内外贸一体化以市场竞争为主要推动力量。内外贸一体化的原动力,内生于企业的市场竞争活动。如前所述,内外贸一体化进程是开放经济条件下的市场自发演进过程,市场自发演进的动力来自于市场竞争。无论是内贸向外贸延伸,还是外贸向内贸拓展,从企业行为考察,都符合利益最大化原则。企业在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中的一体化经营,遵循以要素禀赋、分工和专业化为基础的比较优势原则;企业在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中的一体化经营,遵循以广义技术差异为基础的规模收益递增原则。正是基于对比较优势利益和规模收益的追逐,促使企业实施内外贸一体化经营战略。

第六,内外贸一体化要求政府的内外贸管理体制和管理政策相互配合、相互协调。政府通过变革管理体制、调整管理政策,实现内外贸战略一体化、内外贸政策一体化和内外贸监管一体化,以“宏观调控”手段间接“诱导”企业的竞争行为,弥补“市场失灵”。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政府通过职能重构和政策调整,可以消除阻碍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流通体制障碍和贸易政策障碍,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但是,政府不可能代替市场“预先安排”市场竞争秩序。换言之,市场竞争秩序是由市场自发形成的。

二 实现内外贸一体化的重要性

(一)内外贸一体化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在进行市场经济改革以前和改革初期,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很低,企业毫无市场取向的经验,尤其是驾驭国际市场的能力很低。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取得外汇,优先保证外贸发展,集中力量扶持和发展外贸企业而将内外贸割裂,是有一定道理的。但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企业所面临的国内国际环境已经有了很大变化。经济的发展逐渐超越国界的限制。生产经营的国际化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飞速发展,为世界经济的发展和交流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国际舞台。就国内市场来看,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已初见成效,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经济实力显著增强。这意味着我国在世界经济活动中应付各种国际经济风险的能力增强。此外,随着大量生产企业加入进出口自营的行列,内贸企业要求平等地分享从事外贸的权利和利益。但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架构,我国流通部门的发展还远远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还需要解决一些深层次的关键问题。比如缺乏完善的商业规则,流通秩序混乱与竞争环境恶化的现象依然比较突出,政府对国有流通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行政性干预依然存在。此外,不少外贸企业时常受到国际经济波动的影响,为了减少企业发展的风险,迫切要求从事内贸,以内贸的发展来保证企业的生存和稳定。因此,实行内外贸相结合是实现我国经济全面同国际经济接轨的重要步骤。通过向国际规范靠拢,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健全市场规则,从而理顺流通关系,促进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形成。

(二)应对WTO的必然要求

根据中美双边协议的规定,中国将在今后几年里逐步放开一系列对服务贸易的限制,准许外国企业全面进入我国服务贸易领域。就商业来讲,主要是外商拥有分销权,分销的范围涉及批发、仓储、配送、零售、售后服务以及外商在中国国内生产的产品的分销等。在市场准入方面,到目前为止,我国只允许外商投资零售业,批发业及配送中心还停留在试点上。一旦彻底放开商品流通领域,外资企业将会凭借其自身的资金、品牌、先进的经营理念、科学的管理、高素质的人才等优势,再加上其同时可经营内贸和外贸两个领域的优惠条件,势必给我国国内商贸企业造成巨大的冲击。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加快改革的力度,利用有限的几年“缓冲”时段,加快我国贸易流通体制的改革,加速内外贸易的统一,为我国商贸企业参与公平竞争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条件。

(三)同世界贸易体制接轨和迎接经济全球化挑战的迫切需要

当今世界除中国、古巴、南联盟等几个国家仍是内外贸易分立以外,其他各国都是内外贸易合一的。中国的内外贸易分立,有碍于同世界贸易体制接轨。经济全球化的核心是市场的全球化,企业可以在全球范围内自由配置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大市场下,企业结合自身的核心能力和市场的力量,通过专业化或多元化的方式进行经营。我国人为地把内贸和外贸分开,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相违背,不利于我国企业积极迎接经济全球化的挑战。

(四)内外贸一体化是流通企业摆脱困境的重要途径

无论是内贸企业,还是外贸企业,从本质上看都属于商品流通的范畴。在市场经济统一开放的流通格局中,外贸是内贸的延伸,内贸是外贸的基础。特别是在国际经济日趋一体化的当代,二者之间更加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我国内外贸分离的传统流通体制,人为地割裂了国内外市场的有机联系,对于我国企业合理运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构成了极大障碍。而内外贸一体化则是解决流通企业困境的重要途径万典武、杨德颖:《关于内外贸易合一管理的探讨》[J], 《中国商贸》2000年第1期。

(1)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有利于实现规模经济。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可通过现有内、外贸企业对国际、国内市场的延伸,内外贸企业的联合,获取由于产供销范围扩大及内部专业化分工等带来的效益。

(2)有利于节省交易费用。内外贸一体化后,可免去内外贸间交易的环节,从而降低交易费用。此外,内外贸一体化后,企业不仅要满足国内市场需求,还要满足国际市场需求,购销数量也会因之增大。购销量的增加,减少了交易的次数和所需人数,从而减少了费用支出。

(3)有利于充分利用资源。从企业资源看,外贸企业有大批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有成熟的国际市场销售网络,而内贸企业在国内点多面广,二者结合即可优势互补,实现人才、设备、品牌、广告等资源的共享。

(4)有利于开展平等竞争。内外贸分离的情况下,国家对内外贸企业给予不同的政策,不利于企业开展平等竞争。内外贸一体化以后,企业的经营活动和经营范围不再人为地被局限在内贸或外贸,而是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自由地开展竞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贸易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真正建立优胜劣汰机制,通过合理的竞争实现适者生存,从而提高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借助内外贸一体化,企业可以在世界范围内实现资源最佳配置,争取最大贸易利润。

(五)有利于促进我国综合商社的发展

综合商社的最基本功能是贸易功能,而后才是金融功能、信息功能、投资功能等一系列其他功能。其贸易功能不仅体现为外贸进出口,而且包括国内批发、配送和零售,其核心就是要求融内、外贸于一体。综合商社在日本经济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作为一种具有独特机能的贸易组织,综合商社在战后日本的高速增长期,曾发挥其综合性经营机能,为推进“贸易立国”国策,实现流通效率化和经济领域的开发,振兴本国贸易做出了巨大贡献并因此享誉世界,其销售额约占日本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0%左右李光集:《内外贸一体化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J], 《财金贸易》1998年第10期。。近几年来,我国进行了组建综合商社的试点工作,但改革试点的企业大多不很成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很难将内、外贸有机地融合起来。从国际经验来看,综合商社的发展不可能离开国内贸易这一赖以发展的基础。由于长期内外贸分割的体制局限,在专业外贸公司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综合商社还未建成较为完整的网络,国内贸易业务十分薄弱。专业外贸公司不能有效地控制货源,致使出口货源得不到保障,出口规模受到制约,加上国内贸易秩序混乱,出口货源的收购成本增大,出口环节太多,从而效益下降。而通过实行内外贸一体化,可以顺利解决实行综合商社改革所必需的基本贸易环境和基础,促进我国综合商社的健康发展。

三 内外贸一体化的基础与目的

内外贸一体化问题的提出,主要是为了解决内贸、外贸两张皮的问题,实现内外贸之间的协调发展。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后,内外贸一体化的探讨一度成为热点。广大企业由于对内外贸分割管理有切肤之痛,要求打破传统管理体制的呼声更高。

针对内需和外需,中央提出,作为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无论从经济安全还是自身发展需要看,都必须始终把扩大内需作为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和长期战略方针,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始终牢牢掌握对外开放的主动权。在某种意义上,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就是按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要求,大力推进市场对内对外开放,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建立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立统一的国内大市场是实现内外贸一体化的重要基础。

在新形势下,中央提出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绝不是为一体化而一体化,而是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明确的目的,说明国家从宏观层面和决策层次,对流通在国民经济中地位的认识,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在经济体制初步实现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经营方式开始由粗放型转向集约型的同时,努力推动第三个转变,就是经济运行方式由生产决定型转向流通主导型。

流通是现代经济的血脉和神经,小流通依附小生产,大流通决定大生产,现代化大流通决定现代化大生产。没有现代化大流通,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流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已由末端变先导、依附变决定,因此必须加快发展与新型工业化相适应的现代流通体系。

当前,我国流通业要敢于面对“四低”的实际。

(1)消费率低。2003年,我国投资率为43%,消费率不足57%,降至1978年以来的低点,投资和消费的比例失调也达到高点。且集团消费占比增加,个人消费相对下降。2001年我国消费率(59.8%)低于美国(83%)、日本(73.9%)、德国(78.1%)、韩国(71%)、印度(79.3%)、越南(71.2%),仅比马来西亚(52.8%)、新加坡(54%)略高。

(2)市场集中度低。美国商品集中度为69%,我国不到10%。连锁店销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美国为60%,我国只有6%。美国前100强零售店的销售额占全社会销售额的34%,中国前100强只占8.91%。

(3)流通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低。2001年美国为21.7%,日本为13.9%,我国2002年为7.8%。流通业就业人数占全国就业人数的比例日本为22.95%,美国为20.66%,巴西为13.4%,我国只占6.73%。

(4)流通效率低。我国流动资金周转次数为大约3次/年,发达国家可以达到20~30次/年。2003年物流成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我国为21.4%,而美国等发达国家在10%左右。

这些指标是用来描述我国流通业现状和突出问题的。我们也可考虑用下列四个指标考察、衡量流通业的发展水平:流通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流通业占服务业的比重、流通业就业占全社会就业的比重、现代流通方式占流通业的比重。前三个比重代表了流通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第四个比重代表了流通业现代化水平。

针对流通业的四低问题,丁俊发(2004)丁俊发:《内外贸一体化与流通创新》[J], 《市场营销导刊》2004年第3期。以实现内外贸一体化为背景,提出四高策略。一是提高流通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应度。二是提高流通引导生产、促进消费,调节国民经济运行的中间作用。三是提高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的水平,也就是提高中国流通业的国际化水平。四是提高流通业的市场集中度与流通效率,也就是要提高中国流通业的市场化、社会化、现代化、法制化水平。

总之,流通在引导生产、促进消费、增加就业、扩大税源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内外贸一体化的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流通的先导作用,充分拓展流通的功能。否则,内外贸易继续分割下去将危害极大。

第二章 中国内外贸管理体制的演变

一 内外贸管理体制演变的背景分析


新中国建立以后,对外贸易在新中国经济中所处的地位是在不断变化的,这种地位的变化也导致了国内贸易和对外贸易两者之间地位的不同,从而进一步影响到了内外贸管理体制的演变。

王绍熙(2003)认为新中国的对外贸易是在没收官僚资本和帝国主义在华资本的基础上建立的,为人民政府管理对外贸易提供了经济基础。“新中国建立后,我国立即废除了帝国主义在华的一切特权,收回了被它们长期霸占的旧海关,建立了人民的新海关,取消了它们对外汇、金融、航运、保险、商检等方面的垄断,摧毁了它们对外贸的控制,实行了对外贸易统制,把对外贸易的独立自主权牢牢地掌握在中国人民的手中。同时,从没收官僚资本、建立国营对外贸易企业,以及改造私营进出口业等三个方面,全面建立起中国的社会主义对外贸易。”王绍熙:《中国对外贸易概论》[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第16页。另外还提到了“建国初期,经过战争的创伤,工农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国民经济濒临绝境,而帝国主义对我国采取敌视、孤立和封锁禁运的政策。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国家提出了恢复国民经济,进行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开展反封锁禁运的斗争任务。根据这一主要任务,对外贸易承担了组织内外物资交流,帮助调剂供求和稳定市场物价,扶持工农业生产和交通运输的恢复和发展,争取所需物资的进口,支援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斗争,迅速建立和发展同社会主义国家的贸易经济关系,开展突破帝国主义对我国封锁禁运的斗争等任务”。王绍熙:《中国对外贸易概论》[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第18页。所以,新中国成立初期对外贸易是从属于国内贸易的,由贸易部统一管理中国的内外贸。

“外贸体制和其他经济体制一样,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由经济基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因此,我们要根据经济基础的要求,建立起相应的对外贸易体制。在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国家建设提出新任务的情况下,外贸体制就要做到相应的调整和改革,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更好地发挥对外贸易对国民经济的重要促进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原有的国民经济体制和外贸体制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措施逐步出台,外贸体制改革也陆续展开,从放权、让利、分散,到推行外贸承包制和放开经营,以及1994年以来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逐步建立外经贸新体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但是,外贸体制改革同国民经济体制改革一样,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在正确目标和导向指引下不断总结经验,稳步前进。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际贸易规范的新体制。”王绍熙:《中国对外贸易概论》[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第335页。

黄晓玲和宋沛(2002)认为,“对外贸易是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外贸易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地位是有差别的,从而决定了对外贸易对国民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同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对外贸易在国民经济中处于调剂余缺的辅助地位,它对国民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被限制在以我所有换我所无的低层次上,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外贸易逐渐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战略地位,使对外贸易对国民经济所起的促进作用日益重要。”黄晓玲、宋沛:《中国对外贸易(第二版)》[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第1页。并且据此提出“对外贸易的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社会主义对外贸易必须服从、体现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不同时期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和发展特征对对外贸易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黄晓玲、宋沛:《中国对外贸易(第二版)》[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第4页。

邓仕燕和罗韬(2006)也谈道,“建国初期,我国建立了内外贸分割的流通体制,这种体制适应了当时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历史上起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加入WTO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我国的企业所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有了很大的变化,这种体制已经无法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了。因此,按照市场经济和世贸组织的要求,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迫在眉睫。”邓仕燕、罗韬:《论加快我国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有效途径》[J],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

包学雄(2003)回顾了中国内外贸管理体制的历程,他认为,“贸易本来没有内外之分,内外贸分离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政务院设立了内外贸合一的贸易部,该部由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导。1952年将贸易部分设为商业部和对外贸易部。198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商业部、粮食部、全国供销合作社合并,成立商业部。1993年商业部与物资部合并成立国内贸易部。1998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在那次机构改革中,国内贸易部成为国务院不再保留的15个部、委之一,改组为国家国内贸易局,归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管,后来成为内设局。2003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按照这个决定,不再保留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新组建商务部主管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商务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在职能划分、合并和创新过程中经过多次机构重组而出现的,它是政府追求新的角色定位和职能优化的结果。”包学雄:《关于商务部机构改革问题的调查与思考》[J], 《南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第3期。

沈丹阳、李永江、张育林(2005)等也对我国内外贸长期分割的历史与原因进行了分析,谈到了“内外贸分割体制在我国有长达50年的历史”李朝鲜:《内外贸一体化大趋势》[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第11页。

以上这些专家学者对中国内外贸管理体制演变历程进行了研究,说明了中国政府根据不同时期的需要采取不同的内外贸管理体制,是顺应时代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正确决定,内外贸管理体制不论是分还是合都对当时的经济发展起推动作用,虽然也有一些负面影响,但是从大局出发,当时的选择是正确的。

二 中国内贸管理体制的变迁与改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内贸流通体制改革也在逐步深化,大体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84年):这个阶段按照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原则,改变了过去商品集中统一管理的格局,扩大了市场调节的范围。主要是调整了农副产品和日用工业品的计划管理体制,改革了商品的统购统销制度,发展了计划购销、市场购销等多种形式,并且打破了国有商业一统天下的局面,逐步形成了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经营形式的流通格局。

第二阶段(1984~1987年):这个阶段围绕建立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对流通领域的企业结构、批发体系、价格制度、经营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改革,打破了传统体制的束缚,扩大了企业自主权,建立了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促进了流通体制向市场取向的改革进程。

第三阶段(1987~1992年):这个阶段根据建立和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要求,积极发展了多层次、多形式、多功能的商品批发交易市场,初步形成了具有批发零售、期货现货、有形无形市场相结合的交易体系。同时对生产资料的经营管理体制进行了全面改革,计划管理的品种、数量大幅度减少。物资企业开始以较快速度走向市场。

第四阶段(1992至今):这个阶段依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进一步加大了流通领域的改革力度,特别是粮食、棉花、成品油等的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流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抓大放小。推进以连锁经营、现代物流与电子商务等为重点的流通现代化。应对加入WTO的挑战,加大开放力度。

三 中国外贸管理体制的演变与改革

1952年成立中央对外贸易部以后,一直处于比较稳定状态,只是根据需要对内部的机构与职能进行调整。比较大的调整是改革开放以后,1979年7月经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通过,成立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以加强对进出口、外汇平衡、引进技术和利用外资的管理。

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将原属对外贸易部的海关管理局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直属国务院领导,将原属对外贸易部的全国商品检验总局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作为国务院下属的一个机构,委托对外贸易部管理。

1982年3月,经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将对外贸易部、对外经济联络部、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投资管理委员会合并,成立对外经济贸易部。自此,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的行政管理和领导由对外经济贸易部统一负责。

1988年,国务院确定对外经济贸易部的主要任务是:按照中央、国务院制定的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和贯彻对外经济贸易方针政策,对全国经济贸易实行宏观控制和经济调节,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完善立法,改善服务,保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事业的顺利发展。

从1978年开始,我国奉行改革开放政策,对外贸易流通管理体制也进行了改革。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86年)。这一阶段改革的中心内容是下放权力。这一阶段是外贸体制的局部改革,通过明确政府部门对外经贸的管理关系、下放外贸经营权、外贸和生产企业由收购制改为代理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外贸体制的根本问题尚未解决。

(1)将对外贸易经营权下放。原来只有对外贸易部下属的专业进出口公司拥有对外贸易经营权,其他部委所属单位除机械电子工业部的中国机械进出口公司外,都没有对外贸易经营权。在这一阶段,国家批准在广东省和福建省扩大对外贸易经营权,成立省属对外贸易公司,随后,对外贸易经营权被扩大到其他部委所属的企业。在全国各省、市、区、经济特区开辟了外贸口岸。这种经营权的下放,是对外贸易垄断权被打破的开始,从此以后拥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日益增多。

(2)有选择地进行工贸结合的试点。我国长期以来在外贸中实行的是收购制与拨交制,工贸分家,产销脱节,要提高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适应性和竞争力,应该让工业企业与贸易部门相结合。1984年国家决定开放沿海14个城市,极大地冲击了外贸经营体制,各种外贸公司纷纷成立,同时批准鞍山钢铁公司、第一汽车制造厂、吉林化学工业公司等市场企业享有自营进出口权。从此以后,这种对外贸易经营权逐渐被授予许多大中型生产企业。

(3)逐步减少指令性计划。在这一阶段,中央政府进行外贸计划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减少和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增加和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

(4)对外贸易实行两级管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发展对外贸易。原来只有对外经济贸易部有对外贸易的管理权,在这一阶段,实行了外贸行政两级管理制度,对外经济贸易部为一级,各省市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的外经贸厅、委、局为一级,中央的管理机构负责集中管理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商品,其余由地方管理。

(5)进行外汇留成的外汇分配改革。我国长期以来都是由国家统一掌握外汇收入,任何地方政府无权截留和使用。在这一阶段,国家规定出口创汇地方可以按一定比例(25%)留成,地方留成的外汇还有相当一部分由出口企业自由支配。

第二阶段(1987~1990年)。这一阶段改革的中心内容是在对外贸易经营领域建立承包责任制。改革方向是:建立自负盈亏、放开经营、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的外贸体制。但由于受财政体制的束缚和经济体制改革所处环境的影响,这只是一种探索形式。

(1)20世纪80年代中期,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在外贸企业实行了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从1987年开始,国务院决定在外贸部系统的外贸专业总公司及其所属的地方分公司实行“条条”型外贸承包经营机制,经贸部只对各外贸公司下达出口计划、创汇计划和盈亏额度等宏观指标,对具体做法及具体业务不再过问,并按三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奖励和惩罚。

(2)在财务体制上,开始时是计划内出口的盈亏由国家财政统一负责,超计划进出口由地方财政负责。这样一来,就初步打破了财务方面传统的“大锅饭”体制。

(3)在经营体制上,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少数大宗资源性产品由专业总公司经营,许可证和配额产品由地方外贸经营,其余商品均为开放经营的产品。

(4)在其他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改革,如扩大留成比例,开放外汇调剂市场,在轻工、工艺和服装三个行业进行自负盈亏试点等。

第三阶段(1991~1993年)。这一阶段改革的中心内容是自负盈亏。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1991年国家开始进一步深化外贸体制改革。改革的核心是深化外贸企业内部机制改革,推动外贸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促进外贸企业向实业化、集团化、国际化经营方向发展。

进入90年代,国务院特别重视提高出口商品的质量和提高经济效益,正是基于这种考虑,决定从1991年起建立外贸企业自负盈亏机制。采取的措施有:自1991年起全部取消国家财政对外贸企业出口的直接财政补贴;按照鼓励出口的原则下调人民币汇率;实行全国统一的外汇留成比例;大幅度缩减国家管理的商品范围,取消出口商品分类经营的规定,除16种特殊商品外,其余商品实行开放经营;大幅度削减进口关税,减少许可证商品,提高行政管理的透明度,转变外贸部门的政府职能。

第四阶段(1994年至今)。这一阶段改革的中心内容就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国际惯例的外贸体制。

1994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确定了“坚持统一政策,放开经营、平等竞争、自负盈亏、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外贸代理制是指国家外贸机构代理进出口产品的企业办理进出口业务,生产出口产品和引进外国产品的企业在进出口活动中自负盈亏,外贸机构只收取一定的代理费的制度。的改革方向,通过改革外汇制度,强化汇率对外贸的调节作用,从而强化外贸企业自负盈亏的机制。这些改革措施使困扰外贸发展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得到解决,有利于我国外贸体制向国际规范靠拢。

主要内容有:(1)外汇体制改革。实行人民币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管理浮动汇率制度,并实现了经常项目下的可自由兑换。(2)管理体制改革。对于部分经营单位较多并在国际市场上较为敏感的商品实行出口配额招标制度,向公正公开方向过渡。(3)计划体制改革。计划体制从改革开放开始就逐步减少强制性计划,到这个阶段最后取消指令性计划,而改为指导性计划,国家通过宏观调控能力完成指导性计划。(4)经营权的改革。在这一阶段,绝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一部分优秀的乡镇企业、部分有条件的科研院所,拥有了对外贸易经营权。1999年上半年国家分两批批准了70多家私营企业拥有对外贸易经营权。(5)经营机制改革。在外贸企业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加快外贸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大规模进行资产重组和股份制改造。(6)推进“大通关”进程。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在全国推行上海的经验,运用电子化手段,构造口岸物流管理和电子商务应用环境,实行“大通关”。

四 中国内外贸管理体制的“分与合”及变革趋势


从新中国成立到设立外贸部,再到商务部成立,经历了50多年的时间,我国贸易管理体制也随之发生了诸多变化:1949年成立中央贸易部,主管对内对外贸易;1952年8月7日,撤销中央贸易部,成立商业部、对外贸易部、粮食部,开始了我国的内外贸分割管理;1982年3月8日,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对外贸易部、对外经济联络部、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合并,成立对外经济贸易部;1993年3月,对外贸易部更名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简称外经贸部;2003年3月10日,撤销了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组建商务部。

从商务部组建的历史轨迹中折射出这样的规律,内外贸一体化归根结底是由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所决定的。新中国成立初期鉴于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式,我们建立起了内外贸分割的流通管理体制,这种体制适应了当时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应客观评价这种贸易制度在历史上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在市场经济改革以前和改革开放初期,国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国内企业驾驭国际市场的能力很低,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取得外汇并保护仍然处于弱势阶段的国内企业,我们采取了优先保证外贸发展的战略部署,集中力量扶持和发展外贸企业而将内外贸割裂,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我们迫切需要综合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国内国外两种资源。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生产力水平和综合国力都有了显著的提高,非公有制经济也成为了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市场经济体制也正在不断地完善,越来越多的国家承认了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中国加入WTO时承诺3年内所有企业都有外贸经营权,内外企业都可以参与对外贸易的经营,内外贸易不能像计划经济时期那样明显区分。而且中国已经逐渐融入到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格局中,必须顺应全球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借鉴美国、日本和西欧等发达国家的经验,打破传统观念对内贸、外贸的严格区分,真正实现内外贸一体化的经济运行模式。

这就必然要求在贸易体制上打破国内和国外的人为分割状态,实现国内、国外资源的合理流动。成立商务部就是顺应这种历史潮流,与国际接轨,如果还是内贸、外贸分而治之,将难以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要求和经济全球化趋势。

商务部正式成立,标志着内外贸一体化在中央管理层面上的整合开始走上正轨,但是,从理论和实践的双重层面来说,如何正确理解和具体实施内外贸一体化,我们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因此,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内外贸一体化方式。

第三章 内外贸一体化进程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中国内外贸发展的现状分析

(一)中国历年的外贸依存度与内贸发展程度

近20年来,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区域政府,在对外贸易发展政策上都明显地带有某种片面性色彩——强调对外贸易甚于国内贸易,这种现象是中国在转型经济和短缺经济时期,在贸易发展既缺乏交易主体,又缺乏激励因素的基础上为迅速发展经济做出的必然选择。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中国加入WTO后,国内经济发展环境已经发生变化,市场发育逐步成熟,各区域市场已经开始在国内资源配置方面发挥作用。随着世界纷纷抢占中国市场,各地区也逐渐认识到国内市场的重要性,因而大力发展国内贸易已经被提到日程上来,发展国内贸易开展良好的国内分工合作已经成为全国各地区的共识,各地区积极出台鼓励国内贸易发展的政策。我国在“十五”期间提出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选择,两种资源包括国内和国际的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包括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国内贸易渠道的建设正逐步受到重视。

1.我国内外贸发展变化趋势

从图1可以看出,从1990年至2010年的21年间,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进出口总额都是逐年递增的。其中进出口总额的增幅最大,达到平均每年19.67%,其次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年间平均增幅为15.84%,国内生产总值为16.57%。对于我国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显然是外贸要大于内贸,对外进出口渠道较为发达,内贸的发展主要受制于内需的不足,内贸流通网络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图1 中国1990~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和进出口总额表

注:进出口额按每年中国对美元的汇率进行了换算,统一了单位,以下涉及的相关问题都进行了相同处理。

从我国外贸依存度来看,如图2所示,2002年以前波动不大,在这之后有较大幅度的攀升,到2006年达到0.65,之后又逐渐回落到0.45左右。相对而言,内贸发展度较为平稳,基本稳定在0.45左右。在今后的发展上内外贸将体现一定的协同趋势,因为外贸出口总额相对于国内市场需求越大,外贸出口转内销对内贸企业的挤出效应就越大,所以,内外贸需求的对等或相似是外贸出口转内销,实现内外贸一体化的必要条件。为了便于和外贸的比较,本文引入内贸发展度这个名词,其数值等于社会消费是零售总额除以生产总值,引入这一概念有利于相对数值的比较,避免绝对数值说明问题的片面性,在图2的对比中可以明显说明这一问题。

图2 中国外贸依存度与内贸发展度为了便于和外贸的比较,本文引入内贸发展度这个名词,其数值等于社会消费是零售总额除以生产总值,引入这一概念有利于相对数值的比较,避免绝对数值说明问题的片面性,在图2的对比中可以明显说明这一问题。

资料来源:1991~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并做了计算处理。

2.中国的外贸流通渠道分布

由于各大洲、各地区之间经济、政治、社会等诸方面的巨大差异,我国与各个国家的外贸渠道强度也是不同的。由图3可以看出,与其他地区相比,中国在亚洲的进出口额是最多的,这与独特的地理位置相关。与欧洲和北美洲的进出口总额分别位居第二位和第三位,相对于非洲和大洋洲来说,区域经济的发达程度是外贸流通渠道延伸的一个决定因素。

图3 2010年中国与各个大洲之间的贸易分布图

资料来源: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

3.中国各个进出口省市之间的内贸与外贸对比

从图4我们可以看到,在中国的31个省市中,内贸的发展程度较为平均,内贸发展度都集中在0.5以内。而从外贸依存度来看,各个省市相差较大,其中北京和上海的外贸依存度都是1.45,广东排在第三位为1.15。其他沿海省市如江苏、浙江、福建和天津等的外贸依存度也较高。其他省市都集中在0.3以内。同样反映出经济地理位置对于外贸发展的重要影响,内贸的发展与外贸的发展不具有正相关性,如北京的内外贸发展程度都较高,上海、江苏、浙江、天津和广东的外贸发展明显优于内贸发展,而其他省市都基本是内贸的发展优于外贸的发展。

图4 中国31个省市的内外贸发展程度对比图

资料来源: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

(二)珠三角和长三角外贸依存度和内贸发展度比较

将中国改革开放的几个前沿地区放在一起进行比较,会发现不同地区在流通渠道建设和内外贸发展方面也存在明显差异。其中,最近20多年以来在全国经济中一直占有“超重量级”地位的两大三角洲地区——长江三角洲与珠江三角洲地区以下分别简称为“长三角”与“珠三角”。长江三角洲与珠江三角洲经济圈尚无统一认定的区域范围,本文取两经济圈内各自较普遍使用的口径,这也方便统计资料的获得,即长江三角洲经济圈是指上海、江苏省和浙江省,而珠江三角洲经济圈有小珠三角、大珠三角和泛珠三角之分,本文所指珠三角主要是广东省的城市群。具有不同的发展模式,对国内其他地区具有借鉴作用。

珠三角地区由于具有国家赋予的对外开放优惠政策和优越的区位条件、良好的国际开放空间和基础等因素,流通渠道的建设外贸优于内贸。商品流通方面主要是通过海运、航运的方式出口加工制成品,批发、会展市场相对发达,国际零售企业如沃尔玛总部在深圳,家乐福、麦德龙、卜蜂莲花的华南总部都在广州;另外,2011年底被世界著名的《财富》杂志评选的全球最佳创意、最具有竞争力的企业香港利丰集团也将华南总部设在广州番禺区。可以说正是这种良好的海外流通网络,使广州对外贸易的发展更有优势。与珠三角地区不同,长三角地区的对外流通渠道和外贸发展与珠三角相比处于相对不利的政策环境之下,加上其紧密的国内联系以及国有经济比重较大等原因,其流通渠道的建设主要是对内周边城市的延伸,如多条通往周边各个省市的高速铁路,批发零售市场也以国内市场为主。

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两种不同的流通渠道发展路径皆对地区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相对于珠三角的路径选择,长三角的路径选择使得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更具后劲和潜力,对国内其他地区也更具有借鉴作用。

1.珠三角和长三角的外贸依存度对比

如图5所示,在外贸依存度方面,从数值上说,珠三角的外贸依存度都大于1,国外贸易的发展优于国内,流通渠道的延伸也是外向型的,而长三角地区与之相反。珠三角的外贸依存度曲线位于长三角之上,显然珠三角经济圈相比于长三角区域外贸更加繁荣,而同样珠三角的外贸流通渠道体系也相对完善。从波动上讲,从2003年开始,珠三角的外贸依存度明显下降,长三角却呈现出上升趋势,总体而言,二者都在向外贸依存度为1靠近,体现出内外贸协调发展的趋势,内外贸一体化的进程开始显现。

图5 珠三角和长三角外贸依存度对比

资料来源:根据2001~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计算整理。

2.珠三角和长三角的内贸发展度

实际上,从绝对数值上来看,长三角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国内生产总值都是大于珠三角的(见表1)。但图6内贸发展度表明,珠三角的内贸发展度曲线位于长三角之上,表明虽然珠三角的内贸绝对数小于长三角,但是前者的内贸发展相对于后者来说更加均衡。在2003年以后,二者之间的差距在减小,发展趋势趋同,趋于0.37。

图6 珠三角和长三角内贸发展度对比

资料来源:2001~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并进行计算整理。

表1 珠三角和长三角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国内生产总值

资料来源:2001~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

二 外贸企业面对的问题

1.国内、国外市场存在差异性

国内、国外市场的差异性是多方面的,不仅在产品规格、消费者喜好方面存在差异,更重要的是贸易制度、营销环境以及信用体系等方面的差异。当前外贸业务遵循的是国际贸易制度,包括商品检验制度、信用证结算制度、保险制度等,配套的服务保险行业也很成熟,出口企业资金和利益有保障。而国内流通制度建设落后于贸易发展,仿冒商品严重,外贸企业担心自己开发的商品知识产权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国内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外贸企业很难了解内贸代理商的真实情况,银行、保险等社会金融信用系统建设落后。贸易制度、营销环境以及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等均成为内外贸对接的障碍。

2.外贸业务简单、规范,内贸业务投入与风险较大

对加工型外贸企业来说,做外贸只需要市场部、财务部两个部门。商品技术设计方面,由外商提供;产品质量方面,根据国际贸易规则,各个国家有商品检查制度,外商也会组织专门人员负责验货和审核质量;资金方面,外商会提前打入预付款,其他资金存入指定银行,换取信用证,只要货到岸,制造厂家就可以凭信用证兑换资金;保险方面,有专业的保险公司;订单量方面,国际贸易一般订货量比较大,外贸企业养成最低起订量的习惯,发货习惯于大批量、整货柜的运作。而内贸则至少要有开发、行政、财务、市场、客服5个部门。由于内贸的复杂性,很多外贸企业甚至都不愿意做内贸或与内贸企业合作。

3.外贸企业自身存在多方面的不足

外贸企业习惯了平行贸易,适应欧美国家的完善信用体制和稳固市场。特别是出口贸易只要接到外商的采购订单就能保证足够的利润维持生产,只需关注生产本身。但是,当这些企业转向国内市场的时候,很多业务必须亲力亲为,必须自己研发适合国内市场的产品、设计包装、塑造品牌、开拓渠道、维护市场、组建销售队伍、跟经销商进行复杂的货款结算等,而且不再是每一笔单子都有利润,要舍得、懂得对市场进行投入和控制。外贸企业从单纯地只是按照外商的要求做,到靠自己具备应对市场的能力,自身存在的多方面不足令内贸企业迟迟不敢下决心合作。

同时,许多外贸企业把“出口转内销”作为解决出口暂时困境的权宜之计,出口订单一有回升,视线重点立即放回到国外订单上而放弃国内订单,未意识到当未来经济经过调整达到新的平衡,外贸企业再像以前那样依靠出口大幅增长维持企业发展的可能性不大时,通过“出口转内销”开拓国内市场,调整企业经营模式,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应是外贸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战略选择。

4.国内流通市场的诸多弊病让外贸企业望而却步

内外贸企业在经营模式、交易方式、结算方式、交易规模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把物美价廉的“中国制造”摆上国内货架面临重重困难。

第一,内销订单数量不大。

外贸企业习惯于一个规格产品生产成千上万件。而内销市场批量小,变化快,规格样式繁多,对于生产安排、成本控制确实是新的挑战。

第二,资金收回困难。

内贸与外贸实行的是完全不同的体系,包括交易方式、交易规则以及结算方式均不相同。外贸按国际标准运行,信用程度高,信用证制度、合同、品牌保护制度等都规范而完整。但国内商品零售行业的规则却复杂得多。进入超市需要付入场费,对供货商的货款拖3个月后付,如货物卖得不好,还有退货的风险,进入百货商场除需要接受严格挑选,前者还要通过扣点的方式获取利润。

第三,渠道不畅通,进入商场和超市有很多困难。

外贸企业的产品一般是经过国外采购商和经销商销售到国外市场的。而对内销的批发、零售渠道很少接触。目前许多外贸企业正在与国内一些商场和超市洽谈进店事宜。比如产品进入20家零售门店至少要交20万元的进店费;逢超市店庆还要交店庆费;加上货款的结算时间至少要60天,甚至更长。总体算下来,成本至少要在原来出厂价基础上增加40%。外贸产品多以质量取胜,销售成本的增加必然会提高出售价格,这反过来又影响销售。

第四,内外销产品定位差异,国内消费水平不乐观。

外贸企业多数是将产品销售到发达国家,那里的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比国内市场高,有些产品在价位、性能、受众、消费关联性方面不能为我国市场所接受。

第五,国内市场的不规范经营。

一方面是仿冒品很多,知识产权保护乏力。我国出口产品往往取胜于设计新颖。另一方面是要回扣,国内采购人员职业道德意识差,索要高额回扣,但惩处该行为却很难。

三 内贸企业存在的问题

1.内贸企业不承担市场风险的交易制度

目前中国零售企业的资金来源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依赖负债,而且多为短期负债,主要包括各类供应商货款、消费卡预收款等营运负债。具体来看,目前包括供应商应付款和商户应付款两大类在内的应付账款平均占到零售企业资金总来源的四分之一,在超市和专业店中,甚至是其最大的现金来源。国内商业不承担市场风险的交易制度,“食利型”零售业盈利模式成为当前形势下出口转内销的“拦路虎”。

2.不习惯买断式现金采购模式

计划做出口转内销的大部分外贸企业希望找一些卖场、超市、便利店、购物中心一次买断其产品,避免做内销的麻烦,并快速回收现金。而在内贸企业看来,买断生产商的产品毛利虽然较高,但很可能产生一定的库存,如果商品滞销会给内贸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增加了卖场的风险。在商品供过于求、优质商业资源不足的今天,内贸企业采购人员已习惯了供应商围着自己转,习惯了占用供应商的资金做生意,不习惯买断式现金采购模式的要求。

3.贴牌或无牌商品造成重视品牌形象的内贸企业无法将外贸商品导入国内市场

出口企业转做内贸,出口产品进入国内市场,必须要有自己的品牌,有自己的品牌才会有一定的市场份额,才有利于长期销售。而许多外贸企业仅仅是出口加工型生产商,生产的商品或采用他人品牌,或根本没有品牌。对于依赖于品牌号召力并为企业树立品牌形象的商场来说,贴牌或无牌的出口商品根本就没有机会在正规商场销售。

4.与国外跨国企业比,采购规模小,与外贸企业的产能不匹配

外贸企业生产量大,同时,为使其产品以较好的品牌形象进入国内市场,普遍注重内贸企业的销售能力和销售网络,愿与采购量大的国内百货、超市连锁巨头打交道,对采购量小的企业不感兴趣。

5.只满足于采购质优价廉商品,未能站在战略高度对待内外贸一体化

许多内贸企业源于产品做工精美、设计新颖,在国内市场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期待能和更多的外贸企业对接并合作。也有许多内贸企业意识到,国内消费品品牌只有4万~10万个,与发达国家有40多万个消费品的品牌相比过少,把出口转内销的产品引进商场,起到了品牌补充的作用,可以弥补过去依赖引进国外品牌作为品牌补充的不足。但是,并未意识到并担当起通过内外贸对接,掌握国际贸易规则,转变经营模式,将自己培育成高度发达的国际流通体系中有能力进行国际竞争的商业跨国集团的任务。

四 我国外贸进出口渠道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外贸进口渠道存在的四大问题

1.外贸进口忽视不可再生资源产品

中国的外贸进口对初级产品,特别是对不可再生的资源密集型产品的进口较少,对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利。日本是一个森林覆盖率较高的国家,可每年还是从海外进口大量木材,并把其中一部分经过处理放在近海海底储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美国每年进口的大量原油中,有很大一部分并不是马上加工利用,而是作为战略储备。然而,中国近年来工业制成品的进口占全部进口额的比重都在70%以上,初级产品的进口比重却不足30%。2007年制成品进口7128.4亿美元,占74.58%,初级产品进口占25.42%。其中,以原油、化工原料、羊毛、铁矿砂等在生产过程中消耗高、污染重的产品进口为主。

2.中国对关键技术和设备的进口依存度过大

尽管近年来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也逐步增加,2004年首次出现出口大于进口,出口竞争力从1993年的-0.55上升到2004年的0.0013;但是,许多所谓的高新技术产业仅仅从事一些产品的来料加工和装配,以研究、开发和生产为特征的产业格局还只是雏形。与传统产业相比,其竞争优势不明显,出口高新技术产品的技术含量远远低于进口产品的技术含量。比较严重的是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的进口还存在着高度依赖特定贸易伙伴的问题。日本一直是中国最大的高新技术产品进口来源地,2004年中国从日本进口高新技术产品298.4亿美元,年增长率在上一年近50%的基础上又增长了25.6%,进口额接近中国高新技术产品进口总额的20%,加大了中国在高新技术进口方面的政治风险。因为中国并没有通过进口先进技术和设备培育出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而且对关键设备和技术的进口依存度过大,可能使中国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过程中受制于人,甚至有可能被锁定在国际产业分工的末端。

3.进口渠道过于集中,降低了国家经济安全性

在进口市场上,2010年日本以1339.51亿美元继续成为中国的第一大进口来源国,比上年增长15.8%,欧盟以1109.6亿美元居第二位,其次为韩国、东盟、中国台湾。近年来主要进口来源国或地区的排名基本不变,说明中国的进口市场过于集中。一些发达国家垄断了先进设备的生产,在国际市场上有一定的定价能力,一旦国际局势发生不利于中国的变化,会造成国内进口成本上升,贸易条件恶化,不利于国家经济安全。

4.中国进口效率低下

在进口效率上,过度出口可能会造成经济的“贫困化增长”、“进口过度”也会造成对某些部门的“挤出效应”和社会就业的下降,导致进口效率下降。

在开放经济的条件下,由于资源禀赋的差异和消费结构的不同,进口对国内市场供给和需求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它可以缓解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但是,进口必须有“度”,如果出现过度进口的问题将会排挤国内进口竞争部门的生产投资,造成投资的挤出效应。也就是说,进口产品的引进数量必须同国内生产需求和市场供应相适应,但是中国进口过程中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就是引进过度的问题。以进口钢材为例,1985年中国钢材的消耗量为4983万吨,国内生产量为3693万吨,差额为1290万吨,库存量为2337万吨,本来国内供需可以大致平衡,但是当年又进口了1963万吨。这种过度进口的情况屡见不鲜,不仅花费了中国当时得之不易的外汇收入,而且造成产品的大量积压和资源的极大浪费。在进口方面,还存在重复引进和粗放经营问题,尤其是在技术设备的进口中比较明显。比如1987年上半年以前,中国引进彩电生产线113条,电冰箱生产线70条,过多引进是中国现阶段家电生产能力过剩、厂家低价竞销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我国外贸出口渠道存在的七大问题

出口是国内市场的外延和进口的保证条件,与消费、投资一起被视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出口还是国内企业开阔视野、参与国际竞争和享有外溢效益的重要手段。从伊丽莎白时代开始,英国已经就借用海外资源和扩大贸易的重商必要性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于1650年通过了《航海法》,为打开越洋贸易开了绿灯。早期欧洲资本主义国家大多通过对外开拓和发展对外贸易而获得财富并转化为资本,率先实现工业化。出口导向型、出口替代型贸易战略,或外向型贸易战略,包括“初级出口导向”与“次级出口导向”两层意思,前者指依靠初级产品出口来推动经济增长,也叫“初级产品出口型贸易战略”,后者指通过制成品出口带动经济发展。出口替代型贸易战略最早由美国发展经济学家古斯塔夫·拉尼斯于1973年提出,其本意是以劳动密集型制成品出口来替代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出口,但后来的许多文献都把出口替代与出口导向型战略视为一体,阿根廷经济学家劳尔·普雷维什关于制成品出口的扩大,不仅可以弥补贸易逆差,还可以解决进口替代工业化的种种问题的论点,对发展中国家从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的从进口替代到出口导向战略的转变具有较大影响。我国目前的出口渠道主要存在以下七大问题。

1.出口商品结构层次低,出口商品技术水平低

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由原来的以初级产品为主转为以工业制成品为主,但工业制成品中劳动密集型产品占了出口额的半壁江山,高技术产品无论出口额还是占工业制成品比重都远远比不上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和新兴的工业化国家。出口整体结构低,附加值低,使得增长后劲不足。而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又面临着东亚其他国家和一些后起国更低成本的竞争。按照世界经验,通常用10年时间一国经济和贸易结构就可以发生质的飞跃,但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已经过去30余年,经济贸易结构并未发生质变:产品技术水平差,消耗高、污染重等现象很严重,出口产品技术水平低,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国内企业出口产品仍主要依靠劳动/资源型初级产品,制成品也多是质量低、性能欠佳、外观设计和加工粗糙、技术工艺落后、低附加值的产品。中国出口工业基本上还处于典型的简单加工和组装型、低级型和低效型发展阶段,等离子屏技术、手机芯片、汽车发动机和总成等核心技术均掌握在外国公司手中。从总体上讲,出口结构优化与国内产业升级的技术进步缺乏密切联系和相互促进。国有企业缺少依靠自身力量进行技术改造、优化产品结构的积极性和实力。

2.出口商品和服务整体上国际竞争力不强

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是指商品的设计、开发、生产、营销、使用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在国际市场上与同类商品竞争中体现出来的满足消费者需求,占领市场,实现价值和使用价值等方面的能力。它是一国或地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出口商品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那么就意味着一国或地区出口贸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在不断提高,外贸发展的后劲足。评价一国或地区出口商品国际竞争力的标准包括:商品质量的优劣;附加值的大小;创汇率的高低;市场占有率与相对市场占有率;知名度的大小;贸易竞争指数等。一方面,一国产品的比较优势总是通过竞争优势体现出来;另一方面,一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更易于形成竞争优势。但单纯的比较优势不一定能成为竞争优势,需要将这种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

3.出口效益不佳

近年,我国许多大宗出口产品都陷入了出口越多、获益越少的怪圈。中国国际贸易条件(指出口对进口的交换比价)在恶化,从1993年到2010年我国整体贸易条件下降了13%,而且,占出口大头的制成品下降14%,初级产品下降2%。同期,中国制成品出口量指数上升了160.7,而出口价格指数则仅提高了3%。我国出口中的相当部分是靠出口退税和地方政府在土地使用、银行贷款贴息和各种奖励等方面给予优惠才得以实现的。加工贸易国内加工增值率在1995年之前一直徘徊在1.2~1.29之间,远远低于世界发达国家之间的加工贸易增值率水平,近年有所提高,但很有限。我国是最大的皮鞋出口国,但出口单价不到5美元,瓷器出口单价只有0.2美元/件,出口价格不仅远低于国内市场价,甚至低于成本价。如果长期靠出口大量无价格弹性或者低价格弹性产品,国家很容易陷入出口与贫困化同步增长的尴尬境地。

4.内需受到出口的挤压

出口与内需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对于发展中大国来说,出口不应是根本目的,而是一种手段。是充分享有贸易的静态和动态利益的手段,而内需的大头——消费是社会生产的最终目的和经济增长的原动力,消费在拉动经济增长时还具有稳定经济波动的作用。由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相对稳定性和消费需求的相对刚性,消费需求的波动性相对较小,从而可在相当程度上削弱投资需求波动和出口波动对经济造成的影响,避免宏观经济过于剧烈升降。通过计量经济模型所作的分析表明,在影响中国经济增长的需求因素中,内需即国内消费和投资是最主要的,出口是次要的和补充性的。特别是对于中国这样拥有巨大的国内市场的发展中大国,依靠广阔的国内市场就能比较容易地实现资源与经济结构转换的规模经济要求,不必片面依赖国际市场和出口。但长期以来我们忽视国内市场消费需求,过分追求国际市场,强调出口优先,把出口与内需置于对立面,形成出口挤占消费的情形,这也是我国消费率一直过低、内需不足的原因之一,如2003年发达国家平均消费率为78%,发展中国家为74%,而我国只有58.2%。按照美国发展经济学家钱纳里的观点,人均GNP达1000美元时,世界居民消费率平均达61%,而2001年中国人均GNP接近1000美元,居民消费率却只有47.09%。摩根斯坦利2010年2月份对外发布的“2010年中国经济预测”报告中指出,2010年中国GDP增长中的64%是依靠出口增长带动的,而通过内需增长带动的只占36%,按任何标准这都是偏低的比重,而且,这些内需主要是由财政基建投资和外资所拉动的。不计利润的出口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为他人“做嫁衣裳”。内需不振,个人消费增长乏力,消费物价指数在过去两年连续下跌,反过来增加了出口压力和冲动,许多企业也只得寻求出口,以求企业能运转下去。而中国廉价商品浪涌国际市场、外汇猛增,招致此起彼伏的反倾销潮和要求人民币升值的呼声不断,中国通缩已经被指责为世界通缩的“祸根”。

5.贸易摩擦频繁发生,企业风险程度提高

我国所面对的贸易摩擦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我国已经成为世界各国贸易救济措施的主要目标国。虽然我国出口在世界出口总额中的比重仅为6%左右,但是面对的反倾销却远高于这一比例。根据WTO统计,1995~2003年各成员方的2416起反倾销立案中,15%是针对中国的,实际实施案件中针对中国的也占到17%。2004年中国受到的反倾销等贸易措施调查进一步增加。此外,由于“特殊保障条款”操作方便,弹性较大,短短三年时间中国企业已经至少遭遇了十多起“特保”案例。虽然这些案件有的最终没有立案,但却对我国对外贸易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二是形式多样的贸易壁垒将成为发达国家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工具。随着全球贸易自由化,特别是农产品市场开放进程进一步加快,针对我国的技术壁垒应用将更加普遍和经常化。目前我国许多企业对国际通用的国际标准和技术管理措施知之甚少,对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手段缺乏了解,使我国出口面临很大的困难。

可以预见,技术贸易壁垒将成为中国对外贸易最重要的障碍,成为国外技术优势对付中国成本优势最有利的武器。我国的贸易伙伴主要集中于美、日、欧盟这三个技术贸易壁垒的发源地。绝大多数技术贸易壁垒措施发源于这三大经济实体,产品出口的地理方向决定了我国将不得不直面技术贸易壁垒的威胁。另外,入世以来,WTO各成员国纷纷加强了对中国特别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的立法工作,出台针对中国的特殊保障条款。因此,“特保”措施是悬挂在那些出口势头强劲的中国产品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在出口市场不断扩大的同时,随时可能招致进口国的贸易保护措施。如果出口企业没有意识到其危害的严重性,那么“特保”就会像“反倾销”那样成为我们心中永远的痛。可以预见,未来十年,“特保”将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最大隐患。

三是发达国家的贸易壁垒已经出现新的变化,逐步向具有更广泛社会含义的方式扩展,其中环境标准、劳工标准、社会责任标准等正在成为贸易限制的新工具。我国的对外贸易在新时期也将更多面对这些壁垒的冲击和挑战。而且,知识产权纠纷具有逐步上升趋势。跨国公司的所谓“维权”行动,将提高我国企业的贸易和投资成本。长期以来,知识产权纠纷始终是中国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之间在经贸领域存在的主要矛盾之一。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得到逐步完善,已经在制度层面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但是在法律的运用和执行方面仍然缺乏足够的监管和执行能力。发达国家将会经常利用这些问题,借助于法律形式,维护跨国公司的技术垄断地位,以达到制约我国贸易和投资活动的目的。这些措施将大大增加我国企业参与国际贸易和投资活动的技术成本。对于出口企业而言,如果自身产品一旦遭受某种形式贸易措施的限制,将意味着完全失去出口市场的严重风险。因此,从微观的角度来看,各种贸易摩擦将使企业的风险程度明显提高。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威尔·马丁指出,由于对中国产品实行非市场待遇,在未来几年内中国70%的产品容易遭受反倾销措施的攻击。在世界经济萎靡不振和通货紧缩的总体形势下,对我国反倾销加剧固然有国外对我国和我国产品的歧视性因素,但我们也不能不检讨、约束一下自己的贸易策略和扩张行为。国内一些出口企业咄咄逼人、不计成本竞相上演的自杀式“跳楼”出口“秀”可能或多或少威胁到了他国工人的饭碗和企业的生存,也就自然成为“中国威胁论”的口实和反倾销与特别保障措施的靶子,进而损害我国整体经济安全与利益并牺牲未来的国际市场。

6.外贸区域结构失衡

中国外贸外部区域结构失衡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中国的贸易伙伴集中。尽管中国的贸易交往已遍及220多个国家和地区,但是绝大部分贸易是在少数几个国家或地区之间进行的。从1996年至2000年,日本、美国、欧盟、香港、东盟、韩国、台湾、澳大利亚、俄罗斯、加拿大等10个国家或地区一直是我国的主要贸易伙伴,同它们的贸易额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86%以上,在这10个国家或地区中亚洲国家或地区占一半,有9个位于亚太地区,发达国家或地区也占一半以上,这说明我国的对外贸易主要集中在亚太地区以及发达国家市场,与中国外资来源地相一致。而中国的前4个主要贸易伙伴日本、美国、欧盟和香港也多是发达国家或地区,其贸易额之和近年来都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60%左右。

二是中国商品出口市场集中本部分所用数据来源于中国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中国出口商品主要流向美国、香港、日本、欧盟、东盟、韩国、台湾、澳大利亚、加拿大以及俄罗斯等国家或地区。2007~2010年中国与其中前3位出口贸易伙伴的贸易额占全国对外贸易总额的55%以上,与前10位出口贸易伙伴的贸易额比重则分别为70%、77%、82%和87%,而这些主要出口市场都是发达的或者比较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另一方面,中国对广大的非洲市场和拉丁美洲市场的出口值都很小,1998年、1999年、2000年对非洲市场的出口值分别仅占当年全国出口总值的2.21%、2.11%、2.02%,对拉丁美洲市场的出口值仅占当年全国出口总值的2.89%、2.7%、2.88%。这充分说明当前中国外贸出口市场的选择过于狭窄,过多地依赖其主要贸易伙伴。从理论上讲这种过分依赖状况极容易引发贸易摩擦,增加市场风险,从而造成中国对外贸易的不稳定性与波动性。

此外,中国外贸内部区域结构失衡主要表现在中国国内出口地区过于集中。目前中国出口地区绝对集中在东部沿海省市。2009年出口贸易十强省市依次是广东、江苏、上海、深圳、北京、浙江、山东、天津、福建、辽宁。全部位于东部沿海地区,其出口合计占全国出口总值的91.72%。如果再加上海南、广西两省区,整个东部沿海地区的出口占全国的比重达到92.64%。2010年中西部地区的19个省、市、区的出口仅占全国的9.46%;进口占全国的40.91%,对外贸易总额占全国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不到30%。可见,广阔的中西部地区在对外贸易中没有获得它们应获得的或者可获得的潜在贸易份额。我国早就提出了市场多元化战略,但长期以来我们只把它仅仅理解为是开拓新的国际市场,寻求新的贸易伙伴。诚然,市场多元化离不开寻求新的贸易伙伴,开拓新的国际市场,但市场多元化战略除此内涵外还应包括提高中西部地区在中国对外贸易中的市场份额,实现国内出口地区的多元化这一基本内容。

7.中国外贸出口渠道面临的其他压力

首先,原有出口贸易动力减弱,大国模式下出口扩张难度增加。过去20多年,中国的对外出口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其原因主要来源于制度的改革、资源禀赋优势的释放和微观主体的努力。一是中国经济制度的变革有力地促进了出口贸易的发展。二是中国制定了经济特区和引进外资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通过优惠政策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和中国企业走出去,有力地加强了中国与国际市场的联系,拓宽了出口渠道。三是过去20多年中国出口贸易高速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长期被压制的自然资源禀赋优势能量的释放。根据历史经验,当一个后起国家出口达到一定规模时,很难保持较高的速度。这主要是因为出口达到较大的规模后,较小的增长都意味着较大的绝对额。由于中国出口在短时间内大量涌出,使某些产品的份额在国际市场突然大增,冲击了原有一些贸易大国的既得市场份额,从而使得国外增加了对华反倾销和单边设限。同时,由于国际市场相对有限,特别是近年科学技术高速发展,各国生产能力扩张的速度远远快于世界市场的扩容速度,出口的总体难度增加。

其次,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将影响出口规模的扩大。2004年1月1日起,我国平均出口退税率下降3%。据测算,平均出口退税率每下调1个百分点,出口增速将下降4.9个百分点。出口退税率的降低会导致出口增速有所下降,贸易顺差也会应声而落。据估计,此次出口退税率下调对我国出口的抑制作用,可能会持续一段时间。另一方面,出口退税率下降将在一定程度上打击外商直接投资的信心,外商直接投资带动出口增长的效应将减弱。这是因为,由于目前外商投资的领域大多是制造业,其产品大量用于出口,降低出口退税率,加大了产品成本,一些跨国公司有可能放缓对中国产业转移的步伐。

最后,面临行业协会组织薄弱的压力。我国的行业协会组织比较薄弱,大多数协会并非企业自发组建,企业还不善于利用协会组织开发新市场。同时,在企业自律方面做得还很不到位,尚未形成完善的约束机制,导致了一系列企业违规事件的出现。而国外的一些行业协会则不仅提供包括科研项目、市场开发、产品宣传与品牌推广、信息发布等“一条龙”服务,而且还规定统一商标、统一全球销售价格,做出统一的全球扩张战略。

五 我国新兴贸易渠道存在的问题

(一)会展型贸易渠道存在的问题

1.会展型贸易渠道的发展现状

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会展经济以年均近20%的速度递增,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尤其是内外贸展会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2006~2010年,在京、沪、穗等中心城市展览业的带动下,全国新近建成展览面积上万平方米的展馆达30余个,并形成了北京、上海、广州、大连、哈尔滨、武汉、乌鲁木齐、成都等地区展览业中心。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现有大中型会展场馆150多个,会展面积300万平方米以上,已经超过了号称“世界会展之国”德国的展馆面积,拥有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现代化会展场馆。根据商务部研究院最新统计,我国境内的外贸展会在2001~2009年间增加了23个,其中2001~2005年新增13个,2006~2009新增10个,形成了涵盖轻工、服装纺织、机械装备、信息电子、软件、服务外包、高新技术、煤炭及新能源、环保成果、农产品、食品、餐饮、文化等产业以及投资合作等领域的39个大型国际展会资料来源:《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调查报告》。。我国许多大中型展览会在进行涉外贸易的同时,也开展国内贸易,积极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的进程。义博会一直采用内外贸并重的展会形式,如今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并一跃成为我国三大展会之一。

近年来,广交会也作了内外贸一体化的积极探索,以外贸展区为主导,开设了几个内贸展区,这样的展会形式不仅吸引了不少国内外客户,而且也带来了客观的经济效益,成为内外贸一体化进程中成功的典范。从图7中可以看出,广交会增加内贸展区之后客商人数直线增加,成交额大幅攀升,尤其是2004年增幅一度达到了107%,由此我们看到了广交会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之后所达到的经济效益。但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造成经济环境不稳定,国内国际需求减弱,内外贸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成交额出现下降,但仍旧保持在以往的水平之上(见图8)。相对来说,义博会这个注重内外贸一体化流通的展会,不管是内贸还是外贸,其成交额一直都以递增的幅度增加,甚至在金融危机中还是保持着增长的业绩,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其贸易方式的优越性。

图7 历年广交会的客商流量比较

资料来源:中国会展网

图8 中国三大展会成交额变化幅度比较

资料来源:中国会展网以及各展览会官网

2.会展型贸易渠道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的会展业发展得很迅速,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1)展览场所建设不当,地区发展不平衡

随着展览会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加强,全国各个城市都有展馆,但大多面积小、功能单一、设施落后、服务水平低,不具有竞争力,更不具备接办国际名展的能力。由于大小展馆过多,导致一些展览馆的平均使用率不足30%,造成了资源浪费。从区域上看,我国会展业主要分布在北京、华东、中部、西部、华南、东北六大中心。但我国会展业的群聚效益比较突出,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的展览业较发达,仅北京、上海、广州、大连四个城市就占了将近80%,由此造成了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局面(见表2)。

表2 2009年国内主要会展城市举办展览情况统计表

资料来源:中国会展经济网

(2)展会对政府的依赖过大

中国的传统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模式决定了中国展览业尤其是涉外经济展会对政府的依赖性很强。无论是办展单位还是参展单位都认为只有政府出面主办展会,展会的规格才能符合标准,展会的档次才显得高级,展会的影响力才大,展会的效益就一定好,因此越来越多的展会都将政府卷入活动当中,以政府的声誉来提高自身的效益。久而久之,政府干涉展会的事务越来越理所当然,并且逐渐成为主导展会的主体,甚至造成展会的行政色彩浓厚,展会自身的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发挥出来,市场化水平低下。

(3)会展业还未形成完全专业化分工协作的格局

会展业涉及范围比较广,需要配合协作的部门多,而我国的会展业尚未形成完全专业化分工的格局。现实运行中,同一批人员既是展览组织者,又是展览管理者,也是展览项目的实施者,从展品征集到展品运输、展品布置直至为参展者提供吃住行服务等均由同一批人承担,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化分工带来的高效率的发挥。同时,为展览提供辅助服务的行业如展览信息、展览咨询、施工、评估、道具、设计装潢等行业也有待进一步发展。

(4)办展主体多样化,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缺乏专业的会展人才

目前,我国会议展览的主办主体有各级政府及有关机构部门,有各类协会、学会,有各种群团组织,有咨询公司和展览公司,有各种媒体,也有各类企业。主办主体的多元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会展业的发展趋势,但由于没有严格的资质条件限制,造成了展览水平低,组织管理混乱的局面。会展专业人才严重缺乏也成为制约会展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一般展会中的工作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缺乏对展会的专业认识,或者是在展会中只注重推销产品而并不是借展会展示产品以及企业的精神,使展会的专业化程度降低。

(二)电子商务型贸易渠道存在的问题

1.电子商务型贸易渠道的发展现状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先进的商务活动方式,在我国中小企业内外贸一体化进程中,无疑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中小企业逐渐成为电子商务平台的主力军,尤其是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小企业使用B2B电子商务的用户规模、交易规模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见表3)。据艾瑞研究发现:2009年,国内使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中小企业数量为1702万家,占中小企业总数的42.6%;中国中小企业B2B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为1.86万亿元,同比增长18.5%;中小企业B2B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占整体交易规模(线上和线下交易规模)的比例达到9.1%;我国中小企业B2B电子商务市场内贸交易规模为1万亿元,占整体交易规模的比重上升至50.4%(见图9、表4)。在中小企业对电子商务平台模式的选择问题上,行业B2B电子商务平台是目前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主要途径,调查显示:行业网站数量从2007年4500余家,增加到2008年5100余家,增长幅度是13%,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在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领域,以阿里巴巴、慧聪网、环球资源为代表的电子商务平台是中小企业首先考虑的平台,尤其是阿里巴巴(B2B)更是占据了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2009年达到了60.4%资料来源:《中国中小企业B2B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报告2009~2010年》。

表3 中国十大主流B2B商业模式

资料来源:《1997~2009:中国电子商务十二年调查报告》

图9 1997~2009年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增长量对比

资料来源:中国B2B研究中心

表4 2002~2009年中国使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中小企业的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中小企业B2B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报告》

2.电子商务型贸易渠道存在的问题

(1)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环境有待完善

由于我国现阶段还处于增长模式转换、政府职能转变、产业升级的过程中,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环境还亟待完善。在宏观层面上表现为政策法规不健全、标准不统一以及商务实践具有盲目性,缺乏完整明确的政策法规和法律制度。与传统线下交易模式不同,电子商务在线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难以明确界定,如争议解决方案、适用的法律、隐私和数据保护,以及电子签名法规、电子商务税收等,中国目前还没有出台完整的电子商务税收法规能清楚阐述如何对网上的经济活动进行征税。因而,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制定更合适的法规和政策,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环境。

(2)电子商务建设地区发展不平衡

电子商务平台虽然在国内形成了许多特色鲜明的城市带,但也导致了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入选由中国B2B研究中心编制的《中国电子商务十二年:十大创新创业城市排行榜》的城市分别为杭州、上海、北京、深圳、香港、广州、南京、宁波、成都和金华,多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根据调查,目前国内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主要分布在长三角、珠三角一带以及北京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其中长三角占有33.52%,珠三角占有32.04%,北京占有8.86%,国内其他地方共占有25.58%(见图10)。由此可见,电子商务平台的东中西部发展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

图10 2009年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区域分布比重图

资料来源:中国B2B研究中心

(3)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诚信问题

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诚信问题永远是一个重大问题。如何在网上保证交易的公正性和安全性,保证交易方身份的真实性,保证传递信息的完整性以及交易的不可抵赖性,已成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最为实际的问题。同时,我国许多企业和消费者对网上交易仍然心怀芥蒂,怀疑在线产品的质量和价格,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和网上商家的信誉,许多消费者期望在购买前检查一下商品,以确定产品的质量,导致了大多数消费者不喜欢在线支付,而选择现金支付模式。许多企业通常必须通过面谈,参观企业和检查产品后才成为有信任基础的商业伙伴,进行业务往来,而并不信任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的虚拟交易。

(4)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的缺乏

电子商务平台的运行,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电子商务所需的人才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技术服务支持层;第二,一般管理人员层;第三,高级管理人员层。我国第一层次人员还比较缺乏,特别是既懂信息技术又懂行业业务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更为缺乏。同时我国电子商务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第二层次人员的需求,甚至基本上没有考虑到第三层次人员的培养,电子商务教育问题解决不好,电子商务就不可能持续高速发展。

(三)专业市场型贸易渠道存在的问题

1.专业市场型贸易渠道的发展现状

我国专业市场是从传统集贸市场向专业化方向发展的结果。历经几十年,我国专业市场由规模型向效益型转变,在交易额、市场范围、市场规模等诸多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2008年亿元以上的专业市场3319个,共实现成交额42203.14亿元,占全国亿元以上市场成交额的80.45%,所占比重比前一年增加9.3%,摊位数201.80万个,增加了43.60万个(见表5)。2008年每个亿元以上专业市场的平均成交额为12.72亿元,同比增加了1.35亿元;平均摊位营业面积达到79.12平方米,平均摊位年成交额209.09万元,比2007年增加了10.59万元。在效益提升的同时,我国专业市场也注重贸易形式的转变,从传统的以内贸型为主转变为内外贸并重的内外贸一体化市场,如义乌中国小商品城,不但在甘肃、新疆等国内20多个省市建立了30多个分市场,而且在国外如南非、泰国、乌克兰、尼日利亚、澳大利亚等国家建立分市场,抢占国际市场份额。我国专业市场质量和形式的转变,不仅提升了其在区域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而且使其成为全国商贸服务产业以及内外贸一体化贸易平台的主要形式。

表5 2000~2008年亿元专业市场发展基本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商品交易市场统计年鉴(2008)》计算而得。

2.专业市场型贸易渠道存在的问题

(1)地区发展不平衡

我国专业市场的地区分布很不平衡,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中部次之,西部最少(见表6)。统计表明,我国专业市场的十大强省分别是:浙江、江苏、山东、广东、河北、湖南、辽宁、上海、河南、北京。西部地区经济基础比较薄弱,专业市场发展较为缓慢,亿元市场数和成交额仅占全国的3.9%和2.2%;单位营业面积创造的年成交额仅为0.6万元每平方米,还不到东部地区的五分之一。虽然一些中西部地区逐渐重视专业市场的发展,如吉林、湖北、河南、四川、贵州、内蒙古、陕西、宁夏等地,亿元市场成交额大幅上升,但东西部差距依旧存在。

表6 我国专业市场的地区分布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商品交易市场统计年鉴(2008)》计算而得。

(2)品牌建设相对滞后

我国专业市场虽然数量较多,但像义乌中国小商品城、绍兴中国轻纺城、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等年交易额大、知名度高的专业市场为数不多;一些专业市场忽视了品牌建设和经营信誉在交易中的重要性,盲目地追求市场规模、商品交易量而使市场的准入门槛降低,导致经营者整体素质偏下,产品质量不过关,市场监督不到位等问题,难以建立国际化水平的品牌专业市场。

(3)市场的综合功能有待加强

现代专业市场发展成了商品流通、信息、展示、定价中心,涵盖了信息服务、物流配送、通关报关、技术研发、会展宣传等全方位的综合功能。根据陆立军等(2007)对义乌市场4000家企业的实际问卷调查,经营者对义乌市场急需增强的功能反应强烈:其中认为急需加强信息服务的商户为40.67%,电子商务为30.33%,物流配送为26.05%,技术研发服务为16.26%,会展宣传为11.69%,其他为3.32%。同时,市场的内外贸一体化功能也应加强,我国像义乌中国小商品城这样内外贸并重的专业市场比较少。由于出口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大多数专业市场从传统的以内贸为主转变为以外贸为主,弱化了专业市场的内贸作用,而金融危机的爆发更印证了在我国发展内外贸一体化市场的重要性。

第四章 内外贸一体化的经济效应及市场运作机制

一 内外贸一体化的经济效应


内外贸一体化是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自发演进过程。这一过程符合事物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一般发展规律。

从我国产业结构、市场结构、贸易体系和经济增长机制的现状考察,内外贸一体化的经济效应,应该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核心内容:一是有助于加快基于比较优势的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二是有助于形成基于规模收益递增的产业结构和贸易格局;三是有助于实现基于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贸易结构调整的国内需求快速增长。

(一)基于比较优势的区域产业结构调整

对上述经济效应的分析,是建立在“需求—供给”理论框架之上的。在该理论框架中,尽管需求的规模和结构是由消费和投资的规模和结构决定的,但往往将“需求”作为分析的起点。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一切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而一切物质资料的生产目的,都是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因此,需求是一切社会经济活动的根源,需求决定供给。

以商品流通和商品交换为基本内容的贸易活动,内含于需求决定的供给过程。正是在此意义上,可以认为内外贸一体化是由需求变化决定的供给变化过程。供给过程由生产、流通和交换三个环节构成,每一个环节又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子过程。仅从供给过程考察,以流通和交换为内容的贸易活动,又是以生产环节为起点的,因为流通和交换的产品必须首先在生产过程中被制造出来,因此,生产又成了贸易的前提。由于生产的规模和结构是以分工和专业化为基础的,所以,贸易规模和贸易结构与分工和专业化的程度密切相关。

上述“需求—供给”分析框架与揭示分工和交换关系的所谓“斯密定理”(Adam Smith theorem),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是,亚当·斯密仿佛更加强调交换(实际上指市场需求规模)对分工(实际上指分工和专业化的程度及其利益)的决定作用。如果撇开需求意义上的交换含义,仅就流通和交换意义上的贸易规模和贸易结构而言,它与分工和专业化之间是相互制约的关系。贸易规模的扩大和贸易结构多元化,将促进分工的深化和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反之,分工的深化和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也会推动贸易规模扩大和贸易结构多元化。从生产环节来看,分工和专业化以源于禀赋差异的既存比较优势为基础,而随着分工的深化和专业化程度的提高,既存比较优势会得到强化并可能动态转化。同时,既存比较优势及其动态变化又通过产业结构的形成、调整和升级体现出来。

产业结构的形成、调整和升级,不仅发生于各次产业之间,更重要的是发生于同次产业之内。在“大国模型”中,随着经济总量的不断快速增长和经济结构变化,区域产业集聚和产业结构趋同现象日趋明显。区域产业集聚有助于统一大市场的形成;而由收入水平、地理环境、自然垄断、行政垄断、政策壁垒等原因导致的产业结构趋同甚至雷同现象,可能导致严重的区域市场分割。

基于上述贸易规模及其结构、分工与专业化、比较优势、产业结构之间的内在联系,加快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是内外贸一体化的经济效应之一。

(二)形成规模收益递增的产业结构和贸易格局

在“需求—供给”分析框架中,存在着规模收益递增的普遍规律。需求规模及其变化决定供给规模及其变化。一方面,随着经济不断增长,由消费和投资决定的需求总规模不断扩大,从而拉动供给规模相应增长,在这种既定经济结构下的总量增长过程中,存在规模收益递增。所以,经济总供求规模越大,递增规模收益越大。另一方面,在既定的总供求规模下,供求结构变动对规模收益产生重大影响。

假定需求规模和需求结构是既定的,仅仅考察供给结构的变化。由于供给过程包括生产、流通和交换过程,所以,生产、流通和交换的规模和结构,决定供给的规模和结构。供给规模和结构变动对规模收益的影响,正是通过生产、流通和交换的规模和结构变动对规模收益的影响体现出来的。因此,供给结构中的规模收益递增,可以分解为生产的规模收益递增与流通和交换(即贸易)的规模收益递增。生产的规模收益递增,表现为长期平均成本随着总产出增加而下降。长期平均成本下降的原因在于:生产规模扩大促进分工深化和专业化程度提高,进而使生产效率提高;较大的生产规模,分摊了生产的固定成本和研究与开发(R&D)投入;产出规模的扩大还可能改变生产要素投入的比例和结构(投入要素的技术构成),在不增加甚至降低要素投入成本的情况下提高效率。

流通和交换过程(贸易过程)中的规模收益递增,表现为长期平均交易成本随总产出增加而下降。长期平均交易成本下降,主要源于贸易规模扩大使商品流通和交换的平均固定成本和边际可变成本下降。具体而言,厂商获取市场信息、促销、谈判等各种交易活动的边际成本和平均成本随着贸易规模的扩大而下降。

规模收益与市场结构有关。不完全市场结构中的垄断厂商或垄断竞争厂商,采取各种策略,在产品和要素市场上谋求“市场势力”,尽可能扩大市场份额,通过扩大自身面临的产品市场需求规模和要素市场供给规模,以实现其生产和贸易过程中的递增规模收益。规模收益递增是经济发展的常态。但是,递增规模收益的实现过程是复杂的。由商品流通和商品交换组成的贸易活动,不仅构成从生产到最终消费(产品的价值实现)的必经中间环节,而且自身也存在递增的规模收益。因此,贸易(商品流通和商品交换)对递增规模收益的实现是至关重要的。

内外贸一体化首先扩大了总需求和总供给规模,有助于实现在经济结构既定条件下的总量意义上的规模收益递增。同时,内外贸一体化还扩大了流通和交换的规模并改善其结构,有助于贸易递增规模收益的实现。更为重要的是,内外贸一体化所导致的流通和交换规模的扩大及其结构优化,通过它在消费和投资需求与生产之间的双向传导机制,推动厂商的生产规模扩张并引致产业结构调整,从而有利于生产递增规模收益的实现。既然内外贸一体化是实现递增规模收益的重要途径和关键环节,而递增规模收益又根源于贸易结构和产业结构两个方面,那么,形成基于规模收益递增的产业结构和贸易格局,就应该是内外贸一体化的经济效应之一。

(三)通过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调整促进国内需求快速增长

经济总量增长到一定阶段,其增长的动力将依赖于经济结构调整。在“需求—供给”分析框架下,需求结构和供给结构及其相互作用形成经济结构。其中,需求结构是由投资结构和消费结构决定的;供给结构是由生产结构和贸易结构决定的。从长期来看,在供求关系中,供给是由“潜在需求”决定的。所谓“潜在需求”,是指在一定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人们为了其生存和发展而希望得到满足且应该满足的需要。从短期来看,由于受到现实经济条件的限制,这种“潜在需求”不能得到完全满足,所以,短期内供给是由“实际需求”决定的。所谓“实际需求”,是指在现实经济条件(主要是收入水平)下,人们能够获得满足的需求。从这个意义上讲,经济发展的过程,就是人们的“潜在需求”不断向“实际需求”转化的过程。

由此可见,“潜在需求”可以被认为是一个外生变量,因为它至少不完全由经济条件内生决定。也正是由于“潜在需求”的外生变量性质,才有“需求决定供给”的逻辑起点。如果用“实际需求”概念代替笼统的“需求”概念,那么,“需求—供给”框架将成为一个内生的自循环体系:实际需求的规模和结构,决定供给的规模和结构;供给的规模和结构可以分解为生产的规模和结构以及贸易(流通和交换)的规模和结构;而生产和贸易的规模和结构(产业结构)又决定了投资和收入分配的规模和结构;由于消费需求主要由收入分配的规模和结构决定,投资需求主要由投资的规模和结构决定,因此,投资和收入分配的规模和结构共同决定了实际需求的规模和结构。

在上述逻辑体系中,生产规模及其结构和贸易规模及其结构决定投资和收入分配的规模及其结构的原因在于:首先,投资是由生产和贸易的规模和结构决定的,因为投资是以既有的生产结构和贸易结构为基础的。简单再生产的投资是按照原有的产业结构(生产结构和贸易结构)和规模进行的投资;扩大再生产的投资也是在既有产业结构基础上的规模扩张。其次,收入分配问题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分配制度问题,既定的生产和贸易规模及其结构是收入分配规模和结构的基本决定因素。一方面,收入分配的总量是在生产和贸易过程中创造和实现的;另一方面,作为收入基本分配方式的初次分配,是在产业内进行的,并以既定产业结构为基础。另外,在产品价值实现的贸易过程中,生产过程中的一部分剩余产品转移到流通和交换领域,同时,贸易本身也创造一部分剩余产品,这种“转移”和“再创造”也对收入分配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如果不考虑制度因素,产业规模和产业结构(生产的规模和结构以及贸易的规模和结构)决定了投资和收入分配的规模和结构,进而决定了实际需求的规模和结构。因此,实际需求的增长依赖于产业规模扩张和产业结构调整。而在规模扩张受到外部经济条件制约的情况下,产业结构调整就成为实际需求增长的主要源泉。由于产业结构是由生产结构和贸易结构及其相互作用构成的,而且(如前所述)在市场机制中,贸易的规模和结构制约着生产的规模和结构,所以,贸易结构调整就成了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环节。当以贸易结构调整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产业结构调整,成为实际需求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时,作为贸易结构调整核心内容的内外贸一体化,就应当成为推进国内实际需求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因此,实现基于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贸易结构调整的国内需求快速增长,必然成为内外贸一体化的经济效应之一。

二 内外贸一体化的市场运行机制

由于内外贸一体化是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自发演进过程,探讨内外贸一体化的市场运行机制,必须着重考察企业的行为。因为产业及其结构是企业集群化经济活动的组织形式,而市场及其结构是企业经济活动的成果以及实现其物质和价值转换的机制和规则,分析内外贸一体化,还要考察产业结构和市场结构的演进趋势。

(一)企业内外约束条件下的内外贸一体化

企业实施内外贸一体化战略,会导致其规模扩张和治理结构的相应调整。相对于产品市场而言,在“需求—供给”分析框架中,企业是供给主体,相对于要素市场而言,企业是需求主体。企业面临的产品市场需求容量和要素市场供给能力,共同构成企业的外部约束。内外贸一体化可以扩大产品市场需求容量和要素市场供给能力,从而放松企业的外部约束。所以,较大的企业规模意味着较大的市场规模。但是,产品市场或要素市场规模的扩大却并不一定意味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因为企业规模还受到企业内部约束条件的限制。

制约企业规模的内部约束有二:一是企业的预算约束;二是“成本—收益”规则:边际成本=边际收益(MR=MC)。就外部约束而言,企业在确定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时,总是要事先考虑产品的需求规模和投入要素的供给能力,因为只有达到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才能实现企业内部规模收益。如果内外贸一体化导致市场容量扩大并且有助于企业规模收益的实现,在内在约束允许的条件下,企业就会选择这种一体化经营模式。

就内部约束而言,企业首先必须考虑预算约束问题。所谓预算约束,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受到可能用于初始投入和规模扩张的既有资源(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限制。企业必须拥有足够的资源存量,才可能进行规模扩张。企业在规模扩张过程中必须实现递增的规模收益,以抵消由于规模扩张带来的成本递增,使其生产经营活动在接近于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最优状态下进行。在规模扩张的同时,企业会不断调整治理结构,尽可能减少由于规模扩张带来的内部管理成本和外部交易费用的相应增长。可见在内外约束条件下,不是所有企业都会选择内外贸一体化经营。只有具备一定资源存量和潜在递增规模收益,并能实现治理结构转换的企业,才会通过实施内外贸一体化战略来扩大市场容量。所以,企业实施内外贸一体化战略的一般模式是:以潜在的外部产品市场需求容量和要素市场供给容量增加为前提,通过资源积累或资源集中,扩大生产规模,调整企业治理结构,实施内外贸一体化经营,提高市场份额,实现规模收益递增。

(二)基于产业链延伸与拓展的内外贸一体化

内外贸一体化的广度和深度依赖于产业结构的调整路径,从内外贸一体化与产业结构调整的关系来看,可以认为内外贸一体化的进程是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不断演进过程的必然伴生现象。在技术进步不断加快和国际国内分工不断深化的背景下,现代产业结构调整的路径和方式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技术进步导致交易成本和管理协调成本大幅度下降,使得产业内分工、企业内分工和产品内分工不断深化。以此为基础的产业结构调整,不再主要表现为不同产业间的产出规模和比例的变化,而主要是表现为产业链的内外纵向延伸和横向拓展。

产业链延伸和拓展的原因在于生产、流通和交换的环节增多和规模扩大,这种延伸和拓展是依据要素禀赋条件、遵循比较优势原则的。它不仅是现代分工和专业化体系的产物,而且反过来促进了产业内、企业内和产品内分工的深化和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并带来系列化的产业转移、产业集聚和产业关联效应。产业链的延伸和拓展存在两种形式,一种是内部化延展,另一种是外部化延展。产业链的内部化延展是企业内部纵向的生产和交易环节增多,各个环节的幅度和规模扩大,是建立在企业内部的契约关系和行政组织体系之上的。产业链的外部化延展是以某种最终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为目的,是按照市场交易规则形成的不同企业间的生产、流通和交换纽带的纵向延伸和横向扩张。如果外部市场的边际交易成本下降,那么产业链的外部化延展趋势会加强;如果企业内部的边际管理成本下降,那么产业链的内部化延展趋势会加强。

产业链的内外延伸和拓展不是彼此独立的,而是相互连接、相互交叉的,产业链的外部化延展与内部化延展的均衡条件是:外部市场的边际交易成本等于企业内部的边际管理成本。沿着各条产业链,按照价值增值最大化原则,各种投入要素、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以及各类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不断流转,并引发持续的产业转移、产业集聚和产业关联效应。产业链向国内外双向延伸和拓展,不仅使其中的流通和交换(贸易)过程相应延伸,规模不断扩大,而且必然强化伴随产业链延展的内外贸一体化过程。因此,产业结构调整与内外贸一体化在本质上属于同一过程。

(三)依赖于市场一体化程度的内外贸一体化

虽然内外贸一体化是企业在内外约束条件下的自主抉择过程,也在产业结构上表现为产业链的纵横延伸和内外拓展,但它还依赖于市场结构各个层次的一体化程度。对于单个企业而言,后者构成其内外贸一体化经营模式选择的严格的外生约束条件。可以将市场结构分解为三个层级:以禀赋和比较优势为基础的要素供给市场;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链和产业网络为载体的要素需求市场和产品供给市场;以收入结构和消费偏好为基础的产品需求市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上述第二个市场层次有其特殊性,其间存在一个以资本品(包括中间投入品)的生产与销售为主要内容的供求自循环体系。

内外贸一体化必然要求上述市场结构的三个层次都达到较高的一体化程度,要素自由流动是企业能够获取相对较低成本投入要素的前提。从市场角度考察,只有在要素自由流动的条件下,才能依据要素稀缺程度优化要素组合,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实现要素自由流动必须打破两种类型的要素市场分割,一类是国内外要素市场分割,另一类是国内区域要素市场分割。另外,还要实现产品自由流动(无论是中间产品还是最终产品)。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在具有相同或相似收入水平和消费偏好的细分市场,同种或同类产品应该是自由流动的。但是,由于运输距离、非对称信息、行政垄断等因素导致的不同交易费用,总是使现实的细分市场被彼此分割。

要素自由流动和产品自由流动是要素市场一体化和产品市场一体化的内在要求,正是这种“结构”意义上的市场一体化,放松了企业在要素获取和产品实现两个“规模”意义上的外生约束。在以资本品的生产和销售为主要内容的生产体系内部的自循环过程中,市场一体化不仅仅表现为一般意义上外部市场要素和产品的自由流动,更表现为资本品和中间投入品沿着产品的迂回生产过程,在企业内和企业间的产业链或价值链上,实现纵向一体化与横向一体化流转。这种流转往往在企业外部市场和企业内部“市场”同时进行,而这种流转也是沿着“价值增值最大化”、“交易成本最小化”和“规模收益递增”的路径进行的。

最具内外贸一体化特征的要素流动和产品流转,在跨国公司的投资、生产和营销活动中集中体现出来。跨国公司在全球配置资源,因而它面临的要素市场是一体化的。跨国公司为世界市场生产和销售产品,并建立复杂的全球迂回生产体系和多维营销网络,因而它面临的产品市场也是一体化的。无论是海外的跨国公司还是中国的跨国公司,都具有这种显著特征。跨国公司的全球一体化经营模式,也必然遵循“价值增值最大化”、“交易成本最小化”和“规模收益递增”的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相对于“国际市场一体化”, “国别市场一体化”对于跨国公司的全球一体化生产和经营更具战略意义。国别市场对于跨国公司的生产和销售而言,属于细分市场,而这些不同的细分市场,在要素成本、交易费用、收入结构、消费偏好、制度环境等方面是各不相同的,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同质国际市场”。在各个国别细分市场上,在上述“利益最大化原则”支配下,跨国公司必然采取差别产品策略和差别价格策略。更具现实意义的国别细分市场一体化程度越高,跨国公司在该市场中的交易费用就越低,递增规模收益就越大。国内(区域)市场一体化对于非跨国企业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同样至关重要,虽然只有占据静态和动态比较优势或禀赋优势的企业,才可能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目标,但这不是充分条件。比较优势或禀赋优势的发挥必须有足够规模的需求市场才能实现,而国内足够规模的市场需求,为企业提供了早期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国内(区域)市场一体化将会扩大市场供求规模,提高企业的交易效率,降低交易费用,增加规模收益,并为企业的对外扩张奠定基础。由于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一体化(特别是国内区域市场一体化),是企业发挥比较优势,实现“价值增值最大化”、“交易成本最小化”和获取“递增规模收益”的前提,所以市场一体化的程度就决定着内外贸一体化的程度。

第五章 内外贸一体化的微观实现模式

从理论和实践的双重层面来说,如何正确理解和具体实施内外贸一体化,我们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如何构建内外贸一体化的微观基础,我们尚有许多疑虑;如何让地方贸易管理层面和中央实现无缝对接,我们还有许多尚待探讨的理论和实践上的难点和盲点。这些不是单单只靠行政命令的方式要求地方贸易管理机构简单地在机构设置上保持一致就可以解决的,内外贸一体化最终要靠微观载体来具体实现,根据目前的发展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三种模式。

一 初级模式:20世纪70~80年代——传统的加工贸易实现内外贸一体化的模式

加工贸易,通常是指两头在外、中间在内的贸易方式。我国的加工贸易始于1957年,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断。20世纪70年代末,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开展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办法》,有关部委和各省市也纷纷推出了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工贸易开始快速发展起来。

我国的加工贸易主要集中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南三角洲和山东半岛、辽东半岛等地区,这些地区合理地将我国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上所拥有的绝对优势、在资金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上所拥有的相对优势与国外的资金、技术资源和市场进行了紧密结合,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但长期以来在进出口贸易中,我们对加工贸易的过重依赖也带来了不少负面的影响,表现在:加工贸易在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中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相反在一定程度上,还使我国的产业结构长期停留在低级阶段。例如,我们许多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仅仅只是充当国外大公司的后备制造工厂的角色,甚至只是简单的加工装配,而在产品设计、制造、销售、运输、售前和售后服务等高附加值环节中我们的企业缺乏参与。另一方面,低层次的加工贸易,使得我国绝大部分加工生产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缺乏产品开发能力。加工贸易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后增长乏力,加工贸易出口额占总出口的比重一直徘徊在50%左右,在理论界开始了对西方制造企业跨国经营实现内外贸一体化模式的探讨。

二 中级模式:20世纪90年代——制造企业的跨国经营实现内外贸一体化的模式


早期,西方大中型制造业企业通过建立自己的分销网络实现了对其国内市场的控制,这一时期国际化经营是作为辅助形式。“二战”后,随着垄断竞争和寡头竞争企业结构的逐步形成,以及国内市场的饱和,竞争的日益加剧,西方多数大型制造业企业确立了全球化经营战略模式,普遍建立覆盖全球市场的采购和销售网络,形成了全球一体化的生产体系和流通网络,这也就是制造企业跨国经营实现国内外市场一体化的流通模式。

随着跨国经营的发展,一体化生产和流通网络的建立,跨国公司逐步形成了全球化的经营战略,其生产经营活动的舞台从国内市场延伸到海外市场和全球市场,国际化经营趋势明显加强。据《2002年世界投资报告》提供的数据,2000年按资产排名的最大的100家跨国公司,其资产总额达63000亿美元,其中海外分支机构的资产达24500亿美元,占39%;销售额达48000亿美元,其中海外分支机构的销售额为24500亿美元,占51%(参考表7、表8数据)。

表7 2011年世界跨国公司前100强排名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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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美国《财富》杂志2011年7月7日。

表8 2011年世界跨国公司500强的中国公司排名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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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美国《财富》杂志2011年7月7日。

近20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国门,实行跨国经营,跨国公司发展迅速。在1960年代后期,全球跨国公司有7276家,到1992年底,达到3.5万家,2001年底则达到6.8万家,其中90%是西方国家的,大型跨国公司也主要集中在美国、日本、欧洲等国家。1970年代以来,随着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经济实力的增长,民族企业的成长与扩张,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跨国公司也迅速崛起,并在1980年代中期以后得到进一步发展,如表9所示。

表9 跨国公司区域分布表

资料来源:陈健、徐康宁:《跨国公司研发全球化:动因、地域分布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经济学(季刊)》2009年第3期。

从大多数跨国公司从国内走向世界的轨迹来看,其市场开拓的顺序是:本地市场—地区市场—全国市场—海外市场—全球市场。内贸与外贸、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在跨国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实现了有机结合。当国外的经营份额已占其总营业额相当大的比重时,跨国公司就会把相当数量的资本和精力投入到海外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去。

我们国家这方面的试点从20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了,通过以生产为龙头的企业组建企业集团,赋予内销权的同时给予它们外贸经营权,促使它们逐步建立自己的国内外市场销售网络,建立适应国内外市场激烈竞争需要的市场营销体系,确立全球化战略及其相应的经营模式,内外贸统筹规划,逐步成为参与国际上高层次水平分工与竞争的跨国公司,成为内外贸结合载体来逐步实现内外贸一体化。

三 高级模式:21世纪初——贸易企业的跨国经营实现内外贸一体化的模式


以贸易为龙头的企业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在国际上主要有以下两种可借鉴的模式:

(一)日本式综合商社内外贸一体化流通模式

综合商社是一种以贸易为龙头的跨国企业集团的组织形式,实行国内外市场的一体化经营,并且通过自身强大的国际营销体系开拓国际市场,带动本国商品以及资本和技术输出。在日本综合商社发展的早期阶段,外贸在其营业额中占有较大比重,并在日本外贸中占有绝对主导地位。

虽然有的综合商社海外投资的红利占其总盈利的将近1/2,但在综合商社的销售额中有50%是由国内贸易取得的。目前国内销售额一般要占其总销售额的40% ~50%,三菱商事这一比例接近48%,形成了内外贸统一经营的特色。对于综合商社,国内、国外市场均同等重要。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扩大内需市场的大形势驱动下,加上商社在海外事业前峰受阻后,便加紧回归到国内市场。海外市场活动经常受经济因素以外的种种复杂因素影响,三井物产在伊朗开发石油的经历就是一个典型例证。而国内市场活动无论在政治方面,还是在经济方面都比较稳定,所以各商社极为重视国内市场的销售和收益。

商社介入日本市场的一个途径是相互交叉持股,以资本联系方式加强与厂家的关系。三菱商事是日清制粉的大股东,也是其最重要的交易客户。日清制粉并不属于三菱集团企业,它实际上归属芙蓉集团,其两大股东为山崎制面包和富士银行。随着经营战略的展开,与三菱保持良好的关系,日清也成为山崎制面包股东,三菱、丸红、住友也是这一厂家的股东,这样日清制粉的小麦经由三家商社流向山崎制面包(理论上)。另外日本制粉是三井集团经理会二木会成员,传统上对三井物产依存度高,但是现在伊藤忠商事也是其主要客户。所以日清食品(作为方便面的原料使用小麦粉)的客户,也视三菱商事和伊藤忠商事为股东,也就是说日清制粉的小麦经三菱商事,日本制粉的小麦经伊藤忠商事流向日清食品(见表10)。

表10 日本制粉、山崎制面包和3家商社相互持股

资料来源:依据各公司有价证券报告书(1999年度)。丸红和日清制粉的关系,1998年度的所有比率从《企业系列总览2000》推算出来。

综合商社之所以能够与主要面粉厂家相互持股,一是因为小麦原料的供给指望综合商社,另外综合商社也创立自己的厂家,如日东制粉(综合商社提供原料——小麦)、千时制粉(住友商事出资)、奥本制粉(丸红)等,这些厂家虽非业界的主要厂家,但已具备相当实力。

为了增加自身在国内食品市场的份额,1978年三菱商事网罗到雀巢咖啡、日清食品这样重要的供货商38家,组成三菱商事食品集团(MGF)。这其中包含与三菱商事关系远近、规模大小不等的各个企业,有些企业也同三井物产、伊藤忠商事交易。它们并非铁板一块,而是经常处于变化之中,这也说明只有处理好同厂家的关系,才能得到供货权。食品的批发零售业总是处于不断变化中,商社要加强同批发商的关系,同时致力于将食品批发商纳入到自己的控制下。

综合商社努力培植自己的食品批发商,以便与“老字号”批发商一争高低。首先以三菱商事系列的菱食为例,其前身为北洋商事,原本经销三菱商事在北大西洋生产的鱼罐头(当时主要出口,也做一部分内销),以此为中心经营罐装食品。直到战后,一直是有实力的加工食品批发商。但是随着罐装食品销售额下降,迫切需要开拓新的经营品种,采取合并战略方能迅速切入市场。于是,1979年三菱商事将其他三家批发商与北洋商事合并,由以经营厂家品牌闻名的野田商事、以擅长经营传统商品的新菱商事等组成菱食。批发商的销售能力加强,厂家拍手称快,大厂家出资成为股东。菱食虽为三菱商事系列,但有大厂家支持,在供货渠道上对三菱商事的依赖度被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尽管如此,综合商社培养商社系列批发商的工作毕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另外一家强大的商社系批发商为伊藤忠食品,其前身为松下铃木(1971年4月由松下商店与铃木洋酒店合并而成)。1982年7月,伊藤忠商事投入资金成为大股东。当时松下铃木在全国酒类、食品批发商中排第4位,具有很强实力。1983年11月,伊藤忠商事又将名古屋食品批发商纳入自己的系列化中。1996年,使其与松下铃木合并,同时将社名更改为伊藤忠食品,此外伊藤忠商事又把为家庭超市供货的西野商事收入帐下。

商社系批发商迅速占领市场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综合商社就研究快速、低价地向超市配送货物的方法。菱食改革配送体系,在同山开设大规模地域性物流中心,并把该系统推广到全国各地。一旦这种高速廉价的配送体系被超市采用,则这些批发商的地位也随之提高。

如表11所显示,伊藤忠食品以咄咄逼人之势后来居上,以资金收购、横向合并等方式,迅速跻身于专门食品及酒类批发商市场构造中,并重新整合市场。

表11 日本酒类、食品批发商一览表

资料来源:曹秀莲:《日本综合商社的国际战略学解析》[D],吉林大学博士论文,2004。

商社系的批发商与超市的交易以食品为中心。商社不满足于此,又转向便民店。伊藤忠商事1998年7月取得便民店家庭超市(Family Mart)29.7%的股份,2000年三菱商事取得了Lowson便民店20%的股份,这样综合商社深入到日本两大颇具实力的便民店。伊藤忠商事之所以购得家庭超市的股票是因为其系列批发商西野商事与家庭超市交易量大,所以为了维护商权和促进家庭超市的发展,而握有其股票。三菱商事则出于瞄准把便民店铺作为IT电子生意的终端加以利用的目的。三井物产保持与伊藤洋货堂(大型综合超市)的关系,以资本结合形式支援北海道迈凯乐。

综合商社每当开拓一片新领域时,往往不是很突兀地直接进入,它要么借助外力,要么以资本为先导,不是单枪匹马,而是几个综合商社分头出击,分别占据各个突破点,以期形成合力。从这个意义上讲,商社又并非单独行动,这种表面极富有竞争性而实为合作的现象,使各大商社如同一个整体被无形地联在一起。这也是商社虽然屡遭产业资本、社会舆论的排挤与非议,反而常常能超越自身缺陷,以至于不仅将势力局限于上游,而且扩展到下游,并且向零售业进军的奥妙所在。这种战略背衬着巨大的商业利润前景,可以使综合商社在综合效能这个终端上淋漓尽致地表现。以往人们认为综合商社只重视国际贸易,轻视国内市场。日本国内批发业、零销业分工非常细化,与综合商社讲求起订量的、批量化的体制不相符。商社开始倾注力量致力于国内市场始自日本实行浮动汇率制,特别是1985年以后,世界经济持续低迷,综合商社在海外的事业机会减少之时。因日本的大规模出口形成贸易顺差,导致各国限制日本产品进口,要求日本放开对各国产品进入日本的限制。商社以此为契机,不遗余力地开拓国内市场。日本政府也出台扩大内需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鼓舞了商社扩大国内市场,探索进口产品的国内销售渠道的积极性。

通过分析综合商社介入日本国内市场的途径,我们不难发现其市场战略为双轮驱动——同时拓殖海外市场和国内市场。在一定时间里,它们优先发展海外市场,通过一定的积累,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当海外市场前锋受阻时,它们必定回踩国内市场,在国内经济中也充分展示力量。使其能最大限度地利用自身的贸易进货渠道、资本实力、技术实力不断投资于具有盈利前景的行业和新兴产业,形成聚集自身优势的市场特色,实现商业资本对利益的追逐。日本对外依赖性强,在以三三制推进综合化的过程中,提供了三种机能的结构性保障,助推综合商社于高屋建瓴之处,俯视国内市场,促进内外市场的双向互激运转。这也是综合商社有别于中国国有外贸公司的关键所在。商社的海外市场与国内市场并非截然割裂,以外养内,以内补外,最终形成双轮驱动。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日本综合商社进入国内商品流通的做法,主要是在发挥进出口优势的基础上采取四种方式:一是广泛从事进出口商品的国内批发业务;二是参与日本国内连锁商店和超级市场的投资以及少量从事其他国内零售业务;三是广泛参与国内的物流和配送业;四是建立生产和物流的联合体。我们国家这方面的试点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国务院相继批准了中化总公司和上海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商社试点,揭开了以综合商社为载体来推动内外贸一体化经营的帷幕。具体操作形式是给外贸公司以内贸权,鼓励其开展内外贸业务的紧密联合。其经营形式一般有以下几种:将其经营的进口商品内销,或通过开发自有品牌在国内外进行销售,或者做国外产品的国内代理商。从这几年的实践看,我国几家外贸公司虽然取得了内贸经营权,但经营内贸业务的规模明显偏小,如中华公司1993年以来年均经营内贸额仅2亿多美元,中粮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目前年内贸额有12亿元人民币,中轻总公司内贸额为2700多万元。

(二)美国式国际化经营的商业连锁集团

随着跨国连锁商店和超市不断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商品种类日益多样化,这种以经营内贸为主的商业企业建立全球化的采购和配货网络已经势在必行,从而也就使得连锁商业集团在更大程度上介入了进出口贸易活动,国际贸易功能成为新的零售企业组织跨国连锁链条上的重要环节,内贸和外贸在跨国连锁中得到有机结合。沃尔玛是世界上最大的零售商(详见表12),其4000多家连锁店遍布全球,真正实现了商品在全球采购,全球销售。在沃尔玛看来,它的市场早已没有了国界的障碍,内外贸已经完全融合在一起了。

表12 2010年美国零售企业百强名单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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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名列世界500强之首的零售商沃尔玛集团的成功,与其在国内扩张的基础上稳步开展国际化经营是密不可分的(2008年世界零售百强排名见表13)。1962年7月,山姆·沃尔顿的第一家折扣百货店在离美国本顿威尔不远的罗杰斯城开业,店名为Wal-Mart。从此,山姆一步步构筑自己庞大的零售王国。经过近30年的发展,到1991年沃尔玛已有1932家分店,分布在全美29个州,年销售额326亿美元,成为全美最大的零售连锁公司。

表13 2008年世界零售百强排名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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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1992年沃尔玛开始向海外扩张。到2002年,沃尔玛共有4688家店铺,其中国内3400家,国外1288家课题组:《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流通企业的实证分析(上)》[J], 《国际商业技术》2003年第3期,第30页。,分布在阿根廷、巴西、加拿大、德国、韩国、墨西哥、波多黎各、英国和中国(见图11)。在4688家店铺中,有折扣店2510家,其中国内1568家,国外942家;大卖场1496家,其中国内1258家,国外238家;山姆会员店596家,其中国内525家,国外71家;社区市场86家,其中国内49家,国外37家资料来源:沃尔玛2003年年报。

图11 沃尔玛2002年国外门店的分布图

资料来源:沃尔玛2003年年报。

沃尔玛的国外销售额1994年仅有14亿美元,占销售额的1.7%,到2002年约为495亿美元,约占销售额的20%(见表14)。沃尔玛的销售额1993~1997年平均每年增加100多亿美元,1998~2002年平均每年增加200多亿美元。销售额大幅度增长,更多地来自于新开店销售的增长,特别是国外新开店销售的增长。沃尔玛的扩张总趋势已经由国内转向国外。

表14 沃尔玛国外销售额及比重

资料来源:沃尔玛2003年年报。

通过赋予内贸企业外贸经营权,鼓励它们参与国际竞争不失为我国实现内外贸一体化的一个途径,但不容忽视的是我们国家的内资商业企业普遍缺乏进军国际市场的经验,如天客隆在莫斯科新阿尔马特街开设的连锁店,也是中国第一家海外超市,已经于2003年6月26日黯然收场。分析其倒闭的原因,不难看出我们的内贸企业在市场的选择上缺乏经验。俄罗斯是一个正在转型的国家,无论在政治和经济上都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进入这样的市场尤其应该谨慎,而天客隆从酝酿在莫斯科开店到正式开业,前后不过8个月的时间。对比沃尔玛早在1992年7月就获准在中国经营零售业的许可证,但在此后6年沃尔玛一直没有正式开店,而是在充分了解中国的商业市场和各主要城市的商业环境后,才最终确定上海作为进军中国内地的第一站,后来由于客观原因还进行了适时调整,将第一站转到了深圳,从中不难发现我们和世界级零售巨头的差距。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以上两种主要模式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通过依靠内外贸统一的大市场,凭借其技术、管理、品牌的核心优势进行多元化或专业化经营,最终实现规模经济。规模普遍偏小,远远没有达到规模经济的要求,已成为我国商贸企业发展的瓶颈。建立内外统一的大市场,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迫切任务。与此同时,内贸企业在实际的工作中,应该做好整体规划,找出适合自身发展的模式,切莫贪大求快。

四 中国式的模式突破——内贸、外贸、制造业联动模式


以上三种内外贸一体化模式虽各有特色,但是它们都只是从一个角度出发去解决问题,而内外贸一体化本身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所以在内外贸一体化的过程中,常常出现顾此失彼的状况。允许沿海地区开展加工贸易可以看做我国内外贸一体化探索的开始,后来决策层意识到,单靠加工贸易是无从实现产业结构升级目标的,也不可能完全打通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于是开始培育制造业,试图通过企业的跨国经营来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在此过程中,确实出现了一批像海尔这样跻身于全球500强的跨国公司,但相对于我国严重内外贸分割的局面,单靠一两个跨国公司的经营,对内带动作用显然是有限的。于是我们通过赋予外贸企业内贸经营权和内贸企业外贸经营权,试图达到内外贸统一的目的,但实际上由于国家的流通体制并没有发生变化,大多数专营性商品仍然受到各自主管部门的严格控制,再加上内外贸企业已经建立了牢固的分销渠道,使得外贸企业的内贸经营权在很大程度上被架空;而内贸企业中又只有极少数获得了外贸经营权,且对国外市场缺乏了解,所以成效不大。

因此,要彻底改变内外贸分割的局面,需在企业的微观层次上把内贸企业、外贸企业、制造业的优势整合到一起。所设计的模式是:在打破条块分割、地方保护和隐形限制等违背资本重组、连锁经营的障碍后,通过政府推动与市场培植相结合,推动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内贸企业通过公司制改造,以市场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以大型流通企业为核心,实现业务的整合、优势的联合,通过资本的力量真正打破内外贸业务分割的局面。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培养真正能实现内外贸一体化的微观企业载体——大型流通集团。参考日本对国内产业的管理模式,应当把重点放在促进国内流通产业和工业产业的融合,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类似于日本综合商社的流通企业集团,建立以贸易带动产业、以产业推动贸易发展、贸工紧密结合的运行机制上。目前,中国年销售额超过100亿元的商业和物流企业已经超过20个,在此形势下组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适当赋予它们外贸进出口权,不失为实现内外贸一体化的捷径之一。商务部已经于2004年7月末确定并正式公布了我国拟重点培育的20家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名单,这20家“零售国家队”的成员将是我国内外贸一体化的重要微观载体。

第六章 内外贸一体化的障碍及对策研究

所谓内外贸一体化,就是按经济规律的要求,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经验,对从事商品流通的企业,不设经营区域限制,企业按照市场状况,既可在国内市场经营,也可在国际市场经营。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当时的国际国内形势,我们建立起了内外贸分割的流通体制。这种体制适应了当时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历史上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开放的不断扩大,这种体制已经无法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了张世尧:《内外贸分割的流通管理体制应该进行改革》[J], 《商业经济研究》1999年第9期。。一方面,内贸企业实行单一的国内购销业务,无法掌握国际市场信息,也难以与逐渐涌入国内市场的外资商业企业抗衡;另一方面,专业外贸公司一无实业依托,二无内销网络,经营十分艰难。因此,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实行内外贸一体化经营迫在眉睫。

一 内外贸一体化的障碍

2003年的中国行政体制改革撤销了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组建了商务部。这被认为是从行政管理体制层面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的重要“里程碑”。中国商业政策研究会研究员万典武(2004)认为,“内外贸一体化不是企业的问题,而是政府部门管理一体化的问题。”他认为商务部要实现对内贸和外贸的统一、均衡、协调管理。

商务部研究院李永江(2004)研究员认为,首先,商务部虽然成立了,从组织上解决了中央一级层面上内外贸一体化的问题,但目前各地方行政管理部门还未统一,经贸委、外经贸委、商务厅同时存在,剪不断自然理还乱,名不正,言不顺,职不清,责不明,政出多门的现象影响了权威性和管理效率。胡斌:《内外贸一体化关键是管理一体化》[N], 2004年12月17日《中国商报》。

其次,内贸自身的管理也没有实现统一。而内贸管理不统一,则很难做到内外贸真正意义上的一体化管理。推进内外贸一体化任重道远,也远非商务部一个部门能够完成的。内外贸统一管理的前提是内贸和外贸两大管理体系的统一。但目前国内市场中,粮、棉、油、烟、药、盐等重要商品的市场流通管理尚未统一,而是分散在各个管理部门,工商、质监、农业、卫生等部门都在参与市场流通的管理,其职能和影响远远大于商务部。在内贸流通管理尚未统一的现状下,提出内外贸统一管理的目标很难实现。

再次,商务部目前尚无法监控管理市场流通的关键环节。按说,价格是市场流通的核心,是商品供求的晴雨表。但恰恰在这一关键问题上,商务部没有管理权和监控权,失去了对市场宏观调控的一个有利手段。对国内市场起着关键作用的粮食、石油和棉花,商务部没有多少话语权,基本上由国家发改委掌控。因此,从责任上看,商务部主管国内市场流通,而实际上赋予商务部的职权有限,使其很难胜任工作。

最后,大宗商品内外贸管理体制严重分割。李永江认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粮食、石油、棉花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商品一直实行内外贸分割管理的体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大部分商品都已实现了内外贸一体化经营,打破了内外贸管理体制分割的局面,但粮食、石油、棉花等大宗商品内外贸管理仍严重分割。这不仅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而且阻碍了内外贸一体化的形成,人为地割断了市场的统一。

二 克服内外贸一体化障碍的对策

沈丹阳(2004)认为,加快内外贸一体化的进程,在机构设置上应分两步走。远期目标,应参考美国商务部目前的机构设置,实行面向全社会的大市场、大流通、大贸易的市场管理体制。在机构设置上,实现内贸、外贸、工商管理、物价、质量监督等合并。在管理方式上,可选择中央与地方两级管理与中央垂直领导两种形式并存。近期目标,商务部尽快整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主要综合司局要内外贸一起抓,将内贸变为外贸的基础、外贸变为内贸的延伸。要做到这一点,除了要求机构设置必须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合理性、灵活性外,很多机构尚需在运转中慢慢磨合调整,逐步真正形成内外贸一体化。其次,在目前的机构设置不可能发生大的变化的情况下,商务部在做好内部机制统一的同时,还要注重与国务院各个部门的协调合作。商务部要主动牵头,会同工商、质检等行政执法部门,统筹内外贸管理,制定涵盖整个商贸流通领域的规划,解决政出多门的问题。

对于地方模式的设置,洪涛(2004)认为,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条件也不一样,因此,应该允许多种模式的存在。在具体的内部机构设置上,应允许地方政府按经济区域和规律设置统管商品流通的行政性机构,内外贸合一或者分设。但不管是分设还是合一,都应该保证商品的高效流通。胡斌:《内外贸一体化关键是管理一体化》[N], 2004年12月17日《中国商报》。

商务部政策研究室的何亚东(2004)认为,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培育流通领域大公司、大集团,也是加速内外贸一体化进程的有效途径。美国“沃尔玛”现象向人们昭示:凭借强大的信息技术和现代流通方式,超大型的流通企业可以在经济全球化的广阔领域,起到引领生产、调整结构、配置资源、促进消费、抵御风险的作用。在美国“沃尔玛”看来,它的市场早已没有了国界的障碍,内外贸已经完全融合在一起了。除了培育内外贸一体化的大型流通企业外,政府还应引导国内流通企业“走出去”发展,建立自己的国际营销网络。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是我国零售企业融入国际零售业主流格局的必然选择。如果说我国的生产企业进入跨国公司全球采购网络,仅仅是一种被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形式,那么就应该化被动为主动,使我国的流通企业在国际营销领域占有一席之地。

迟民全(2010)迟民全:《浅谈内外贸一体化过程中的对外贸易政策调整问题》[J], 《中国商贸》2010年第29期。对内外贸一体化进程中的外贸发展方面给出四个对策:首先,对外贸易重心外移,重点开拓海外营销网络;其次,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推进对外贸易业务的融合;再次,加快对外贸易的改革力度,进一步促进综合商社的内外贸经营一体化;最后,内外贸市场一体化背景下的对外贸易政策要调整。

丁俊发(2004)丁俊发:《内外贸一体化与流通创新》[J], 《市场营销导刊》2004年第3期。历史地分析了内外贸分割体制的形成及其在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的积极作用,认为对内外贸一体化必须有一个客观的认识,指出内外贸在性质、特征、地位和作用等方面是有区别的,打破内外贸分割的体制,不能混淆这些不同之处,不能一概而论。他认为解决内外贸分割问题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一要形成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思维定势;二要逐步扩充和完善商务部的职能;三要培育和发展内外贸一体化的大型商业企业集团;四要创造有利于内外贸一体化的法律政策环境。进而认为,加快流通体制创新,提高流通业的市场集中度和流通效率,充分发挥流通引导生产、促进消费、调节国民经济运行的中介作用,是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关键。

张幼文(1995)的《双重体系的扭曲与外贸效应》、张幼文和陈林(1998)的《市场经济体制国际比较概论》都指出了我国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分割状况对外经贸活动造成的损害,并站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经济发展的立场上,展望了内外贸合并可能产生的各种积极的外贸效应张幼文、陈林:《市场经济体制国际比较概论》[M],上海:东方出版社,1998;张幼文:《双重体系的扭曲与外贸效应》[M],上海三联书店,1995。。1999年初,针对我国商业管理内外贸机构设置分开的做法,万典武等28名前政府官员、专家、学者联名上书国务院,提出内外贸一体化管理的建议。针对这份建言,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国家体改办得出结论:万典武等人的意见是对的,但是政府刚刚改组,现在不宜再动。2001年5月,时任上海市流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的汪亮等人提交了一份课题成果——《我国政府商贸管理体制与日美模式的比较研究》。这份77页的研究报告的代表性观点有三个:要对国家商贸管理部门进行“功能再造”;国家的产业政策也应该由以生产型为主转变为以商贸型为主;国家的商贸管理部门要走大机构、大市场、大流通的路线汪亮、冯汉良、晁钢令:《我国政府商贸管理体制与日美模式的比较研究》[J], 《中国商贸》2001年第6期。

陈文玲等(2005)对我国长期的内外贸分割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做了历史的剖析和实事求是的分析,对内外贸一体化的组织形式、经营模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认为应当把内外贸一体化作为流通组织发展的目标;以专业外贸企业为基础组建和发展综合商社,完善国内贸易功能、产业功能和金融功能;建立政府政策支持体系,培育和发展一批国内外一体化经营的跨国公司陈文玲、丁俊发、郭冬乐、韩继志:《现代物流与内外贸一体化》[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郭冬乐(2004)郭冬乐:《内外贸一体化:国外流通组织形式的实证分析与启示》[J], 《广东商学院学报》2004年第5期。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实践出发,分别研究了日本综合商社的内外贸一体化流通组织形式,西方工业型跨国公司国内外市场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以及多个从本土经营到国际化营运的连锁零售企业集团。通过实证研究,从企业组织形式和跨国公司的发展对策两个方面给出了对我国发展内外贸一体化的启示。在组织形式方面,一是发展一批以贸易为主业、兼具多种功能的实业化、集团化、国际化经营的综合商社或综合贸易公司,使之成为内外贸一体化经营的重要主体。二是结合工业实行“大集团”战略,以优势企业和名牌产品为龙头,加快发展一批以工业为龙头,工贸结合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和跨国公司,在增强其国内市场占有率的同时,实行跨国经营。三是深化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等现代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逐步形成一批有竞争实力的连锁零售企业集团,实行国际化经营。通过上述方面的努力,争取用5~8年的时间,形成一批以综合商社(综合贸易公司)、工业型跨国公司和大型连锁零售企业集团为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主体,以众多中小企业为辅助的格局,基本实现我国流通组织形式的现代化和国际化。在跨国公司发展对策方面,一是在商务部设立统一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我国零售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战略目标和任务,确定国际化经营企业身份认证制度,确定对外投资的国家和地区、投资的规模和渠道,并实行综合管理。二是进入方式以合资经营方式为主。三是区位选择起步阶段应集中在亚太经济发展较有潜力、与我国政治经济关系稳定的国家。实施国际化经营前,企业应充分了解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政治和法律环境,慎重决策。四是加快相关经济立法,为国际化经营的零售企业提供制度保障。五是加快国际化经营人才的培养,并推行人才本土化战略,逐步使用当地员工和管理层人才。

申恩威(2005)申恩威:《构建内外贸一体化的政策体系》[N], 2005年11月8日(003)《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认为加快一体化的政策体系建设是内外贸一体化体制建设的实质性内容。他提出了构建内外贸一体化政策体系的六个方面内容。一是内外贸、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以及进口与出口间的协调发展政策;二是重要资源战略性保障政策;三是产业调整、优化、升级政策;四是市场主体培育和促进政策;五是市场主体保护政策;六是市场维护和监管政策。

商务部政策研究室何亚东(2005)何亚东:《从流通对生产的决定作用看内外贸一体化带来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认为,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流通的内涵已由内贸扩展为内外贸两部分,流通对生产的决定作用日益强化。因此,中国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内外贸一体化进程沿着市场、企业和政府三个层面展开。市场和企业的一体化是“双向”的,在迎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市场一体化”的挑战是,随着大幅度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国内经济发展面临强大的外部冲击。“企业一体化”蕴含的风险在于,外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内贸份额,国内企业,特别是国内流通企业面临着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政府应该在实现内外贸管理职能一体化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对国内产业和国内市场实施有效保护。

于培伟(2005)于培伟:《关于内外贸一体化的再思考》[J],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认为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必须处理好内贸和外贸的关系。实践证明,凡是在国内市场形成规模,并经过国内激烈竞争的产品,都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如我国的一些轻纺产品,彩电、电冰箱、空调等家电产品,以及前几年竞争激烈的DVD产品,都在国际市场上占有较大市场份额。

内贸和外贸,都是市场流通环节,都是交换关系,没有本质的区别,内外贸是相互促进的。庞大的国内市场,有利于提高我国产品竞争力和扩大出口;利用好国际市场,有利于形成国内规模经济,带动国内贸易的扩大。

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就是要着眼于解决内外贸“两张皮”问题,以打破体制障碍、扩大对内开放为重心,从政府、市场和企业三个层次切入,促进内外贸的实质融合和协调发展,形成全国统一市场,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具体就是:

首先,要统一管理职能。从理顺职能关系入手,进一步整合机构、信息和人力资源,形成全国统一、协调的大流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统筹内外贸政策,将内贸工作延伸到国际市场,外经贸工作深入到国内产业和国内市场;从市场准入、标准设定、信息引导等方面破题,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尽快出台《反垄断法》等规范企业竞争和内外贸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

其次,要统一经营主体。全面推进内外贸体制转型,分阶段实现企业经营内外贸的便利化和自由化;凡对外资开放的领域,提前或同时对包括民营资本在内的国内企业开放,实现各类企业公平竞争;加紧培育竞争力强的大流通集团,支持发展中小流通企业。

最后,要统一内外市场。建立和完善内外贸统一的统计、监测、分析及调控体系;借鉴外贸发展的成功经验,建立和完善国内贸易促进体系;以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商品为重点,建立健全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的商务发展环境;着力培育新型业态,推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大发展;加快大宗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使中西部地区农产品运得出、卖得掉;保障重要能源、原材料、粮油等产品的进口安全,实现两个市场的衔接与互补。

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必须只争朝夕,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现有的贸易模式和观念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存在强大的惯性,解决问题也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从观念上、体制上脱胎换骨是不容易的,甚至是痛苦的,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内外贸体制的调整和改革,必然带动多方面(包括个人)利益格局的变化,但各方利益包括个人利益的调整,应该也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我国流通体制创新这个大局。

蔡珍贵和王石(2006)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克服内外贸一体化的对策建议。

第一,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管理体制创新。要真正实现内外贸一体化,首当其冲的是体制建设,在统一内外贸管理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旧体制的遗留问题。从理论、体制、政策、主管机构、审批权限、企业经营范围等诸多方面加快我国内外贸一体化的进程,是加入世贸组织后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在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对内外贸实施的直接管理已经很弱,如欧美国家、日本等,基本上中央政府都不设立专司内外贸管理的职能部门,一般是由其主要综合经济部门(如美国的商务部、日本的经济产业省、英国的贸工部、法国的经济部)承担相应职能,在这些部门中设立司职内外贸管理与促进事务的内设机构,不仅已经实现了内外贸管理的一体化,而且已经实现了工贸管理的一体化。当然,在我国全国统一大市场尚未培育成熟,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建立完善的现状下,国家对内外贸,对流通服务业和商务服务业,显然还需要有较强的政府管理,包括宏观意义上的管理和为维护市场秩序而实施的较为直接的行政管理。

第二,加强我国流通业相关法制建设,尽快制定内外贸、内外资统一的公平竞争的规章、法规、政策。促进内外贸一体化的进程应从流通的宏观调控下手,通过规则的制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目前体制改革还在进行中,特别是国内流通市场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现实中出现的许多问题需要用新的法律和法规进行规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不能总是用行政的手段调节市场,而应通过法律法规调控市场。商务部的主要精力应放在制定法规,监管市场上,制定统一的法律政策,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造就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第三,深化流通企业改革,培育流通领域大公司、大集团。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流通产业,是加速内外贸一体化进程的有效途径。最近若干年我国流通产业的发展证明,大型流通企业代表着先进生产力在我国流通领域的发展要求,将成为带动流通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骨干力量。虽然我国已经产生了一批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大型流通企业,但从整体来说,流通业还是比较落后的,相比国外大型跨国公司的发展状况,流通企业规模化、组织化程度“弱、小、散、差”的特点更加突出。要改变这种局面,迫切需要打破地区分割、行业分割、系统内外分割、国外和国内市场分割、内外贸分割等,进而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自然形成和培育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流通企业,发展我国自己的“商业航母”,使其销售规模、盈利能力、网络控制能力大大高于国内同行业平均水平,部分企业接近或达到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使这些企业在中国流通产业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第四,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通过市场的力量促进内外资源的合理配置。我国是资源短缺的国家,特别是不可再生资源严重不足,制约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更应该通过市场的力量促进内外资源的合理配置。一般来说,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内外资源合理配置的最有力手段。但是由于我们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了越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越是资源性短缺的产品,就越不开放,市场发育越不成熟。因此,目前当务之急是国家应该放开大宗商品,特别是资源性短缺产品的垄断,精心培育市场。近几年石油价格的巨大波动,所带来的经济安全因素,充分说明如果机制欠缺、竞争不完全、市场发育不成熟就不可能实现国内国外资源的有机结合,内外贸一体化将成为一句空话。

第五,发挥同业商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进内外贸业务的融合与渗透。要进一步加强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按照市场化原则改革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行业协调、应对国外贸易限制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政府部门要加快观念和职能转变,实现政社分开,积极创造有利于行业组织成长的体制环境,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的角色定位,使行业协会成为真正的社团法人,发挥应有的作用。要针对当前行业协会普遍存在的“二政府”现象,加大对现有协会的改造力度,加强行业协会的自身建设,健全协会的机构建设和运行机制。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流通领域的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使之真正成为全体会员利益和行业利益的代表,发挥它们在参与政策制定、信息交流、价格协调、资质认定、专业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流通业的行业自律和规范经营。

储敏和黄哲日(2006)储敏、黄哲日:《内外贸一体化的演进及完善对策》[J], 《北方经贸》2006年第6期。认为为了充分地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来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可以通过实行内外贸一体化来改变不利局面,加快我国的经济增长。并且提出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第一,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政府的宏观调控不再是以往的商品调控,而是通过政策法规进行调控。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来规范我国内外贸参与者的行为,创造统一的法律政策体系,取消阻碍我国内外贸一体化的法律法规,在以《外贸法》为基本法的基础上,健全其他的专业法。改变当前外资商业“超国民待遇”的不合理现象,真正营造一种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法律来规范企业的行为,严厉惩治少数破坏市场规则的企业,使企业在市场允许的范围内优胜劣汰。

第二,建立适当的预警机制。我国产品遭受国外的反倾销措施大部分都是由于价格低于当地市场价格太大比例,政府就可以针对这一现象,建立适当的预警机制。对年出口量超过一定数额(如5000万美元)的产品进行价格监控,一旦发现这种产品在当地市场的价格低于当地平均价格一定比例(如30%)时就对此类产品征收一定的出口税。这样做可能会给我国的出口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总比引起外国的反倾销、整个地丧失国外市场要更好。

第三,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对各个行业的规范和引导作用。政府在减少指令性计划,增加指导性计划以后,对市场的作用主要通过宏观调控来实现,将不再对各个具体的企业行为进行管理,这就需要一些组织来代替政府行使对企业行为的具体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就是很好的替代者。通过进一步加强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按照市场化原则改革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行业协调、应对国外贸易限制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的独特作用。

第四,加强企业自律,培养全局观、整体观。每个企业都是一个独立的利益体,它们的行为都是以本企业的利益为出发点,必然就会有一些短视行为。而在内外贸运行过程中的企业行为也证明了这一点,很多企业为了自身的短期利益,一再地压低市场价格,做出一些违背市场规则的事。这种现象的避免一方面需要政府的法律来规范,同时也要加强企业的整体观,通过企业的自律来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第五,培养各方面的专业人才。不管有多么好的法律体系,多好的市场环境,都需要具体的人员来进行操作,来维护市场的运行。因此,要注重人才的培养,包括管理人才、法律人才、营销人才。有优秀的管理人才,才能使企业的生产效率达到最高;有优秀的法律人才才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充分地了解国外的法律体系,在争议中做到知己知彼;有优秀的营销人才才能提高我国市场竞争的层次,改变单一的价格战和广告战等低层次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