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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积极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
背景导引
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背景及优势
广西地处中国西南部,有着独特的地缘优势,是中国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直接相关地区,与次区域各国人民之间的交往源远流长。2004年12月,在老挝万象召开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十三次部长级会议上,广西被纳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计划。2005年4月,国务院批准将广西列为中国参与GMS的主要省(区),这是继云南省之后第二个参与该经济合作的中国省区。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开发于1992年由亚洲开发银行发起,旨在促进中国、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等国的合作。经各国努力,合作开发的重点领域扩大到9个(交通、能源、农业、环境与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开发、贸易、投资、旅游、通信)。广西亚热带、热带农业与次区域各国具有较大的相似性,有色金属、制糖、茧丝绸、电力、汽车、造纸、石化、钢铁和锰业与次区域各国有较强互补性,因而在各个领域的合作潜力巨大。在旅游方面,广西既是中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又是中国与次区域国家间最便捷的旅游通道。GMS第二次领导人会议以来,在中央政府的支持和指导下,广西与次区域各国相关地区的合作关系不断深化,各领域合作稳步推进。
2011年以来,广西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大力推进与GMS国家之间在交通、能源、电信、环境、农业、卫生、人力资源开发、旅游、贸易投资等九大重点领域的合作,在经济等多个领域都取得了一系列新的合作成果。广西与次区域各国的经贸合作不断加强,各领域的合作项目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