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思想与现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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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道法自然”、“无为而治”,首先需要解析老子所说的“自然”和“无为”的含义。“自然”这一概念是老子首创的,但他所说的“自然”与近现代所说的大自然或自然界不同。从古文字学看,自然是自己如此、从来如此、通常如此、势当如此和自己成就自己,以及与“人为”相对立的自然而然、自然天成、事物的天然本性等涵义。天地万物皆有其天然本性和天然状态,它们自己如此、本来如此、自然而然地存在和发展着,后人在翻译西方同义词时就借用老子“自然”的观念,称其为自然界或大自然。但我们不能由此而将老子的“自然”说成是大自然界或自然界,正如羊吃草,但不能把吃草者皆视为羊一样。事实上,在先秦并没有自然界或大自然的概念,与之相当的是天地或天地万物。因此,老子所说的“道法自然”,也并非“道”要效法大自然或以大自然为法则的意思,因为在老子看来,道是最高的实体,而“自然”则是最高的实体所体现的最高的价值或原则。道不依赖于任何外力,也没有任何外力可以左右它,完全是自己成就自己的。这是道的最重要的特性之一。“道法自然”的意思是说,道以自己的样态为依归,以自己的内因决定了自身的存在和样态,亦即以自成为法则;就道对万物而言,“道法自然”是指道顺应万物的发展变化而不加干涉,以听任万物依其本性而自生、自长、自化、自成为法则,亦即因任万物按照“自己那样”而存在和发展变化。

“无为”也是老子首创的,它是老子政治哲学的核心范畴。老子所说的“无为”大体上有以下几种含义:

第一,无为是“似无而实有”的行为。“无”(無)在上古先民那里,和与神灵相交通的“舞”是同一个字(甲骨文即是如此),具有“似无而实有”的含义,因此“无为”就是似无而实有的行为。似无而实有的行为是指那些已经发生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不为人所感知或很少被人意识到其存在和作用的行为。这种行为大体有两种类型:一是事物本身有自组织的特性,因而行为主体无需直接作用于客体,只需为其自然的发展变化提供必要的环境和条件;二是因循事物的自然本性、内在规律和发展变化的趋势,以“道”所体现的柔弱的方式加以引导、辅助或变革的行为。如庖丁解牛时,做到了“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庄子·养生主》)。

第二,无为是顺应事物的自然本性而为,是对某些“反自然”的行为的规避和反动。“反自然”的行为包括:统治者违逆民众的自然本性,对民众实施的直接控制和粗暴干预;《庄子·至乐》中讲的鲁国君王对海鸟饲之以山珍海味、琼浆玉液,听之以《九韶》仙乐的做法;《庄子·应帝王》中讲的北海之帝倏和南海之帝忽为中央之帝混沌开凿七窍的行为,以及人们对动植物的强行遏制或拔苗助长,等等,都是“反自然”的,其结果必然事与愿违。

第三,无为是无私志、无私欲之为,无主观妄作之为。老子在讲到无为时,总是强调要出以公心,“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老子》二章,以下凡引《老子》,皆只注明章次),“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五十一章)等;他所说的“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四十八章),要“损”的也主要是私心私欲,所以要“少私而寡欲”(二十章)。他还强调要力戒主观妄作,指出:“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十六章)

第四,无为是有所为,有所不为。高明的领导不是管束型、包办型的领导,不是事必躬亲、日理万机的领导,而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领导。有所为的主要是关系全局的战略决策,重要岗位的干部配备,工作的关键环节等;有所不为的主要是无关大局的事务,力所不及或希望不大的进取方向等。

总之,老子的“无为”并非望文生义的“不为”或无所作为,而是一种“善为”,是善于作为的人用以达成“无不为”这个最终目标的最佳手段。正如任继愈说的:“老子的‘无为’,不是一无所为,而是用‘无’的原则去‘为’。所以能做到有若无,实若虚,以退为进,以守为攻,以屈为伸,以弱为强,以不争为争,从而丰富了中国古代辩证法思想,建立了中国古代贵柔的辩证法体系,与儒家《易传》尚刚健为体的辩证法体系并列。”任继愈:《老子绎读》,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后记。因此,作为老子政治哲学范畴的“无为”,绝不是无所作为之意,而是指人的这样一种行为原则和行为方式:按照因循事物特别是人的自然本性及发展趋势的基本要求,以客观公正的态度,以道所体现的柔弱的特点和方式加以辅助、引导或变革,或者并不直接作用于客体,只是为其自然的发展变化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这种行为方式的主要特点是似无而实有。无为既是对以上行为方式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反自然”的行为方式的限制和消解。在无为原则下的一切作为,都应按照“道法自然”的原则要求,不强行,不偏私,义所当为,理所应为,如行云流水,雁过长空,瓜熟蒂落,水到渠成。

与“无为”相对应的是“有为”,而“有为”在《老子》中只出现过一次,即七十五章的“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难治”,马王堆帛书作“不治”,即无法治理)。由此可见,老子所说的“有为”是一个反义词,并不是有所作为的意思。因此,后来的黄老道家所主张的“君无为而臣有为”并不符合老子的思想。如果对“有为”做正面理解,那么“无为”就是最好的“有为”,因为“无为而无不为”(三十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