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依据与现代意义
构建和谐社会:理论依据与思想资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同时,它也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又一个重大理论创新,反映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新的丰富和发展,是对我国历史上和国外关于社会建设理论的继承和超越。当前,我们要真正把和谐社会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迫切需要在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研究,并用来指导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同时要注意加强对我国历史上和国外关于社会建设理论的研究,吸收和借鉴其积极成果,努力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只有这样,才能深化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规律性认识,完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正是基于上述认识,下面我们着重从社会学的视角,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依据和思想资源作些初步的探讨,择其要者概述如下。
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的理论。建立平等、互助、协调的和谐社会,一直是人类的美好追求。西方近代最早提出“和谐社会”概念的是19世纪初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他认为,在自然体系内存在和谐的秩序,那么,在社会体系内也同样应当有和谐的秩序。必须彻底消除资本主义的残酷和不公,构建工业与农业、家务与教育、生产与消费的联合体,在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建立起社会各阶级的融合。马克思批判地吸收了空想社会主义理论中的有益思想,设想了“自由人联合体”的未来和谐社会模式。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设想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本质上是自由人的“联合体”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在共产主义社会,阶级差别没有了,工农差别没有了,城乡差别没有了,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才能和力量,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个性获得自由的发挥,各种需求不断地得到满足,最终成为社会的主人、自然的主人和自身的主人。而“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他们认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马克思关于“自由人联合体”或者“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的表述,无疑是指高级的和谐社会;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就是人类迄今最理想的一个和谐社会,我们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是向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迈进的过程,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的继承、丰富和发展。
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理论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学说。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毛泽东在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先是发表了《论十大关系》,第一次提出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基本方针;继之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系统提出了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理论,创立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说,提出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建设时,所应关注的“重点”和“主题”是人民内部矛盾,要求学会用民主的办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具体来说,就是要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法,解决科学文化领域的矛盾;以“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办法解决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矛盾;以“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办法解决全国城乡各阶层以及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矛盾。毛泽东在《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中指出:我们的目标,是想造就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的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以较易于克服困难,较快地建设我国的现代工业和现代农业,党和国家较为巩固,较为能够经受考验,虽然这些思想,后来由于党在指导思想上“左”的错误,没有能够得以付诸实现,但它对于我们今天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具有重要意义。
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相结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紧紧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用马克思主义的宽广眼界观察世界、认识国情,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经验并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创立了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发展阶段、根本任务、发展动力、外部条件、政治保证、战略步骤、党的领导和依靠力量以及祖国统一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指导我们党制定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实现了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转变,邓小平同志关于“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因此,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不可能搞建设,更不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要安定团结,也要生动活泼”, “在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下,这两者是统一的,从根本上说,它们没有矛盾,也不应该有矛盾”;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做到“多方面的综合平衡”,不能“单打一”,特别要重视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步性;必须着眼于扩大和加强团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判断改革和各方面工作的得失,归根到底,要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标准等重要思想,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党中央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准确把握时代特征,科学判断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集中全党智慧,以马克思主义的巨大理论勇气进行理论创新,逐步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一系统的科学理论,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创造性地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所包含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强调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领导艺术”;社会主义事业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发展包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善于把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样两个历史进程相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除了经济更加发展,还要实现“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要在全社会“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等重要思想,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科学分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面临的主要矛盾的基础上,总结了国内外在发展问题上的经验教训,吸收了人类文明进步的新成果,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把“协调”和“和谐”提高到高度自觉的阶段,胡锦涛指出:“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党作为执政党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政治文化相协调的发展,是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可持续发展。”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 “坚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并且确定了“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指导原则。所有这些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理论依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在社会建设层面合乎逻辑的展开,它拓展了新的历史阶段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格局的科学内涵。
中华文化关于以和为贵、和而不同的思想理论。首先,中华民族是个注重和谐、和睦的民族,中国文化自古“贵和”。两千年前,先秦思想家孔子就提出了以和为贵、“君子和而不同”的思想,以实现和以处众、和衷共济、政通人和、内和外顺。《论语》载:“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和是指多种因素、元素的冲突融合,“以他平他谓之和”,而不是同一种因素、元素的相加,“和”既是万物化生的根据和源泉,也是万物存在的一种状态,还是大本达道的原则,即“恰好底道理”,治平之本、仁爱之核的贯彻和实现,必须通过“和”来理顺各种关系,处理各种冲突,达到冲突融合以至和合来保证。孔子还把“和同之辩”运用到君子与小人关系上,并将其作为区别君子和小人的一种标示,他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和而不同”的理论思考首先在于强调和睦相处,“和”的起点在于“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和为贵。其次,强调只有以“不同”为前提,始终保持个体间、民族间、国家间的差异,“和”才具有真正的内涵和意义,人们因为“不同”,才需交流、认同,唯有和谐,才能沟通,以善意回应善意,互利才能归于双方。再次,强调“和”的本义并非绝对的同一,凡事必缘理而不经绝,“和”也是有原则的,《礼记·中庸》倡导“和而不流”,就是强调与人相和而不随波逐流、同流合污。最后,在“不同”下求“和”之道是“和必”,即用中庸之道来防止冲突和斗争激化,促成矛盾的转化和解决,使各方达到协调与均衡。所谓中庸之道,就是在两个极端间取其中项,执两用中,无过无不及,恰到好处,此“中”即所谓“和”。“君子和而不同”这一中华文化之精粹,赋予其新的内容,已经融入党的执政理念之中,江泽民、胡锦涛、温家宝等领导人都多次将“和而不同”视作社会事物和社会关系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和人们处世行事应当遵循的准则,2002年江泽民访问美国时在乔治·布什总统图书馆的演讲中说:“中国先秦思想家孔子就提出了 ‘君子和而不同’的思想,和谐而又不千篇一律,不同而不相互冲突,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和而不同,是社会事物和社会关系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也是人们处世行事应该遵循的准则,是人类各种文明协调发展的真谛。”面对一个多元并存、差异显著的社会,只有“和而不同”,全体人民才能各尽其能、各得其所;世界万千群类也才能维系至天长地久。
社会秩序与社会张力理论。人类社会是一个有序的社会行动系统,所谓社会秩序是指社会的某种有序状态,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秩序指社会有机体或宏观社会系统在运行变化过程中其内部各个方面或各个子系统相对平衡、稳定和协调的状态,如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以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人口、社会分层、组织结构等的相对平衡与协调。它是社会系统的结构秩序,也是社会的基本秩序。狭义的社会秩序是指人们社会互动的有序状态,即社会成员在社会互动(交往)中遵从和维护共同的社会规范,保持相对稳定和可期待性的社会关系,进行正常有序的社会生活。它包括社会的组织秩序、等级秩序、交往秩序等,它是社会成员的行为秩序、互动秩序。然而,现实的社会无论多么有序,也不会仅仅表现为完美和谐。在社会秩序的建构和转型过程中,必然会产生社会张力,并通过非常规集群行为表现出来,甚至导致严重的社会失范和社会问题,所谓社会张力是指社会系统在运行和变迁过程中由于结构失调或人们的无序互动导致的紧张状态以及由此产生的种种社会冲动力量。因为它是由系统的失衡导致的,所以实际上也是各分系统之间或分系统与整个系统之间的非程序社会互动造成的压力,当社会张力的能量逐步积蓄起来,会对社会结构形成巨大的冲击力,并在社会结构最薄弱的环节释放出来,导致社会危机和社会风险。因此,加强社会张力的调控,如建构具有弹性结构的社会秩序,包括社会秩序的垂直结构(等级安排)与水平结构(社会横向划分)的弹性化,促进社会的合理的水平和垂直流动,社会互动秩序的民主化,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完善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罢免的制度系统,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司法公正,加强对权力的制衡;坚持公正分配原则;建立健全安全阀系统;强化社会认同和文化认同;加强对社会张力的事前调控、事发控制和事后处理,从而使内在的社会张力能够及时地得到释放,趋于和缓,减少其突然、迅猛、大规模暴发的可能性和危险性,促进社会稳定、协调、有序发展,已成为现代社会管理的最主要方面。
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理论。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是社会学研究社会关系结构和社会生活秩序的两个特定角度。社会分层理论侧重从静态上描述和分析社会层次结构分化与整合的基本特征和质变过程;社会流动理论则侧重从动态上描述和分析社会层次结构分化与整合的量变过程。所谓社会分层是指在社会分工的基础上,依据社会关系不同层面的同一性而形成的社会层次结构。它是社会分工条件下产生的人们在社会经济利益上的差别,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其他社会差别的反映。这些差别形成社会层次之间的界限,是产生社会隔阂和社会冲突的根源。因此,在社会还不可能完全消除社会分层现象的情况下,就需要发展出另一种社会机制来缓解或抵消它的消极影响,以免社会冲突的激化导致分层体系的失调乃至解体,这种机制就是社会流动。所谓社会流动是指个人或群体在社会关系结构中,从社会地位不同的一种位置移向另一种位置的现象,有时亦称“社会位移”。社会流动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一是根据流动的原因可分为结构性流动与非结构性流动,所谓结构性的社会流动,是指由于社会结构的某些层面发生变化而引起的流动,如由于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城乡结构、职业结构、教育结构、人口结构等变动所引起的人们在不同产业之间、所有制单位间、职业间的社会流动。这种流动一般都具有规模大、速度快、变动急剧的特点,因而最能够给分层体系注入活力,促进分层结构的合理化配置。所谓非结构性的流动是指在社会基本结构不变的情况下,由于个人原因所造成的社会流动,又称自由流动。其意义在于,承认个人争取社会地位的权利,考虑个人志向、兴趣及内在动机对决定其社会地位的意义和作用。二是根据流动的方向可分为垂直流动与水平流动。垂直流动是指个人或群体从一个社会位置移动到另一个地位高低不同的位置上,它有向上流动和向下流动之分。向上流动,表明个人或群体社会地位的相对提高,是社会最关心的流动形式,它既有助于个人或群体提高社会地位,又有助于促进社会结构的进步。水平流动是指个人或群体从一个社会位置移到另一个同等地位的社会位置。合理有序的社会流动,有助于调整个人与分层结构之间的关系,改变个人的社会地位;有助于形成开放式的分层结构,增强改变社会地位的平等机会,有助于促进分层体系分化的量变过程,形成合理的结构形式;有助于缓和因地位差别而造成的冲突,使差别本身产生积极的社会作用。因此,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发展,不断提高科技和生产力,调整经济结构,制定公平合理的社会流动政策,为人们提供更多向上流动的机会。同时,鼓励人们根据个人和地区的需要自由进行社会流动,从而形成更加充分、合理的社会流动新局面。
社会运行机制理论。一个社会,能否快速健康发展,从根本上说,取决于它有没有通过一定的制度和体制表现出来的良好的社会运行机制。所谓社会运行机制是指人类社会在有规律的运动过程中,影响这种运动的各组成因素的结构、功能及其相互联系,以及这些因素产生影响、发挥功能的作用过程和作用原理。简要地说,也就是社会运行“带规律性的模式”。社会运行机制是一个有机联系的系统,主要包含动力、整合、激励、控制、保障等五个方面:动力机制,其主要功能是为社会运行提供适度的动力;整合机制,其主要功能是协调社会利益,促使各具特殊利益的社会个体以及由有共同利益组成的利益集团组成有机整体;激励机制,其主要功能是促使社会成员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与社会倡导的趋于一致,激发社会活力;控制机制,其主要功能是维系良好的社会秩序,控制社会运行的方向与速度;保障机制,其主要功能是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条件,维护社会运行安全。一个社会的成熟程度,不仅要看这些机制是否各自具有良好的性质和功能,而且关键要看这些机制在结构上是否协调,在功能上是否耦合,从而稳定协调地发挥其总体的功能,推动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社会公平与正义理论。西方古代思想家柏拉图曾提出“公正即和谐”的理念。公正(公正与正义同义,英文写法均为justice)是人类社会具有永恒价值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行为准则。“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公正与一定的社会基本制度相连,并以此为基准,规定着社会成员具体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着资源与利益在社会群体之间、在社会成员之间的适当安排和合理分配。换言之,公正表现为“给每一个人他所应得的”这种基本的形式。社会公正要求资源平等、公平以及对多样性的尊重,并要求铲除社会压迫的各种现存的形式。同时,社会公正还意味着创设并确保那种能真正民主参与的决策过程,以保证社会公正和公信的民主。在国际上,社会公平不仅是收入和财富分配问题,还包括对公有设施的接近程度、对资源的接近程度和使用程度、对自由权的掌握、对自由权的发挥和使用等。倡导自由权利的人(Libertarians)关心平等自由的充分性,关心最基本的平等,他们认为最基本的平等建立在人类都能够分享自己努力的成果之上;经济的平均主义者(Economicegalitarians)认为收入和财富应当平等,但他们忽视了自由集中于成果分享上;社会主义者(Socialists)认为公平最初是经济问题,包括收入、财富和对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接近的平等。但他们又认为公平是一个政治问题。例如,他们把妇女在议会和地方政府的比例也作为平等的指标之一;福利主义者(Welfarists)倡导机会平等:人们有权利享受自己努力的结果,但前提是条件必须均等。从公正出发,国家必须为所有的居民社会进步提供所需要的最基本的条件(营养、教育、卫生等),但能否充分利用国家的这些条件则取决于个人。
风险社会理论。“风险社会”这一概念是德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ck)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提出的,他先后发表了《风险社会》、《风险社会与政治》以及《解读药方》等著作,在西方社会产生了较大反响。“9·11”之后,乌尔里希·贝克更是提出了“世界风险社会”的概念。贝克认为,世界已开始进入一个新的“风险社会”时期,“风险”本身并不是“危险”或“灾难”,而是一种危险和灾难的可能性,风险在人类社会中一直存在,但它在现代社会中的表现与过去已经有本质的不同。现代风险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环境和自然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等,它几乎影响到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现代风险是隐形的,并且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现代风险不是孤立的,它的影响将波及全社会。风险不仅与自然系统有关,与技术系统有关,也与社会系统有关。一方面,技术系统本身就含有社会价值;另一方面,在现时代,社会的复杂性大大增强,社会系统本身在很大程度上也成为一个技术系统,也像技术系统一样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人口的增减,产业的兴衰,经济的起伏,这些都蕴藏着风险。社会风险不仅有这些准技术原因,而且还有政治原因、文化原因:政权是否具有号召力,人民是否具有凝聚力,民族是否具有创造力,都会成为决定社会是否稳定、国家是否稳定的重要因素。风险的社会性尤其在于,在当代社会,重要的不仅是财富的生产和分配,而且是风险的生产和分配。例如,从社会制度的层面上说,如果说在传统的现代化社会中,社会不平等主要表现为一种收入和财富的不平等的话,那么,在“风险社会”中,现代风险——特别是环境风险、核技术风险、化学污染风险等——对社会成员的影响将是“平均化分布”的,一旦空气或水受到大面积污染,每一个社会成员都会不可避免地受到波及。现代风险还和全球化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我们现在正生活在一个全球化的时代,在这样的背景下,现代风险造成的影响将不再限制在传统民族国家的疆界之内,而是会迅速地波及其他国家甚至全世界。例如“疯牛病”和亚洲金融危机等,尽管它们开始时都是发生在一个国家内部,但其灾难性影响却很快扩散到周边国家,最后酿成世界性灾难。这也是现代社会风险与传统社会风险的重要区别之一。因此,现在的问题不仅仅是如何现代化、如何发展,而且是如何对付现代化和发展所造成的问题:现代化成为返身的了,它正在变成它自己的主题。风险社会的来临对传统的风险治理机制提出了新的挑战,建立符合风险社会需要的新型风险治理机制已经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由于现代风险的高度复杂性和广泛影响性,因此,风险治理的主体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仅由政府来承担,在新的风险社会中,应该建立起双向沟通的“新合作风险治理模式”,在政府、企业、社区、非营利组织之间构筑起共同治理风险的网络联系和信任关系,建立起资源信息交流与互补的平台,这样才可充分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共同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
善治理论。善治是世界银行提出的最新口号,已经成为世界银行向第三世界提供贷款政策的主导思想。善治的本质特征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型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善治的六要素是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制性、回应性、有效性。由于善治是由国家力量和社会力量、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政府、社会组织与公民共同治理社会的过程,这种新型的公共性催生了一种从市民社会中离析出的公共领域,这种领域能够满足结构日益分化、利益日益多元化的社会需求。在公共事务的治理中出现了非政府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等新型的社会治理主体,它不仅改变了社会的治理结构,而且增加了社会主体结构的和谐性。因此,善治实际上是一种和谐社会的治理过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条件与机制的最佳实施过程,它产生的结果只能是特定时期的和谐社会。善治作为一种新型的公共性,为新型管理体制提供了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