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研究背景
一 构建和谐新疆赋予少数民族城镇居民幸福感研究新的使命
新疆地处祖国西北边疆,幅员辽阔,资源富集,多民族聚居,并与8个国家接壤,战略地位极为重要,新疆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国家的安全与稳定。随着社会主义和谐新疆的构建,居民生活的幸福水平作为社会发展的进步指标而备受关注,如何在构建和谐新疆的背景条件下,正确引导人们树立和谐社会幸福观成为一个核心命题。特别是新疆“7·5”事件以后,这个问题更加凸显。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建设的进行,现今新疆大多数城镇居民已不需要再为解决温饱而疲于奔命。研究幸福学的社会学家认为,幸福实质上是人们在自我心里对本身需求满足情况所做出的个体评价。换言之,在人们最基本的生存需要没有得到满足前,物质的增多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人们的幸福感,但当人们的基本生存需要得到有效解决以后,物质的增多并不一定会带来幸福的增加。由此可见,随着人们不同阶段、不同需求的变化,仅仅用物质条件最大化来衡量社会进步已过时,随之改变的目标应该是提高居民的幸福感。所谓构建和谐新疆,应当围绕居民对“幸福感”的体验和感受,把居民幸福感作为新疆是否真正进步发展,是否和谐的重要指标。因而新疆少数民族城镇居民对幸福的认知、体验等感受,对生活的满意状况,与新疆的和谐、稳定与发展息息相关。
(一)少数民族城镇居民幸福感是构建和谐新疆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新疆位于我国西北部,是一个多民族聚集的地区,共有47个民族成分,其中世居民族有维吾尔、汉、哈萨克、回、柯尔克孜、蒙古、塔吉克、锡伯、满、乌孜别克、俄罗斯、达斡尔、塔塔尔13个民族,截至2011年末,新疆总人口2208.71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约占60%,全区辖有14个地州市,其中包括5个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7个地区、2个地级市;88个县(市),其中包括32个边境县(市)、6个民族自治县、5个县级直辖市;857个乡镇,其中包括42个民族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自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辖有14个师、175个农牧团场,总人口约257万人。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复杂的民族成分、独特的文化背景决定着它的特殊性及复杂性。了解新疆各少数民族城镇居民幸福现状,探究其影响因素,实际是从侧面了解新疆社会发展状况,为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提供参考,有助于新疆和谐社会建设。
(二)新疆多元文化的交融影响人们对幸福的理解
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不同民族有着自己独特的民族和文化特征,并保持着各自的文化,同时也不断融入其他文化,宗教对少数民族文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新疆的伊斯兰教影响着民族和地区的文化。新疆最突出复杂的是其宗教文化背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9年9月21日发表的《新疆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指出,新疆现有10个少数民族的大多数群众信仰伊斯兰教,人口超过1130万,伊斯兰教清真寺由改革开放之初的2000多座发展到现在的约2.43万座,教职人员由3000多人增加到2.8万多人。新疆少数民族城镇居民生活在这种浸透着伊斯兰文化的宗教背景下,其思想、行为和价值观受到宗教因素的影响。这是在研究新疆居民幸福感问题时与国内其他省份相比的一个重要特点,具有特殊的宗教文化背景。
(三)新疆相对落后的经济发展状况影响着和谐新疆的建设
少数民族地区,是中国贫困人口的集中地,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发展仍然存在差距。据统计,1985年,新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735元与739元;2011年,新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5514元与21809元,差距呈不断扩大趋势。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协调状况由可以为社会所承受的阶段进入社会越来越难以承受的阶段,很容易导致群众普遍的社会不满情绪,对新疆社会稳定产生不利影响,将会影响构建和谐新疆的进程。更多地关注和提升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居民主观幸福感,是实现新疆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
二 牧民定居工程是少数民族城镇居民幸福感研究的新背景
新疆游牧民族的定居是事关新疆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医疗等多方面内容的复杂的巨大工程。2008年,新疆牧民定居工程正式被纳入国家发展规划中,新疆政府计划用10年时间帮助76万名牧民逐步改变逐水草而居、四季游牧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实现安居乐业。牧民生活方式和畜牧业的变革,实际上关系到每个居民的日常生活。在政府的帮助下,越来越多的牧民选择定居,与之相伴的是比牧区完善的医疗、教育、交通和文化娱乐等条件,随着双语教育的开展,定居牧民们面对的将是一个广阔的世界。针对这一现实背景,牧民在实现定居以后,必然会受到现代文化的影响与冲击,他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交往方式、价值观念以及对幸福的追求在定居后发生了哪些变化,受哪些因素的影响,幸福感的现状如何,是笔者研究这一课题的背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