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赤脚医生群体产生的背景
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民群众在医疗卫生方面的一种合作制,赤脚医生是该制度的直接实践者,二者在中国广大农村的出现,是多种因素综合的产物。赤脚医生的产生和发展与当时我国落后的经济基础和卫生事业相适应;当时中国社会的传统文化背景是赤脚医生群体产生的文化因素,由此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另外,城市对农村的医疗和技术支援,为其发展提供了智力和物力支持。
一 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和村落文化是赤脚医生存在和发展的深厚土壤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源远流长。在《礼记·礼运》中,孔子曾经明确希望人们:“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亚圣孟子提出了“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的社会。另外,我国的佛教与道教自古就有医疗卫生方面的互助思想和举措。在东汉时期,张鲁创办的五斗米道曾有互助共济的实践。在唐朝时期,庙宇里面开办有半官方的“悲田养病坊”,宋朝时有“居养院”,这些慈善机构里都有医疗卫生方面的帮助。我国传统的人道主义倡导人与人之间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仁者,爱人。”“仁者”就应当关心、爱护和帮助别人。这种理念自提出以来,一直成为中华民族高尚的道德情操,受到推崇。
人类是具有社会性的,人与人之间的合作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合作早在人类社会之初就已经存在。在原始社会,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异常残酷,单靠一个人根本无法生活,只有几个人或一群人共同合作才能生存。然而,在原始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合作还不是经济形态的合作,只不过是人类共同生存的必要性使然。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在血缘和地缘结合的基础上,农民生活在乡村社会,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需要他们在各方面进行互助、协作。尽管社会之间的分工更细,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加强,但是,由于商品经济还不发达,广大农民长期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还没有形成合作制经济存在的基础。进入近代以来,商品经济得到发展,各种合作经济形式随之出现。任何人不能离开其他人或者社会而单独生产,于是,合作便具有其必然性。以村落为生存空间的乡村居民,为了保证他们的利益不受侵犯,迫切要求各种组织形式维护他们的生活和生产条件。因此,合作经济的产生和存在便具有十分深厚的社会基础,各种合作理论和实践也开始出现。中国民间、政府层面纷纷在广大村落走合作的实践之路。生产合作社、消费合作社、运输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等纷纷出现,一些地方也出现了卫生(医药)合作社。但是,这还是在小规模的范围内出现。
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共产党在广大乡村领导农民群众进行土地改革,通过互助组、初级合作社和高级合作社一步步走向合作化,到1958年进一步发展到人民公社化。长期以来,在乡村社会进行自给自足生产的分散的农民群体被有效地组织起来,相对封闭的家族社会结构被集体社会所取代,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制也被集体所有代替,走集体化之路,搞生产合作、消费合作、供销合作,在医疗方面也为进一步合作奠定了物质基础和现实可能性。由于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公社掌握较多的资源,便于集中统一地办理合作医疗事业,农村合作医疗迅速在全国广大乡村发展起来,赤脚医生群体也随之大量涌现出来。总之,我国的农村合作医疗是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而大量出现的,赤脚医生群体大量存在的前提,“是农业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制”。在中国乡村范围内,“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的社队集体核算制度相对应,其经费主要来源于集体公益金的补助,社员看病只需要交纳少量的费用,从而实现健康人群和患病人群之间医药费用再分配”。
二 新中国现实国情的选择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结束了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奴役中国各族人民的历史,产生了中国人民自己的空前强有力的政府,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把一个原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改变成为一个富强的新中国,实际上有许多工作要做,新中国背负着沉重的历史包袱,面临着严峻复杂的形势。由于长期受列强的侵略和反动政府的统治,旧中国的经济极端落后。农业长期处于停滞落后状态,工业规模小,重工业尤其薄弱。
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是国家独立富强的当然要求和必然条件。鉴于新中国成立初期严峻的国际环境,鉴于我国工业基础十分薄弱的实际情况,我国工业化确定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优先发展重工业,需要大量的资金。资金从何处来?我国工业化的起步,虽然得到苏联等国家的大力帮助,但是主要靠内部积累来获取资金。内部资金的积累,农业是重要来源,国家只能采取扩大工农业产品之间的剪刀差,从农村源源不断地提取农产品以满足工业的发展,保证工业化的速度。为此,形成了中国农村和城市的二元式经济和社会结构。新中国成立初期建立的一系列制度如户籍制度、统购统销制度、商品粮制度、人民公社制度等又固化了这种二元结构,这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农民的利益,导致我国城乡分割严重,二者之间的差距加大,农村长期处于贫穷落后的状况。20世纪60年代初期,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已经形成,大部分农村居民只能固守在乡村,不能分享城市居民的各种社会保障。
在医疗卫生福利方面,城镇居民享有比较优厚的保障。1951年2月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又加以修订)明确规定了公费医疗、退休养老金、公费休养和疗养、女工人与女职员怀孕检查费用和产假薪金、救济金甚至丧葬费、抚恤金等,城镇居民、国营和集体企业的职工所享有的所有这些保障和福利待遇,国家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给予保证。同时,他们还可以享受集体劳动保险设施提供的待遇,如:疗养所、休养所、养老院、孤儿保育院、残废院,以及其他等。劳动模范或战斗英雄,享受的福利待遇更加优厚。对于广大农村居民而言,所有这些优惠待遇则无从问津。当他们面临疾病威胁时,只能依靠自己解决。当个体农民不能解决防病治病的公共问题时,自发地互助互济解决问题,便成为一种必然,在医疗卫生保健上走集体合作之路。由于合作医疗适合广大农村居民的现实需要,一旦出现便受到支持和欢迎。
三 毛泽东的重视和政府有力的推动促进了合作医疗制度和赤脚医生群体的发展
我国是封建历史延续最久的文明古国,广大人民群众在思想认识上还普遍存在着英雄史观和狂热的权威崇拜的社会心态,小生产者的依附心态和观念有广泛的市场。新中国成立后,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正式成立,农民群众的权威崇拜心理有了正式的依托。长期以来,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无限的信任,长期的革命实践使领袖毛泽东拥有崇高的威望,他高尚的人格魅力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信赖,毛泽东的个人威信这么高,大家都敬仰他。他怎么说,大家都跟着怎么做。这是农村合作医疗发动并顺利推行的政治前提。合作医疗制度和赤脚医生群体的出现和发展,就是在汪洋大海般的小生产的基础上政府有组织地推动的,又迎合了广大农民群众急于改变缺医少药的现状。为了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缺医少药的局面,1965年11月,周恩来总理在接见第一届全国妇产科学术会议代表时的讲话中,专门讲到农村卫生人员的培养问题,他提出要培养生产队不脱产卫生员、大队半脱产卫生员、公社或区里的专职卫生人员,并要求,“一定要组织大中城市、工矿企业、机关、学校以及军队的医务人员,分期分批组成医疗队,到农村去,主要做两件事,一是治病,一是培养医务人员”。只要真正为农民治病,为他们培养医务人员,农民是欢迎的。在政府的推动下,农村合作医疗和赤脚医生群体开始发展。各级政府掌握的大众媒体如报纸、杂志、书籍、电影、广播积极宣传合作医疗的优越性和赤脚医生的先进事迹,大量文艺作品如小说、诗歌、漫画、戏剧、歌曲等也有效地引导了广大农民群众走向合作医疗。
20世纪50年代中期,在我国农业合作化时,河南、山西、河北、湖北等省份的一些农村地区开始推行合作医疗,尽管地方报纸对此曾经给予宣传和报道,介绍合作医疗的经验,表扬典型,卫生部对此也有所注意并予以肯定。但此时对合作医疗制度的宣扬局限于卫生战线,地方性报纸的宣传数量也不多,因此政治影响有限,这种新的医疗制度在全国的影响面不大,也没有大面积地推行。此时,中央对农村的医疗方针政策主要是城市帮助农村,其措施是组织城市医疗卫生人员到乡村去,通过巡回医疗、帮助农村培养医生等方式解决农村的医疗卫生问题。这种方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长期以来缺医少药的严重局面。因为对于广袤的农村来说,城市医生极其有限的巡回医疗无异于杯水车薪。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迅速推广和赤脚医生群体的大量出现,主要取决于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集权化的政治权威及毛泽东主席强有力的支持。我国农民在各方面的合作,在理论和实践方面一直和毛泽东的合作思想相一致。1948年4月,为了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毛泽东强调指出:“必须劝告农民在自愿原则下逐步地组织为现时经济条件所许可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各种生产的和消费的合作团体。”1953年,毛泽东认为,对于个体农民经济而言,“互助合作,办合作社,这不仅是个方向,而且是当前的任务”。同样,新中国成立后农民创造性地在医疗卫生方面的合作,也得到了毛泽东的大力支持。如果没有毛泽东对农村卫生工作的大力扶持和密切关注,在全国范围内,“普及合作医疗几乎是不可能的,至少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期内完成这项浩大的工程”。
作为一个深谙中国国情的伟大的政治家和战略家,毛泽东深刻了解农民的疾苦和现实需要。对于如何解决占中国人口80%的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毛泽东一直在思索和努力。新中国成立之初,他就提出医疗卫生要“面向工农兵”的原则,成为我国卫生工作的四大方针之一。虽然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还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的医疗卫生面貌。新中国成立后的十来年,在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方面的进展不大,县级地方政府的主要作为是兴建了部分县级医院,从县级医院中抽出部分医务人员到农村巡回医疗,此外,“在农村卫生保健方面的工作是很少的”。在乡村,主要是适应合作化的形势需要,将乡村的私人中医人员和医疗资源集中联合起来,办一些联合诊所,仍然不利于分散居住的农村居民就医。中国的医疗资源主要集中于城市,农民饱受疾病的折磨,他们看病就医仍然十分困难。对此现状,毛泽东十分不满意,并提出严厉批评,指示卫生部改革医学教育,要缩短医学教育学制,医生要在实践中学习提高。1965年6月26日,他有针对性地提出:“今后城市的医院应该只留下毕业一两年的医生,本事不大的医生,其余的都到农村去,把好的都放在农村。把医疗卫生的重点放到农村去!”这就是著名的决定我国医疗卫生大政方针和路线的“六·二六”指示。在毛泽东的指示下,1965年8月,卫生部党组向中央报告,提出把卫生工作重点转向农村去,提出今后要大力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其主要措施是经常保持1/3的城市医药卫生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到农村。1965年9月1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发表了题为《切实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社论。在当时的政治背景下,由于毛泽东的个人威望,在他的重视和指示下,我国各级政府开始将医疗卫生的重点放到农村。
1968年,毛泽东批示了两个文件,直接推动了合作医疗和赤脚医生的发展。第一个:9月3日,上海市革委会将调查报告《从江镇公社“赤脚医生”的成长看医学教育革命的方向》送交毛泽东审阅,毛泽东看过之后觉得很好,认为“卫生系统的革命也是一个大问题”,并将调查报告的标题改为《从“赤脚医生”的成长看医学教育革命的方向——上海市的调查报告》,建议在中共中央委员会主办的《红旗》杂志上刊登。在毛泽东的指示下,“这篇调查报告发表在一九六八年九月十日出版的《红旗》杂志第三期,《人民日报》九月十四日予以转载”。第二个:12月5日,《人民日报》加“编者按”发表了湖北省宜昌地区革委会、长阳县革委会、长阳县人民武装部调查组的《深受贫下中农欢迎的合作医疗制度》一文和《黄村、良乡公社对乐园公社实行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贫下中农、农村基层干部、公社医务人员座谈会纪要》。毛泽东认为合作医疗制度和赤脚医生群体能够改变我国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可以有效地解决农民防治疾病、缺医少药的问题,决定在全国农村地区大力推广。
由于得到毛泽东的大力支持,从1968年底到1977年的10年间,各种媒体开始大量报道和积极宣传合作医疗和赤脚医生。“合作医疗能够在短期内迅速推广,大众传媒的舆论导向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非常重视,作为一件重大事情来做。在浓厚的政治气氛下上纲上线,将办理合作医疗看作执行毛主席的革命医疗卫生路线,不办理则是走修正主义的医疗卫生路线。1969年,合作医疗制度和赤脚医生群体在中国大地很快发展和盛行起来。在舆论的大力推动和政府的积极支持下,农村合作医疗站遍地开花,赤脚医生的足迹遍及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山村水乡。因此,对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赤脚医生群体的发展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取决于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集权化的政治权威,倘若不能得到党中央及毛泽东主席强有力的支持,就不可能在这样短的时期内迅速推广和普及合作医疗”。
四 城市卫生人员和医疗技术的下乡,为合作医疗制度和赤脚医生群体的发展注入了活力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农村的卫生资源和医务人员的技术力量十分有限,尽管农村合作化时期对乡村医生进行整合,组建了联合诊所,本质上并没有提高农村医生的数量和卫生资源的质量。为了改变这一状况,党中央一直从城市抽调卫生技术人员和医疗资源,组成卫生工作队,到农村进行巡回医疗。
1958年11月,党中央曾经号召城市医务人员以及医学院校的师生到农村去,支援农民的医疗卫生工作,向群众宣传卫生知识,帮助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农村举办训练班,培训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积极从事防治地方病等。在党中央的号召下,大批城市医务人员深入农村基层,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毛泽东对于组织城市医疗卫生人员到农村去十分重视。1965年年初,随着“四清”运动的推行,他做出指示,要求城市的医务工作人员到农村去防病治病,并帮助做一些培养乡村医生的工作。卫生部随即在城市医务人员中抽调人员组织医疗队,分期分批到农村巡回医疗,进行防病治病,在农村就地培养不脱产的医疗卫生人员,并将此作为一种制度推行。对于中央的指示,各地纷纷作为具体工作严格执行。各省都有一大批医学专家、教授、名医和骨干力量到农村去巡回医疗,他们因陋就简,和农村群众一起,积极为当地防病治病,组建基层医疗机构,开办卫生积极分子学习班,为当地培训卫生人员,做出了很大贡献。人民解放军也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组织军队医务人员深入到农村和边疆地区,参加巡回医疗,有力地支援了农村的医疗卫生工作,有效地缓解了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
多年来我国广大农民群众看病吃药问题一直是一个大问题,医疗卫生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针对此种现实,1965年9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切实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发出号召,“城市医院向农民开门,彻底实现城市医疗卫生工作的革命化;要求医疗卫生工作,特别是专区以上城市的医疗卫生工作,有计划地有领导地组织医务人员长期地或者短期地下乡上山,把医药送到农村去”。
这样,摆在各级卫生部门和全体医药卫生人员面前的一个头等重要的任务,“就是面向农村,面向五亿农民,坚决地迅速地切实把医药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
20世纪60~70年代,全国医务人员热烈响应党中央、毛主席提出的面向工农兵,大力支援农业的号召,组织城市医疗队和军队医疗队,到农村、林区和牧区进行巡回医疗。绝大部分省、市医疗队,都有专家、教授、名中医参加。医疗队在农村,受到广大贫下中农的欢迎,农民把他们称作“毛主席派来的好医生”。他们不断穿梭于广大农村地区,“为农村培养了数以万计的卫生保健人员,为赤脚医生队伍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同时,许多城市医疗卫生部门还“伸腿”到农村,与农村卫生组织建立固定协作关系,全面支援农村卫生建设。
各行各业也都大力支持巡回医疗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曾经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商业厅、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下乡巡回医疗队需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供应工作,各地的商业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哪里有医哪里就有药。“各级医药商业部门在安排整个农村医药供应的同时,一定要积极主动配合下乡巡回医疗队,切实做好对他们需要的药品和器械的供应。”
为了配合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有利于培养农村医药卫生人员,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了一批农村卫生读物,例如:健康报社编的《面向农村为五亿农民健康服务》(共三辑)、由巡回医疗队编写的《农村卫生员课本》(试行本),这两个课本主要介绍小伤小病的处理、针灸、急救技术、饮水管理和粪肥管理,以及除四害的经验等。分别可供南方和北方农村短期训练卫生员试用;北京中医学院编的《农村卫生员针灸课本》(试行本)、《农村卫生员用药课本》(试行本)、《农村接生员课本》(试行本)、《基础医学和防治医学》、《农村医学》(共三册)、《半农半医教材》(上、下册)、《针灸》、《中医诊疗概要》、《针灸疗法》、《简易中医疗法》、《人体解剖生理挂图》、《针灸常用穴位挂图》、《针灸基本手法》、《针灸临床取穴图解》、《日照县积肥卫生经验介绍》、《遵化县迁安县积肥卫生经验介绍》、《河北省农村饮水改良工作介绍》、《下乡成药介绍》、《怎样防治稻田皮炎》、《卫生救护手册》(修订本)、《中西医结合治疗骨折》等。上列各书,由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各地新华书店经售。
河南省的医药部门也积极组织成药下乡,把常备成药经营技术扎根到生产队去,同时在当地培训不脱产卫生员。1965年以来,河南省各地医药部门,进一步面向农村,面向生产,积极把疗效好、价格便宜、服用方便的中西成药送下乡去。为了及时把药品送到农村,方便群众用药,各地医药商业部门,从企业行政管理单位、城市批发和零售部门抽调了大批人员,由领导干部带领,深入农村,深入社队、深入田间,开展供应。各地医药公司采取了人员、技术、药品三进社的方法,帮进、帮销、帮传授经营技术。
有些医药单位为了把一些常备的中小成药经营技术扎根到生产队、扎根到群众中去,他们还配合卫生部门,帮助生产队培训卫生员,建立保健箱。“商城县医药公司和卫生部门深入伏山公社帮助490个生产队培训卫生员。现在,这个公社队队有了卫生员,个个卫生员有保健箱,基本达到了小伤小病不出村。据该公社千金山大队今年二季度来不完全统计,不脱产卫生员给群众治疗小伤小病共达262人次,平均每人次只花4分钱。”
河南省广大城市医务人员热烈响应党中央面向农村、为广大农民服务的伟大号召,踊跃参加农村医疗工作队。到1965年11月为止,“全省已经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抽出了九千多名医务人员,分别组成了一百多个农村医疗工作队,有二千九百多人,已经到达指定县、社,其余的六千多人,也将在本月内陆续分赴农村”。他们的具体任务就是:开展巡回医疗,为广大农民治疗疾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为生产队、生产大队培训不脱产的卫生员和半农半医的医生等。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曾经组派过医疗队到一些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巡回医疗,尽管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人数比较少,去的地区也有限。而这次组织的巡回医疗队,在人数、范围、技术质量、深度和广度等方面都大大超过以往。更有甚者,这次巡回医疗是在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下,医药卫生工作必须面向农村。因而,广大医疗技术人员都比较认真,并取得了很大成就。
大批巡回医疗队到农村服务,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医疗队所到之处,群众奔走相告。同时,巡回医疗队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肯定和赞扬。访问过中国的阿富汗医学代表团团长吴拉姆·海德尔·马赫尔博士,就十分赞扬中国在医疗卫生方面的建设事业中采取群众运动的办法,他表示,“其中最好的一项措施是,许多医务工作者自愿组织起来的巡回医疗队到农村直接为农民治病”。
实践证明,全国城市医疗卫生的重点转移到农村,有利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有利于培养农村不脱产的医疗卫生人员,为农村合作医疗组织的建立和赤脚医生的培养,做出了十分有益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