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国际组织与拉美国家的司法改革
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降,在美国国际开发署、世界银行、美洲国家组织(OAS)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双边和多边国际组织的支持下,拉美国家、南部非洲国家和东欧国家相继进行司法改革,踏上“建立法治”之路。20多年来,上述国际组织在拉美国家的促进法治的过程中,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留下了不少的教训。但无论如何,这些国际力量都是拉美国家进行司法改革的影响和推动力量。下面我们仅以美洲国家组织和美洲峰会为例,说明国际力量在拉美国家司法改革中的推动作用。
制度变量和政治变量是经济发展中的关键因素,单纯的市场行为并不必然产生健康的竞争或平等,而要实现健康的竞争或平等,就必须有足够的制度支持市场政策和民主治理,保证法律的可预测性、可信任性和安全性。在20世纪90年代,这些制度经济学和法律经济学的观点已经成为发展市场经济、巩固民主的国家的主流思想。也许,对这些思想的研究应归功于世界银行和美洲开发银行,它们在90年代发表了多份相关报告。这些报告对于上述观点在拉美地区的传播发挥了重要影响。然而,真正推动拉美国家政府形成相关共识,进而将司法改革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外部力量,就是美洲国家组织。
多年来,美洲国家组织一直积极倡导将促进司法机构的现代化作为在市场经济和民主框架内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提出以司法机构的改革与现代化作为美洲国家组织及其成员国的重要目标。为了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美洲国家组织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第一,成立美洲司法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一个顾问机构,其职责是编撰国际法、研究西半球发展中国家与一体化相关的司法问题,如研究这些国家立法的同一性问题等。自20世纪80年代起,该委员会致力于研究法律在美洲经济和社会进步中的作用,经常邀请美洲国家的法官、律师和法律研究机构的代表参加研讨会,分析司法独立、司法机构的效率等重要问题;同时,还研究一些与解决纠纷的替代机制相关的问题,如国际仲裁和国际协议的适用等。
第二,成立司法与政治事务委员会和美洲司法研究中心。20世纪90年代初期,美洲国家组织成立的这个委员会专门研究司法行政工作,引导拉美国家进行司法改革,完善司法体系。1999年,又成立了一个特别工作组,称作美洲司法研究中心(Justice Studies Center of the Americas),是司法领域的专业研究团队。1999年11月,美洲司法研究中心在美洲国家组织特别大会期间正式成立。作为政府间的实体自治机构,该中心以支持成员国进行司法改革为宗旨。美洲司法研究中心第一次理事会会议于2000年在华盛顿召开。会议决定,中心将促进成员国之间的人力资源培训,加强信息交流,支持司法改革,尤其是在刑事司法改革方面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在官方层面,美洲国家组织设立了司法部长论坛,专门讨论利马国家的司法改革问题。1996年美洲国家组织常设理事会提出建立该论坛的建议,后来美洲国家组织在利马召开会议,正式成立司法部长论坛。1997年12月,美洲国家组织第一次司法部长和检察长会议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会议的宗旨在于加强成员国司法体系、巩固法治、保障个人权利的实现和义务的履行。会议主题包括公民在平等基础上享有法律服务,保证司法行政的独立、正直和效率,以为社会、政治和经济发展提供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等。其他议题还涉及争端解决的替代机制、改革刑事司法体系和监狱制度,以及就这些问题展开国际法律合作等问题。1999年,美洲国家组织第二次司法部长会议在秘鲁利马举行。这次会议讨论了司法改革的一些关键议题,如实现正义,法官、检察官培训,加强美洲各国在反恐、反腐、反毒、反洗钱、反非法武装劫持、反计算机犯罪等方面的国际合作。2000年3月,美洲国家组织第三次司法部长会议在哥斯达黎加圣何塞召开,继续讨论第二次会议的议题,但把重点放在计算机犯罪、法律合作,以及把争端解决替代机制作为实现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议强调,中心在开始阶段的主要目标是通过不同的合作机制,加强对司法改革中刑事司法问题的研究。会议最后还决定将中心的所在地放在智利。2002年,美洲国家组织第四次司法部长会议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举行。这次会议重点强调了相互之间的法律和司法援助等问题,包括加强由美洲国家组织法律事务部创建的“信息交换网络”平台。本次会议的主题包括引渡、反计算机犯罪以及反腐合作等,并再次强调争端解决替代机制对实现正义的重要作用。由于2001年美国发生了“9·11”事件,会议还强调加强司法合作、打击跨国犯罪和恐怖主义。
此外,美洲峰会也积极推动拉美国家的司法改革。1998年,西半球加强民主、司法和人权第二次峰会在智利的圣地亚哥举行。在司法领域,各国政府强调应该保护个人权利,同时还要努力减少未判决囚犯的数量,改善监狱的条件。大会还建议,在刑事司法制度的改革中,要引入言辞证据,建立公共部(Ministerio Publico)和公设辩护律师(Defensoría Publica)。各国政府代表还强调要保障公民方便且及时地享受司法服务,加强法院的独立、透明和效率。各国首脑还表示继续支持在美洲国家组织框架下定期举行司法部长会议。
2002年4月,第三次美洲峰会在加拿大魁北克举行。在这次会议上,各国首脑达成共识,全力支持司法部长会议,强调历次部长会议的成果的重要作用,敦促各国落实其成果和建议,尤其是那些关于司法独立、实现正义、交流司法改革的实践经验,以及根据人权标准减少审判前的囚犯、交流引渡信息和相互提供法律援助。峰会还承诺资助美洲司法研究中心。
此外,在拉美国家进行司法改革的整个过程中,世界银行、美洲开发银行和美国国际开发署都提供了众多项目的资金支持,还发表了很多研究报告,从思想上和资金上推动了拉美国家的司法改革。总之,包括拉美国家在内的西半球司法改革,从开始研究到官方达成共识,美洲国家组织等国际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拉美国家司法改革的重要推动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