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现阶段粮食主产区农业规模经营研究——以河南省固始县为例
第一节 引论
保障粮食供给安全和增加农民收入始终是我国农业发展的两大目标。要实现这两大目标,必须要对现阶段我国的农业经营方式进行升级,实现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特征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产品生产过程的角度看,现代农业的发展,一方面要实现高产、优质、高效的农产品供给,另一方面,现代农业发展要保证农业生产要素能够获取平均的生产收益;二是从产品价值实现的角度看,中国现阶段普遍存在的是两亿多农户分散经营方式,这使农户的市场参与机会与谈判能力受到负面影响,导致农民难以保护自身利益,农产品生产与市场需求难以有效衔接,农业服务成本难以降低;三是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生产要素在农业生产中获得同参与其他产业活动接近或一致的生产收益是关键环节,也唯有在此情况下,农业生产才能够获得供给充分、结构合理、管理有序的要素供给与管理,各农业生产要素才能够充分地发挥其作用效力,推进现代农业产出水平的持续提升。由此可见,要实现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目标,在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把家庭分散经营的优势与统一经营和服务的优势结合起来,形成有活力的农村经营体制,是必须要解决好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在此问题上,中国的政府部门、理论研究者和广大的农业生产实践者从政策层面、理论研究层面和农业生产实践层面,对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特别是农业规模经营进行了探讨和实践。
一 政策层面
中央对“三农”问题非常重视,2004~2014年,连续发布了11份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了“三农”问题在中国现代化时期的重中之重地位。其中,涉及农业经营方式升级方面的有: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把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并提出“三农”工作的十字方针——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明确了旨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一系列措施;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落实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农业经营体系与农业经营体制问题都予以高度重视,其中,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出现在中央文件中,党的十八大报告又指出,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在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下,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4年,针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对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更为紧迫、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矛盾日益尖锐的环境,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二 理论研究层面
农业规模经营问题在学术界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问题。对此问题,学者有三种不同的观点:一是从生产要素节约利用的角度,认为农户经营规模扩大可以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二是从激励机制方面考虑,认为经营规模扩大无益于生产效率的提高;三是认为农业经营规模的成本收益之比呈U形,最低点是最优规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