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要素流动与城镇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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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动城镇化与被动城镇化

城镇化不是砖头瓦块的堆砌,其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生活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以农民工和农村大学生群体为主的主动城镇化,一种是以被征地农民群体为主的被动城镇化。主动城镇化由市场主导,人们凭借教育、务工、投资等方式自主选择进入城镇就业和生活,依靠的是自身所拥有的人力资本、物质资本或社会资本。被动城镇化由政府主导,主要是指城镇郊区及周边农村因土地征收的客观力量作用而导致的人口城镇化,人们在城镇中居住和生活是政府推动的结果。

一 主动城镇化

农民工市民化是农村人口转变为城镇人口的关键路径之一,是主动的城镇化。主动城镇化是市场主导的城镇化,是人们自主选择进入城镇就业和生活的过程,依靠自身所具有的人力资本、物质资本和社会资本来实现,以人力资本为主,物质资本和社会资本为辅(表2-1)。主动城镇化的生活方式是自愿、自主选择的,是经过不断调整而自适应的过程,是一个长期渐变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政府的支持。201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第三部分“2012年主要任务”指出:“……更加注重把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主动城镇化人群最终实现在城镇中安居和乐业主要是自身奋斗的结果,他们的生活方式也在潜移默化中发生转变。

表2-1 主动城镇化类型分析表

注:主动城镇化中人力资本主要指非农就业技能。

1.子女带动父母型

子女带动父母的主动城镇化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人力资本增加,二是物质资本增加。上学(或参军)是人力资本增加的途径,人力资本提升后在城市或城镇中找到工作并定居;到城镇或开发区投资经营是物质资本增加的途径,依靠物质资本在城镇中生产、生活并定居。通过这两种途径城镇化的人群未来有可能把父母接到城镇居住,是子女带动父母的主动城镇化方式。这种以人力资本或物质资本积累和提升为途径的城镇化较为稳定,是可持续的。

2.父母带动子女型

父母带动子女的主动城镇化是“家庭式迁移”的城镇化,可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父母的努力、综合资本的提升在城镇中工作、购房并最终定居下来,实现完全城镇化;一种是父母有城镇工作时,孩子跟随父母在城镇中生活,并在流动人口子弟小学就学,当父母失去工作或失去工作能力(如因工致残)时,子女只能返回农村生活,这种是暂时城镇化。不管哪一种方式,如果子女未能考上大学或者没有掌握一门技能时,很难在城市中立足,因而成为城镇中的边缘群体,这种父母带动子女的城镇化稳定性不强,不具有可持续性。

3.父母子女分离型

父母子女城乡分离的主动城镇化是“非家庭式迁移”的城镇化,到城镇中就业的多为青壮年劳动力,留在农村生活的是“386199”部队(妇女、儿童和老人)。这种模式的可持续性水平较低,还会带来留守儿童教养问题、留守妇女婚姻问题、留守老人赡养问题等,长期居住在城市中的前景并不明朗(朱宇,2012),很多人最终回到农村生活。

二 被动城镇化

被动城镇化是政府主导的城镇化,主要指被征地农民市民化的过程,是因土地征收而导致的人口城镇化,被动城镇化人群多来自城镇郊区及周边农村。被动城镇化人群的生活方式是突变的,没有经过较长时间的适应阶段,在城镇中居住生活是政府推动的结果,因而会出现城镇生活农村化的现象。

表2-2 被动城镇化农户类型分析

土地尤其是农地是农民生产和生活的根本,根据农民对农地的依赖程度和农民的收入来源,可将农民划分为三个不同类型。一是完全依靠非农收入的农户(非农户),二是既有农业收入也有非农收入的农户(兼业户),三是完全依靠农业收入的农户(纯农户)。在经济越发达的地区,纯农户所占的比例越少,在经济越不发达的地区,纯农户所占的比例越大。农民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个部分,与这四个部分收入对应的资本分别是:人力资本(农业技能或非农业技能)、人力资本(经营能力)和社会资本(关系)、物质资本(用于出租的农地或住房)、社会资本(关系)。

当农民及其所拥有的农地、宅基地被城镇化后,农民的收入结构可能会发生改变,人力资本(农业技能)可能因农地丧失而无法创造种植业收入,物质资本(用于出租的农地和住房)丧失而无法得到年租金形式的持续财产性收入。那么,对土地依赖程度较高、依靠人力资本(农业技能)和物质资本(用于出租的农地和住房)的农民在被动城镇化后,他们的收入来源和结构就会发生大的改变甚至完全被改变,其对城镇生活的适应能力较低,可能会出现因征地而致贫的现象发生。尤其是在郊区土地不断升值和房租不断上涨的时候,选择继续做农民有可能得到比做市民多得多的利益(黄祖辉、毛迎春,2004;陶然、曹广忠,2008)。对土地依赖程度较低、被动城镇化之前就依靠人力资本(非农业技能)获取收入的农民,被城镇化后的收入来源和结构可能不会发生改变,其对城镇生活的适应能力较强,被征地农户收入有可能不降反升(史清华等,2011)。这一群体可能是在城市中打工,但每天回农村居住的“离土不离乡”的被征地农民,多来自近郊区的农村地区,这在经济较发达、企业较多的地区较为常见(如上海)。林乐芬等(2009)通过对南京、昆山、无锡三个发达城市的失地农民问卷调查发现,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对土地存在严重依赖的地区,失地农民市民化后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较差,生活水平不但没有提高反而有所下降。相反,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非农产业发展水平较高,就业技能较高,当地政府给予的补偿较多,失地农民市民化后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也较强。因而,非农户城镇化、兼业户(二兼户、一兼户)城镇化、纯农户城镇化后的适应能力是依次降低的,可持续性水平也是依次降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