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战略与宗教对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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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带一路”战略中宗教因素的几点思考

郑筱筠郑筱筠,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宗教学会常务副会长。

自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建设“一带一路”的设想,现已得到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响应,对未来世界格局的影响正逐渐展现。所谓“一带一路”,指“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涵盖了中亚、西亚、东南亚、南亚、北非和东非,辐射东亚及西欧。“一带一路”沿线主要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与中国经济发展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如果从全球治理的视野来看,全世界有230多个国家,只要致力于“一带一路”发展的,我们就应该把它看作丝路国家,其中也包括美国以及拉美各国等。因此,“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是一个大构想,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对于推动世界各国共赢互利,互联互通、互信互助有着积极的作用。从文明交流发展的角度看,“一带一路”建设根本上是多元文化的融通,既代表了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需要深度交流和相互理解的新境界,也是古代丝绸之路的文化精神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在现代社会的对接。由于从古至今,宗教大多以这“一带一路”为平台进行交流和传播,并与沿线各国、各区域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层面都有联系,因此,宗教与“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笔者认为它可以成为我国的一个战略支点。本文以战略支点为核心,围绕宗教成为战略支点的可能性和如何发挥宗教的战略支点作用两部分进行论述。

宗教作为一种文化软实力,需要辩证地看待其社会作用,努力发挥其积极因素。一方面,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在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时,应该内外兼修,对内应引导信教群众积极参与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中,发挥宗教的社会动员能力,发挥正能量;另一方面,对外应依托宗教网络的历史资源和现实关联,逐渐建立健全宗教文化交流的国际平台,打造宗教文化的积极的一体化效应,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它对外是中国发展战略重要的一种外交影响力,是中国社会在全球化、信息化和科技化时代,鼓励社会个体积极参与文化建设方面的驱动力和执行力,其实现主体就是社会及其作为社会一分子的“社会人”;而其对内则体现为宗教组织在整合社会资源、团结凝聚社会个体方面具有高度的社会动员能力。就宗教文化资源而言,需要在新经济常态下,重新进行文化功能的定位,积极发挥宗教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过程中的战略作用。对此,在顶层设计方面,在“一带一路”战略的大框架下,以文化融资为理论指导,将宗教文化资源和经济资源进行功能分类定位,尊重宗教发展的客观规律,合理运用宗教文化的社会动员能力对文化资源进行跨区域的融资整合,乃至搭建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对文化资本、金融资本进行整合,以此来推动“一带一路”沿线的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