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传导与金融效率研究:以东中部地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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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已有中国实践回顾与评价

一 金融发展理论实践的回顾

依据Patrick的理论,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关系有两种模式,即需求追随型和供给领先型。Patrick认为,随着经济发展,供给领先型关系的主导地位逐渐被需求追随型关系取代。如果仅从因果关系上分析,可以简单地认为在供给领先型关系主导阶段,金融发展是经济发展的直接原因,而在需求追随型关系主导阶段,经济发展则是金融发展的直接原因。

中国的金融体系是伴随经济长期持续、稳定增长而发展起来的。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金融体系为经济增长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多种资金融通渠道,但也应承认,我国金融发展水平相对来说较低。从已有因果关系分析结果就可看出,中国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目前还处于供给领先型关系主导的阶段,还没有发展到需求追随型关系主导的阶段。就两者之间的相关关系和因果关系,众多研究者有不同的看法,已有的经验研究结论有着明显的分歧。

对于我国金融中介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谈儒勇(1999)基于King和Levine(1993)、Levine和Zervos(1998)的经验分析方法,采用普通最小二乘法得出金融中介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由于其没有进行因果关系检验,曹啸和吴军(2002)采用格兰杰因果检验法对金融中介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补充检验,结果显示金融发展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并认为金融发展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主要是通过金融资产数量扩张来实现的,而不是通过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的。赵志君(2000)则基于扩展的生产函数模型得出广义货币形式的金融资产增长过快对经济提升有阻碍作用的结论。李广众(2002)的研究显示,金融中介发展规模与经济增长之间没有任何方向的因果关系,而金融中介效率与经济增长存在双向因果关系,从而认为银行发展不能成为反映长期经济增长的指标。

对于许多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来说,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大致平行的正相关关系。中国的金融体系建立较晚,近年才有了比较快速的发展。那么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这种正相关关系在中国是否存在?如果存在,它们之间的作用机制又是怎样的呢?中国的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到底起了怎样的作用?我国学者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探析。

(1)金融约束与经济发展。“金融约束”这一说法是由赫尔曼等学者(Hellmann et al. , 1996a; 1996b)归纳出来的。他们认为对发展中经济体或转型经济体而言,金融抑制的经历是不堪回首的,而推行金融自由化又达不到预期效果,所以有必要采取其他政策——金融约束。金融约束指的是政府组合型金融政策,如对存款利率控制、对贷款利率控制、对进入追加限制以及对来自资本市场的竞争限制等,它们旨在在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内创造租金(Hellmann et al. , 1996a: 163),或者提高金融市场运行效率(Hellmann et al. , 1996b: 222)。

金融约束论者运用信息经济学理论,对不同发展中国家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进行了研究。他们认为金融深化的假定前提是瓦尔拉斯均衡的市场条件,但这在现实经济体中难以实现。而且即使现实中存在这些条件,普遍存在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和代理行为等因素也会引起金融市场的失灵。

谈儒勇和于晖(2001)通过分析租金对银行部门和企业的作用,得出“金融约束有利于金融深化”的结论。仇娟东等(2011)认为,金融抑制、金融约束、金融自由化都是政策工具,而金融深化则属于政策层面执行目标,要达到金融深化,应使用金融约束与金融自由化政策工具,金融抑制则具有政策层面和政策工具层面的双重含义。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相当于紧缩性的货币政策和扩张性的货币政策,金融抑制是一个政策极端,金融深化则是另一个政策极端,而金融约束、金融自由化以及政策工具意义上的金融抑制则类似于利率、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金融约束与金融自由化都是达到金融深化目标的政策工具,它们的区别仅在于处于不同的金融深化阶段以及政府干预的强弱,其中金融约束理论为发展中国家在金融自由化过程中如何实施政府干预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政策框架,是介于金融抑制与金融自由化之间的一个过渡性政策工具,而金融自由化则是最终实现金融深化的政策工具。陶春海(2011)的研究则表明,中部地区投资增长是粗放式的,在不考虑金融规模膨胀、资金总量有限的情况下,企业投资需求较低,调高实际利率对投资的抑制作用较明显,从而会约束经济增长,这一研究成果值得借鉴。

(2)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经济的正常运转离不开经济组织的系统协调与配合,离不开货币资金的有效循环周转。金融效率及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金融结构自身的优化水平,这使得金融结构成为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变量。经济发展本质上就是经济结构优化的过程,其中包含了金融结构的优化以及金融结构优化对经济结构优化的推动,进而促进经济发展。金融是经济发展的核心,经济发展是金融结构优化的基础,金融结构优化又是经济发展重要的推动力。因此,金融结构和经济发展关系的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它对一国经济稳定、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外学者关于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市场导向型的直接融资与以银行业为主的间接融资对经济发展的效率高低;二是银行集中度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支持以银行业为主的间接融资的研究者(Stiglitz, 1985; Rajan和Zingales, 1988等)认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收集信息、处理信息、监督企业、降低借款道德风险、动员储蓄等方面比市场更具有优势;而认为市场导向型更优越的研究者(Allen和Gale, 1995; 1997; 1999)则认为金融市场具有更强的跨部门风险分散能力,同时对不确定性较高的投资项目具有比较优势。Merton和Bodie(1995)、Levine(1997)提出了另一种观点,即金融服务观。他们强调,金融安排即合约、市场和中介都能提供金融服务,问题不是银行或市场的效率高低,而是要创造一个微环境或大环境,使银行和市场能够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

国内学者在对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研究中主要分析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首先,关于直接融资主要是股票市场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薛丰慧和赵振全(2004)认为股票市场对经济增长具有正向作用,但不显著;刘伟和王汝芳(2006)的实证研究表明资本市场通过直接融资效率的提高促进经济增长。其次,关于间接融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薛丰慧和赵振全(2004)的研究也肯定这点;刘伟和王汝芳(2006)则认为我国目前的间接融资效率不高,但是通过金融深化可以提高间接融资效率,促进经济增长;毕荣(2004)的实证研究支持金融服务的观点,认为一个良好的中介和市场环境才是最重要的,它能够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提高金融体系效率。

(3)金融创新与经济发展。作为创新理论的鼻祖,熊彼特认为,创新是指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生产要素的组合引入现有的生产体系。这包括五个主要类型。实际上,熊彼特对创新的定义远不止这些。随着对金融创新领域研究的深入,后来的经济学家将金融创新分解为创新产品与创新过程,如衍生合同、新型公司证券或集合投资的新形态是产品创新的例证;而改造证券的新方式、交易及定价的新方法则是过程创新的代表。

从金融发展理论的角度看,金融创新是“金融体系内部的发动机”,金融创新是推动金融变革和金融发展的强大力量。金融产品的创新给投资者提供了可供选择的多种金融产品,使选择机会增多且空间扩大。随着金融创新的日益扩展,全球金融业和经济发展的相互依存度加深。

近年来,国内学者也纷纷对金融创新的效应以及重要性加以论证。姚铮和朱强(2002)在技术共同体的分析框架内对金融创新进程进行了考察,发现只有保持技术共同体中三大要素(资源禀赋、专有功能、制度安排)的同步协调发展,才能使金融创新健康有序进行。施建淮(2004)运用功能分析方法就金融创新对长期经济发展的影响进行了分析,他认为金融创新增强了金融系统的基本功能,为金融系统的动态效率分析提供了很好的理论路径。

从现有可获得的国内外文献来看,对金融创新理论的研究远不及对其他金融理论的研究那样深入和系统,特别是从区域经济发展角度来探讨金融创新的动力机制问题尚属空白。本书认为注重金融创新对推动区域金融运行的支持作用,有利于在更高层次上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进而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并且体现转型期内渐进式经济改革的内涵。

(4)金融生态环境构建与经济发展。处于转轨时期的中国,无论是金融系统本身在管理理念、技术手段和金融市场等方面的发育程度,还是金融生态环境在法律、制度、文化、社会信用体系等方面的完善程度,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仍然比比皆是。相较于金融系统本身,对金融生态环境的现实考察和系统研究更显不足,金融生态环境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甚至已经成为金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瓶颈。

国内较早系统阐释金融生态环境理论的是周小川(2004),他在深刻认识我国金融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的前提下提出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思想。目前学术界对金融生态环境尚未给出统一的定义,现有研究大多从狭义和广义角度对该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狭义的金融生态环境包括社会信用体系与政策法律等内容。

相关实证研究表明,从样本地区的实际发展绩效比较来看,那些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往往是法治环境相对较好、地方金融发展较快、金融部门独立性较强、社会诚信水平较高、社会保障体系较完善的地区,这样的地区恰恰是金融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区。因此,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从影响金融生态环境的不同因素及不同层面上入手。

从金融生态环境指标评价体系的10个方面(经济基础、金融发展、企业诚信、司法环境、地方政府诚信、金融部门独立性、社会诚信文化、中介服务发展、社会保障程度和金融合规性)来看,李扬等(2004)的研究结果表明中部地区整体状况最差。

二 对现有理论实践效果的评价

通过对上述文献的详细分析与研究,本书认为在这些已有经验分析中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些共性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以货币化指标(M2/GDP)作为金融深度的替代指标不合适。中国金融业发展情况决定其货币化指标过于简单。例如,我国目前实际广义货币总量M2值近十年来绝对量增加10多倍,但金融深度水平并未提升到相应的层次和高度。就现实来说,中国的若干相关产业(典型如房地产业)在经济发展中实际上承担着资金蓄水池的角色,其现实结果就是:货币化政策既不能松,又不能紧。因此,多数文献所考察的货币化指标的实际水平当比理论计算结果更低。这使对金融活动特别是金融业活动促进经济发展的考量处于夸大状态。

(2)多数经验分析或者只考察了中国金融发展的一个方面,或者分别考察银行中介发展和股票市场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尽管在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许多方面得不到统一的结论,但是大量的理论探索和实证研究表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确实存在显著的正相关性,金融在经济增长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金融发展的程度影响着经济发展,或促进,或抑制,经济增长的快慢也影响着金融的发展,或带动,或制约。在经验分析方法选取方面:①多数经验分析都基于单方程模型,单方程模型得出的因果关系对模型选择和函数形式非常敏感,也许会导致错误判断,采用VAR模型可能可靠性更高;②许多被大家广泛引用的结论来自对横截面数据的经验分析,鉴于国与国之间或地区与地区之间在经济结构、人口和技术等方面存在巨大差距,横截面数据分析的固有缺陷使得学者无法判断其因果性。最近的经验研究结果显示,许多从横截面数据得出金融发展推动经济发展的结论很少能得到长时间序列数据的支持。

(3)多数经验分析都没有对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检验,无论是普通最小二乘法还是协整分析法,它们得出的经验方程只能说明经济变量之间存在相关关系,且多数至少存在一个方向的因果关系,并不能说明变量之间的因果方向。因此,用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之间具有相关性来说明金融发展对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是不妥的,真实情况也可能是经济发展导致金融发展。

(4)多数经验分析在其检验模型中没有加入控制变量。众所周知,影响经济发展的因素有很多,金融发展只是其中之一,缺少影响经济发展的其他重要因素的检验模型所得出的结论难以令人信服。再加上各区域相应统计指标难以获得统一性,具有普遍意义的检验模型仍然极度欠缺。已有研究结论所涉及的控制变量是否存在普遍性也仍然存疑。

从大量的研究来看,国内外对发达国家、新兴市场国家及转轨经济体的实证研究成果虽然已有不少,但对于我国金融发展与地区差距方面的探讨比较少,这可能是因为获取中国金融系统的相关数据太困难,难以开展完整范围内的定量研究。世界银行(1989a, 1989b)、亚洲开发银行(2000)、Nicholas R. Lardy(1998, 1999)等对中国金融业的研究,加深了学者对研究金融发展问题迫切性的认识,但这些研究主要着重于推动金融改革与应对金融危机,有待于上升到长期金融发展的层面进行全面的定量研究。所以本书认为,应该针对不同国家的具体经济环境和不同经济增长阶段进行深入的实证分析。鉴于我国目前正处于宏观经济调控和金融改革的重要时期,研究金融结构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联程度、影响方式以及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间的相互影响(包括互补作用),实现金融体系与整个经济体系、金融体系内部不同市场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统筹有重要意义。

本书借鉴已有的对发达国家、新兴市场国家及转轨经济体的实证研究成果,但其适用性不强,应深入分析中国具体地区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特色。事实上不断有一些学者深入地区层面,进一步研究区域金融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但大多是实证检验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的相关关系并提出一些政策建议,如张海波和吴陶(2005)选取了包括31个省份的面板数据分析了我国各地区金融发展对经济发展的影响,韩俊才等(2006)分别对上海、广东等六省市的金融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