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目标值解释
(一)人均GDP
按《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国内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以2010年全国人均GDP为30015元计,目标值设置为≥61000元(2010年不变价)。2014年有6个省份已达到目标。
(二)人口城镇化率
按《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目标值设置为≥60%。2014年有8个省份已达到目标,全部为东部沿海省份,其中北京、天津和上海均超过80%。
(三)二元对比系数
综合考虑发达国家一般水平(0.5~0.8)和发展中国家一般水平(0.3~0.4)、中国农业人口规模依然巨大、未来几年城镇化提高速度和农业人口转移速度、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现状(2014年,全国二元对比系数平均为0.217)以及2010~2014年二元经济改善情况等因素,目标值设置为≥0.35。2014年仅1个省份已达到目标。
(四)第一产业劳动生产率
2010年全国第一产业劳动生产率为1.36万元/人,2014年提高到1.69万元/人(2010年不变价),提高了24.3%。综合参考2007年以来第一产业劳动生产率提高趋势、未来农业现代化将加速发展以及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等因素,目标值设置为≥2.4万元/人。2014年有10个省份已达到目标。
(五)农业综合机械化率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2020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0%左右;2015年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力争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8%以上。依据我们的计算,2014年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为57.2%,比2010年提高9.3个百分点。综合上述因素,目标值设置为≥68%。2014年有8个省份已达到目标。
(六)非农产业劳动力比重
非农产业劳动力比重方面,发达国家一般超过95%,中等收入国家一般超过80%。2014年,全国非农产业劳动力比重合计为70.5%,比2010提高了7.2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1.8个百分点。但未来几年经济发展速度为中高速,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将有所减缓,综合参考上述因素,目标值设置为≥80%。2014年有5个省份已达到目标,其中上海、北京和天津均超过90%,
(七)农业贷款相对强度(农业贷款年末余额占全社会贷款年末余额比重/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长期来看,随着农业以及农村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的不断下降,农业贷款比重下降不可避免。但短期来看,农业贷款严重不足,在一定时期里应加强金融对农业的支持;同时,依据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确保农业信贷总量持续增加、涉农贷款比例不降低”等要求,目标值设置为≥1。为减少偶然性,使用3年平均数。2014年有4个省份已达到目标。
(八)财政支农相对程度(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依据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优先保证农业农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各级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加快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持续增加财政农业农村支出,中央基建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要求等,目标值设置为≥1。为减少偶然性,使用3年平均数。2014年有25个省份已达到目标。
(九)土地相对利用率(城镇人口增长率/城镇建成区面积增长率)
该指标虽为正向指标,但并非数值越大越好,过大会导致城市人口密度过大。但考虑到我国过去长期土地城镇化进展快于人口城镇化,城镇化扩张的土地利用粗放。因此,为提高城镇化的土地相对利用率,保证城镇化过程中土地在城乡之间的合理配置,需要在一定时期内相对降低土地城镇化增长速度,提高人口城镇化增长速度,即在“十三五”时期以及之后一段时期,城镇人口增长率应高于城镇土地面积增长率,故目标值设置为≥1。为减少偶然性,使用3年平均数。2014年有4个省份已达到目标。
(十)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受教育年限
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实现教育质量的均等化。2014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5.38年,同期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5.01年,比2010年提高0.4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要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目标值设置为≥15.8年。2014年有1个省份已达到目标,有3个省份接近达到目标。
(十一)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受教育年限比(农村/城市)
2014年全国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受教育年限比为0.965(农村/城市),比2010年缩小0.011。依据义务教育城乡均等化原则,最终要实现城乡大体接轨,但在短期内还难以完全实现,城乡差距依然会存在。参考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受教育年限城乡差距的现状、近几年缩小的程度,以及城乡接轨原则,目标值取值为≥0.98。2014年有3个省份已达到目标,有11个省份接近达到目标。
(十二)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将2020年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目标值设置为9年以上,但依据我们的研究,这个目标难以实现。《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十三五’期间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明显增加”,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明显增加意味着人口受教育年限也会明显增加。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目标值取值为≥8.5年。2014年,有2个省份已达到目标,另有8个省份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8年。
(十三)城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比(农村/城市)
2014年全国城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比为0.762,仅比2010年缩小0.002,差距缩小幅度很小,还有一些省份,特别是某些发达省份甚至出现扩大趋势,这十分不利于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城镇化水平提高不能以城乡差距扩大为代价,在农村人口不断涌入城市的过程中,必须防止农村人力资源素质的下降和城乡差距的扩大。按城乡差距缩小原则,目标值取值为≥0.80。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这是一个难度比较大的目标,需要各级地方政府重视对农民的继续教育,加大支持力度。2014年有7个省份已达到目标。
(十四)农村孕产妇死亡率(县级孕产妇死亡率)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农村妇幼保健水平明显提高,孕产妇死亡率明显下降。2014年,农村孕产妇死亡率为22.2/10万,比2010年下降了26.2%,比2000年下降了68.1%。《中国卫生统计年鉴》和《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只发布全国城乡孕产妇死亡率数据,没有发布分省份的城市与农村数据,因而无法据此直接设置农村孕产妇死亡率目标值。但这两个年鉴有分省份的县、市数据,因此,我们以县代表农村,并用县级孕产妇死亡率来设置目标值。2014年,全国县级孕产妇死亡率为15.78/10万,低于《中国卫生统计年鉴》和《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中农村孕产妇死亡率。2014年县级孕产妇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了24.7%,年均下降6.8%,与两个年鉴中农村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幅度差异不大。《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2020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8/10万,依据城乡孕产妇死亡率和县级孕产妇死亡率下降速度、县级孕产妇死亡率与农村孕产妇死亡率的大体比例关系,以及对县级孕产妇死亡率将加快下降的判断,目标值设置为≤10/10万人。2014年有7个省份已达到目标。
(十五)农村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
2014年,全国农村平均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为3.8人,比2010年提高0.8人。《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三五”期间,要通过改善从业环境和薪酬待遇,促进医疗资源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向基层和农村流动,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名,比2014年增加18%。以此为依据,农村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将会出现较大幅度的增加,再考虑到城镇化进程以及农村人口密度小、近几年农村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增长速度以及执业(助理)医师数与卫生技术人员数的大体比例等因素,目标值设置为≥4.7人。2014年有7个省份已达到目标。
(十六)城乡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比(城市/农村)
2014年全国城市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与农村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比为2.55,按城乡差距缩小原则,同时考虑到未来农村人口比重下降和农村卫生技术人员还将增加的趋势,目标值设置为≤2。2014年有6个省份已达到目标。
(十七)开展互联网业务的行政村比重
2014年该指标已达到93.5%,比2010年提高13.4个百分点。按城乡接轨原则,同时考虑到近几年农村互联网覆盖率提高速度,目标值设置为100%。2014年有17个省份已达到目标。
(十八)农村宽带入户率
2014年全国宽带入户率约为36%,农村宽带入户率为19.28%,比2010年提高近10个百分点;《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2020年全国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要达到70%。参考上述因素,并按城乡差距缩小原则,目标值取值为≥50%。2014年有3个省份已达到目标。
(十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比(城市/农村)
2016年1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等,因此,未来几年内,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实现接轨。但是,由于还存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差距较大,短期内还难以真正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的接轨。近几年来,由于新农合标准不断提高,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水平不断接近,201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水平是农村居民的6.4倍,2014年下降到3.9倍。综合参考上述因素,目标值设置为≤2。2014年有2个省份已达到目标。
(二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比(城市/农村)
2014年该指标为1.77(以农村为1),比2010年缩小了0.38。按城乡接轨原则,同时考虑到近几年各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渐接近的趋势,目标值设置为1。2014年尚未有省份达到目标,仅有1个省份非常接近于目标。
(二十一)农民人均纯收入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据此,以2010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919元计,目标值设置为≥12000元(2010年不变价)。2014年有5个省份已达到目标。
(二十二)城乡居民收入比(城市/农村)
“十二五”时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年缩小,2014年,中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为2.75(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比2010年缩小0.48,“十三五”期间也力争保持这一趋势。依据城乡差距缩小原则,同时考虑到近几年城乡收入差距缩小趋势,目标值设置为≤2。这是一个难度比较大的目标,但是,这可以督促各级地方政府更加重视“三农”问题,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2014年有1个省份已达到目标。
(二十三)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比(城市/农村)
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差距始终小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2014年,全国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比为2.38(以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为1),比2010年缩小0.7。参照城乡居民收入比的目标值,同时考虑到近几年城乡居民消费支出差距缩小速度等因素,目标值取值为≤2。2014年有6个省份已达到目标。
(二十四)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2020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2014年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已达到79%,比2010年提高了7.8个百分点,已经十分接近《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目标。综合考虑上述情况,目标值取值为≥90%。2014年有9个省份已达到目标。
(二十五)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2014年全国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为55.2%,比2010年提高10.2个百分点;未来几年需要加强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大幅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考虑上述因素,目标值取值为≥70%。2014年有9个省份已达到目标。
(二十六)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方面,发达国家一般在0.7~0.8; 2014年,全国平均为0.53,比2010年提高了0.02。《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大力发展节水农业,202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综合参考发达国家一般水平,以及我国现状、近几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速度和未来农业现代化,特别是节水农业将加快发展等因素,目标值设置为≥0.60。2014年有6个省份已达到目标。
(二十七)亿元GDP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根据《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02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2015年减少10%。2013年和2014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为2352.7万吨和2294.6万吨,较上年分别下降2.9%和2.47%,按照2.69%的平均降幅,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估计为2233万吨,进一步估计2020年的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将下降到2010万吨(较2015年减少10%)。按照2020年GDP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2020年的GDP为817806亿元(2010年不变价)估算,目标值设置为≤25吨/亿元。2014年有5个省份已达到目标。
(二十八)亿元GDP二氧化硫排放量
根据《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020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2015年减少15%。2013年和2014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2043.9万吨和1974.4万吨,较上年分别下降3.4%和3.6%,按照3.5%的平均降幅,2015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估计为1905万吨,进一步估计2020年的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将下降到1620万吨(较2015年减少15%)。按照2020年的GDP为817806亿元(2010年不变价)估算,目标值设置为≤20吨/亿元。2014年有8个省份已达到目标。
(二十九)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2014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为91.8%,比2010年提高13.9个百分点;2014年有23个省份已经达到90%以上。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目标值设置为100%。2014年有3个省份已达到目标。
(三十)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
2014年,全国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为48.2%,比2010年提高了27.4个百分点,年均提高近7个百分点。《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9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目标值设置为≥90%。2014年有2个省份已达到目标。
(三十一)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
目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很低,2014年,全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仅为10%,比2010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三五”期间要推进13万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因此,可以预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建设进程将加大。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目标值设置为≥30%。2014年有2个省份已达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