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史研究(第35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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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北京城的营建及物料采办过程

高福美

内容提要明北京城的营建是中国都城建设史上的重要事件,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洪武初年对元大都的继承和改造,永乐初年大规模的都城营建,以及嘉靖年间外城的修建;形成了三重环套的空间布局特征。都城营建采办物料主要分为采木及烧造等项,其中木料主要来自四川、湖广等地;砖石多由临清及苏州等地烧造;琉璃瓦则在京郊琉璃厂烧制而成。

关键词明代 北京 迁都 营建 物料

 

明北京城的营建工程,从洪武元年(1368)徐达攻入北京,到永乐初年大规模都城修建,以及其后的城楼、宫殿修缮,外城拓建等工程,应该说贯穿了整个明朝。《明史》记载:“明初工役之繁,自营建两京宗庙、宫殿、阙门、王邸,采木、陶甓,工匠造作,以万万计。所在筑城、浚陂,百役具举。迄于洪宣,郊坛、仓庾犹未迄工。正统、天顺之际,三殿两宫,南内离宫次第兴建……武宗时,乾清宫役尤大,以太素殿初制朴俭,改作雕峻,用银二千万余两,役工匠三千余人,岁支工食米万三千余石。又修凝翠、昭和、崇智、光霁诸殿,御马监、钟鼓司、南城豹房新房、火药库皆鼎新之。……世宗营建最繁,十五年以前,名为汏省,而经费已六七百万。其后增十数倍,斋宫、秘殿并时而兴。工场二三十处,役匠数万人,军称之,岁费二三百万。……万历以后,营建织造,溢经制数倍。”《明史》卷82《志第五十八·食货志六》。

一 迁都之议与北京政治地位的提升

洪武元年攻占元大都之后,八月将元大都改为北平府。其间,明太祖曾有迁都之议,“北平建都,可以控制胡虏,而运棹东南,比南京如何?”众对曰:“胡元起自朔漠,立国在燕,今已百年,地气已尽,不可因也。今东南兴王之地,宫阙已完,不可改图。传曰在德不在险”,遂止。陈霆:《两山墨谈》卷8,嘉靖十八年刻本。永乐帝即位之后,北平作为“肇迹之地”,地位不断得到“升崇”。永乐元年(1403)正月十三日,礼部尚书李至刚等言:“自昔帝王或起布衣平定天下,或由外藩入承大统,而于肇迹之地皆有升崇。窃见北平布政司,实皇上承运兴王之地也,宜遵太祖高皇帝中都之制,立为京都。制曰:可。其以北平为北京。”《明太宗实录》卷16,永乐元年正月辛卯。至此,北京成为明代都城之一,这是北京政治地位提升的第一步。此后,北京的行政建置、城守级别不断提升,并迁移大量人口以充实。永乐四年闰七月,“文武群臣、淇国公丘福等,请建北京宫殿,以备巡幸”。此时,虽未提出迁都之议,然而城市营建工程已正式展开。十四年十一月壬寅,复诏群臣营建北京。“先是车驾至北京,工部奏请择日兴工。上以营建事重,恐民力不堪,乃命文武群臣复议之。”于是,公、侯、伯五军都督及京都指挥等官上疏曰:“北京河山巩固,水甘土厚,民俗淳朴,物产丰富,诚天府之国、帝王之都也。皇上营建北京,为子孙帝王万世之业,比年车驾巡狩,四海会同,人心协和,嘉瑞骈集,天运维新,实兆于此。矧河道疏通,漕运日广,商贾辐辏,财货充盈,良材巨木已集京师,天下军民,乐于趋事。揆之天时,察之人事,诚所当为而不可缓,伏乞上顺天心,下从民望,早敕所司,兴工营建,天下幸甚。”与此同时,六部、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太常寺等衙门尚书、都御史等官复上疏曰:“惟北京圣上龙兴之地,北枕居庸,西峙太行,东连山海,南俯中原,沃壤千里,山川形胜足以控四夷制天下,诚帝王万世之都也。昔太祖高皇帝削平海宇,以其地分封陛下,诚有待于今日。陛下继太祖之位,即位之初尝升为北京,而宫殿未建,文武群臣合词奏请,已蒙俞允。所司抡材,川广官民乐于趋事,良材大木不劳而集。比年圣驾巡狩,万国来同,民物阜成,祯祥协应,天意人心,昭然可见。然陛下重于劳民延缓至今,臣等切惟宗社大计,正陛下当为之时,况今漕运已通,储蓄充溢,材用具备,军民一心,营建之辰,天实启之。伏乞早赐圣断,敕所司择日兴工,以成国家悠久之计,以副臣民之望。上从之。”《明太宗实录》卷182,永乐十四年十一月壬寅。此时,正式提及北京为“帝王之都”。至十八年,“规制悉如南京,而高敞壮丽过之”的“庙社、郊祀、坛场、宫殿、门阙”诸项工程完毕之后,次年正月永乐帝正式迁都北京。

二 明北京城的营建过程

以城市空间结构变迁过程来看,明北京城的营建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洪武年间对于元大都的继承和改造。

洪武元年八月二日徐达攻克元大都,改为北平府。并开始“经理元大都城”,“缩其城之北五里”。将元大都北城墙内缩,城垣周长比原来的缩小了1/3,从“周围六十里”减少为“周围四十里”;“废东西之北光熙、肃清二门”。新筑北面城墙,改元大都北面的安贞门为安定门,健德门为德胜门。同时,为了加强北京城的防御功能,所保留的元大都东、西城垣“创包砖甓”,即在原来土城的外侧用砖再砌了一层,以包裹原来的城墙。

第二个阶段是永乐初年大规模的城市营建。

永乐四年新造奉先殿,“盖旧殿为建文所焚,至是改作于奉天殿之西”。《明太宗实录》卷9,永乐四年六月丁丑。闰七月壬戌,“文武群臣、淇国公丘福等,请建北京宫殿”,开始分赴各地采办物料。十三年诏修北京城。十四年八月,“诏天下军民预北京营造者,分番赴工,所在有司给钞五锭为道里费”。《明太宗实录》卷179,永乐十四年八月丁丑。八月二十八日,造西宫,“初,上至北京,仍御旧宫,及是将撤而新之,乃命工部作西宫,为视朝之所”。《明太宗实录》卷179,永乐十四年八月丁亥。次年四月二十七日,西宫成,“中为奉天殿,殿之侧为左右二殿,奉天之南为奉天门,左右为东西角门,奉天之南为午门,午门之南为承天门,奉天殿之北有后殿、凉殿、暖殿及仁寿、景福、仁和、万春、永寿、长春等宫,凡为屋千六百三十余楹”。《明太宗实录》卷187,永乐十五年四月癸未。永乐十七年,“拓北京南城”,将元大都南城墙向南移2里。至永乐十八年,宫殿城墙营建工程大致完毕。永乐十八年九月初四日,“北京宫殿将成,行在钦天监言,明年正月初一日上吉,宜御新殿受朝,遂遣行在户部尚书夏原吉赍敕,召皇太子令道途从容而行,期十二月终至北京”。《明太宗实录》卷229,永乐十八年九月己巳。九月二十三日,“上命行在礼部,自明年正月初一日始,正北京为师,不称行在,各衙门印有行在字者,悉送印绶监,令预遣人取南京衙门皆加南京二字,别铸印遣人赍给”。《明太宗实录》卷229,永乐十八年九月丁亥。自此,北京都城地位完全确立。

自永乐以后,宫殿重修以及城楼修缮工程一直持续不断。正统四年(1439)四月,“修造京师门楼、城壕、桥闸完。正阳门正楼一,月城中、左、右楼各一。崇文、宣武、朝阳、阜成、东直、西直、安定、德胜八门各正楼一,月城楼一。各门外立牌楼,城四隅立角楼,又深其壕,两岸悉甃以砖石。九门旧有木桥,今悉撤之,易以石。两桥之间各有水闸,濠水自城西北隅环城而东,历九桥九闸,从城东南隅流出大通桥而去”。《明英宗实录》卷54,正统四年四月丙午。正统六年,重建奉天、华盖、谨身三殿。嘉靖十五年(1536),以清宁宫后半地建慈庆宫,以仁寿宫故址并撤大善殿,建慈宁宫。三十六年三殿门楼又被灾,次年重建奉天门成,更名曰大朝门。四十一年,更名奉天殿曰皇极殿,华盖殿曰中极殿,谨身殿曰建极殿。嘉靖《大明会典》卷181《营造一》。

第三个阶段为嘉靖年间外城的修建。成化年间,在北京内城之外议加修外城。“太祖肇建南京,京城外复筑土城以卫居民,诚万世之业。今北京但有内城,己巳之变,敌骑长驱直薄城下,可以为鉴。”光绪《顺天府志》,北京古籍出版社,1987,第10页。至嘉靖三十二年,兵部等部尚书聂豹提出外城修建方案。“外城墙基应厚二丈,收顶一丈二尺,高一丈八尺,上用砖为腰墙,垛口五尺,共高二丈三尺。城外取土筑城,因以为濠。正阳等九门之外,如旧彰义门、大道桥各开门一座,共门十一座。每门各设门楼五间,四角设角楼四座。其通惠河两岸各量留便门,不设门楼城外,每面应筑敌台四十四座,每座长二丈五尺,广二丈,收顶一丈二尺。每台上盖铺房一间,以便官军栖止,四面共计敌台一百七十六座,铺一百七十六所。城内每面应筑上城马道五路,四面共计马道二十路。西直门外及通惠河二处,系西湖、玉河水出入之处,应设大水关二座。八里河、黑窑厂等处地势低洼,潦水流聚,应设小水关六座,城门外两傍,工完之日拟各盖造门房二所,共二十二所,以便守门人员居处。”《明世宗实录》卷396,嘉靖三十二年闰三月丙辰。

不过后来因财力匮乏,改为只在内城南侧修筑外城,“筑正南一面城基东折转北,接城东南角,西折转北接城西南角”。《明世宗实录》卷397,嘉靖三十二年四月丙戌。嘉靖三十六年四月十三日丙申,奉天等殿蒙灾。是日申刻雷雨大作,戌刻火光骤起,由正殿延烧至午门,楼廊俱毁,次日辰刻始息。越十余日,上谕:“永乐殿灾,尚有门代;今满区一空,禁地可乎?殿庭无不复之理。”于是礼、工二部言:“正朝重地,亟宜修复。但事体重大,工费浩繁,容臣等会同勘议。”上曰:“当先作朝门并午楼为是,殿堂即随次为之。”次年七月,大朝门等工成。四十一年九月,三殿成。朱国祯:《涌幢小品》卷4《宫殿》,中华书局,1959。

至此,北京城的结构从原先的四方形变成了“凸”字形结构,自此奠定了明清时期北京城的基本格局。

除以上明北京城营建的三个重要阶段之外,因古代房屋多为木质建筑,受灾害,特别是火灾的影响很大,因而,北京城内的各个宫殿可谓命运多舛,重修工程接连不断。比较大的事件主要有以下几个。

永乐十九年,在宫殿建成的90多天后,宫中失火,奉天、华盖、谨身三大殿全部被烧毁;次年,乾清宫等又发生火灾,由于三大殿被焚毁,朱棣不得不以奉天门为正朝。

嘉靖三十六年,宫内发生火灾,奉天门,奉天、华盖、谨身三大殿以及一些其他建筑被烧毁。这次火灾的损失情况比永乐十九年那次更加严重,重建工作在火灾后就开始,直到嘉靖四十一年才完成。在这之后,嘉靖帝更改了这些建筑的名称,把奉天门改为皇极门,奉天殿改为皇极殿,谨身殿改为建极殿,文楼改为文昭阁,武楼改为武成阁。还有一些宫门也改了名称。

万历年间,皇宫内发生了两次火灾:第一次是在万历二十四年(1596),坤宁宫和乾清宫被烧为灰烬;第二次是在次年,归极门起火,蔓延到文昭、武成二阁,以及皇极、中极、建极三殿。其中,二宫三殿全被焚毁,这是以往所没有的。由于当时财政紧张,重建工作迟迟没有展开,直到明熹宗天启六年(1626)九月,皇极殿才建成,而另外两殿在天启七年完工。万历、天启时重建的三大殿,由于财力有限,材料不足,三大殿较永乐时的规模要小,当时是按照前殿的形式缩减了建筑的体量,但由于高台依然沿用,就导致了新建大殿与建筑高台的不协调。这时已到明中晚期,能建起这三座大殿已很不容易,其他如大光明殿、广寒殿等在毁坏后则再也没有重建。

三 明北京城空间结构和功能特征

1.明北京对元大都的继承与改建

明北京内城以元大都为基础,东、西城墙承袭元大都,城内主要干道及坊巷大部分沿用元朝名称。自明北京将元大都南北城墙进行了北缩南扩之后,城市平面几何形状从元代的南北竖长方形变成了西北抹角的东西横长方形;嘉靖年间加筑外城之后,再由长方形变成了“凸”字形平面结构形制。

2.明中都、明南京与明北京营建规制比较

据《明实录》记载,明北京城“规制悉如南京”,即仿照明南京城的规制而建。实际上,明北京城建置对于中都凤阳亦有参照,中都凤阳、明南京都城与北京城的规划是一脉相承的。

明北京紫禁城形制布局以明南京宫城为范本。据《大明会典》记载,“营建北京,宫殿门阙悉如洪武初旧制”,两宫在中轴线上的五门三朝、前朝后寝、诸殿之方位和名称,午门前左祖右社等配置,均仿照明南京城。明中都始建于洪武二年,四年全力营造,八年建罢。洪武九年辛酉“改建(南京)大内宫殿”,是准照中都工程样式而建的,明北京城“规制悉如南京”,因而与中都凤阳也是一脉相承的。此外,明北京宫城在文华殿、武英殿北,外朝两侧分置慈庆宫和慈宁宫建筑群,完全按照明中都宫城模式,这是明南京宫城所没有的。

3.明北京城的三重城垣结构特征与功能

明代北京所采用的三重城垣架构,核心为宫城,又称紫禁城,为皇帝及后宫生活的地方;宫城之外为皇城,内有太庙、社稷坛、御苑及内务府等机构;最外层为北京内外城。

第一重为宫城。宫城又称紫禁城,“自午门至玄武门,具宫城门”,万历《大明会典》卷181,宫殿门楼规制。宫城的范围是南至午门,北至玄武门,东至东华门,西至西华门。《明史》中记载,“宫城周六里一十六步,亦曰紫禁城”。《明史》卷40《志第十六·地理一》。根据现在的测量,紫禁城占地72万多平方米。至于为什么叫紫禁城,根据中国古代的星象学,紫微星垣位于中天,是天帝的居所,叫作紫宫,人间的皇帝也要与天帝对应,所以叫紫禁城。

宫城分为外朝和内廷,各个建筑严格按照中轴对称布局排列。外朝是皇帝处理政务和举行朝会的地方,主要有皇极殿、中极殿和建极殿三大殿。外朝三大殿之北便是内廷,中间有乾清门相通,内廷是皇帝生活起居的地方,也是后妃、太子和太监、宫女居住的地方。内廷中皇帝居住在乾清宫,但明朝中后期有几个皇帝也不住那,如明武宗和明世宗。乾清宫之北是交泰殿,再往北就是坤宁宫,坤宁宫是皇后居住的地方。坤宁宫之北就是御花园了,明时称为宫后苑。这些便是宫城内的主要建筑。宫城内的养心殿、慈宁宫等耳熟能详的建筑是属于乾清宫和坤宁宫的东六宫和西六宫,它们分布在乾清宫和坤宁宫周边。宫城的建筑为了合乎礼制,布局十分严谨,建筑也极为规范。

第二重为皇城。宫城以外为皇城,大明门、长安左门、长安右门、东安门、西安门、北安门,“以上六门俱皇城门”。万历《大明会典》卷181,宫殿门楼规制。明代的皇城并不是规则的长方形,而是在西南方缺了一角,这可能是为了保护金代的古刹庆寿寺。根据现在的测量,皇城的周长大约为9千米,皇城内主要是宗庙、衙门、内廷等服务机构,以及仓库和城防等建筑。皇城的正门即是承天门,承天门前有“T”字形的宫廷广场;虽在城墙之外,但明朝时是一个封闭的广场,南面开大明门,因此属于皇城。这里也成为中央衙署分布区,在千步廊两侧分布着各衙门机构,东侧自南而北为礼部、户部等,西侧主要为五军都督府、锦衣卫,太常寺等。文武官员每日都从承天门的长安左门和长安右门进出,而普通百姓禁止入内。承天门外有金水河流过,上有五座汉白玉石桥,叫金水桥。皇城内有祭祀祖先的太庙,祭祀天地的社稷坛,皇家档案馆皇史宬,以及供皇帝游玩的皇家园林。

第三重即为北京内城及外城。皇城之外是北京的内城,又称为“京城”“大城”,内城的东、西两段沿用了元朝的城墙,南、北两端则分别由洪武时期大将军徐达和永乐时期皇帝朱棣修建,城墙为夯土所筑,后用城砖包砌,内城的城墙周长约为24里,城墙西北缺一角。根据现在遥感观测,这里原有的城墙旧址,可能是因为地基不稳,城墙坍塌,后来被废弃,但明朝时被附会为与女娲补天时“天缺西北,地陷东南”有关。明代北京内城城防固若金汤,虽被蒙古族攻打多次,但都能够守御。北京内城是普通百姓居住和生活的地方,也有一些政府机构被设置在内城,如太学。明代北京内城的街道坊巷大多承袭了元朝的旧制,在建造前由政府规划,分为中城、东城、西城和北城,规划为中央衙署和地方衙署混合区,仓场、商业区等。内城虽街道纵横交错,但井然有序。

与内城相比,外城的街道布局要混乱得多,外城为北京的南城,是嘉靖时为了防范蒙古族的入侵,保护城南的居民与工商业而修筑的城墙。外城城墙周长约28里,呈东西宽、南北窄的长方形,共有7座城门,无论是城墙还是城楼,外城的规模都要比内城小很多,目前外城城楼仅存永定门。

四 物料采办过程

营建工程所需物料,北京本地供应不足,因而大多由外地采办。《明史》记载:“采造之事,累朝侈俭不同。大约靡于英宗,继以宪、武,至世宗、神宗而极。其事目繁琐,征索纷纭。最巨且难者,曰采木。岁造最大者,曰织造、曰烧造。”《明史》卷82《志第五十八·食货志六》。从永乐四年开始,为都城营建所进行的物资采办工程,分为采木、烧造砖石以及调遣各色匠作至京三个步骤。其中采木一项,“遣工部尚书宋礼诣四川,吏部右侍郎师逵诣湖广,户部左侍郎古朴诣江西,右副都御史刘观诣浙江,右佥都御史仲成诣山西,督军民采木”。烧造砖石一项,“命泰宁侯陈珪、北京刑部侍郎张思恭督军民造砖瓦”。此外,又“命工部征天下诸色匠作,在京诸卫及河南、山东、陕西、山西都司、中都留守司、直隶各卫选军士,河南、山东、陕西、山西等布政司,直隶凤阳、淮安、扬州、庐州、安庆、徐州、和州选民丁,期于明年五月俱赴北京。所役率半年更代,人月给米五斗”。《明太宗实录》卷57,永乐四年闰七月壬戌。

1.木材

中国古代建筑多以木结构建筑为主,因此在北京城营建过程中对木材的需求量浩大。这些木材多从四川、湖广、山西、云南等地采伐运输而来,所谓“皇木采办”。永乐年间,尚书宋礼曾先后五次至四川监督木材采办。《明史·宋礼传》记载,“初,帝将营北京,命礼取材川蜀,礼伐山通道,奏言:得大木数株,皆寻丈。一夕,自出谷中抵江上,声如雷,不偃一草。朝廷以为瑞。及河工成,复以采木入蜀”。《明史》卷153《列传第四十一·宋礼》。宣德三年五月,“命行在工部尚书李友直、刑部左侍郎樊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胡廙往四川,吏部右侍郎黄宗载、刑部右侍郎吴廷用往湖广采宫殿材”。《明宣宗实录》卷43,宣德三年五月丙寅。正德朝以后,明廷所用木材主要委由地方官督办。正德九年十月,“工部以修乾清、坤宁宫会计材物事宜,上请命尚书李鐩提督营建。升湖广巡抚右副都御史刘丙为工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四川、湖广、贵州等处采取大木。而以署郎中主事伍全于湖广,邓文璧于贵州,李寅于四川分理之。……张正蒙于真定、山西、河南,陕西主事俞祯于浙江、江西、直隶、徽州等处收买竹木”。《明武宗实录》卷117,正德九年十月己酉。正德十三年,因乾清、坤宁两宫被灾,再次诏令“湖广、四川、贵州三省采大木”。《南京工部尚书简庵陈公雍墓志铭》,《国朝献征录》卷52《南京工部一》,台北,学生书局,1984。

嘉靖二十年,因宗庙被灾,朝廷遣工部侍郎潘鉴、副都御使戴金于湖广、四川采办大木,二十六年复遣工部侍郎刘伯跃采于四川、湖广、贵州。《明史》卷82《志第五十八·食货志六》。嘉靖三十六年,令川、贵、湖广三省采木,于山西真定采松木,浙江徽州采鹰架木。万历《大明会典》卷190《工部十·物料》。万历中期,为重建宫殿,采楠、杉诸木于湖广、四川、贵州。《明史》卷82《志第五十八·食货志六》。由于各项工程的营建,有明一代,其采木工程一直持续到崇祯朝。崇祯元年二月,“停止浙、直三运,两川湖贵楠杉大木,以休息物力”。《崇祯长编》卷6,崇祯元年二月癸巳。

明代大木采伐日繁,对当地环境造成了较大影响。正德年间工部侍郎赵璜督办乾清、坤宁二宫修建事宜,其称:“宫殿栋梁,俱用楠木,时三省近山,屡经采伐,无大楠矣,惟远山有之。”赵璜:《归闲述梦》,《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27册,齐鲁书社1997年影印本,第617页。正德元年,六科等俱言:“频年以来征敛无艺。土地所产者既疲于额外之供,所不产者复困于陪纳之苦。湖广、四川杉楠大木宜停取。凡非土产者宜勿浪派,他工料亦宜以荒旱暂停”。对此,工部回复称:“近年工役繁兴,民力甚困,今后凡不急之工,俱不许奏扰修理。其非得已者听本部酌量派,办湖川木植已到水次者,可以渐解京,余大木及尚在山中未出者,俱暂停止。”《明武宗实录》卷11,正德元年三月丙午。嘉靖年间,龚辉至四川督办采木时,木商称:“先年采木唇齿之下,今次采木俱在深山旷野,悬崖绝涧,人迹罕到之处。”在经过勘察之后,龚辉亦言:“正德以来,即奉采取相近水次木植,砍伐罄尽。今次采运俱在深山穷谷,人迹不到之处,吊崖悬桥,艰难万倍。”龚辉:《星变陈言疏》,黄训辑《皇明名臣经济录》卷48《工部·营缮》,台北,文海出版社,1988。至嘉靖后期,《洪雅县志》记载,“王岁木材多边水次,今近者数十里,远者百里,山多危峰穷谷,古所谓不毛之地。夫近则易为力,远则难为功”。《赠束明府奖劝序》,转引自王毓蔺《明北京营建物料采办研究——以采木和烧造为中心》,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第51页。总之,由于明代对湖广、四川等地森林植被的过度砍伐,近地大木多被砍伐殆尽。

2.砖石烧造与运输

除木材外,营建北京城所需城砖也是耗费巨大。砖石一般在山东临清及苏州等地烧造,其中临清窑烧造城砖、副砖、券砖、斧刃砖、线砖、平身砖、望板砖、方砖,尺寸分为二尺、尺七、尺五、尺二四样,凡八号;苏州窑烧造二尺、尺七细科方砖。万历《大明会典》卷190《工部十·物料》。

永乐年间在临清设置官窑烧造。“永乐初,山东、河南并直隶河间诸府建窑烧砖,临清设工部营缮分司督之。”乾隆《临清直隶州志》卷9《关榷四下·附临砖》。可见,永乐初年营建北京城所需砖石多由上述三地烧制而成。此外,京郊等地亦可烧造。成化七年九月,“内官监太监黄顺奏请以团营次拨官军一方,赴西湖景、城壕等处采办芦薪,烧造砖瓦,以修理之用”。《明宪宗实录》卷95,成化七年九月己卯。嘉靖以后,大工烧造所用砖料,多召商采办。嘉靖四年八月,营建仁寿宫,“其砖料于京城近地及苏州定价烧造”。《明世宗实录》卷54,嘉靖四年八月戊子。九年,因大工紧急,“砖料除南直隶等府照旧烧造,其河南、山东、北直隶等司府,俱折价解临清有窑处所,召商烧造”。二十二年议准,临清烧造白城砖,旧例每年200万个,今减为80万个,每个价银2.4分;斧刃砖40万个,每个价银1.2分。万历二年奏准,在武清县自立窑座分造城砖,每年30万个。万历《大明会典》卷190《工部十·物料》。

砖石均由粮船搭载进京。按永乐三年的规定,“每百料船,带砖二十个,沙砖三十个”。永乐四年营建北京城之后,所需砖料数量众多,九年疏浚会通河后,运河往来船只增加,水路成为运输砖石的首选途径。

除砖石外,明代北京宫殿所用琉璃瓦由在京琉璃厂烧造,琉璃砖由在京黑窑厂烧造。烧造琉璃砖瓦所用白土,于太平府采取,“舟运三千里方达京师”。宋应星:《天工开物》卷中《陶埏第十一》。琉璃窑每一窑,装二样板瓦坯280个,计匠7工,用5尺围芦柴40束;每一窑妆色280个,计匠6工,用5尺围芦柴30束4分,用色32斤8两9钱3分2厘。黑窑每中窑一座装大小不等砖瓦2200个,计匠88工,用5尺围芦柴88束。

随着明北京城营建工程的开展,各项物料的采办和运输,促进了北京与全国其他地方物资的调剂与供给;同时,运输渠道的开通与疏浚,一定程度上为明代繁荣的商品流通奠定了基础。不过,大规模物资采办也给当地环境造成了一定破坏。《万历野获编》记载:“天家营建,比民间加数百倍。曾闻乾清宫窗槅一扇,稍损欲修,估价至五千金,而内榼犹未满志也。盖内府之侵削,部吏之扣除,与夫匠头之破冒,及至实充经费,所余亦无多矣。”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19《工部》,中华书局,1959。然而,举全国之力而完成的明北京城,成就了中国都城建设史上的一个顶峰。明北京城的空间布局对该城市后来的发展走向产生了重要影响,自明清、民国时期,一直到20世纪中叶,北京城的格局基本没有发生大的变动。

作者:高福美,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历史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