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码】2016-02
【案号】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864号提案
关于加快公益慈善学科建设的建议案
【提案缘起】
《慈善法》第八十八条明确规定:学校等教育机构应当将慈善文化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国家鼓励高等学校培养慈善专业人才,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慈善理论研究。大家曾经就这一规定在立法过程中有过认真研讨,其中突出强调的就是公益慈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问题,这是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百年大计。该提案基于我参与立法的认知和长期从事公益慈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经验,在多年呼吁的基础上提出。
【提案正文】
随着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蓬勃发展,公益慈善学科建设的呼声和迫切度也越来越高。在各式各样公益慈善创新项目的开展过程中,总是存在诸多理论和实践困惑;在总结和反思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现状时,总会发现人才以及教育水平的不足;在和国外先进公益慈善国家进行比较时,总会发现在研究和建制方面我们要学习的还有很多。这些现象归结到一点,就是我国公益慈善的理论研究及学科发展水平与丰富的实践发展不相适应。公益慈善事业的蓬勃发展提出并倒逼着相应的学科建设要加快推进。在《慈善法》颁布的大好形势下,加快公益慈善学科建设,成为当下我国教育界和公益慈善实践领域的一项重要任务。
近年来,在教育部、民政部等主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在相关社会组织和公益人士的参与推动下,一些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基金会在公益慈善学科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主要包括开展公益慈善方向的职业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培养,探索公益慈善方向的中外合作办学;开发公益慈善各类相关课程,编写和出版公益慈善专业教材,开展公益慈善相关的师资交流和培训活动;举办公益慈善学科发展相关的国际国内会议、论坛等。这些基础性的工作对于公益慈善学科建设起到了先导性、带动性的积极作用,并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慈善法》颁布后,公益慈善学科的建设将进入一个科学化、体制化和系统化的阶段。《慈善法》鼓励高等学校设置慈善相关专业学科,培养慈善专门人才,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慈善理论研究。一批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及各类相关科研机构将成为公益慈善人才培养、专门教育和学科建设、理论及政策研究的主体,许多社会组织包括基金会、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也将以各种方式参与到公益慈善的学科建设中来,各级政府将更加积极地从体制上、政策上和资源上参与并支持公益慈善的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公益慈善的学科建设将会迎来一个欣欣向荣的局面。
学科建设要遵循学科发展的基本规律,同时要融入“创新、协同、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我国的公益慈善学科建设,要根据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学科发展的规律,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建设主体和发展战略目标,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促进学科发展、提高学科水平。要培养中国的公益慈善学派,同时要打造领先国际的公益慈善研究领域,抢占公益慈善研究的制高点。我国的公益慈善学科建设思路,要植根于中华公益慈善传统的土壤之中,融合国际的先进理念和经验,推动中国特色公益慈善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其基本目标,应当是建设经世致用、引领社会、中国优势、世界一流的公益慈善学科。
基于对学科发展战略的思考,我们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第一,推动建立全国性的公益慈善学科建设指导委员会,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发挥学科建设的主体作用。建议教育部会同民政部等主管部门,并邀请中国慈善联合会等社会组织一起,发起并推动建立全国性的公益慈善学科建设指导委员会,总结借鉴国内外公益慈善学科的发展经验,借鉴相邻学科的做法,结合“十三五”规划,制定公益慈善学科的建设纲要,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公益慈善学科建设应以理论、政策研究和各级各类公益慈善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为中心,要在国家教育和学科发展总体规划的背景下科学有序地进行,教育发展部门对此应责无旁贷。
第二,设立公益慈善学,建立公益慈善学科体系,以独立学科的建制和体系支持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公益慈善不仅在实践中蓬勃发展、前景广阔,而且历史悠久、内涵丰富、知行合一,已成为多学科、多角度、多层次关注的热点领域。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的立项看,公益慈善相关问题的研究涉及管理科学、信息科学、法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等诸多学科,引起了文理工农等众学科学者的关注。公益慈善学的主题是研究公益慈善,包括公益慈善哲学、公益慈善经济学、公益慈善文化学、公益慈善法学、公益慈善教育学、公益慈善史学、公益慈善管理学等诸多方面。在教育部、民政部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协调下,应将公益慈善学科列入国家学科分类目录,逐步建立和发展公益慈善学的独立学科。
第三,设立公益慈善专业学位,大力推动公益慈善专业人才培养。在教育部和民政部的协调指导下,应由公益慈善学科建设指导委员会成立专家组,就设立“公益慈善”专业学位进行调研论证并提交论证报告。调研应对国内高校目前开设公益慈善相关专业、课程、师资等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充分了解国外公益慈善相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等最新进展,及时把握国内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需求、现状和问题,在此基础上完成详细的论证报告并提出具体的政策建议。要在全国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设立公益慈善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负责公益慈善专业学位(包括本科、研究生等)的指导、督查、评估认证、研究和咨询等工作。要邀请国内外公益慈善领域和相关高校的专家学者,就不同层次公益慈善学历教育的核心课程设置、教学及实习方式、考核及评价标准等问题开展研讨并求得共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不同层次公益慈善专业学位核心课程的师资集训。应借鉴“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的做法,在教育部、民政部的统一协调领导下,分层、分期、分批认定符合条件的高校成为公益慈善专业学位授予点,组织开展全国公益慈善专业学位教育的评估工作。
第四,支持公益慈善学术期刊和学术共同体的建设。公益慈善学科的发展需要有高水平学术发表的阵地,目前已有若干高校和研究机构主办、发行中英文学术期刊,并形成了一定影响力。要从政策上鼓励和支持公益慈善学术期刊的建设,推动相关英文期刊提高学术水平,努力跻身SSCI等国际一流学术期刊之列。要支持我国公益慈善领域的学者共同发起和组织世界级的公益慈善学术共同体,搭建国际学术交流和学术发表的平台,努力在公益慈善的学术研究中发出中国声音,体现中国特色,在国际公益慈善学术研究方面形成中国话语权。
【提案结果】
本提案提交后,很快得以立案。虽然公益慈善学科建设具有专业性,也得到了公众的关注。提案全文在新浪文博的阅读和转载达到151次。2016年10月28日,教育部针对提案内容作了答复。首先,关于公益慈善人才培养和相关学科建设的问题。一些高校已经陆续探索开展了慈善领域的学历教育。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高校可在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有关二级学科,教育部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自主设置有关公益慈善的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开展公益慈善方面专业人才培养。其次,关于设立公益慈善专业学位的问题。设置一种专业学位,需要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有关学位授予单位提出专业学位类别设置申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有关专家进行论证,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目前,教育部正在改革专业学位设置办法,关于“公益慈善”专业学位的设置,将在设置办法确定后,认真予以研究。最后,关于支持公益慈善学术期刊和学术共同体建设的问题。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支持创办了公益慈善类报刊杂志。今后将继续对优秀学会期刊予以评奖评优、项目资金等方面的倾斜扶持,推动有关期刊提升学术水平,提高国际影响。
在实践方面,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陆续公开招收工商管理专业社会公益方向和公共管理专业公益慈善方向的专业硕士,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和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启动了公益慈善管理专业的本科招生和培养工作。由清华大学等全球多所一流大学知名学者共同发起的世界公益学论坛,先后于2016年9月和2018年1月分别在北京清华大学和台北政治大学举办了第一届和第二届,公益慈善学科建设开始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关注并得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