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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6 河北沧县“红豆局长”事件(2013年)
一 事件描述
2013年3月29日,河北当地媒体刊登题为“自备井抽出铁红色水——近700只鸡饮后死亡”的报道,指出河北沧县张官屯乡小朱庄抽上来的水散发异味,呈现铁红色,地下水被污染。4月3日,中央电视台《新闻1+1》对此予以曝光,舆论焦点指向当地的原河北沧州市建新化工厂,认为其对这一重大环境污染负有责任。面对媒体质疑,沧县环保局局长邓连军表示,“红色的水不等于不达标的水。比如放上一把红小豆,那里面也可能出红色,煮出来的饭也可能是红色的,不等于不达标”。他的解释遭到网民炮轰,“红豆局长”由此产生。4月5日,河北沧县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邓连军环保局党组书记职务,建议免去其环保局局长职务;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县分公司发表书面致歉承诺书,承诺对企业造成的污染物、污染源负全责。4月7日,沧县环保局出具的初步检测报告显示,养鸡场用水、化工厂排水沟两处水样中被检出含有苯胺物质,含量超出污染物排放标准1倍,超出饮用水标准70多倍。沧县环保局承认监督不到位。事件发生后,在当地政府协助下,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县分公司拆除了厂房设备,并清理了2011年9月停产后厂区存放的少量废水和残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