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4 山西长治苯胺污染事件(2012年)
一 事件描述
2012年12月31日7时45分,长治市下属潞城市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巡检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苯胺罐区编号为Y602B的苯胺储罐下方的一条输送软管破裂,苯胺沿着雨水系统被排入浊漳河。16时30分,天脊集团就泄漏事故向潞城市环保局进行了电话汇报,并上报材料。当天18时,长治市环保局接到企业报告泄漏苯胺1吨~1.5吨,报送市政府后的结论是自行处理。
2013年1月4日晚间,河北省邯郸市相关工作人员发现浊漳河上游河面出现大量死鱼。5日,天脊集团向长治市环保局报告苯胺泄漏高达8.7吨。软管爆裂所漏出的苯胺总量是38.68吨,30吨被截留在干涸的黄牛蹄水库,另外8.68吨流入浊漳河。受到影响的山西境内河道长约80公里,波及平顺县和潞城市28个村2万多人。长治市政府书面向山西省政府报告,省政府立即报告国务院,并成立省级应急处置小组,启动事故调查处置工作,要求长治市和有关部门尽快采取“堵、疏、清、拦、测、告”等措施,并加强与邻近省市的沟通工作,共同处理此次泄漏事故。长治市向下游河北、河南方面通报有关情况。
1月5日下午河北省邯郸市全城停水,市政府决定停止从水源地之一的岳城水库取水,紧急启用备用水源。由于事先毫无征兆,引发市民抢水储水风潮,矿泉水抢购一空,价格随之上涨,恐慌情绪蔓延。不久,漳河下游的河南省安阳市对外通报,该市境内岳城水库、红旗渠等部分水体苯胺、挥发酚等因子超标。据事故应急指挥部介绍,苯胺泄漏后,浊漳河出山西省界的王家庄监测点苯胺浓度一度达到国家标准的720倍。经全力清理,截至6日2时,王家庄监测点浓度下降到国家标准的34倍。
1月6日凌晨,邯郸居民供水陆续恢复。
1月7日,山西方面承认苯胺污染事故迟报,称对污染危害性估计不足,山西长治市市长张保向公众道歉,引起全国舆论的强烈反响。
1月9日,事故发生后企业截留的河道、水库中污染水体所结冰块清理完毕,累计清冰约1250吨,污染冰块运回天脊集团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冰融化后造成二次污染。
山西天脊集团苯胺泄漏事故被最高检列入重点挂牌督办案件。1月10日,山西监察厅介入调查。
1月19日,山西省政府通报长治苯胺泄漏事故调查结果。调查认为,潞安集团天脊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2 ·31”苯胺泄漏事故引发浊漳河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引发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事故企业、相关政府及部门对此负有责任。38名相关责任人受处分,其中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长治市市长张保负有领导责任,山西省委决定,提名其不再担任长治市市长。
导致泄漏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输送苯胺的金属软管破裂。该金属软管由无金属软管制造资质的北京首航五环工业工程公司生产,破裂的金属软管存在质量问题。天脊集团管理混乱,监管不到位,当班人员未按规定巡检,没有及时发现泄漏。苯胺泄漏从2012年12月30日13时45分开始,至31日8时15分停止送料止,总泄漏时间18.5小时,泄漏总量319.87吨,流出厂区134.29吨。其中,流入浊漳河8.76吨。
天脊集团误报、迟报事故及事件信息,误导和延误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事件的准确判断和快速处置。长治市政府责任意识不强、大局意识不强,信息上报迟缓,环境保护措施不到位,应急处置不力。
本次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数千人夜以继日清污报酬、围堵吸附的耗材;近200万人“饮水荒”费用,以及自来水厂水源污染、水源转移所用资金;另外还包括100多千米污染河道沿线农民的养殖损失、庄稼烂根坏死等损失,数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