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政策建议集(199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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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建议深入探索深圳与外地经济合作的理论基础

苏东斌[5]

深圳与外地的经济合作除了具有迅速带动地区间经济发展、扩大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促进中国生产力布局合理化等经济、社会一般性作用外,还一定具有特殊的深层次的推动因素。

第一,两个地区所形成的社会分工、专业化生产以及由此发生的贸易往来,是源于成本差异、相对效率的区别,才使两地必然在某些产品上获得比较利益。如深圳的计算机产品和大连的服装制品,这也正是古典经济学家李嘉图的比较利益原理的典型应用。

第二,专业化的地区结构和贸易方向必然使规模经济在若干部门占统治地位,这样成本也会随着产量的增加而减少。这个“成本递减”规律不仅促使贸易的扩大与深化,而且也在总量上增加了社会产品。

第三,经济合作不仅要从劳动价值论角度来考察,而且还应看到南北的文化差异、人文偏好、环境需求等非纯利润因素。所以,即使两地产品效益绝对完全相同,也会产生大量贸易活动。这就足以使两地人在交换中得到若干“消费者剩余”。

第四,若从贸易的视线上拓展,再探求两地资本、人才、信息等资源的流动和交换,那么自然形成了相互投资、相互持股、相互融资等良好的经济态势。

第五,两地“经济合作”的潜力还要用“机会成本”来说明。存在稀缺就必然存在选择,因选择而失去的机会就构成了机会成本,尽管它不能轻易地转化为资源、商品、货币。所以在两地经济合作中,不能把理想化的市场反应结果推广到非市场的环境决策者的规则中去,在这里,地方政府是以“生产可能性边缘”作为准绳的,它不仅应向市场的欲望让步,而且更应为市场的需求开路。如因有空调和汽车,所以许多香港人一年四季西装革履,这就是所谓的“有钱人无晴雨”消费。在经济合作中,深圳完全可能采取以“增加食品和牺牲衣服”的方针来追求“生产可能性边缘”的成本。

第六,现代经济一体化趋势使机械制造业失去了经济结构中显冠的地位,服务业已经发展为有经济竞争力的决定性行业。这样,无论是“比较利益”使制造业产品居于头等重要地位的判断,还是贸易为提升一国生活水准的首要动力的命题,都失去了时代基础。于是,“创新管理技术的转移”构成了创造人类美好生活的极其重要的经济因素与实践活动。可以肯定地说,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下的深圳,以其独特的服务技能在总体上优越于其他地区。这种“服务革命”(由“老爷”变“公仆”)所形成的效益,是无法用货币来计算的,两地的经济合作必将在服务业中产生巨大的连锁效应。

总而言之,经济合作除了双方政治上的需求之外,必然有其内在的经济因素。

(199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