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川西北游牧活动的产生
大约5万年前,“甘孜一带就有古人类活动。在公元前16世纪之前200年,即中原商王朝至秦汉时期,康巴先人们在康巴高原上建立有很多各自为政、互不相属的部落国家,这些部落国家大都与中原王朝有联系。汉武帝建元六年(前135), ‘开西南夷’。元鼎六年(前111),灭笮国,以笮都为沈黎郡,后废郡改县,其牦牛县在泸定以北地区称牦牛徼外。”这个“牦牛县”和“牦牛徼外”无疑是牧业地区。尽管没有文字记载游牧的具体细节,但是那个时代更没有进入农耕时代的条件。从这里看,至少川西北的游牧活动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起源。同样,在岷江中上游多民族杂居的流域,“自笮以东北,君长以什数,冉駹最大,其俗或土著或迁徙,在蜀之西”。
正如前面所论及的,游牧产生必须具备几个条件,如果满足了这些基本条件,游牧发生的概率就很高。比如康北,从卡沙湖石棺群发掘研究成果来看,就很好地印证了这一点。“从墓群的275座墓的情况来看,出随葬品的墓有148座占总数54%,说明当时贫富悬殊、等级差别较大……这批墓葬的社会性质已经属于奴隶社会的游牧公社,而不可能处于原始社会末期。”根据林耀华“农村公社是历史上以农业为主进入阶级社会的民族都存在过的社会结构。少数民族则相应地存在过游牧公社”的推断,卡沙湖石棺文化属于康北游牧文化遗存。不仅如此,与之相毗邻的甘孜县仁果乡吉里龙村通过对8座墓葬的发掘,同样发现了“一批有价值的材料”,根据这些材料发现“卡沙湖墓地的球形腹双耳罐的形态介于吉里龙墓地同类器的Ⅰ、Ⅱ式之间”的相关性。也就是至少在春秋战国时期,康北已经出现了大规模的游牧活动。根据活动应早于遗存的事实,康北地区的游牧发轫还要从更早的历史长河中进行追溯。与康北游牧相并行的,还有其他文化,如康南的巴塘一带的扎金顶文化遗存。考古学者结合自然气候条件,通过文物分析发现“这里平均海拔约在4000米左右,南北向的高山峡谷与河流相间,气候与植被呈垂直分布,动植物资源和水力矿产资源十分丰富,自古以来就有人类在这片高寒之地生息、繁衍”。大约13世纪,在蒙古军队进入西藏的时候,那里作为藏区的经济社会活跃区域尚且是游牧为主体的社会,周边其他不太活跃地方的情况可想而知。而距成都平原较近的岷江流域,情况则不一样,《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记载:“冉駹夷者,武帝所开,元鼎六年以为汶山郡。至地节三年,夷人以立郡赋重,宣帝乃省并蜀郡为北部都尉。其山有六夷七羌九氐,各有部落,其王侯颇知文书,而法严重。贵妇人,党母族。死则烧其尸。土气多寒,在盛夏冰犹不释,故夷人冬则避寒,入蜀为佣,夏则违暑,反其聚邑。皆依山居止,累石为室,高者至十余丈,为邛笼。”可见,至少在汉代岷江流域的原住民已经实现定居。而在红原一带的广袤草地,早在四五千年前已经有人的生产生活活动,这种活动与岷江流域不同的是,尚未发现与岷江文化流域同期定居的证据。
上述研究表明,在川西北广大区域,存在草地、河谷等不同自然地理之间的显著差别。在康北、康南等高海拔地带,以及阿坝地区的草地腹地,历史上产生并长期存在着游牧活动,而在康南河谷地带、岷江中上游,以及其他河谷宜农耕地带,存在农耕聚落,这些聚落随着人口的增多而逐步发展成邑镇,与游牧活动发生着必然的联系。